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的规章制度12篇 民办学校规章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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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及全校师生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等设有安全通道标志,在楼道内不得堆放物品、保证楼道畅通。
四、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电脑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六、装有消防栓、防火器材等部位,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七、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八、学生宿舍内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不准烧火、点蜡烛,如发现一律收缴。
九、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监督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住户在使用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正确使用方法使用,注意防漏气、防暴、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十一、锅炉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十二、对因不重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实训室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实训室的管理,净化实训室环境,严肃实训课堂纪律,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效果,保证实训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实训室任课教师须知:
1、使用实训室必须列入实践教学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实训室,应提前两周向实训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实训管理中心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上课时须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或专用拖鞋。
3、组织学生分组对应入座,并选举一小组负责人。
4、教育学生要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5、指导学生要围绕课堂内容进行学习,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巡视检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将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
6、严格按照相关产品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监督和指导学生按照规程操作,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
7、实训结束,将实训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并做好机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为严肃学校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用款权限
1.对于学校正常的办公用品、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物品,总务处可根据具体情况请示分管校长后购买。
2.对于消费品的购买:
①200元以下的物品,由总务主任批准购买。
②200元1000元之间由分管校长决定购买。
③1000元以上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购买。
二、报支项目
1.出差报支:未经校长室同意,一律不得出差,出差人员报支标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非正常开支办私事的开支均不得报销。
2.杂支费报支:各类补助、津贴、奖金、招待费、临工工资等支出,必须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方可报支。
3.基建及维修:总务处必须事先预算并向分管校长报告,经批准维修的项目用工、用料必须两人以上参与合价,合价结果经校长室审查后方可实施。工程结束后,必须由校长室和总务处认真验收,达标合格,方可支款。原则上学校领导及教职工亲戚不予考虑安排做工。
4.公私借款:教职工因公需要借款,必须经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公事结束一周内应主动向财务人员一次性结清帐目,逾期不结清,财务人员可在其工资内扣除。教职工确因特殊困难向学校借款,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借款额不得超过下月工资的一半,并在下月工资中扣除。特殊情况借款另定。无论公私借款,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准续借。
三、购买公物
购买公物须二人以上,并经保管员签字验收后,方可入库,发票须经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一、体育保管室规章制度
1、坚守岗位,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和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满腔热血,有求必应。
2、爱护公共财产,注意室内卫生,做到体育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3、完整借还手续,上体育课前,必须有体育老师或体育委员按规定借取体育器材,教师签名,当面点清品种数目。
4、体育课后,须及时归还体育器材。
5、非正常损坏器材,须按实际价格或损坏程度赔偿。
二、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1、体育保管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器材放置井然有序,便于上课借还。
2、保管先要树立一切为教学、训练服务的观点,做到按制度办事,坚持岗位,热情周到。
3、体育课外活动,借出器材必须填写借物单,按时归还,凡遗失损坏必须赔偿。
4、外单位借器材,须经校主管领导、体育组负责人同意方可借出,私人不得借用。
5、严禁一切车辆在运动场内行驶,保管室不得堆放私人杂物。
6、场地每周清扫一次,每年维修、保养一次。
7、体育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要登记造册,并经学校、教研组长审批销帐。
三、体育器材赔偿制度
1、体育设施是国家财产,全体师生必须珍惜爱护。
2、学生有意损坏器材,按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损坏的器材,按百分之五十赔偿。
3、器材丢失,任课教师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除加强教育外,按实际情况处理,通报全校。
4、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或报废的要登记造册并须报教研组及领导审批后销帐。
当你是学生时,觉得学校规章制度处处和你过不去。当你是孩子他爸或他妈时,你觉得很有必要再加几条规章制度。要看你现在是哪个年龄段的心态。
学校管理,班主任,学生怎么更能创新管理?
