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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6篇(《故乡》读后感左右)

2023-04-07 17:14:00综合

故乡读后感6篇(《故乡》读后感左右)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故乡读后感6篇(《故乡》读后感左右),欢迎参阅。

故乡读后感6篇(《故乡》读后感左右)

故乡读后感1

  我向来偏爱读小说,总觉得小说能带给我不同的生活,能从其中体味百味人生,品尝千种故事。

  而读了周作人的散文后,才有了另一番感受;在那看似平淡、悠闲的美文中,却能品味到内蕴其中的深情,使我对散文有了新的认识。

  周作人的散文风格平和冲淡,隽永而幽雅。

  他善于通过人所不言的细小的题材,来表现深刻的含意,信笔拈来,令人叹服。

  《故乡的野菜》是周作人散文的名篇之一,文章从家乡野菜这一看似平凡而琐碎的事物写起,素材虽平和质朴,却自然成其清新的野趣,引人入胜。

  通过对野菜的细致描写,勾画出一幅浙东古朴清纯的民俗画卷,流露出品花赏草的闲适情趣,也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周作人的散文追求自然平淡,崇尚简素,淡化感情,这是他的一贯写法,也是他的审美标准。

  文章开头写道:“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看似潇洒无所挂念,“对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才成了故乡,成为偶尔会想起的地方,显示了一种平和冲淡的心境。

  但在这平淡的文字,适意的心情下,作者对故乡的思念是深刻的。

  只因妻子说起菜市场有荠菜在卖着,就让作者打开了对于故乡的记忆的闸门。

  浙东的风俗习惯,市井风情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这细致入微的记忆其实正是作者对于故乡的深情怀念的最好体现。

  作者在描写了荠菜、黄花麦果(通称鼠麴草)、紫云英(俗称草紫)这三种家乡野菜时,不仅细致地描述了它们的形状、特点、颜色、用途以及文献上的记载,而且夹叙了一些小孩子们在园地戏耍、采食野菜的活动,以及从野菜中所获得的欢乐与趣味,而作者,自然也包括在这些小孩子中,曾经获得这天真纯朴的欢悦。

  这些野趣生活,写得活灵活现,生动逼真,仿佛我们也跟着作者回到了他那纯真欢乐的童年时代。

  “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这跟鲁迅在《社戏》里对不复再吃到的罗汉豆的描写,对那记忆中的滋味的怀念之情,是多么地相似。

  那是因为儿时的回忆,总是让人感到难忘,在经历了多年的他乡生活后,那种怀念之情,就更加深刻,因而,儿时的回忆,也更加动人。

  全文没有一字一句明说对故乡的情意,连抒情的话语也没有,看似只是平淡,不在意的地在描写着对故乡野菜的回忆,然而字里行间却流淌出了对故乡深挚的感情。

  周作人的感情表达方式是隐蔽的,他后期的作品甚至使人不觉其散文中所蕴含的深刻内蕴。

  这篇散文还包含着知识性和趣味性。

  文中既有对这三种野菜要详细介绍,更穿插着了许多具有民间性和趣味性的引述:“荠菜马兰头,姐姐嫁在后门头。”“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同时还征引了明人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顾禄的《清嘉录》的记载,以古证今,使家乡的野菜、家乡的民俗融入深厚的文化背景里,使文章更富有文化意蕴。

  周作人的文字总是朴素平易,不加雕饰,虽没有华美密丽的词句,但其文之美却溢于其外。

  那随意道来的语言风格,煞是迷人。

  文中所采取的手法可以说是完全的“白描”,但却以恬淡的心情,闲适的语气,将清新的意境刻画得细致动人,让文章显得清淡简朴却又生动活泼,令人深深地感染了那种乡间生活的野趣。

  平淡的描述中,处处可见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虽然周作人向来将深层的感情隐藏在文字之下,但《故乡的野菜》这篇散文,还是可以比较明显地从字里行间看出他对故乡的怀念,对童年生活的回忆。

