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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3篇 贵州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2022-12-24 11:01:49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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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3篇 贵州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3篇 贵州电网调度管理规程,供大家赏析。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3篇 贵州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1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1.云南电网遵循“、”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调度工作。

  A、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B、统一调度、自行管理; C、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下级调度机构

  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服从相应调度机构的调度。

  A、必须、必须; B、可以、可以; C、应该、应该;

  3.云南电网内调度机构分为三级,从上到下依次为:省级调度机构(简称“省调”或“中调”)、地区调度机构(简称“地调”)、县(市)级调度机构(简称“县调”)。云南省调属于中国南方电网四级调度机构的,上级调度机构为

(简称“总调”)A、第三级,中国南方电网调度通信中心; B、第二级,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C、第二级,中国南方电网调度通信中心;

  4.调度管理实行调度权与设备所有权、经营权相分离,按有利于电网、有利于电网

、有利于电网调度管理的原则划分调度管辖范围。

  A、经营效益提高、规模扩大; B、安全经济运行、规模扩大; C、安全经济运行、运行指挥;

  5.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通信及自动化设备的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上与

  的调度管辖范围一致。

  A、电网、厂站设备;B、电网二次设备;C、电网一次设备

  6.厂、站内除相关调度机构管辖以外的设备由厂、站管辖,一般为,站用电系统,监控系统,水工和热工等辅助系统。

  A、厂用电系统、直流系统;B、排水系统、气系统;C、主机设备、闸门系统; 7.省调调度许可设备是指地调或发电厂管辖但 的改变须经省调同意的设备。

  A、运行方式; B、设备运行方式;

  C、运行状态;

  8.“可接令人”在值班期间受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挥,接受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并对调度指令

  的正确性负责 A、接受; B、传达; C、执行;

  9.各级调度机构管辖范围内的“可接令人”的 由本单位负责,受令资格的培训及考核由相应调度机构负责;厂站具有受令资格的运行值班人员变动,须在变动前

  相应调度机构。

  A、资格、电话;B、岗位技能培训、书面报告;C、岗位技能培训、告知;

  10.省调调度管辖范围的“可接令人”为下列人员:1.地调调度员。2.发电厂值长、电气班长(火电厂单元长)及同等岗位职责的。3.变电站、集控站站长、技术负责人、值班长。4.新设备投产联系人 A、值班负责人;B、技术负责人;C、部门领导;

  11.未经值班调度员下令或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改变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态。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现场人员可先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后应 向值班调度员汇报。A、进行、进行; B、擅自、立即; C、马上、立即;

  12.在发布、接受调度指令时,双方 严格执行报名、复诵、记录、录音和回令制度,使用标准调度术语,设备应冠以电压等级和双重命名(设备名称和编号)。受令人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 方可执行,执行完毕后立即回令。

  A、必须、检查;B、要求、检查无误;C、必须、复诵无误;

  13.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如认为该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当值班调度员确认并重复该指令时,受令人。如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电网或设备安全时,受令人应,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修改建议上报给下达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A、拒绝执行、拒绝执行; B、应当执行、拒绝执行; C、必须执行、拒绝执行;

  14.,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可以越级向下级调度机构调度对象运行值班人员下达调度指令,运行值班人员应当执行,执行后迅速报告调管该设备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

  A、必要时; B、一般情况; C、进行操作时;

  15.调度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发生异常或故障时,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相应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汇报情况,并对汇报情况的 负责,值班调度员应正确处理、作好记录。

  A、正确性; B、及时性; C、正确性、及时性

  16.重大事件应按规定 上报。

  A、程序; B、时间; C、逐级;

  17.一个运行单位同时接到多级调度机构的调度指令而不能同时执行时,应及时汇报其中的 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协调处理。A、最近一级;B、最低一级;C、最高一级

  18.运行单位原则上应保证在任何时间都有“ ”在主控室(集控室)内。A、负责人; B、可接令人;C、可执行人

  19.下列行为为严重违反调度纪律行为,请选出不是的是。

  A.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调度指令。

  B.得到调度机构值班负责人允许,改变调度管辖设备的状态、参数、控制模式行为的。

  C.不如实反映现场情况,有意隐瞒或虚报事实。

  D.未经调度许可,擅自在调度机构调度管辖或许可设备上进行工作。

  20.下列行为为严重违反调度纪律行为,请选出不是的是。

  A.经调度下令,改变发电厂有功、无功出力。

  B.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汇报不及时或汇报错误,延误事故处理。

  C.未经调度许可,在运行中的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设备上开展工作并造成后果。

  D.性质恶劣的其他行为。

  21.设备检修的工期与周期应符合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的相关规定,遵循“ ”的原则 A、计划及状态检修结合;

  B、一次设备与二次设备配合检修; C、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22.设备检修分为

  检修和

  检修两类。

  A、计划、非计划; B、临时、计划; C、临时、非计划;

  23.设备检修计划分为 检修计划和 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中应包括需要运行设备改变状态或对电网运行有其他要求的设备检修、技改、试验、配合停电等工作

  A、、季度;

  B、季度、月度; C、、月度

  24.省调管辖和许可设备的检修申请要求至少在开工前 个工作日上报检修申请单,省调应在开工前1 个工作日17:00 以前批复申请。A、1;

  B、2; C、3;

  25.遇设备突发异常或故障,需进行紧急处理或抢修的,可先根据现场规程处理,并向管辖该设备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提出,是否补办书面申请由调度机构根据电网安全需要及现场处理的实际情况决定 A、检修要求; B、书面申请; C、口头申请;

  26.已开工的设备检修工作,若因故不能按期完工,必须提前向调度机构办理延期申请,原则上应在设备检修申请工期未过半以前提出延期申请。检修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原批准结束日期当天24:00 的,由该检修申请停复电联系人提前向值班调度员办理延期手续。检修申请延期时间超过原批准结束日的,由该检修申请填报单位提前按原申请申报流程提出申请,由调度机构方式部门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在工期过半后才申请延期的,按 统计。A、非计划检修; B、计划检修; C、临时检修;

  27.凡列入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其铭牌参数、接线 必须提前征得相应调度机构同意,并报相应调度机构备案。

