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初一状物作文4篇 初中状物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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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洁白无暇的皮毛,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四条粗腿支撑着一个肥胖的身躯,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它是谁呀?它呀,就是我家的明星:小衰哥。
“喵喵—喵喵”,我一进家门,小衰哥便从房间里跑了出来,一下子蹿在我前面看一看,一下子随在我后面闻一闻······确认完毕后,便开始调皮起来,这碰碰,那抓抓……
下午,我带着小衰哥照例来到了花园散步。突然,一只胆大包天的大老鼠窜来了。小衰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这只大老鼠生擒活捉。小衰哥似乎并不想那么早就让猎物死去,还想玩一玩它。
小衰哥把大老鼠放到地上,用前爪把大老鼠的尾巴压住。大老鼠企图逃跑,却瞬间又被生生地拽了回来。接着,小衰哥又松开了前爪,大老鼠瞅准时机,再次伺机逃跑。可是小衰哥却又悄无声息地蹿到了大老鼠面前,用前爪将大老鼠的尾巴划了一道大口子。小衰哥再次松开了前爪,大老鼠带着伤连滚带爬地跑了几步,再次被捉。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继续着,大老鼠被折磨得生不如死,玩爽了的小衰哥这才把老鼠给一口咬死了。
“你这只可恶的猫!”妈妈怒气冲冲地骂道,小衰哥在一旁委屈地受着罚。原来,小衰哥想到厨房里面去找条鱼吃,可这一找,却把自己给害惨了。它居然把妈妈最爱的盘子给砸了······
小衰哥默默地回到了房间,我把妈妈的气给劝消了以后,用碟子装了鱼,走进了房间。只见小衰哥闷闷不乐地坐在自己的小床上面,我来到了小衰哥的面前,讨好地说着:“小衰哥,你不要再生气了么,妈妈已经消气了。你看,这是妈妈让我拿着给你吃的,快吃一点吧。”没想到这一招挺管用的,小衰哥迅速由阴转晴,夺过鱼,用前爪一把将鱼给按住了,细细地品尝了起来······
现在,小衰哥被送回外婆家了,可是这些美好的记忆会永远留在我心中。
小猫是大家最忠实的伴侣,开心时和他逗乐,不开心时和它诉苦,它成为人类做好的朋友,虽然狗也是大家喜欢的动物之一,但是他没有猫的温顺和可爱,所以猫是冠军之首。
我家以前养过一只猫,它叫皮皮,它长得着花白的毛,如带着雪花般的雪球似的,常在太阳下滚来滚去。因为它很调皮所我叫它皮皮,它生性活泼可爱,所以很受大家的喜爱,只要我一放学回来,第一件事就是逗它玩,拿一个小皮球和它玩,抛出去让它拿回来,它每次都会迅速的拿回来再给我,这时,它便会摇着它那美丽的尾巴。
皮皮可是抓耗子的高手呢,别看他平时懒洋洋的,只要耗资有点动静,它便立刻去看看,有时竟能忘记吃饭。有一次,我放学回来看见它在家门口趴着,我过去逗它它也不理我,神情很着急,好像等待着什么,我进家去写作业,写完后,看看皮皮,它还在哪里趴着,这使我好奇急了,什么事能使它有这么大的耐心,突然,探出一个小脑袋,细心一看原来是老鼠,老鼠看到了皮皮,正要回去,但已经来不及了,皮皮迅速的抓住了它,我明白了皮皮原来是在抓老鼠,它抓住后并没有立刻吃了它,而是拿它寻找乐趣,玩累了,把老鼠拿给孩子们吃掉。