  冲淡平和不仅是周作人散文中写作上的特点,而且是他的一种人生态度,一种境界。

  因而,写起这种平淡温和的散文,周作人确是文坛上一座难以超越的高山。

故乡读后感2

  「水是故鄉甜」是琦君女士最新的散文集,收在此書的絕大多數篇章,在第 一次見諸報端時我即已讀過。然而雖書結集後我又反覆讀了數遍,想為文一抒讀 後感卻又費思量。原因無他,要談琦君的作品,我幾乎不能避開別人早發表過的 論點。

  在印象中,名家如夏志清、楊牧、彭歌、思果、隱地、歐陽子、鄭明㊣等均 曾公開肯定琦君在散文上的成就,一般讀者以行動支持,使琦君的書成為書籍市 場上的「金字招牌」,更不在話下。即連我自己,在請朋友雅媛幫我剪貼之際, 重新檢視發表過的評論文字,就發現我談過她三本書--「留予他年說夢痕」、 「母心似天空」和「燈景舊情懷」。因為,析論「水是故鄉甜」這本琦君出國後 出版的散文集,我想用縱觀列論的方式,而不是逐篇零碎提出意見。

  首先談形式方面,形式包括對篇幅長短的控制和文字的舖陳。

  「水是故鄉甜」全日約十萬字,收文三十二篇,平均每篇三千餘字。琦君曾 向我說,對一篇散文而言,三千字上下是最合理的長度;她本身是這個理論的實 行者。當然,許多人會說,文章重要的是內容的好壞,而不在於字數的多寡。可 是一篇散文要合乎藝術水準,先決條件為材料的取捨,一味強調精練,有時反給 人「意猶未盡」之感,懸河倒瀉式的洋洋揮灑難免流於散漫。琦君嚴格掌握作品 的長度,行止自然如流水行雲,既不故意濃縮而現晦澀,亦不胡亂「摻水」使內 容淡而無味,完整和恰到好處,是她每篇作品的共同特點。

  在當今作家中,國學根柢像琦君這麼厚實的並不多。難得的是琦君的文字是 圓熟純淨的白話,她沒有賣弄學問大掉書袋的毛病,她適當的引用詩詞,作用是 使情思有所轉折,而非故示典雅;她避免某些女作家容易犯的,極力詞藻的堆砌 ,字裡行間濃烈散發「閨閣體」的氣息,簡潔、樸實、準確,琦君文字的境界是 「豪華落盡見真淳」。

  平心說,琦君的素材對讀者而言並不陌生,甚至是琦君作品最受喜愛的理由 。但琦君之所以為琦君,是同樣的人、景物,每次出現都有不同的角度,給讀者 新的啟示和感悟。

  就如同由大陸來台的其他前輩作家一樣,琦君帶出來的記憶,轉變成揮之不 去的鄉愁。然她的排遣方法,是復活一個典型農業社會,那業已消失的世界,儘 管這個世界和我们有著時空上的距離,但無損於我们的嚮往與感動。

  回憶充滿溫馨,也難掩惆悵。可是琦君對舊時風物故時情的感懷,從沒有達 於哀傷的程度,她會適時再把大家帶回現實來,肯定目前所擁有的。由新懷舊, 再自舊返新,以致自由出入於現在與過去之間,令琦君的作品永遠有舊命維新的 意義。

  多少和琦君同年歲的作家,他们多回顧少前瞻,為排遣鄉愁而把自己情感逼 進死胡同,連帶也使自己的創作生命早按上休止符;有幾多以新說自許的年輕寫 作者,也成天鄉愁掛在嘴邊,但那個鄉愁所代表的年代,他们沒生活過,不落實 的描寫,作品裡刻意強調的鄉愁是「象牙塔內的鄉愁」,當然不能普遍引起讀者 的感應和共鳴。

  典型琦君的散文,常敘事兼以描人再加抒情,綿密中有變化,其懷舊的文章 可為代表。但琦君作品的迷人處不僅於此,如「水是故鄉甜」書內,「兒時不再 」的不失赤子之心,「一望無『牙』」、「藥不離身」自我調侃的幽默,以誠懇 溫厚的態度推介其他作家的作品(詹悟「母親的夢」、林武憲「我愛ㄅㄆㄇ」、 簡宛「葉歸何處」),在在都顯示琦君胸襟的寬博與豁達。