  A、减少;拆除 B、增大;拆除 C、改变;变更

  28.发电机励磁调节器、电力系统稳定器(PSS)和一次调频的投入、退出应得到相应调度机构的批准,电力系统稳定器(PSS)和一次调频投退信号应传送至相应调度机构。上述装置异常或故障,值班运行人员 A、立即汇报中调,按调度命令执行; B、可将其退出,通知专业人员处理;

  C、可先按现场运行规程将其退出,再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29.并入云南电网的机组均应具备 功能,其性能指标与参数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投入运行

  A、机组进相; B、一次调频; C、机组调相

  30.继电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包括各保护装置、保护通道接口、数据交换接口、故障录波装置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等设备及。

  A、安全自动装置;B、功角测量装置;C、二次回路

  31.厂(站)继电保护专业工作人员职责:对现场进行工作的 负责,根据现场二次回路工作内容提出检修申请,申请中明确保护功能投退、调整要求及影响范围

  A、正确性;B、必要性;C、安全性

  32.厂(站)运行人员职责:对现场继电保护操作处理的正确性负责,按现场二次回路工作内容填写操作票,对现场操作中的继电保护问题 进行处理。A、按现场运行规程;B、调度命令;C、询问专业人员后

  33.现场进行继电保护工作,必须按规定办理检修申请、现场工作票及二次措施单等。现场工作必须得到 许可方能进行保护投退、切换等具体操作。A、调度员; B、运行值班负责人; C、中调方式科人员

  34.保护功能和保护通道的投退、切换操作,值班调度员只负责提出保护功能、保护通道投退或切换的功能要求,具体操作由现场人员按现场运行规程执行,并对其操作的 负责。

  A、正确性; B、及时性; C、完整性

设备不允许 运行。

  A、无主保护;

  B、无保护; C、无瓦斯保护

  36.一次设备停电后,除调度员明确下令操作的继电保护外(如失灵保护、联跳保护、远跳保护),若继电保护装置或二次回路上没有工作,则继电保护装置。

  A、退出运行并断开电源; B、必须退出运行; C、可不退出运行

  37.调度机构管辖设备有关保护的投入、退出、检验、定值更改等操作,须经调度机构 同意,并严格按现场运行规程执行。A、继电保护科人员;B、调度机构值班员;C、值班调度员

  38.断路器充电保护按调度指令投退,仅用于对母线、线路充电时使用,正常运行时。

  A、退出; B、投运; C、按调度指令执行;

  39.对于 接线的母线,当母差保护全停时,该母线应停运。

  A、单桥; B、双母线;

  C、3/2 断路器;

  40.双母线接线方式,母差保护 时,一般不对该母线进行倒闸操作,除非必要并且经方式核算。

  A、单套投运;B、全部退出;C、单套退运;

  41.继电保护装置出现的异常、缺陷,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汇报,并通知专业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A、厂领导; B、运行值班负责人; C、值班调度员

  42.发生事故时,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应先记录好继电保护装置的全部动作信号后方可复归,并将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情况、故障测距结果及时汇报值班调度员。有人值班变电站在装置动作(无人值班变电站,在运行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

  小时内,将保护动作信号、各保护的打印报告、故障录波、事件记录等传真至调度机构继电保护部门。A、3;

  B、2; C、1;

及以上系统保护发生不正确动作,应在2 小时内向省调进行专业对口汇报,并立即将保护装置动作情况、动作报告及故障录波报告报省调继电保护科。对保护不正确动作情况在事故原因查明后 个工作日内上报保护装置动作原因分析报告。

  A、1;

  B、2; C、3;

  44.非电气量保护,由运行单位负责管理,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根据现场运行规程规定操作,但 保护投退须征得设备管辖值班调度员的许可。A、压力释放; B、高压套管压力低; C、重瓦斯;

  45.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通知单应包括设备名称、装置型号、断路器编号、电流、电压互感器变比、定值更改原因,还需注明定值项编号、名称、符号,并备注清楚。明确装置功能要求,但不明确到装置连接片等具体屏柜上操作元件。

  A、注意事项; B、执行要求;

  C、执行要求和注意事项;

  46.省调整定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知单须经省调值班调度员与现场值班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严格遵守通知单执行情况 制度。A、报告;B、回执;C、反馈

  47.在调度自动化设备(含自动化通道)上的维护或检修工作,应向相应调度机构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中明确对调度自动化数据的影响程度及范围,由相应调度机构 批准。

  A、继电保护科人员;B、自动化部门;C、调度机构值班员

  48.自动化设备维护或检修工作开始前,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措施,防止与现场一次设备实际运行值不一致的错误数据上传到相应调度机构自动化系统,防止因厂站自动化设备原因导致的误调、误控等。同时必须电话征得相关调度机构 同意后,方可开始工作。自动化设备维护或检修工作结束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与相应调度机构自动化值班人员确认所涉及的自动化数据或设备已恢复正常。

  A、方式科;B、调度值班负责人;C、自动化值班人员

  49.自动发电控制是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调频、调峰及区域间电力控制的重要措施之一。AGC 的性能由省调进行 和考核。

  A、技术监督; B、监督; C、评定;

  50.并入云南电网运行单机容量在200MW 及以上的火电机组,单机容量在40MW 及以上的水电机组或全厂装机容量50MW 及以上水电厂,至少具有日调节能力的水电厂应具有 功能。火电机组应具备机炉协调控制系统,水电机组应具备完善、稳定、可靠的自动启停和综合控制系统。有多台机组的水电厂应具备全厂协调、集中控制的计算机监控系统。A、进相; B、AGC; C、一次调频;

  51.具备AGC 功能的电厂,必须保证AGC 功能的正常可用。AGC 功能的投、退应按 执行。

  A、机组运行工况;B、调度指令;C、值班负责人指令

  52.并网运行的AGC 机组,未经调度机构同意,修改AGC 机组功能及参数。调度机构同意修改的AGC 机组功能及参数,调度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重新安排联调试验。

  A、禁止; B、可以 ;

  C、不得;

  53.云南电力通信网应满足电力业务的需求,通信网的资源调配和运行管理实行、支线服从干线的原则。A、上级服从下级、局部服从整体; B、下级服从上级、整体服从局部; C、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

