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考勤规章制度3篇 企业考勤规章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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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假勤种别主要分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长产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伤治疗假、丧假等。
员工休假必须在休假前填写休假申请单,经相关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均须遵守本制度。
请假制度
事假
请假条件及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的员工。请事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员工请事假按照其个人的日标准工资额(本人岗位薪级工资额除以21.75天)如实扣减请假日工资。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也相应扣减。事假期间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审批程序:个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病假
请假条件及时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出具医院证实或医生的休息
病假的时间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待遇规定: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岗位薪点(级)工资,下同)的8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员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3)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员工,发给本人工资的100%。
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也相应扣减。病假期间的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1)本人申请、医疗卫生部分证实后由员工所在部分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员工连续病假时间按一年内的时间累计。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长产假、保胎休息)
假期规定及相关待遇:
(1)女职工生养请产假,凭生养证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女职工生养享受90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双胞胎生养的,每多生养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养为晚育,晚育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
男女职工为了实行节育而实施的人工流产或节育手续后需要休息的,可请计划生养假,经公司工会计划生养治理职员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内流产的,持本单位医疗、保健机构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证实,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处理。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婚假
假期规定
(1)职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如男女双方不在一地,按行程远近可另给路途假。
(2)实行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假期所发生的路途用度自理。
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须经计生治理部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丧假
假期规定:
(1)职工的直系支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经所在单位
假期待遇:
(1)在批准的假期内,员工工资照发,奖金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按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2)假期所发生路途用度自理。
4、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年休假
休假条件:
a、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b、员工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依法享受冷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假期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进年休假的假期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
(1)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2)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3)用人单位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进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进。
(4)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进。
(5)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进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5、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具体法定假期规定与待遇:
1、法定节假日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福利照付,如法定节假日适逢周末,其补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1、3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或8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薪资。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
其中,日工资基数=月岗位工资基数/21.75
1、4部分员工的法定假日
国际妇女节属于部分人员的法定假日,女员工放假半天,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予补假。
公司具体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用门禁系统的出入证打卡,电脑自动记录)。若因故不能按时打卡者,须由本人填写《免打卡单》说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两个工作日内上交给行政助理。每月行政人事部汇总各部门考勤表,并将考勤表交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2、除特殊情况,。过层开表彰,发放奖金,员工一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对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一经查实,违纪双方均罚款100元。
3、忘记带卡或未打卡的员工须到前台行政助理处如实登记上下班时间。一个月内,按规定的正常时间上、下班的员工,公司允许忘带卡或忘打卡三次。从第四次开始,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
4、员工一月内无故迟到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并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以上规定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5、员工一月内第一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10元;第二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20元,第三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30元。一个月早退超过三次者,或累计早退时间达到30分钟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员工旷工认定办法:
1每天无故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的,或迟到、早退次数在3次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
2各类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或既不销假也不上班的,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
3拒不接受
员工旷工处理办法:
1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
2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的5%;
3连续旷工2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并通报批评。
4连续旷工3天者,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通报批评。
5连续旷工4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6凡属旷工情况,除以上处理方法外,还将按规定扣发其本人部分绩效工资、第13个月工资、奖金等。
行政人事部负责每月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凡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时,罚款金额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办公室人员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及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节日值班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特殊私事需要中途离岗, 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
六、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杜绝酒后驾车;
1. 目的
1.1规范考勤、休假管理,保证考勤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1.2使各级员工清晰考勤制度,增强考勤意识,利于操作执行。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
3.1综管部负责制订,修订及执行本规定;
3.2各部门主管负责督促本部门的员工遵守考勤制度及对员工考勤时间进行确认。
4.定义:
4.1工作时间:
4.1.1按国家规定:月薪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其中星期六加班费己计入基本工资内);各部门应保障部门员工每月4天休息。
4.1.2作息时间为: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4.2请休假
4.2.1员工请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 产假,丧假,工伤假,工休,法定假等八种假类。
4.2.2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有薪假为: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元旦1天。
5.考勤的规定与程序:
5.1考勤表及考勤方法:
5.1.1考勤表卡用来记录职员工出勤时间(上、下班),是计算薪资之凭证。
5.1.2各部门员工考勤由部门主管负责进行考勤;部门主管由综合管理部进行考勤;每月第一天各部门将考勤记录汇总到综合管理部进行统计后统一呈报总经理。
5.2迟到、早退:
5.2.1行政、财务、仓库三部门员工当月迟到(早退)5分钟(含)以上15分钟(含)以内,每次扣5元,员工当月迟到(早退)15
分钟(含)以上3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10元;营销部门员工可由营销副总进行控制。
5.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2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
5.3.1所有员工凡未事先请假而无故不来上班或假满未续假都均视为旷工。
5.3.2所有员工旷工按两倍扣发当月薪资。
5.3.3所有员工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旷工7天者,视为自动离职不给以结算当月工资。
6.请休假的规定与程序:
6.1一般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1天以上均需部门主管及经理批准,综管部审核。
6.2各部门主管人员请假2天以内,由综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6.3请休假应提前半天到综管部领取《请假单》并要求填写《请假单》以提出申请,并将经过批准的请假条交人事部审批后可离岗,因突发事件不能事先请假者,应电话告知上级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请假需有工作代理人。
6.4事假:
员工请事假每月不超过4天,全年不超过15天,事假无薪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6.5病假:
员工生病可请病假,需有医院的证明,病假时间可发放基本工资70%;如无医院证明视作事假处理,假期无薪。
6.5工伤假:
6.5.1员工因工作负伤,经部门主管申报,出具医疗证明,经综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按工作处理,属有薪假。
6.5.2所有工伤必须有工伤报告书,并于事发时间24小时内交综管部。
6.5.3工伤假休假时间发给基本工资。
6.6工休假:
在公司经营允许的情况下,部门主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休假,部门主管在公司规定的节假日内必须在确保本部门的正常生产秩序的前提下可免考勤,否则按旷工处理。
6.7婚,丧,产假:
6.7.1婚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本人结婚需提前1个月申请,婚假为期3天,返厂需提交结婚证书,假期可发经基本工资。
6.7.2丧假:员工之直系亲属(父母,继父母,岳父母,祖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死亡时,经提交证明后可请3天的有薪假,
假期发给基本工资,省内员工加往返日程假2天省外员工加往返日程4天,往返日程假为无薪假。 6.7.3产假:女员工休产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而形式申表,产假后须提供生育证明。 6.7.3.1产假为期90天。
6.7.3.2如休产假本人因身体状况原因需续假,可继续延续不超过一个月的积假,但必须提前申请审批方可续假,续假无薪。 6.8假期的计算单位:
6.8.1事假,病假以“小时”为单位。
6.8.2婚假,丧假,产假,工伤等假期以天为单位。 6.9注意事项:
6.9.1凡员工请假,首先征得直属上级同意;
6.9.2公司原则上不接受延假,续假及电话请假,特殊情况(突发事件)需报直属主管转交综管部,经综管部主管及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否则以旷工处理。 6.10销假:
6.10.1职员请假到期,要到综管部办理注销或核假。
6.10.2如遇假期有更改情况,须事先向本部门申请(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准以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