  此外,也因為作家多情、敏銳、善感的個性,琦君毫無矯飾在筆下透露,她 對過世父母親人的懷念,對兒子丈夫的掛心,甚至念念不忘和自己相處過的各種 大大小小動物,及任何一草一木,可說珍惜寶愛一切人間的有緣。

  寫了那麼多書,琦君沒有塑造過十惡不赦的壞人,更從未劍拔弩張攻擊過任 何人,對人世她有著睿智的了解,對芸芸眾生,她充滿愛和同情。

  時局如此艱難,世路這樣坎坷,我们慶幸有琦君這樣的寫作者,作品秉持佛 家大慈大悲的襟懷,叫我们能忍受一切灰暗和挫折!

故乡读后感3

  最早听到刘老师说读鲁迅先生的《故乡》时候,我竟一点也想不起内容,等看完了才发现,原来闰土,豆腐西施这些只记得名字的人物都是出自这篇文章。

  用了一个晚上看了两遍这短短的文章,竟依稀记得当时老师让背诵的经典段落。几十年过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留在我记忆中的,大概只有这些了吧。

  如今,人到中年,重读《故乡》,看到的不再是对闰土月夜下刺猹的细节描写,不再是学习用“圆规”来形容豆腐西施杨二嫂的用词生动形象,也不再是为了总结升华绞尽脑汁的拔高文中的“希望”。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

  再读《故乡》,心中首先升起一丝悲凉与无奈。

  因为家庭的原因,7岁那年我们从母亲的家乡西安举家迁到千里之外的父亲的家乡江苏,一个西一个东,一个农村,一个县城。我的童年留在了两个不同的地方,一个留下了我模糊又单纯的幼年和童年,一个留下了我精彩又充满希望的少年。此后多年,在北方读了大学,南方安了家。生活在每一个城市的时间似乎都差不多,曾经有那么一瞬,在机场看着起落忙碌的飞机,我突然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家。

  “夕阳西下的太平机场,安静,忙碌,没有离愁别绪,没有归心似箭,两地于我,都是驿站。”

  这几十年间,唯一一次回到西安,是前年暑假带孩子旅游匆忙路过,当然也没有机会去到小时候的家,听母亲说,已经拆迁了。

  再没有小时候的一起钻麦地打滚,一起爬树摘野果子,一起打着纸灯笼满村转悠;再没有门口那一声悠长的“甑糕”后,和外公拿着搪瓷小碗追出去的兴奋。

  这些年,那些小伙伴们的样子早已模糊不清,隐约听母亲几次回来告诉我,有的进了城通过打拼日子过得还不错,有的留在了村里,早早结婚生子,为生计劳碌奔命,仿佛成了新时代的闰土。

  这个地方留给我的所有的记忆都在当年和小伙伴那无足轻重的告别中,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

  工作后每年回江苏看望父母,回一次,家乡变化一次,直到现在,变得已经完全找不到当年熟悉的生活环境和人了。

  父母的老楼也拆迁了,县城所有的建筑几乎翻新了一遍,比起当年那个半城半乡的地方,如今一个更加现代化的县城展现眼前,父母的新家就在我原来的小学旁边,那里原来是一大片绿油油的田野。

  我依稀还记得当年放学路上的小树林,记得放学后趴在木材市场的圆木上一起写作业,记得暑假在收割完庄稼地地里拣麦穗。伙伴们也都各自长大,小学,初中,高中,一路有人掉队,一路也有人陪伴。

  当坐上北上的火车,看着窗外一望无际的北大荒原野,我的心完全飞向了远方。鲁迅先生没有不舍是因为心中憋闷,觉得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而我,当时大抵是对未来有更多的憧憬,想寻找更多的希望。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再读《故乡》,我看到了与当年不同的“希望”。

  再读《故乡》,我看到了与当年不同的“希望”。

  当年不懂得希望是什么,机械地在老师的引导下勉强理解了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于是随着众多人踏出来的路循规蹈矩的走出了县城,来到了大城市。

  当年的希望就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当这些憧憬一步步变为现实的时候,我对自己一度没有了鲁迅先生所谓的“手制的偶像”——希望。

  按部就班地走着大多人走的路,当有了孩子,我却也像鲁迅先生所说,不愿意他以后“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可是,在不断的辗转跌撞中,忽然明白,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路都没有走好,又怎能指导别人的路?

