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评价方案3篇(小学音乐评价方案怎么写)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小学音乐评价方案3篇(小学音乐评价方案怎么写),以供参考。
一、指导思想
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贯彻新课标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实践活动,完成科学的、开放的教学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评价目的
通过正确多方位评价,让家长了解学生学习的进度和成绩,鼓励并支 支持孩子进一步学习。以新课程为标准,着重从全面发展或富有个性和 和独特的表达方式,从多方位灵活对学生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等方方 面做出评价。
三、评价对象:
一年级 二年级 四年级
四、评价方式:
1、一 二年级评价标准;
A、学习态度
学习情感、兴趣、及参与度。按照平时记录的课堂纪律,歌曲学唱情况,小乐器演奏能力,欣赏表现,创编能力,课堂乐器演奏能力,音乐知识学习运用能力等综合评定。具体指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学生与学生进行的即时性评价活动,累计各种奖项(如:笑脸数、星数、我能行等)标准师自定(40%)
B、 基础知识
对本学期音乐知识的掌握。用问答的形式进行考核。(10%)
C、 基本技能
演唱、表演能力(50%)
(1)、用正确的姿势、自然、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音乐;
(2)、以表演唱形式演唱学过歌曲,要求背唱;
(3)、能够在唱歌或是聆听音乐时做即兴地律动或动作;
(4)能选择简单的打击乐器为歌曲伴奏。
D特长表演:“个人才艺展示”
它指在校外教育活动所接受的艺术学习,如:扬琴、二胡、笛子、钢琴、电子琴、小提琴、舞蹈等这些学生可在综合素质表演中可以酌情加分。
2、四级评价标准:
A评价内容:
(1)自选内容:
指这个学期所学的歌曲,自己选择最喜欢和擅长表现的一首歌曲来作为考试曲目。
(2)平时表现
是指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音乐学习能力、学习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予于评价、累积各种奖项(如:音乐演唱星、音乐才艺星、音乐创造星等评价奖励)。
(3)特长展示:口风琴演奏, 或是一首歌曲演唱,优秀者加星加分;
B评价标准:
自选内容 40% 平时表现 30% 技能演奏 30%
特长展示 加分加星
总之,音乐学科教学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教学评价,有效的促进学生发展,激励老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音乐教学质量。以上就是本人本学期音乐学科的期末考试考评方案,如有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和老师指正批评。
一、指导思想
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贯彻新课标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实践活动,完成科学的、开放的教学评
价,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评价目的
通过正确多方位评价,让家长了解学生学习的进度和成绩,鼓励并支持孩子进一步学习。以新课程为标准,着重从全面发展或富有个性和独特的表达方式,从多方位灵活对学生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等方 面做出评价。
三、评价对象:
一年级至六年级
四、评价方式:
(一)评价标准:
1、学习态度
学习情感、兴趣、及参与度。按照平时记录的课堂纪律,歌曲学唱情况,小乐器演奏能力,欣赏表现,创编能力,具体指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学生与学生进行的即时性评价活动。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音乐学习能力、学习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予于评价、(40%)
2、基础知识
对本学期音乐知识的掌握。用问答的形式进行考核。(10%)
3、基本技能
演唱、表演能力(50%)
(1)、用正确的姿势、自然、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音乐;
(2)、自己选择最喜欢和擅长表现的一首歌曲来作为考试曲目。
以表演唱形式演唱学过歌曲,要求背唱;
(3)、能够在唱歌或是聆听音乐时做即兴地律动或动作;
特长表演:“个人才艺展示”
它指在校外教育活动所接受的艺术学习,如:电子琴、小提琴、舞蹈等这些学生可在综合素质表演中可以酌情加分。
2、评价标准:
自选内容 40% 平时表现 30% 技能演奏 30%
特长展示 加分加星
总之,音乐学科教学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教学评价,有效的促进学生发展,激励老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音乐教学质量。以上就是本人本学期音乐学科的期末考试考评方案,如有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和老师指正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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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指导思想
1、教育学认为:对儿童、少年进行评价的基本视点在于“发展”二字,即用发展的眼光、从发展的角度、从儿童身心发展的全方位来考察与评价儿童。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3、《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教学学习的评价,既要关心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与发展”。
二、评价原则
每位学生的音乐天赋、能力是有差异的,教师在评定学生音乐成绩时:一要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二要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三要根据学生的具体的条件做出公正合理的综合评定。
三、评价内容
形成性评价由学习兴趣、课堂参与、表演及演唱、感受及鉴赏、音乐创造五个内容组成。
终结性评价由看、唱、听、赏、奏、表五个内容组成。
四、评价方法
1、由“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两部分组成。形成性评价主要是反映学生在平时音乐学习过程中的表现,终结性评价反映的是一个学期的最终成效。
2.评价的主体由“学生自己”、“同学”和“教师”三部分组成。形成性评价由学生自己、其他同学和教师在相应的栏目中打“√”,终结性评价由教师操作。(详见“小学音乐终结性评价方案”)
3.评价采取“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评价主要采用定性述评的方式,用较为全面、准确的文字加以简要描述;终结性评价主要由教师采用定量测评的方式,对每个学生的音乐学习的能力及等级用简便的等级(或是等级+评语)方式进行评价。
4、学期终结评价是目标达成评价,主要是总结、了解学生一学期或学年在学习过程中行为形成、能力培养、知识掌握等,它包括课堂练习、纪律、学习情感态度等,这一评价一定要和平时的综合素质形成评价和教材最后的期末测试相互结合起来。此评价方案为“小学生音乐学习评价方案”中终结性评价(定量评价)的内容,原学生自评、互评师评内容和要求不变。以上各项内容可通过“音乐会”的形式,采取“学生自主选择+老师指定内容”等多种方式开展。以上评价均采用等级评价(A、B、C)方式。100%-80%为A;79%-60%为B;60%以下为C。
1、评价等级:A、B、C、D四个等级。
2、采用自评和组评的方式
3、特长项:有的学生参加各种文艺演出、比赛等,获奖证书、奖励等,都可记录。
音乐测试应该让学生感到轻松、愉快、评价方式要注意尊重学生的自评、同学的互评、教师的总评相结合。要做到即尊重学生又加强了同学间的相互了解;即是了解教师自己的教学情况、改进教学手段,也是激励学生创新、实践的有效途径,让学生在评价的过程中感受愉悦、满足和自信,感受成长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