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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房屋委托书7篇(委托书 房屋)

2023-01-07 23:57:00综合

实用的房屋委托书7篇(委托书 房屋)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实用的房屋委托书7篇(委托书 房屋),供大家阅读。

实用的房屋委托书7篇(委托书 房屋)

实用的房屋委托书1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年××月××日

  公有住房继承问题

  有些居民往往将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引起承租户名变更(俗称变更公房户主)的概念,错误理解为居住房屋的继承,认为原承租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承租权,继续使用承租的房屋。来访者产生这一误解的原因,其一在于对新的租赁规定未仔细了解,其二在于将公有居住房屋等同于私有房屋。一般而言,私有房屋因产权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该房屋作为财产,可以被继承,而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取得的仅是房屋使用权,系所有权权能中的一部分权利,因此在承租人死亡时,仅发生一个谁有权继续承租的法律问题。

  根据20xx年7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有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因此在承租人死亡导致承租户名变更的情况下,首先只有在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才有权继续承租;其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承租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才有权承租。另外,按以上规定,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中按以下顺序书面确定新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而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继承的。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和办理销户手续。

  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房产继承只是继承遗产中的房产行为而已。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遗产继承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出具委托书。

实用的房屋委托书2

  委托人__________现有房屋出租,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地址),因委托人无法亲自管理出租房屋,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本着自愿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定,现由委托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代为管理出租房屋,履行相关出租房屋治安责任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委托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实用的房屋委托书3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建筑物共层。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为 。

  出租房屋为 (套、间),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每一延迟日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出租房屋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 (大写:元)。

  乙方应于每月 日(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过 个月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向甲方支付(不超过三个月)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须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

  甲方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情形:

  1、

  2、

  3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屋租赁涉及的税款、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乙方负责支付出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第六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及其正常使用。

  出租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属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终止期不得超过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得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

  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单方依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合法解除本合同的可以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 日内迁离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间应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内居住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备案)机构调解或:□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一种,并在□里打“√”)。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十五条 附页内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在签订后10日内到原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实用的房屋委托书4

  兹委托 ***** 身份证号码 ****************** 为我的代理人,代表我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事宜,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 托 代 理 人: (签字)

  委 托 人: (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实用的房屋委托书5

  房屋出租授权委托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兹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室,房屋出租事宜,今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出租,当乙方促成该房屋签定租房合同时,甲方应返给乙方月租金_______%作为中介费。甲方不得越过该公司直接与我公司所带客户(其公司或友人)在半年内签定租赁协议或转借,否则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需赔偿乙方双倍中介费用作为违约金,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过七日,甲方将每日加付其佣金的0.5%作为滞纳金,超过一个月未付,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特此为证。为方便出租,甲方留给乙方钥匙_____套/把,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委托期限为年,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盖章):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 经纪人签字:

  固定电话: 电话:

  移动电话: 公司电话:

  年 月 日

实用的房屋委托书6

  委托人:____性别:男出生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现住址:____区____路____弄____号____室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性别:男出生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现住址:____县____栋____单元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____购买首都市华盛事业蜀都花园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所售房屋____号房,因委托人在外地上班,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特委托____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一、办理该房屋的领取钥匙,实测面积核算验收,办理产权事务(领取产权证),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装修等事宜。

  二、支付领取委托事项有关费用

  三、该房屋买卖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实用的房屋委托书7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人______是位于北京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产权共有人。现我们同意出售上述房产。因为我们_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___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如下事项:

  1、 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我们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 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 代为办理与出售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交割手续;

  4、 协助买方以买方名义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 代为收取相关售房款;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