  人到中年,犹如又一次站在了一个人生路口,当我开始停下来思考,朦胧中,眼前又浮现了那个夕阳西下安静又忙碌的机场。

  于我而言,心在哪里,故乡就在哪里,希望也就在哪里。

故乡读后感4

  这是一本关于艺术的书。书中作者抒发了对中国历朝历代的陶瓷器皿、来自名山大川的奇石异卉、书画,及一些世界名画的欣赏和对几位艺术大师的议论。这些名画和大师们的作品,是人类艺术的瑰宝,他们栖身在世界各地的博物馆中,被无数爱好者膜拜。

  本书的作者是上海作家协会副主席赵丽宏所著。之所以取名《灵魂的故乡》,全由作者对画家高更(油画大师,名画《山脚下》的创作者)离开他熟悉的繁华都市,在遥远贫穷的塔希提岛上找到了他所向往的艺术和人生。在常人眼里,这有点不可思议,但画家对他的选择致死不悔,他把在海岛上寻求到的欢乐与美定格在画布上,成为不朽的艺术。高更是在塔希提岛,可以说是贫病交加的客死他乡,但是人们在他的小屋门口看到一块牌子,上面是高更自己刻的字“快乐之家”。由此作者感慨画家找到了灵魂的故乡。

  “罗丹的两刀”这一章节中是这样写的。有人问罗丹:雕塑的诀窍是什么?罗丹回答:凿去多余的一切。这真是极其精彩、及其精辟的结论,高度概括了雕塑家的创作过程。然而、何为必要,何为多余,这也许要使所有的艺术家反复思索斟酌,甚至苦恼,罗丹自己也不例外。有时候连人的双手也成为多余,这似乎不可思议。罗丹用无数心塑成了巴尔扎克雕像,身披长袍的文豪高昂着雄狮一般粗狂威武的头颅,傲然面对着污浊的世界,长袍中伸出一双手,一双精细的、有力的、活灵活现的手,这双手写出了《人间喜剧》的手,曾使雕塑家花费了许多的功夫。然而当有人指出这双手和整个作品粗狂雄健的风格不协调时,罗丹毫不犹豫的削去了那双进行雕凿而成的手。这狠心而又大胆的两刀使《巴尔扎克》成为一尊独具魅力的不朽之作。

  罗丹的这两刀,使所有从事艺术创作者的人都得到了启示——为了得到艺术的完美,必须尽可能地删除一切冗枝赘节。有时候你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动了很多脑筋,留了许多汗水,却造就了一些节外之枝,写诗、作文、编戏、绘画,都会遇到这种情形。这时候,不妨学一学罗丹。如果发现赘笔而不愿意删除,那大概永远也成不了一流的艺术家。深思,难道只有艺术创作上是这样的吗?……大师说的真好:凿去多余的一切。

  “圣母与民女”中说道: 达.芬奇500年前的预言在当时引起了整个世界的惊讶。现在看来并不是异想天开,人类的飞翔早已超越了地球。在达.芬奇的年代,还没有解剖学这门科学,人类对自己身体的了解非常可怜。达.芬奇冒着风险解剖尸体的故事,几百年来一直广为流传。在中世纪,这样的行为被认为是对上帝的冒犯或者是疯子行为。在黑暗中,年轻的达.芬奇就着微弱的烛光解剖尸体,研究人类的肌肉骨骼和身体的结构,需要何等的勇气和胆量。被解剖的尸体不会醒来,而正是因为对人类的构造有了科学准确的了解,作为一个现实主义的画家,他的作品中所展示的人物形体,可以说是无可挑剔。即使是在摄影术高度发达的今天,达.芬奇依然显示出了他的高超。很多画家可以根据照片把人的形态和肌肤描绘得分厘不差、纤毫毕现,然而和达芬奇相比,在真实这一点上,仍然看不出有多少高明之处。而对达芬奇而言,在他的时代能将写实的风格发展到这样,实在是一种了不起的发明和创造。这样的发明和创造,正是建立在科学的态度上。