学校工作的落实依赖于班主任,因此,打造一批业务娴熟、精于管理的班主任团队,便能营造出良好的学风、校风,有利于学校的稳定和健康持续发展!如何在做好班主任工作这个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个人认为,学要做到“十忌”:
一、忌“护犊情深”
在实际工作中,班级与班级之间的学生可能存在摩擦,班主任要客观公正的进行沟通处理,不要刻意维护本班利益,虽然“护犊子”,可能在本班学生当中形成“个人崇拜”,但却会使学生“唯班主任之命而从”,对学科教师的教育、学校其他职能人员的管理置若罔闻。《亮剑》这部电视剧中就存在这些情况,虽然李云龙不在乎职位升降,对“快意恩仇”情有独钟,但不利于整个团队的团结协作,因为军队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而是整个国家的,如果思想意识比较狭隘,那又与“拉帮结派”“独立山头”有何区别呢?
二、忌“收放无度”
学校每个学期都要举行一些诸如文艺汇演、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有利于学生身心放松和个性张扬,但如果把握不住“适度”的原则,甚至必要的“约法三章”,安全问题就可能不期而至,难免“乐极生悲”。
三、忌“无预见性”
学生的心理及生理发展是有一定规律的,在某一阶段会集中性的出现一些问题,例如春季早恋的苗头、夏季防溺水的教育等,班主任如果缺少提前疏导和预防,一旦“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就会加大管理的难度。
四、忌“熟视无睹”
现在学校都建立有微信群,便于学校工作的上传下达和问题的及时通报,值班通知在巡视的过程中,可以帮助班主任发现班级管理方面存在的疏漏及偶然的违纪因素,发布至微信区内,班主任一定要及时处理,切不可不管不问。因为对于被通报的学生来说本身心有忌惮,但如果班主任置若罔闻,违纪的学生就会心存侥幸,久而久之,就会“变本加厉”,学校的管理也就会缺少力度,学生也就无识校纪。这也就是寄宿制学校时间表上安排“班务”的目的,就是希望班主任对班级工作做到“日日清”。
五、忌“言语冷激”
家校沟通的工作往往班主任涉及较多,在于家长沟通学生教育的问题上,一定要做到有理、有利、有据、有节,但也不要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虽然家长在孩子管理问题上不够专业,但也是爱颜面的人,如果我们的沟通方式存在问题,如冷淡、嘲讽、指责,不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加深家校矛盾,也会使家长对学校的管理方式产生质疑。
六、忌“规律性强”
以班主任晚上查寝为例,放学后,寝室内转一圈就走了;再如,三饭后不进教室等等,时间一长,学生一旦总结出班主任的行动规律就会“作秀”,见时“乖乖”,离时“蠢蠢欲动”,所以,还是“不按常规出牌”的好。
七、忌“固步自封”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每个人,管理班级都有自己的方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联系班级实际,调整后为我所用,不可自以为是,闭门造车,这样才能总结出一套适合本班的管理制度,避免舍弃“间接经验”而独自摸索。
八、忌“杂乱无序”
班级管理时分不清事务的轻重缓急,处理工作时无重点,完全被动的跟着指挥棒转,教室脏了管教室,寝室乱了发脾气等,忙的一头雾水、不可开交、满腹牢骚,究竟是谁的原因呢?答案显而易见!
九、忌“亲力亲为”
典有“司马懿问诸葛亮政事,使者说:事无巨细皆亲力亲为,然后判断诸葛亮有一劫”。班主任要善于调动班级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的积极性,使得人人有事干,人人都是班级的主任,这样,班主任才能“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十、忌“过于强势”
班主任要和任课教师搞好关系,凡事多征询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诸如座位安排等,不能搞“一言堂”,只有尊重和团结任课教师,才能形成合力,提高班级的凝聚力,无往而不胜!
总之,班主任管理是一项艺术性的工作,需要多反思、多总结,但同时又应该明白: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因为我们面对的对象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只有沉下心、俯下身,不断更新自己的管理理念,才能体味到这项工作的趣味性,长此以往,自身的业务能力也会潜移默化的得到提高!
