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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5篇(公司管理制度简版)

2023-02-24 13:16:00综合

公司管理制度5篇(公司管理制度简版)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5篇(公司管理制度简版),供大家品鉴。

公司管理制度5篇(公司管理制度简版)

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保卫人员值班巡逻,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各种警用器械。

  第二条 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园区治安保卫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三条 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园区内部各项安全,严防治安事故发生。

  第四条 提高警惕,明确任务,善于发现可疑迹象和隐患并及时处置。

  第五条 严格执行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巡逻记录。

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保卫科要定期到各业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二条 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现金存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第六条 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三条 公司员工自行车、电动车、轿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

  第四条 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隐患地方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第五条 门卫要做好值班,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 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三条 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条 园区内禁止玩火、破坏公物,不听劝阻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子女由家长承担);

  第五条 严禁在园区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扰乱公共秩序;

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条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批,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给假。

  第二条 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三条 员工请假应说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项,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条 提前结束假期回公司须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出示延期证明,再次审核、批准。

  第五条 请假或延长假期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三天以上旷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 请假期间,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

  第八条 假期规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本人婚嫁给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给予2天;产假(女)90日;流产假(女)7天;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给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给假3天;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5

  办公室是公司对外联络的中心枢纽,是展现公司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全体员工均须遵守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条 办公室内须保持肃静,办公时要端正坐姿,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楼梯处停留会话,办公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 严禁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打牌、下棋、赌博,未经他人允许,不准随意翻阅他人办公资料,更换台、凳、电话等,违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第四条 文明接听电话,不得借办公电话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做好请示汇报,如私自打国内国际长途或用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台等,一经查实,个人除需承担相关电话费用外,并加罚20元/次;

  第五条 严禁串岗或群聚聊天,影响他人工作;

  第六条 注意保持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墙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器具等须摆放整齐,衣物、箱架、雨衣(伞)、头盔等私人物品必须放到更衣室,下班后应整理好桌面物品,严禁乱摆乱放;

  第七条 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将烟头扔进纸篓,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八条 办公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空调、排气扇、水龙头、灯管、电话、电脑等)未经同意不准随意拆装,如出现故障须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凡擅自拆装或者人为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第九条 热情接待来访客户等外来人员,言行大方,注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条 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关闭空调、灯管、电脑等电源,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检查电源关闭情况等;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调换,应提前一天向分管副总、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调换,不得无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