  “谁不尊重生命,谁就不配有生命”达芬奇正是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在进行着他的艺术创作。《蒙娜丽莎》是世人最为熟悉的一幅油画。但是与之媲美的还有《持花圣母》和《利达圣母》这两副作品。前者神秘、端庄,后者秀美。……

  每次翻开这本书都感觉是站在博物馆的巨作前,它告诉我有关这件作品的作者的经历、创作背景、作品的亮点……从中获得的不仅仅是美得感受,更是对艺术家创作精神的尊重、人格的尊重。

故乡读后感5

  多少个人走多少年回乡之路,才能走出20xx里的回乡之路。 鲁迅的故乡是一篇小说,细细地品读下来,却有着诗一般的回想,散文一般的语句氛围。

  那是一个由古文向白话文变革的年代,文中的词语或多或少有着一些错别字。读着原文,不知为什么,总觉得那些错别字,比如今矫正后的教科版好。一些富有地方语言味道的字句比如“弶捉”,一些地方特有的动物名称,都让人感到一股意外的亲切感,近代中国改革之路的沧桑感。 鲁迅作为白话文作者第一人,他的文中缺不乏白话文最重要的“读点”。初次读《故乡》,总有一种流水账的感觉。但读完一次,不知为什么,一种似乎是疑惑又仿佛是留恋的感觉,促使我再一次从头读起。鲁迅的《故乡》,用了很大篇幅描写了返乡的所见所闻,并没有很多自己的想法,但多读几次,却可以从字里行间念出他的一些想法与念头。鲁迅的第一想法没有通过直接叙述,而是埋在文中。

  每认真地读一次,都会有新的感触,都会引发深思。 举个具体的例子。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同捡)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 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 第一次读到这里时,我脑中开始揣摩起了当时的民风。当今的中国,很少有人能够放心自己的东西不被人偷了。只有少数远离城市的农村,人们只需要把东西放在路边,在东西上压个石头,无论包里有多少钱,都不会被人拿走。文中那种随便摘瓜的年代,我相信如今的中国有,但多么?

  第二次读到这里时,我又一次顺着这思路想下去,仿佛明白了鲁迅的用意。鲁迅以成年人身份回到故乡的时候已经是乱世了。他的爷爷已经因贿赂罪入狱病死很多年,父亲也病亡了。山贼官税压得民不聊生。鲁迅在文中借闰土之口,说出来那个年代百姓之苦,说出来自己所期盼的环境。在20xx年的如今,鲁迅所说的问题仍然存在,也有可能是我断章取义,但是我觉得鲁迅的预见的确成真了。 文中像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处,鲁迅的暗喻与埋笔真的很多——甚至有很多都不是他本人故意埋下的,而是他的潜意识纵使他的笔写下了很多讽刺社会的语句。

  这篇小说之所以一直作为中学生的课文,甚至在日本中学的课本里,也有一篇课文是鲁迅《故乡》的'译文。我想教育者不仅是希望我们学习鲁迅的思想,对社会的呐喊。对我们中学生更有用的是,鲁迅生动而真实的描写。 鲁迅文中的“脑中镜头”很多,而他的描写让这些镜头变得栩栩如生。他拥有很丰富的词语,经历了农村生活后记住的词语。鲁迅的文章无法脱离一种近代中国的文风,乍一读,仿佛是没有深度,缺少繁华的行笔。但是认真读了故乡的人,无法不承认他文笔的成熟与脱俗的描写手法。比起以风花雪月和埋了数层暗喻的现代诗,和《故乡》一比,弱点比比皆是。比起当今流行的情节的小说,鲁迅的《故乡》不仅没有在情节上输给现代文人,更在内涵上打败了大部分文章。

  鲁迅,在那个国乱之时,以文笔救了国。我真希望鲁迅可以一直活到现在,那样的话,我相信如今中国人的弱点,也可以通过他的笔,被清楚的指出来。 其实现代中国和当年的中国很像,新一代九零后的弱点更是换汤不换药。如果中国历史上多几个鲁迅,我想,不仅是我们的中学课本选材可以变多。我们所应该走的路,也会被指明。 就如《故乡》的结尾一样——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就是那个第一个走上正确的路的人,而他真正伟大之处就

