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模板6篇 项目实施方案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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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小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明确目标职责,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国计委、财政部印发《全国中小学危改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居区教育局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卢军
副组长:刘洪彭哲华
成员:余定福陈朝国杨健邹远富
各项目学校成立相应的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二、项目建设实施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程序必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1、立项。由学校向区教育局写立项申请——区教育局向发改委出函——发改委出具立项批复。
2、规划。学校提供整体规划方案和拟建建筑初步设计方案(建筑平、立、剖面图)和效果图报区规划局审批,合格后办理规划许可证(副本)并出具红线图。
3、报建。规划许可证办理后,到建设局建管股报建,提供报建相关资料,填写报建表。
4、勘测设计。地震震损程度为轻度的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措施;震损程度较重的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结论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属于新建的工程由学校委托勘测单位出具地勘报告、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施工图齐备后需到区消防大队进行消防审核;委托施工图审查公司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然后到区建设局建管股做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
5、招标程序:
确定代理机构:到发改委办理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比选事宜、代理机构网上报名、邀请相关人员(监察局、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教育局监察股及计财股相关人员)出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会议、随机确定两代理机构、和两代理机构分别就操作程序和费用等题进行谈判、确定代理机构,并到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备案。
招标过程:由代理机构或聘请有资质的造价机构计算工程量、财政评审确定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由学校向教育局写评审申请、教育局向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函、评审中心受理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控制价和招标清单都必须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制作招标(比选)公告、招标件备案(发改委和建设局)、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或比选公告、报名、发放招标件、邀请相关部门(纪委、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教育局监察及计财股相关人员)参加开标、评标监督、评标结果公示、发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出具履约保函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
6、施工阶段:确定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到建设局招标办办理招投标备案、到建设局建管股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需提供资料清单目录提供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缴纳中标价千分之三点五的监督费)、规划局放线、开工、建设实施过程质量、进度、安全监督和各种关系协调、初验、竣工验收。
三、项目经费管理
工程项目实行县级报帐制,按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工程专项资金用途包括规
划费、设计费、地勘费、监理费、各种规费、工程款、工程量增减及工作经费等所有费用,不得突破上限。对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按国有关规定处理。
严格合同管理。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合同必须按照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应送区发改委、区建设局招标办备案。如需签订其他协议的,在签订前,需由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区监察、发改委、招标办、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集体讨论同意,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签订其他协议的依据。未经上述单位共同决定,且调整的单价违反招投标结果的,订立的其他协议无效。
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工程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建成后的运用。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影响建设、施工单位的信誉、效益。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是参建各方工作的重点,也是参建各方共同的职责。作为建设单位,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点,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协调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关系,通过控制项目规划、设计质量、招标投标、审定重大技术方案、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达到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安全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安全施工行为。对拒不改正的,要按照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上报相关部门。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教育局将派出督查组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在以下阶段,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参与:基础验槽、初验、竣工验收。
五、工程变更管理
对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程序作如下规定。
1、建设单位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应会同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方案,送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须经教育主管部审定,由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出变更通知,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图纸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期增减的,由双方预先书面协定,但施工单位因组织施工需要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变化等需要变更时,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方案,并经建设单位签证同意,施工单位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施工工期予以延长。
所有的变更在完善上述程序后,需取得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同意并备案。
加强责任追究。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存在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项目建设资金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应保存的资料未妥善保存或监理、设计、中介机构等单位弄虚作假的,按国有关规定处理处罚。
六、工程结算管理