皮皮很讨人喜爱,但经过一件事大家改变了对它的看法。爸爸买了俩只鹦鹉,那两只鹦鹉非常好看,爸爸对大家说:“小心皮皮把鹦鹉吃了。”大家没怎么在意,应为大家相信皮皮很乖的,一天,我见到皮皮在对着鸟笼发呆,我把皮皮抱到一边。一天清晨,妈妈突然说有一只鹦鹉死了,是被皮皮吃掉的,这是我很生气,我四处寻找它,以为它逃跑了,爸爸在墙角找到了它,它嘴上还有血迹,我拿起墙角的木棒打它,它却没有躲,我以为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没有躲,我打完它之后,它消失了,我以为鹦鹉就安全了。一天,妈妈让我们过去看鹦鹉,一只黑猫想要吃鹦鹉,这是,皮皮出现了,它迅速的跑过去,那只黑猫别吓住了,马上逃跑了,原来吃鹦鹉的不是皮皮而是另有它人,我对皮皮非常愧疚,我明白了那次我打它,它为什么没有躲,我暗暗发誓,以后一定加倍补偿它。皮皮没有生我们大家的气,它消失的那几天是在调查鹦鹉的死因,所以当黑猫再次过来时,它会及时的出现。
我爱我家的皮皮,它是一个可以当作杨朋友的猫,它可以明白我的心,在以后的路途上,有了它我的生活才不会那么孤单。
嗨,大家好!我是书包,姓书名包,顾名思义,是用来装书的布袋子,是学生上学时不可缺少的一个工具,如果说书是知识,那么我就是知识的载体,够重要的吧!我的小主人是个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对我爱护有加,在清晨的太阳刚刚露出微笑的面庞时,他便背起我,然后一路欢歌,奔向学校,我也随着主人飞扬的步伐,左一下,右一下地跳起了“摇摆舞”。啊!我由衷的向小主人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感叹。没想到,我的悠闲生活随着小主人的童年生活一去不返。
渐渐地,小主人的脚步不再那么轻快,而我也是“腹有诗书”,不能再轻易的翩翩起舞了。原来路上的欢声笑语也变成了小主人轻声地叹息。我的工作任务也逐渐加重了,身体里的奥赛书、作文辅导书、钢琴乐谱、书法字帖、英文讲义天天都在争功论赏,吵闹不休,谁让他们都有父母、老师撑腰呢?有时候,我真为小主人难过,可我无能为力。现在人类的竞争那么激烈,丝毫不能松懈,应试制度一统天下。连小学生都要背古文,大学生的资历找工作都困难。还有的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急切心愿,过早的形成了压在孩子身上的大山。书中自有千钟栗,书中自有黄金屋,可、但是死读书的孩子们真的能从书中找到快乐吗?我真的不能理解。也许是我作为一个书包的目光太短浅了吧,比不上老师、父母的“远见卓识”。唉,搞不懂人类的脑袋到底在想些什么?
作为书包的我,不得不怀念那清闲的日子,希望轻快的脚步再回来,希望我能再一次跳起“摇摆舞”。不是喜欢偷懒,而是希望每一个学生都有快乐的学习生活。深深地祈祷笑容能再次回到小主人的脸上。
自从出生后第一眼见到月亮,我已经看了她不知多少遍。每天晚上,那圆圆的月总是要准时的来我家床前赴约,从我们第一次的约会到现在已经十年有余。但我们都没有厌倦。月,永远是那个甜甜的月。我之所以对月情有独钟,不是因为有寂寞独居的嫦娥仙子;不是因为有对影成三人的凄凉意境;更不是圆月所带来的关于狼人的神秘传说。我所爱的,是月的本身。
我爱月那与生俱来的雍容华贵,那份贵族般高傲的华丽的独特气质,那浅黄发亮的圆盘高高挂在九重天上,像尊贵的'女王般俯视着脚下万千的臣民,像英武的大将一样高坐点将台指点江山。这月,也却不是一个平民。
我也爱月那俊秀,华美的超凡脱俗。起风时,她随着清风翩然起舞;落雨时,她便伴着雨声引吭高歌;天阴了,她便整晚躲在几块云后面偷笑;天刚放晴,她就跳到广袤无垠的夜空中放肆地用一道道泛黄的光束射中大地上的一切事物。霎时,田野上,城市里,高原上,小溪中都漾起勃勃的生机,夜的死寂一扫而空。
然而,从没有人听到过月的歌声,看见过月的舞姿,欣赏过月的笑颜。她们只是在广阔的月宫中四下弥散,在那颗永世不倒的桂树下盘旋缠绕,化作千丝万缕的情愫,千万年始终如此。也没什么奇怪的,那美妙绝伦的天籁之音和轻盈柔美的仙衣曼舞又岂是凡夫俗子们所能听到和看到的呢?
我更爱的是月的深邃。在一个清风拂面月色宜人的夜晚,只身站在撒满月光的无垠原野上,用心来领会这博大深湛的玄妙智慧,你会油然而生一种与天地同旋,和山水共鸣的奥妙之极的超脱感受。看着那月中心最显眼的一抹黄,透过那月的伪装向最最深远的一点光华直视,顿时超然世外,大彻大悟了。
月的光华闪耀了不止万年,而天地似乎在这万年中慢慢的颠覆,闭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