  54.电力通信系统检修工作是指凡在运行中的通信设备、设施上进行作业或需要

  工作。A、相关回路上的;B、改变其参数设置的;C、改变其运行状态的;

  55.省调直调500kV、220kV 线路的线路保护纵联方向、纵联距离、纵联零序以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通信通道宜采用光通信自愈环方式。纵联差动保护应采用两路不同传输路由的 通信通道传输方式,禁止采用自愈环方式。A、2M ;

  B、3M; C、1M;

  56.操作接令人汇报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操作结果必须是经过检查核实后的,如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二次设备等的,负荷、电流、电压、保护切换回路等的实际情况。

  A、设备状态、实际状态;B、状态、状态;C、计算机监控状态、状态;

  57.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发布的操作指令(或预发操作任务)一律由具备“可接受调度指令”资格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值班调度员也不可将操作指令(或预发操作任务)下达给其他人员。A、操作、操作;B、接令、接令;C、执行、执行;

  58.除、重要操作或事故外,倒闸操作应避免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交接班时进行,必要时应推迟交接班。A、中调要求; B一般情况; C、紧急情况;

  59.在任何情况下,“约时”停送电、“约时”装拆接地线、“约时”开工检修。

  A、允许; B、严禁; C、可以;

  60.断路器分闸后,应检查三相电流是否为零,并。

  A、检查电压是否为零; B、汇报中调; C、现场核实;

  61.使用隔离开关进行母线倒闸操作,拉、合同电压等级经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合的站内环流(拉、合前先将环路内断路器操作电源切除)。A、允许; B、禁止 C、可以;

  62.变压器在停(送)电,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并投入该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保护,待操作完后再根据规定改变中性点接地方式。A、操作时; B、操作中; C、之前;

  63.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选择励磁涌流影响较小的一侧送电。一般应先合上

(或高压侧)断路器,再合上(或低压侧)断路器,停运时相反; 500kV 联络变压器,必要时也可先从220kV 侧停(送)电,在500kV 侧合(解)环或并(解)列。

  A、电源侧、母线侧;B、负荷侧、电源侧;C、电源侧、负荷侧;

  64.新装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以额定电压冲击 次,并进行 ;变压器空载运行时,应防止空载电压超过允许值。A、5、试验;

  B、5、核相;

  C、3、试验;

  65.参加AGC 运行的机组异常或AGC 功能不能正常运行时,发电厂值班人员可不待 将机组由调度机构控制模式切至就地控制模式,并立即汇报值班调度员。有关单位须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处理完毕立即汇报。A、设备发信; B、调度许可; C、调度指令;

  66.发生断路器跳闸的单位,运行值班人员须在跳闸后 分钟内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跳闸设备和天气情况等事故概况,跳闸

  分钟内,应将一次设备检查情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等内容汇报值班调度。

  A、3、30; B、2、15; C、3、15;

  67.凡线路有带电作业,无论是否停用重合闸,跳闸后均 立即强送电。A、短时; B、不得; C、可以

  68.线路保护与该线路高抗保护同时动作时,立即强送电。A、短时;

  B、不得; C、可以

  69.线路跳闸后强送不成功,条件允许时,可用 对线路进行零起升压,若零起升压失败,值班调度员将线路转检修后,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事故抢修。A外接电源; B、发电机组; C线路对侧;

  70.当线路跳闸后强送不成功,对继电保护动作有疑问,且现场反映无明显故障现象时,经领导批准,可 该保护,再强送一次。A、试验 B、检查 C、退出; B、71.线路并联电抗器(高抗)保护动作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前,对高抗送电。

  A、短时; B、不得; C、可以

  72.当系统发生振荡时,各发电厂及装有调相机的变电站,应不待调度指令立即充分利用发电机、调相机的过载能力增加,提高电压至最大允许值,直至设备达到过载承受极限为止。A、机组频率;B、有功负荷;C、励磁;

  73.当系统发生振荡时,频率 的发电厂,应充分利用备用容量(包括启动备用水轮机组)和事故过负荷能力提高频率、电压直至消除振荡或恢复到正常频率为止。必要时值班调度员可下令切除部分用电负荷。A异常; B、降低; C、升高;

  74.当系统发生振荡时,频率 的发电厂,迅速降低发电机出力,提高电压,使其频率降低至与受端系统频率接近;同时注意保证厂用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A异常; B、降低; C、升高;

  75.当系统发生振荡时,任意将发电机或调相机解列。若发电机失磁应立即降低有功出力,并恢复发电机励磁,否则将失磁机组解列。A、短时; B、不得; C、可以

  76.除经过试验并批准允许无励磁运行的机组外,发电机失去励磁后应立即解列。允许无励磁运行的发电机,失磁运行不得超过 分钟。A、30; B、60; C、10;

  77.变压器的差动和瓦斯保护同时动作跳闸时,未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前

  强行送电。

  A、不得; B、短时;

  C、可以 78.变压器的差动或瓦斯保护其中之一动作时,在检查变压器外部无明显故障,检查瓦斯气体和故障录波装置动作情况,判明变压器内部无明显故障时,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强送电一次,有条件时也可进行。

  A、主变直接充电试验; B、升流试验;

  C、零起升压;

  79.发电厂、变电站值班人员发现运行中的断路器非全相运行时:若两相断开应立即 该断路器;若单相断开应立即 该断路器,当合闸仍不能恢复全相运行时,应立即断开该断路器,操作后马上汇报值班调度员。A、合上、合上; B、断开、合上;

  C、合上、断开;

  80.断路器操作过程或设备事故跳闸后造成断路器非全相运行,现场运行值班人员确认后应立即手动 断路器,再汇报值班调度员。A、操作; B合上; C、断开;

  81.厂、站与调度机构通讯联系中断时,发电厂应维持通讯联系中断前运行状况。可能保持 不变,有关规定允许自行处理的异常或事故除外。A、电气接线方式、运行方式;B、电气接线方式; C、运行方式;

  82.厂、站与调度机构通讯联系中断时,一切已批准但未执行的检修计划及操作应暂停执行。调度指令已下发,正在进行的操作应,待通讯联系恢复后再确认是否继续操作。

  A、继续执行; B、暂停; C、取消;