全部工程量包括以下几部分:①固定部分:招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②增减部分:根据发包人和设计需要发生了变更,影响了工程量的增减;③附属及配套工程部分。双方核实工程量时,必须由建设、施工、业主三方签字认可并报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可以作为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
全部工程量确定后,编制双方认可的建筑工程造价结算书,组织涉及全部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由学校交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以审核结果交区审计局进行审计,以审计的工程造价为最终的工程款支付价格,财务部门按审计件的工程总造价执行。
七、工程资料管理
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也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顺利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工程建设档案归档详见区建设局档案资料清单。
八、工程纪律
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单位要对规建设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和杜绝违纪违法现象,保证廉洁高效地开展工程建设做出具体承诺,广泛接受群众及各方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杜绝不正当竞争。做成经济工程、放心工程、实用工程、廉政工程。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接受监察、发改委、财政、审计、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若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重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酉阳县农民工输出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计委规[20xx]1115号)要求,我们编制了酉阳县农民工输出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农民工输出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建设对于完善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工文化和技能,突出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的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实际酉阳县“富民兴酉、加快建成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
其一、通过完善培训设施、设备,改善培训条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有助于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实现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其二、通过建立完善劳务供求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发布劳务信息,有利于引导农民工有目的、有效益地输出劳务,避免劳动力转移的盲目性。
其三、通过与当地外出务工人员主要流向如:重庆主城区,广东、江浙、福建等省市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为农民工搭桥铺路,有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组织化程度。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征地40亩,总建筑面积8900m2,其中:
1、科教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3500m2 包括学员实作实习室,多媒体及语言教室、阅览室、教室办公室等功能用房;
2、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1200m2,教室15间,可容纳900名学生同时上课;
3、实验楼(1栋),建筑面积1500m2,含各种实验室18间;
4、学生公寓(1栋),建筑面积1700m2可容纳580名学生住宿;
5、学生食堂(1栋),建筑面积1000m2,可容纳1600名学员同时就餐。
6、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与市级就业信息网络互通、互连;并配置可视化终端设备,实现农民工网上面试功能。
同时,项目还包括种养殖示范基地和汽修基地;配套教学和实验、实作设施设备购置,以及工程涉及的土石方工程,给排水、供电、道路、围墙及绿化等配套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对酉阳、秀山等少数民族地区农民工开展应用电子、旅游及餐饮、工民用建筑、种养殖园艺、汽修等专业的技术培训及科技成果的普及和推广、每年可培训农民工人数达4200人。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1、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980万,其中:建筑工程费513万,设备及安装工程费2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3万元(含征地费160万元);
2、资金筹措
申请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80万元
地方配套资金80万元
业主自筹资金320万元
银行贷款400万
(四)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15个月。其中20xx年完成项目全部主体工程建设内容,20xx年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
二、项目招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以及重庆市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鉴于本项目设计、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内容的单项合同金额较小,项目业主可采取邀请招标式或自行委托的方式择优选定实施单位,项目土建施工单位的选定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
(一)招标形式
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形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
(二)项目实施单位资质要求
1、施工单位资质应为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以上
2、项目设计及监理单位资质应为乙级以上
(三)招标信息发布
根据渝计委标[20xx]1590号文关于“贯彻国家《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本项目招标信息应在《重庆商报》或《重庆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四)招投标工作组织
招投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完成公告、资审、编标、评标等工作。并依法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活动实施监督。
三、项目建设组织管理
(一)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酉阳职教中心校长黄成林同志系本项目第一责任人,成立由其任组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陈志强同志任副组长,由中心总务、财务、教务等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重大事项的决策、投资计划的落实、资金筹措与使用、项目建成后的营运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投资、质量、进度总目标的实现,及项目建成后能充分发挥效益。
(二)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
委托专业监理公司对项目建设实施科学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投资,尽可能使项目早日竣工投入使用。
(三)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
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引入竞争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及其他建设目标的实现。
(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设立专门的基建账户,严禁将项目资金挪作它用。定期开展对项目财务工作的检查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审计,确保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资全部能用在项目上。