故乡读后感6

  季羡林先生是当代的大家,在中国古典文学、语言学、佛学、教育学等领域都有极深的造诣。只有自己深入了解,才能给学生传递最恰当的知识。查阅有关他的资料时,我翻阅清华大学校史,看到了我们未曾知道的一些故事,了解越多越肃然起敬。

  1935年,清华大学进行第一批德国交换研究生的选拔,有季羡林、曹禺、张骏祥、田德望、李长植、乔冠华、任华、朱庆永等18人申请,最终只录取了季羡林、乔冠华、敦福堂三人。这些人清华最优秀的人才,能从这些人里脱颖而出,更是不容易的。

  季羡林的家境并不好,能够坚持读书,是经历了好些困难的。到德国留学,还是打败了一众优秀学子才取得的机会,他对学习的态度自然是珍惜而热爱的。

  然而当时有很多人,家庭条件好的人都到德国留学,却并不是都像季羡林三人一样的学习态度。在《初抵柏林》中,季羡林写道:“当时在柏林的中国留学生,人数是相当多的。原因并不复杂。到德国来镀的是24K金,在中国社会上声誉卓著,是抢手货。所以有条件的中国青年趋之若鹜。……这里有吃,有喝,有玩,有乐,既不用上学听课,也用不着说德国话。”这些人只图一个国外留学的美名,以此换取一些实际的利益。而这些人,没有什么求知的真心,白白浪费了绝好的学习机会。

  现在的孩子们何尝不面临着一样的问题?社会衡量人的标准是财富至上。学习也被拿来功利地衡量,是否有用?有什么用?你的知识值多少?

  “读书无用论”的横行之下,学习既不是唯一的出路,生活中又有各种各样的诱惑,学生的求知欲已不知道被消磨了多少。又如“文科无用”的观念,从何而来?——挣不了大钱。

  “学习”在现代社会是普遍缺失的。每当看到人人手中拿着手机沉迷其中,真如同宗教里面吸人心魄的“邪术”一般,就感觉到一种绚烂的荒芜。综艺、影视、娱乐、论坛,段子横行,所有的人都用这一样的句子、一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还生怕自己跟不上时代,学不会新兴的词句。这是网络的时代,是消费的时代,是娱乐至死的时代。

  花花世界,令人沉醉,可是关上手机之后呢?只剩下疲惫的双眼,和转不动的大脑。学习的能力已经被人们丢弃了。

  一边读这本书,一边对照现实。直让人感叹——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正是如此,越读下去越是让我感怀深刻——德国的老师们,严厉与严谨到不近人情的地步。

  《我的老师们》一文中,季羡林引用这样一段话:“德国19世纪的伟大东方语言学家埃瓦尔德说过一句话:‘教语言比如游泳,把学生带到游泳池旁边,把他往水里一推,不是学会游泳,就是淹死,后者的可能是微乎其微的。’”

  季羡林的老师瓦尔德施密特,就采用这样的教学方式。把梵文的基础教给学生后,季羡林觉得很简单,没什么压力。谁知第二堂课,老师根本不讲解枯燥的语法知识,而是直接开始带领学生练习繁难的语句。一开始练习,季羡林便冷汗涔涔,磕磕绊绊,说不出来,颇觉吃力。

  这一课给了他当头棒喝。怎么才能理解这么难的东西呢?季羡林开始了预习,为了两个小时的课,他足足努力了两天,他说:“我自己觉得,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真正被充分调动起来了。”

  自己懂得什么不懂什么,只有自己最清楚,依照自己的学情,充分预习,学习才有了最大的收获。他的老师在无形中,给了他压力,让他在压力中形成了自觉求知的习惯。多么优秀的老师,多么有效的教学方式。

  今天这样的时代,对老师的要求实在可以称得上苛刻。但是,春秋时期礼乐崩坏,才有孔子存在的意义。时代日新月异,孩子学习的欲望和能力都在被剥夺,这大概才显得出教师存在的意义。

  北宋教育家张载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不敢说自己有如此能力,但是总可以尽一己之力,在浮躁嘈杂的世界里,带着孩子们寻一方宁静,踏上求知的旅程,感受纯粹的“乐知者”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