  83.一次设备检修状态指连接设备的各侧均有明显的断开点或可判断的断开点,需要检修的设备 的状态

  A、已停运; B、已隔离; C、已接地

  84.调度业务联系时,数字“1、2、3、4、5、6、7、8、9、0”的读音。A、幺、两、三、四、五、陆、拐、八、九、洞 B、壹、二、三、四、五、陆、七、八、九、洞 C、壹、两、三、四、五、陆、拐、八、九、洞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2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3条 云南电网遵循“ ”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调度工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第二章 电网调度管理 第一节 调度系统

  第7条 调度系统包括 和电网内的、的运行值班单位。集控站(包括电厂远程集控、变电站集控等)属发电厂或变电站的异地值班形式。各级调度机构;发电厂;变电站

  第9条 中国南方电网内调度机构分为四级,从上到下依次为:总调、省级调度机构(简称“省调”或“中调”)、地区调度机构(简称“地调”)、县(市)级调度机构(简称“县调”)。

  第二节 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

  第11条 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什么?

  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的运行、操作与事故处理,遵循安全、优质、经济的原则,努力实现下列基本要求:

  1. 充分发挥电网的发、供电设备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用电需求。

  2. 按照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和有关规定使电网连续、稳定、正常运行,使电网电能质量(频率、电压和波形等)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有关合同或协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电网进行调度,维护发电、供电、用电等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4. 遵循国家节能、环保原则,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协调流域水库优化调度,充分合理利用一次能源。

  第三节 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

  第15条 调度管理实行、,按有利于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有利于电网、有利于电网 的原则划分调度管辖范围。调度权与设备所有权;经营权相分离;运行指挥;调度管理

  第16条 省调与地调之间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由省调确定,地调与县调之间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由 确定。相应地调

  第17条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的基本原则:地调管辖和管理的设备是哪些?

  1.除总调调度管辖外的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发电厂,由省调负责调度管辖。纳入省网电力电量平衡的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电厂,原则上由省调调度管辖。未纳入省网电力电量平衡的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电厂,由相应地调负责划分。电厂内相关设备的调度管辖划分和管辖模式由电厂涉及的相应最高一级调度机构确定。

及以上变电站除总调调度管辖外的设备,由省调管辖;220kV 变电站和站内设备的管辖范围,由省调根据电网调度运行需要划分;110kV 及以下变电站由地调负责划分。

  3.除总调调度管辖外的220kV 及以上联络线和发电厂并网线由省调管辖。220kV 直馈线路、110kV 及以下线路由相应地、县调管辖。

  4.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通信及自动化设备的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上与电网一次设备的调度管辖范围一致。

  5.厂、站内除相关调度机构管辖以外的设备由厂、站管辖,一般为厂用电系统,站用电系统,直流系统,监控系统,水工和热工等辅助系统。

  第19条 什么是省调调度许可设备?

  是指地调或发电厂管辖但运行状态的改变须经省调同意的设备。

  第四节 调度管理制度

  第20条 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是电网、和 的指挥者,在调度管辖范围内行使调度指挥权。值班调度员必须按照规定发布调度指令,并对其发布的调度指令的 负责。运行;操作;事故处理;正确性

  第21条 各级调度机构管辖范围内的“ ”的岗位技能培训由本单位负责,受令资格的培训及考核由相应调度机构负责。可接令人

  第24条 哪些人员具备地调度管辖范围的“可接令人”资格? 1.县(市)调调度员。

  2.发电厂值长、电气班长(火电厂单元长)及同等岗位职责的值班负责人。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3.变电站、集控站站长、技术负责人、值班长。4.新设备投产联系人。

  第25条 “可接令人”在值班期间受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挥,接受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并对调度指令 负责。执行的正确性

  第26条 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依法发布或执行调度指令,有权绝各种非法干预。上级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发布的一切有关调度业务的指示,应通过 或 传达给值班调度员。调度主管领导;调度负责人

  发电、供电、用电单位领导的指示或命令,如涉及到调度机构调度管辖权限时,调度系统值班人员须经过 许可后方能执行。值班调度员

  第27条 未经值班调度员下令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态。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现场人员可先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后应立即向 汇报。许可;值班调度员

  第28条 在发布、接受调度指令时,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使用标准调度术语,设备应冠以 和双重命名(设备名称和编号)。受令人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 方可执行,执行完毕后立即回令。报名、复诵、记录、录音和回令制度;电压等级;复诵无误

  第29条 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如认为该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当值班调度员 该指令时,受令人必须执行。确认并重复

  如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电网或设备安全时,受令人应拒绝执行,同时将 及 上报给下达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并向本单位 汇报。拒绝执行的理由;修改建议;主管领导

  第30条 属于上级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根据需要,在与有关下级调度机构或厂站协调后,可长期或临时委托下级调度机构进行调度管理。上级调度机构在委托时应明确 和,并通知被委托设备的。委托范围;委托有效时段;运行单位值班人员

  第32条 必要时,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可以 向下级调度机构调度对象运行值班人员下达调度指令,运行值班人员应当执行,执行后迅速报告 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越级;调管该设备

  第35条 一个运行单位同时接到多级调度机构的调度指令而不能同时执行时,应及时汇报其中 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协调处理。最高一级

  第36条 运行单位原则上应保证在任何时间都有“ ”在主控室(集控室)内。可接令人

  第39条 调规规定哪些属于违反调度纪律行为? 1.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调度指令。

  2.擅自越权改变调度管辖设备的状态、参数、控制模式。3.不如实反映现场情况,有意隐瞒或虚报事实。

  4.未经调度许可,擅自在调度机构调度管辖或许可设备上进行工作。5.不经调度下令,擅自改变发电厂有功、无功出力。

  6.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汇报不及时或汇报错误,延误事故处理。7.未经调度许可,在运行中的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设备上开展工作并造成后果。8.性质恶劣的其他行为。

  第五节 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

  第45条 在编制发、供电计划时,应当留有备用容量,分配备用容量时应考虑电网的送受电能力,备用容量包括: :一般为最大发电负荷的 ; :一般为最大发电负荷的,但不小于电网内一台最大机组的容量。负荷备用;2~5%;事故备用;10%左右