为规范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与使用,为学生提供科学专业的服务,进一步促进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每年秋季对入校新生进行心理普测,并依据测评结果(包括量表统计分析结果、解释、建议等内容)建立档案。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学生心理档案包括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材料、咨询记录、跟踪反馈材料等。
二、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专柜保存。
三、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按要求,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
四、档案管理员严禁擅自携带和向无关人员谈论学生心理档案内容。
五、原则上只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人、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及本班班主任)可以调阅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但不得外借出档案管理室,只能在管理室内调阅。
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以外的教职工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学生心理档案,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方能查阅。对所查阅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或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
八、除补充学生心理档案内容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上进行文字撰写。
九、学生本人进行心理咨询时,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有责任、义务对档案内容及档案反映的情况给与科学、准确、如实的解释,不允许夸大其辞,或使用极端性语言。
十、心理健康档案不借出不复制,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或复制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十一、学生心理档案一般不作诊断证明。
十二、学生心理档案原则上保留至学生毕业,特殊学生心理档案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保管,学生毕业时交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封存。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创建优美生活环境,形成良好校风,经学校研究决定举行文明寝室评比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1、地面清洁(10分)
2、日常用品清洁摆放整齐(10分)
3、室内整体及床上用品摆放整齐(30分)
4、门窗、墙壁、天花板清洁(10分)
5、室内私接电源(10分)
6、储物箱摆放(10分)
7、寝室的玻璃框内容是否完整(10分)
8、寝室内是否有异味(10分)、
二、考核办法及表彰
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值日干部对寝室进行检查评分,以此为依据计算各寝室得分。各评选出男女文明寝室各4个,在本月量化评比中加2分,混合寝室每班加2分。评出较差的寝室,全体开除寝室!本周内发放奖品,通报被处分寝室。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文体活动,也为了使大家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充分展示出大学生应有的朝气,特规定如下:
1、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证人数;如有旷操,按班级的人数扣分。
2、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证队列整齐,如有不整齐的扣除班级量化分。
3、在我院举行的各种学生文体活动中,各系都应积极参加,配合文体部开展工作。
4、在我院召开各种学生大型会议或者晚会时,各系都应配合文体部的工作,在整队入场过程中,如发现有不配合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扣分及全院通报批评处理。
5、掌握学校体育教学方针,协助学校进行体育教学工作。
6、与学校体育教育持联系,配合学校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体育工作的进行和同时提高。
7、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们的体育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发展,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8、协助学校管理体育场地和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体育管理,帮助体育骨干解决学习生活和体育活动等各方面的困难。
9、加强与兄弟院校和体育活动的交流,积极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体育竞赛,促进校际交流。
10、指导体育工作的开展。
11、本实施办法有关条文由学生会劳卫部负责解释。
12、各系学生会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为规范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与使用,为学生提供科学专业的服务,进一步促进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每年秋季对入校新生进行心理普测,并依据测评结果(包括量表统计分析结果、解释、建议等内容)建立档案。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学生心理档案包括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材料、咨询记录、跟踪反馈材料等。
二、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专柜保存。
三、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按要求,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
四、档案管理员严禁擅自携带和向无关人员谈论学生心理档案内容。
五、原则上只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人、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及本班班主任)可以调阅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但不得外借出档案管理室,只能在管理室内调阅。
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以外的教职工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学生心理档案,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方能查阅。对所查阅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或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
八、除补充学生心理档案内容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上进行文字撰写。
九、学生本人进行心理咨询时,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有责任、义务对档案内容及档案反映的情况给与科学、准确、如实的解释,不允许夸大其辞,或使用极端性语言。
十、心理健康档案不借出不复制,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或复制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十一、学生心理档案一般不作诊断证明。
十二、学生心理档案原则上保留至学生毕业,特殊学生心理档案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保管,学生毕业时交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封存。
为加强教学管理,完善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我院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1、教学检查的目的与意义