(五)严格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竣工验收,并只有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做好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四、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本项目总建设期限15个月,其中施工期10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20xx年4月~20xx年6月,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立项
20xx年6月~20xx年7月,完成项目设计及各项建设报批手续,并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0xx年8月~20xx年12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
20xx年1月~20xx年5月,完成项目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0xx年6月,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五、项目设计和概算情况
项目设计和概算情况附后
附:项目建设投资概算方案
一、科技综合楼楼工程投资概算:
(一)主要材料:
1、 钢 材: 140T×3600元/T=504000.00元
2、 水 泥: 820T×320元/T=262400.00元
3、 木 材: 110M3×950元/M3=104500.00元
4、 砂 石: 1520M3×35元/M3=53200.00元
5、 石 灰: 25T×250元/T=6250.00元
6、 砼空心砖:80500匹×1.4元/匹=112700.00元
7、 瓷 砖: 1250M2×32元/M2=40000.00元
8、 铝 窗: 800M2×150元/M2=120000.00元
9、 其它材料:3500 M2×30元/ M2=105000.00元
∑=3xx050.00元
(二)综合人、机费:
3500 M2×80元=280000.00元
(三)税费:
1588050元×6%=95283.00元
∑总=1683333.00元
二、教学楼工程投资概算:
(一)主要材料:
1、钢 材: 49T×3600元/T=176400.00元
2、水 泥: 276T×320元/T=88320.00元
3、木 材: 37M3×950元/M3=35150.00元
4、砂 石: 516M3×35元/M3=18060.00元
5、石 灰: 8T×250元/T=20xx.00元
6、砼空心砖:24000匹×1.4元/匹=33600.00元
7、瓷 砖: 460M2×32元/M2=14720.00元
8、门窗及其它材料:1200 M2×50元/ M2=60000.00元
∑=428250.00元
(二)综合人、机费:
1200 M2×80元=96000.00元
(三)税费:
524250元×6%=31455.00元
∑总=555705.00元
三、学生食堂工程投资概算:
(一)主要材料:
1、钢 材: 40T×3600元/T=144000.00元
2、水 泥: 230T×320元/T=73600.00元
3、木 材: 30M3×950元/M3=28500.00元
4、砂 石: 430M3×32元/M3=13760.00元
5、石 灰: 7T×250元/T=1750.00元
6、砼空心砖:20000匹×1.4元/匹=28000.00元
7、瓷 砖: 420M2×32元/M2=13440.00元
8、门窗及其它材料:1000 M2×50元/ M2=50000.00元
∑=354050.00元
(二)综合人、机费:
1000 M2×80元/M2=80000.00元
(三)税费:
433050元×6%=25983.00元
∑总=459033.00元
四、学生公寓工程投资概算:
(一)主要材料:
1、钢 材: 72T×3600元/T=259200.00元
2、水 泥: 390T×320元/T=124800.00元
3、木 材: 50M3×950元/M3=47500.00元
4、砂 石: 730M3×35元/M3=25550.00元
5、石 灰: 15T×250元/T=3750.00元
6、砼空心砖:38400匹×1.4元/匹=24000.00元
7、瓷 砖: 750M2×32元/M2=24000.00元
∑=538560.00元
(二)综合人、机费:
1700 M2×80元/M2=136000.00元
(三)税费:
674560元×6%=40473.00元
∑总=715033.00元
五、养殖示范场建设工程概算
1、圈舍及设备 6万元
2、种养
①酉洲黑山羊: 100只×50公斤/只×8.00元/斤=4万元
②酉洲黄牛: 30头×800元/头=2.4万元
3、牧草种植: 100亩×280.00元/亩=2.8万元
4、饲料及加工机械: 1.7万元
合计:17万元
六、种植示范场建设工程概算
1、水蜜桃种植示范场
①种苗: 3000株×8元/株=2.4万元
②肥料、农药 1.5万元
③田间管理劳务工资: 1.5万元
小计: 5.4万元
2、核桃种植示范场
①种子: 5000元/吨×2吨=1万元
②肥料、农药: 0.8万元
③嫁接费用: 1万元
④栽植、管理工资: 0.8万元
小计:3.6万元
合计:9万元
七、汽修基地建设工程概算
1、建厂: 7万元
2、车床: 3架×2.3万元/架=6.9万元
3、汽车维修工具: 5.8万元
4、教学模型汽车 3.5万元
5、其它工具及设备 3.8 万元
合计:27万元
八、总图工程
1、土石方工程 : 15000M3×12元/M3=180000.00元
2、道路: 750M2×120元/M2=90000.00元
3、室外供水管线: 350M×150元/M=54000.00元
4、室外排水管线: 600M×120元/M=72000.00元
5、污水处理生化池: 450M3×260元/M3=120000.00元
6、供、配电设备: 120000.00元
7、围墙及大门改造: 150000.00元
8、绿化: 8000M2×20元/M2=160000.00元
合计:94.6万元
九、配套设备、设施
(一)、就业信息网络建设
1、电脑 10台×5000.00元/台=50000.00元
2、通讯设施宽带接入 30000.00元
3、摄像及数码设备: 30000.00元
4、触摸查询系统: 2套×20000.00元/套=40000.00元
5、相关软件: 30000.00元
6、大型电子显示屏: 1套×150000.00元/套=150000.00元
小计:33万元
(二)应用电子配套设备
1、模拟电子实作台: 50座×3000.00元/座=150000.00元
2、电子电器实作室:
①电视机演示仪: 10000.00元
②电冰箱演示仪: 2台×5000.00元/台=10000.00元
③相关器材: 100套×1000元/套=100000.00元
3、电子音响馆: 1套×200000.00元=2000000.00元
小计:47万元
(三)旅游、餐饮专业配套设备
1、客房部装饰和设施: 11万元
2、餐厅装饰和设施: 18万元
小计:29万元
(四)教学设施
1、课桌椅: 900套×400.00元/套=36万元
2、讲台及黑板: 20套×20xx.00元/套=4万元
小计:40万元
(五)学生公寓配套设施
生活家具(床、桌、櫈)及被子 580套×500.00元/套=29万元
小计:29万元
共计:178万元
十、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征地 40亩×4万元/亩=16万元
2、建设单位管理费: 11万元
3、勘察设计费: 14万元
4、工程监理费: 9万元
5、建设规费: 10万元
合计:204万元
十一、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 28万元
总计投资:980万元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是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平台,是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xx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36号)精神,现将自治区入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xx年高级研修项目予以公布(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聚焦高精尖缺人才,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根本,突出高级研修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打造精品项目。
一、按计划完成研修任务。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要提前报送情况说明。自治区各有关单位承担的20xx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的实施,均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各有关单位具体承办。各承办单位须预先制订包括研修主题、课程设置、拟聘讲座专家、研修方式、学员构成以及经费预算等内容的高级研修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开办前20天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二、切实保证研修质量。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6天左右,学员不少于70人。学员应面向全国招收,一般应是相关行业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并适当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要精心设置高级研修项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组织研修,将高级研修项目办出高水平、高标准。要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知识更新工程网络平台,上传精品课件,探索建立兼容、开放、共享的远程教育体系。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高级研修项目经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额资助,每期19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决算后经费尚有结余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收回。