  第46条 发、供电调度计划

  1.各级调度机构应分别根据调度管辖范围编制并下达,包括电网与电网之间的联络线功率交换计划。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

  2)电厂发生可预见的原因需要调整日发电调度计划的,应于6 小时前向相应调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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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申请。

  第七节 设备检修管理

  第56条 设备检修应结合电网的运行情况,考虑对 以及对发、供电影响最小等原则进行平衡和安排。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57条 设备检修的工期与周期应符合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的相关规定,遵循“ ”的原则。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第58条 相互关联、相互配合的设备检修应尽量统一安排,避免。重复停电 1.涉及发电厂电力送出输电线路停电的检修工作,原则上与电厂机组检修配合。

  2.对一次设备的运行状态有要求的二次设备工作,原则上应 的检修进行安排。跟随一次设备

  4.同一单位所属不同站点进行的可配合同时开展的检修项目(如同一线路各侧站点的配合检修项目),原则上要求 配合完成。一次性

  5.生产性检修项目的时间安排,原则上要求与 配合停电项目协同进行。基建施工

  第59条 设备检修分为 和 两类。计划检修;非计划检修 第60条 设备检修计划分为 检修计划和 检修计划。;月度

  第61条 检修计划主要平衡发电设备和重大输变电设备检修、、试验、等。技改;配合停电

  第62条 月度检修计划主要依据检修计划和预计的 进行安排。次月电网运行情况

  第63条 设备检修必须提前向 调度机构办理检修申请手续。管辖设备的 第67条 省调管辖和许可设备的检修申请要求至少在开工前 工作日上报检修申请单,省调应在开工前 工作日17:00 以前批复申请。2 个;1 个

  第68条 对电网运行或发供电能力影响较大的检修、技改、试验、配合停电工作,检修申请单位至少在开工前 工作日将检修申请和相关方案(包括检修、施工、试验等方案)上报管辖设备的调度机构,调度机构应在开工前 工作日答复,在开工前1 个工作日批复申请。5 个;2 个

  第70条 产权分属多家单位的输电线路,应根据检修地点线路产权关系,由相应供电局内部检修项目管理部门分别向 的调度机构填报的检修申请。相应线路产权单位

  第71条 供电局以外的其他单位(如发电厂、用户)的设备检修申请由设备产权所属单位上报 调度机构。管辖该设备的

  第72条 设备检修申请管理规定哪些工作可以提出口头申请?

  1.遇设备突发异常或故障,需进行紧急处理或抢修的,可先根据现场规程处理,并向管辖该设备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提出口头申请,是否补办书面申请由调度机构根据电网安全需要及现场处理的实际情况决定。

  2.在向调度机构申请的设备状态、停电范围、检修完工时间不超过原有申请范围的条件下,事前不可预见且当天能完工的工作可向当值调度员口头申请,当值调度员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

  3.省调管辖线路上的带电作业,在1 天内可完工的直接向省调值班调度员口头申请。第76条 已开工的设备检修工作,若因故不能按期完工,必须提前向调度机构办理延期申请,原则上应在设备检修申请 提出延期申请。工期未过半以前

  检修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原批准结束日期当天24:00 的,由该检修申请停复电联系人提前向 办理延期手续。检修申请延期时间超过原批准结束日的,由该检修申请填报单位提前按原申请申报流程提出申请,由调度机构 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在工期过半后才申请延期的,按 统计。值班调度员;方式部门;非计划检修

  第77条 设备检修工期的计算

  1.线路检修申请工期的计算自调度机构当值调度员向检修申请的 交付工作开始,至接到该停复电联系人报告 为止。停复电联系人;工作结束,安全措施已拆除,人员已撤离,所负责工作段线路具备带电条件

  2.变电设备检修工期的计算自设备 或 开始,至接到运行人员报告工作结束,安全措施已拆除,人员已撤离,具备恢复运行或正常备用条件为止。退出运行;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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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用

  第八节 新设备投运管理

  第78条 云南电网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遵循“ ”的原则。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需要进行新设备调度编号和线路间隔调度命名,同时需要进行继电保护定值计算的工程项目须在实际投运 前报送相关技术资料。3 个月

  不需要进行新设备调度编号和线路间隔调度命名,只需要进行继电保护定值计算的工程项目须在实际投运 前报送相关技术资料。1 个月

  既不需要进行新设备调度编号和线路间隔调度命名,也不需要进行继电保护定值计算的工程项目须在实际投运 前报送相关技术资料。7 天

  第89条 新设备投运申请中应统一包含相关单位、部门的批复意见,不能出现遗漏。新设备投运申请原则上由 的调度机构完成最终批复。管辖设备

  第91条 调度机构应在批准的新设备投运开始时间前 工作日编制完成新设备投运调度方案。2 个

  第92条 在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新设备投运启动后,由新设备投运联系人向 汇报,值班调度员依据新设备投运申请开始投运操作。值班调度员

  第93条 新设备开始投运操作前,由管辖该新设备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提前向 和 核对申请的投运启动范围与要求,明确,通知现场做好投运操作准备,落实有关批复意见。当值运行人员;新设备投运联系人;调度机构有关批复意见

  第94条 新设备投运操作的调度指令由管辖该新设备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下达至,由新设备投运联系人负责协调施工单位(或调试单位)人员执行;原已移交运行单位的设备操作调度指令由管辖该设备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下达至,由当值运行人员负责执行。新设备投运联系人;厂、站当值运行人员

  第95条 在投运启动过程中,如新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由 负责协调处理,同时汇报管辖该新设备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新设备投运启动工作是否暂停或终止,由 决定。新设备投运联系人;启动验收委员会

  第96条 在投运过程中,如因电网事故等特殊情况,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有权、已批准的新设备投运,并及时将原因通知新设备投运联系人。在电网具备条件后,调度机构应通知,继续开展新设备投运工作。推迟;暂停;新设备投运联系人

  第97条 新设备自 即纳入调度运行管理。开始投运操作起

  第九节 负荷管理

  第99条 负荷管理人员应进行哪些分析?