开展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检查教学环节落实情况,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教学检查,可以对我部教学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测、考察,了解和鉴定教学效果及教学目标的实现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改进教学和管理。
2、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系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由部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为主要成员,根据检查内容吸收部分教师参加。做好汇报材料,并向教学副院长汇报检查情况。
3、教学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教学检查分为平时抽查和集中检查。
(1)平时抽查。平时抽查根据该学期教学目标和有关教学工作情况随时安排。其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学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教学管理情况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2)集中检查
开学初检查。
每学期开学前由教学科着重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课程安排、教师聘请、教师教学一体化设计、教材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学后,着重对课表执行情况、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情况、教师教学情况等进行检查。
期中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在期中考试前后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期中考试安排情况、教师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教学组织情况、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情况、教学环节落实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检查主要采用听课、检查作业本、召开座谈会、随访等方式进行。
期末检查。
在期末考试前后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期末考试安排情况、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教学效果、形成性考核完成情况、下学期教学安排情况、教材预订情况以及教学工作小结情况等。检查采用问卷调查、召开师生座谈会、检查作业本、考试质量分析、查阅有关教学记录等方式进行。
4、教学检查结果的处理
教学检查人员要对每次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小结,及时处理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学院领导要认真分析研究教学检查情况,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整改措施。
学生升国旗制度
一、升旗时间:每周一早进行(节日另定)。
二、参加人员:全体老师,全体学生,除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三、旗手:每班4名,每周按条件选举一次旗手。
四、升旗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国旗,热爱集体。
2、遵守校规、校纪,品学优良。
3、工作认真负责。
4、会唱国歌,有一定的乐感。
五、在周一升旗过程中,除了按国旗法规定的程序外,还要有该班的班级特色展示,旗手事迹等的一些介绍。升旗完毕后将所有材料一并存档。
六、升旗要求
1、提前半小时准备,按时升旗。
2、下午放学后降旗,降旗后将旗送回办公室。早晨预备前升旗。
学校人事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职称能高能低、收入能升能降的新的用人和分配机制。目的是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活力。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原则;高效精干的原则。
四、行政机构和编制:
1、学校设校长1名,根据学校规模设副校长1名。
2、内设机构及职数:学校内设机构一般为一处一室,即教导处、依法治校办公室。各处室可配负责人1——2名。
3、教职工编制:教职工编制标准按教育部文件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五、校长负责制:
1、校长的产生和任期
校长实行任命制或聘任制。
2、校长的职责
(1)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全面工作负责。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按学校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4)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5)主持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各方面工作,做出决策形成决议。
(6)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维护教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7)拟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具体的规章并贯彻落实。
(8)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学校的各种资源,充分发挥人财物和信息的作用。
3、校长的权利
(1)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工作。
(2)校长对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规章制度的建立、教育教学改革等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大总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具有最后决定权。
(3)管理、指挥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各项行政工作。
(4)提名副校长候选人和中层干部人选、聘任教职工、政策规定范围内对师生奖励与处分。
(5)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和使用教育经费。
(6)享受校长职务津贴。
4、校长的监督
(1)校长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
(2)校长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监督。干部的任免、规划的.制定或变更、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经费预算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应事先提请党组织集体研究。学校党组织要积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3)校长必须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必须提交教代会讨论。教代会应支持和维护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4)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学校教代会要定期对校长的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和评议情况均应记入校长任期考核档案。对于年度考核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免职或解聘;基本合格者,实行诫勉。诫勉期限为半年。被免职和落聘的,不再享受校级干部待遇。
(5)校长任期届满或离任要接受审计。
六、教职工聘任制:
1、聘任原则: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教职工聘任,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开公平、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2、聘任范围:一般为本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新调进的教职工和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
3、聘任形式:聘任、试聘、低职高聘、高职低聘。
4、教职工可以拒聘或辞职。辞职人员应在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输有关辞职手续。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落聘、拒聘或辞职人员到其它学校应聘,须先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6、聘任步骤