四、认真进行项目总结。学员结业时,经考核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各有关单位须按有关要求及时提交含学员姓名、高级研修项目名称、项目起止时间、学员身份证号码以及学员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在内的学员名单,以便及时上传获取证书编号,办理结业证书。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本期高级研修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宣传情况、主要成效、经验体会以及下一步打算等内容。项目结束一个月内,各承办单位将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附件2)、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附件4)等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加强宣传。各有关单位举办高级研修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同步宣传,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切实加强高级研修项目的组织管理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端正学风,严谨治学。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办班,不得借办班之名旅游,不得利用办班搞公款宴请,不得留存、转嫁任何经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各高级研修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为保障我县用水供应平稳、优质、安全,切实解决园区、园区需水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
新建70万立方米水库一座,铺设30千米供水管道。
二、建设模式
采取“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即项目管理单位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面向社会选定投资建设单位,与其签订相关投资建设合同,并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按照项目管理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合理划分、分步推进的原则,按照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编制可研报告阶段(20xx年3月—20xx年4月)。联系协调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全面进行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完成评审。
(二)编制初设报告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联系设计单位,商讨建设方案,编制完成初设报告,并完成评审。
(三)落实报批手续阶段(20xx年7月—20xx年9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水库建设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建设用地预申报告、规划选址意见、环评报告等13个报批文件,完成项目建设手续。
(四)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6月)。完成招投标工作,落实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进入施工阶段,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组织验收及移交管理运行阶段(20xx年7月—10月)。组织省市县相关部门开展三级验收,完成项目审计工作,并确定水库运行管理单位,移交管理单位管理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水库项目顺利实施,县上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水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坚决杜绝各行其是,推诿扯皮现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强化建设项目的管理,依法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项目业主、监理单位要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关。各工作组要定期对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进度、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舆论宣传。水库建设项目工程量大,工期长,工作任务繁重。水库项目部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参建各部门正确认识水库建设的重大意义,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宣传工作,进一步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引导到水库建设的各项工作中来,为水库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我县实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的补助对象
主要扶持已获得20xx年进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进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和进入县级“星级”家庭农场名录,并同时还要符合以下八条的,从中择优选择。
1.1农场主应为本地农民,为县内户籍,有相应农业从业经历,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1.2劳动力以家庭成员为主;
1.3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剩余期限在5年以上;
1.4有农场名称、标牌,经农业部门认定备案一年以上,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生产设施和机械装备;
1.5经营规模适度,优先扶持100-500亩的粮食类家庭农场;
1.6按照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投入品的采购和使用有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
1.7能够及时缴纳土地租金,没有拖欠现象,家庭信用较好;
1.8经营状况良好。
能够对农业生产进行合理投入,注重可持续发展。种植粮食的家庭农场注重应用“农业三新”,实行秸秆全量还田,使用有机肥培肥地力,粮食的平均亩产高出当地平均产量5%以上。农场经营实现年纯
收入10万元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40%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2、实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的补贴标准级补贴资金主要用途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建成后,通过财政及农业部门考核、验收合格后,兑现财政奖补资金,获得省级示范的奖补10万元、其他的奖补8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家庭农场农田设施建设;购置贮藏、烘干等设备;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商标等方面。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xx〕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xx年工作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管
(一)足额落实资金
20xx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2.8元/人,县级配套5.2元/人;市辖区,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1.8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5.2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政策延伸县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20xx〕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xx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xx]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xx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