  1.省网、地区电网和大用户实际用电曲线与预计曲线的偏差及其原因。2.各行业的用电比例、生产特点、用电规律以及用电量与国民经济的关系。

  3.气象、季节变化、原材料供应和负荷的自然增长率对省网和地区电网负荷的影响。4.电网异常和事故运行情况对用户的影响。

  5.小水电在水情变化时对电网发、供电负荷的影响。

  第十节 电网频率及省际联络线潮流调整

  第101条 南方电网频率调整由总调统一指挥,频率标准为,正常运行偏差不得超过。当局部电网孤网运行容量小于3000MW 时,正常运行频率偏差不得超过。50Hz;±;±

  第104条 为保证系统频率正常,调度机构在编制系统及各发电厂的日发电计划时,应按规定留有必要的,分配备用容量时,应考虑到调频手段和通道的输送能力。旋转备用容量(2%~5%)

  第105条 低频减载装置动作后应立即汇报所辖值班调度员,得到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才能对所切负荷送电,事故处理涉及到省调时还须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

  第107条 对省际联络线潮流或系统频率有较大影响的大用户在负荷大幅度调整之前必须征得 的许可。值班调度员

  第十一节 电网电压调整和无功管理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109条 云南电网的电压调整和无功管理按调度管辖范围实行分级负责,电网的无功补偿及调整以“ ”为原则,主网实行“ ”。分层分区、就地平衡;逆调压

  第110条 调度机构无功、电压管理的主要内容:

  原则上省调管辖的所有 母线均作为电压监视点,其中的80%作为电压考核点。220kV 及以上

  第113条 省调、各地区调度值班调度员,应按照调度管辖范围监控有关电压考核点和电压监视点的运行电压波动,当发现超出合格范围时,首先会同 调度在本地区内进行调压,经过调整电压仍超出合格范围时,可申请 调度协助调整。下一级;上一级

  调规规定调压的主要办法有哪些?

  1.调整发电机无功出力、开停备用机组、投切无功补偿设备,达到无功就地平衡。2.在无功就地平衡前提下,电压仍不合格,可以调整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3.在保证系统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或降低送端母线运行电压。4.调整电网运行方式,改变潮流分布或限电。

  5.在不能同时满足无功曲线与电压曲线要求时,应首先满足电压曲线要求。

  第十二节 电网稳定分析管理

  4.云南电网运行稳定计算应包括、、、、、等。暂态稳定;静态稳定;动态稳定;热稳定;频率稳定;电压稳定

  第十三节 电网安全稳定装置与机网协调管理

  2.调度机构整定范围内安全自动装置通知单须经 与值班调度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现场运行值班人员

  第124条 自动减载装置的管理

  3.低频、低压减载装置动作后,值班运行人员应立即向相应 汇报,不得擅自送电。值班调度员应判明事故性质和范围,若涉及到上级调度管辖范围,须立即汇报上级调度值班调度员,得到其 方可送电。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许可

  4.低频、低压减载装置误动时应,向相应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报告,并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处理。退出

  3.调度机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机组励磁系统的有关性能指标提出具体要求。火电机组、水电机组的励磁系统,以及根据电网稳定计算后确定的其他机组,应进行性能试验、励磁模型及参数实测试验、PSS 整定试验,电厂应组织并按期完成试验,并向调度机构报送测试、试验报告。200MW 及以上;50MW 及以上

  第十四节 继电保护管理 继电保护专业管理

  110kV 及以下电厂、变电站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由地调确定。

  2.地调管辖的220kV 变电站,无电源接入的,原则上主变中性点不接地运行,如需主变110kV 侧中性点接地运行由地调安排;有电源接入的,地调根据实际情况向省调申请,由省调批准安排主变中性点接地运行数目。

  3.具有220kV、110kV 两个电压等级的电厂,220kV 部分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由省调确定,110kV 部分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由 确定。地调

  4.省、地调各管辖主变中性点接地数目发生变化并引起 变化时,必须在变化前15 天书面通知相关调度机构。综合零序阻抗值

  5.运行中应尽量确保主变中性点接地运行数目不变,在操作过程中允许某一厂站中性点接地数 规定。短时超过

  第130条 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范围划分:

  1.电网继电保护整定范围一般与 一致。当整定范围与调度管辖范围不一致时,以书面形式明确。调度管辖范围

  第131条 继电保护现场工作各相关人员职责:

  2.厂(站)运行人员:对现场继电保护操作处理的正确性负责,按现场二次回路工作内容填写操作票,对现场操作中的继电保护问题按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处理,并按流程进行汇报。

  4.值班调度员:按调度管辖范围,依据继电保护专业对检修申请的批复要求,向现场下达 和调整要求指令,不涉及具体。保护功能投退;压板及回路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132条 继电保护现场工作操作管理规定

  2.保护功能和保护通道的投退、切换操作,值班调度员只负责提出保护功能、或 的功能要求,具体操作由现场人员按现场运行规程执行,并对其操作的正确性负责。保护通道投退;切换

  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管理

  第141条 220kV 及以上主网继电保护定值更改所有运行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定值更改,必须上相应的定值更改申请或经值班调度员同意方可进行。

  1.对双套配置的保护装置,在进行定值更改时不停一次设备,而将保护装置 更改。轮流退出

  2.单套配置的断路器保护,如断路器停电不影响主设备运行的,原则上将断路器操作至 进行更改。热备状态

  3.单母线、双母线接线的断路器保护、远方跳闸装置等,在保护退出后对电网、设备安全有影响的,原则上应停断路器或 进行更改。如断路器不具备停运条件,且保护退出进行定值更改时间在30 分钟以内的,可不停一次设备,仅退出保护装置进行。旁路代供

  4.单套配置的母差保护,允许母差保护退出进行定值更改,母差保护全部退出时,不得对该母线进行。倒闸操作

  5.对 等不涉及动作跳闸的装置,可退出更改。故障录波器 第142条 任何带电设备不允许 运行。无保护

  第143条 电气设备转入 前,其保护装置应满足带电要求。热备用

  第145条一次设备投入运行前,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应将继电保护按定值通知单及现场运行规程规定正确投入。继电保护的特殊运行状态须经 同意或明确。值班调度员

  第146条 一次设备停电后,除调度员明确下令操作的继电保护外(如、、),若继电保护装置或二次回路上没有工作,则继电保护装置可不退出运行。失灵保护;联跳保护;远跳保护