(1)组织教职工学习,进行思想动员。
(2)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工作岗位,并提出任职条件和目标责任,提交教代会讨论。
(3)制定公布聘任方案。
(4)教职工填写应聘意向书。
(5)学校考核聘任,公布结果。
(6)校长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在聘任中,待有关条件基本成熟,学校对中层以上干部要安排部分岗位,实行竞争上岗。
7、聘任期限:一般为1——3年。
8、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以不聘或解聘: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
(2)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
(3)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整者;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者;
(5)师德低下,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者;
(6)有滥办班、滥收费、滥编印资料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7)严重违反工作纪委或学校规章制度者;
(8)经双方约定者。
9、落聘与高职低聘人员之和不得超过在职教职工总数的5%。
10、对未聘人员的安置
对未聘、拒聘、解聘人员应作好思想工作的前提下,按下列原则予以安置:
(1)立足于本校自行安排。学校对未聘人员,进行两次推荐安排,若两次推荐安排仍不成功,作下岗人员处理。
(2)学校对未聘人员可安排参加培训,学习(包括转岗培训),也可安排从事其他工作和创办经济实体,鼓励自谋职业。
(3)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培训合格者,可重新竞争上岗。
(4)未聘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在学校学习提高,或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不到岗的按旷工论处,连续旷工期15天以上或累计30天者,予以辞退。
11、学校要关心年老多病教职工。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原岗工作的一般不作落聘处理。
教师管理制度
一、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要求教师要认真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提高自己。
三、要求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上好每一节课。
四、空课和空闲时间不得聚一起聊天或做其它不正当的活动。
五、要求教师运用多种方法对学生加强管理。
六、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七、要求教师要端正劳动态度,要按时到校,按时离校,认真履行销假手续。
八、教师值班(不管是白班或夜班)要高度重视,不得玩忽职守。注意仪表、仪容。讲究礼节,说话文明。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小组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代表以学科组、行政部门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工、工人、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必要时,可特约临时工、退休教师及学生家长列席会议)。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如代表因故离校,由所在部门(组)的教工补选代表。
6、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两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9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8、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9、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1)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学校岗位责任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3)讨论工资调整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10、教代会要关心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关心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11、教代会委托学校工作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为配合学校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规范水电管理,杜绝水电浪费,节约资金,加快学校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制度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用水用电
1、校内所有水电设施(含水表、电表、管线等)均为学校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所有水电用户均有保护学校水电设施的义务,做到“不乱接、不乱拆、不乱装”,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在校内居住的所有用户(含单人宿舍),一律实行“两表”制,统一安装水电和电表。电表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0-40a,水表根据实际情况装配,所有用户使用的水表、电表、均需经过其主管部门技校验后方可安装。
3、校内用户水电表读数由校水电管理组一月一查抄,张榜公布,计费均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执行的水电价格计收。凡校内在编职工水电费交由会计室在其月工资中扣回,住在校内非本校人员应分摊水损、电损,其当月发生的水电费按市场价格开据收取,计费后,由会计室通知其前来缴费。拒缴、拖欠水电费者,校水电管理组送达欠费告知书后,立即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4、学校对各用户水电表等相关设施一次性安装到位,以后各用户室内线路、水电表损坏更换学校不再装配。各用户对自己宿舍的水电线路、设施负有管理责任。如用户房屋装修(维修)。超负荷使用电器或其它使用不当行为,造成线路或设备损坏,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除责任自己承担外,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校内各用户水电表管权属学校。
(1)学校水电管理组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如发现弄虚作假、偷水偷电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损失评估,然后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由其造成2-5倍罚款。屡教不改者,断其水电供给,送交学校处理。
(2)校内所有用户不得私自开启水电表箱和撕毁水电表封印,违者,罚款50-100元,并由其承担重新更换水电表的费用,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3)禁止用户个人在水电表外乱接电线,私接水管,违者罚款2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用户用水用电安全。校内用户因个人私装、乱拆线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各用户如发现水管、用电线路有故障,应及时告知校水电管理小组,以便及时安排水电维修。
二、办公及公共场地用水用电
1、学校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机房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电源。
2、公共场地指道路(灯)、楼道、走廊、卫生间、餐厅、会议室等区域,对其安装的供水、照明、电器设备等,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专人管理,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三、学生用水用电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教室、寝室照明灯管(泡),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w,违者严惩,禁止室内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5各水电配置均有标识,请广大师生遵照水电安全知识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