  第147条 调度机构管辖设备有关保护的投入、退出、检验、定值更改等操作,须经相应调度机构 同意,严格按现场运行规程执行。值班调度员

  第148条在对、线路充电,或线路上有其它新设备投产时退出重合闸装置。新建;改建

  线路正常送电或事故处理时视情况可不退出 断路器重合闸。其它因运行方式变化需要对重合闸方式进行调整的根据值班调度员指令执行。充电端

  第149条 断路器充电保护按调度指令投退,仅用于对母线、线路充电时使用,正常运行时。退出

  第152条 双母线接线方式,全部退出时,一般不对该母线进行倒闸操作,除非必要并且经方式核算。母差保护

  第159条 继电保护装置出现的异常、缺陷,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汇报,并通知专业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值班调度员

  第162条 110kV 及以上系统保护发生不正确动作,应在 内向省调进行专业对口汇报,并立即将保护装置动作情况、动作报告及故障录波报告报省调继电保护科。对保护不正确动作情况在事故原因查明后 内上报保护装置动作原因分析报告。2 小时;2 个工作日

  第164条 非电气量保护,由运行单位负责管理,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根据现场运行规程规定操作,但 保护投退须征得设备管辖值班调度员的许可。重瓦斯

  第166条 110kV 及以上使用纵联保护的线路保护需要更换时,必须 进行。两侧协调同时

  第174条 调度员只与现场核对定值单的 并确认是否严格按定值通知单要求执行完毕。运行现场必须妥善保存定值通知单,并定期进行核对。编号

  第十六节 调度自动化管理 调度自动化管理原则

  第176条 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包括(调度端)自动化设备和 自动化设备,主站端和厂站端自动化设备经通信通道连接形成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端;厂站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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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度自动化设备及运行管理

  第180条 电网调度自动化主站端设备主要包括能量管理系统(EMS)、、水调自动化系统、电力系统实时动态功角监测系统、、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辅助系统(如调度模拟屏、UPS 电源系统、空调系统)等系统相关设备。电能量计量系统;调度生产管理信息系统(DMIS)

  第183条 调度自动化系统应满足连续运行的要求,主要设备应采用 配置,无冗余配置的应配备品备件。冗余

  调度自动化信息管理

  调度自动化系统的信息采集应覆盖调度管辖范围,调度管辖范围内厂站的自动化信息采集采用 方式。其他非调度管辖范围内厂站的自动化信息,需要时可采用 方式进行采集。直采直送;转发

  自动发电控制系统(AGC)管理

  第201条 并入云南电网运行单机容量在 的火电机组,单机容量在 的水电机组或全厂装机容量50MW 及以上水电厂,至少具有日调节能力的水电厂应具有AGC 功能。200MW 及以上;40MW 及以上

  第十七节 电力通信部分

  电力通信

  第208条 云南电网调度通信系统是由省调和地调电网调度机构至各调度管辖电厂、变电站的主备用通信电路组成,其承载的主要电网调度业务有:、继电保护、、、水情测报、功角测量等信息。调度电话;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

  通信运行管理

  第216条 通信网运行设备发生故障造成调度机构及其管辖的线路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通道等业务中断,相关单位应立即向通信调度汇报。

  第231条 省调直调500kV、220kV 线路的线路保护纵联方向、纵联距离、纵联零序以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通信通道宜采用 光通信方式。纵联差动保护应采用 传输路由的2M 通信通道传输方式,禁止采用自愈环方式。自愈环;两路不同

  2.电力线载波通信用的结合滤波器、高频电缆的维护和接地隔离开关的操作由 负责。通信(或运行)人员

  第235条 光纤线路与其他专业的设备维护职责划分:

  1.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由相应 负责光缆及通道的巡视、维护、检修等工作,在巡视维护过程中发现 ADSS 光缆或金具有任何异常或中断,由维护部门通知通信部门到现场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由通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维护部门给予配合。线路管理单位

  2.普通架空光缆、管道光缆以及从变电站门型架(或中继站OPGW 终端塔)光纤接续箱至通信机房的进场光缆由 负责。通信部门

  第三章 运行操作 第一节 操作制度

  第236条 电网的运行操作应根据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属调度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由其直接进行调度操作和运行调度管理,只有相应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有权发布 指令和改变。倒闸操作;运行状态

  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许可设备,下级调度机构在操作前必须经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操作后汇报。同意

  在威胁电网安全,不采取紧急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可 对下级调度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操作指挥,但事后应尽快 下级调度机构值班人员。越级;通知

  第237条 电网的运行操作分为、等。电气操作;工况调整

  电气操作是将 进行转换,一次系统 变更,继电保护定值调整、装置的启停用,二次回路切换,投切、试验等所进行的操作执行过程。电气设备状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态;运行方式;自动装置

  什么是工况调整?

  是指将电网或设备由当前运行工况调整到另一个运行工况,主要是指调整频率、电压、发电出力、潮流、相角差等。

  第238条 值班调度员操作前应充分分析对电网、稳定的影响,优化,合理安排操作后的电网。动态;静态;操作过程;运行方式

  值班调度员在发布调度操作指令前,应认真考虑哪些方面? 1.电网接线方式是否合理,应采取的相应措施是否完善。

  2.电网运行方式安排是否合理,稳定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相应的备用容量是否合理安排。

  3.对电网的有功出力、无功出力、潮流分布、频率、电压、电网稳定、通信及调度自动化等方面是否有影响。

  4.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状态是否协调配合,是否需要改变。5.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6.相序或相位是否一致,线路上有无“Τ”接。

  7.由于运行方式的改变,对电网中发、供、用电各方面的影响和要求,是否已通知相关单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8.操作顺序如何安排为最优。

  第239条 调度操作指令分为、和。综合令单项令逐项令 1.综合令的定义是什么?

  是指值班调度员说明操作任务、要求、操作对象的起始和终结状态,具体操作步骤和操作顺序项目由受令人拟定的调度指令。只涉及一个受令单位完成的操作才能使用综合令。

  2.单项令的定义是什么?

  是指由值班调度员下达的单项操作的操作指令。3.逐项令的定义是什么?

  是指根据一定的逻辑关系,按顺序下达的多条综合令或单项令。

  第240条 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在发布管辖设备操作指令前,应预先向有关单位说明,明确 及要求。操作目的;操作任务

  第241条 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对其所发布的 正确性负责,但不负责有关现场值班人员所填写的具体操作步骤、内容的正确性;有关现场值班人员对填写的操作票中所列具体、等正确性负责。操作指令操作;内容;顺序

  调整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时,由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下达对装置的 要求,厂站人员按定值单和现场运行规程操作,满足功能性要求。功能性

  第242条 操作接令人汇报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操作结果必须是经过 的设备状态,如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等的实际状态,负荷、电流、电压、保护切换回路等的实际情况。检查核实后;二次设备

  第243条 在操作过程中,调度系统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注意力集中,并做到:

  4.复诵:发布调度指令和汇报操作的执行结果时,受令人或 须将对方说话内容进行,并得到对方的认可。下令人;原文重复表述

  6.严禁只凭 和记忆发布及执行调度指令。严禁在 情况下进行运行操作或与运行操作有关的调度业务联系。经验;无人监护 7.操作过程中应充分利用调度自动化系统有关、等辅助核实操作的正确性。遥测;遥信

  8.操作过程中有疑问、发现设备异常或跳闸时,应,弄清情况、消除异常和隔离故障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操作。暂停操作

  第244条 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发布的操作指令(或预发操作任务)一律由具备“ ”资格的人员接令,其他人员不得接令,值班调度员也不可将操作指令(或预发操作任务)下达给其他人员。可接受调度指令

  第248条 按照调规规定调度操作指令票有哪些要求?

  1.调度操作指令票应根据日调度检修计划和检修停电申请书,充分了解现场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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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要求,明确操作任务。做到目的明确、任务清楚、逻辑严密、顺序正确,不得错项、漏项、倒项,操作内容无歧义,填写的内容符合有关规程、规定的操作原则。

  2.填写调度操作指令票应正确使用统一规范的术语或调度命名, 有调度命名及编号的电气设备应严格使用双重命名。

  3.调度操作指令票一般由副值调度员填写,当班正值调度员和值班负责人审核,由填票人、审核人、值班负责人分别签名生效后方可执行。姓名必须填写全名。

  4.同一设备的停电操作票、送电操作票应分别填写,不允许填写在同一份操作票上。第249条 调度操作指令票的执行

  1.调度操作指令票的执行必须由 进行,其中一人下令,一人。一般情况下由 发布指令,正值调度员负责监护。严禁由两个调度员同时按照同一份调度操作指令票分别对 受令单位下达调度指令。两人;监护;副值调度员;两个

  2.值班调度员按经审核批准的操作票 下达操作指令,对每一项操作应及时填写发令人、发令时间、,在接到现场执行完成情况汇报后应及时填写、汇报人。顺序逐项;受令人;完成时间

  3.受令人必须得到发令人的,并记录 后,方能进行操作。调度指令;发令时间

  4.操作完毕后,应由 对调度操作指令票全面审查,以防遗漏。监护人

  第250条 除紧急情况、重要操作或 外,倒闸操作应避免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交接班时进行,必要时应。事故;推迟交接班

  第251条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约时”、“约时”、“约时”。停送电;装拆接地线;开工检修

  第252条 接地开关(接地线)的管理

  1.和 由管辖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直接下令操作管理。线路侧的接地开关;代替线路侧接地开关功能的接地线

  2.的接地开关由管辖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直接下令操作。500kV 高压并联电抗器

  3.除线路侧的接地开关及500kV 高压并联电抗器的接地开关外,厂、站内设备(主要包括、、等)其对应的接地开关(接地线)由厂站运行值班人员负责操作及管理,调度员许可设备状态变更。现场在向调度汇报设备处于“ ”状态前,应确实检查该设备已无任何。断路器;母线;主变;冷备用;接地安全措施

  4.电厂、变电站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由管辖调度机构确定,调度员只下令厂站的,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开关由 负责操作及管理。中性点接地数目;厂站值班人员

  5.凡属线路检修工作人员在厂站围墙外的已停电线路上装设的接地线,由 负责操作及管理。线路停电后,经 许可,线路工作停复电联系人根据工作票内容要求装设接地线,待相关工作结束后,线路工作 应将装设的接地线拆除,将设备恢复至调度员 前的状态,并汇报调度。现场工作负责人;调度员;停复电联系人;许可

  第二节 基本操作

  第253条 断路器操作

  1.断路器允许断、合额定电流以内的 及 以内的故障电流。负荷电流;额定遮断容量

  2.断路器合闸前,必须按照规定投入;断路器合闸后,应检查 是否平衡,自动装置按规定设置。继电保护;三相电流

  3.断路器分闸后,应检查三相电流是否,并现场核实。为零

  5.用旁路断路器代供时,旁路断路器保护应按 正确投入,先用旁路断路器向旁路母线充电正常后,再继续操作,在确认旁路断路器三相均已带上负荷后方可断开。代供定值;被代供断路器

  6.断路器操作时,出现 失灵,在现场规程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现场操作,但必须 操作,不得进行。远方操作;三相同时;分相操作

  第254条允许使用隔离开关操作的有哪些?

  1)拉、合无故障的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无雷、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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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无接地故障时,拉、合变压器中性点接地隔离开关或消弧线圈。

  3)母线倒闸操作,拉、合同电压等级经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合的站内环流(拉、合前先将环路内断路器操作电源切除)。

  4)拉、合电容电流在隔离开关允许值内的空母线及空载线路。超过上述范围时,必须经过试验,并经主管领导批准。4.严禁解除 拉、合隔离开关。防误闭锁装置 第255条 并列、解列操作

  1.电网并列操作的条件有哪些? 1)相序一致,相位相同。

  2)频率相等,或频率偏差不大于,但两网的频率必须在合格范围内。

  3)电压相等或电压偏差尽量小,允许电压偏差:500kV 不超过10%,220kV 及以下不超过20%。

  2.严禁 并列。非同期

  3.两电网解列前,应先调整解列点的潮流,使 接近零,无功功率尽量小,以保证解列后两个电网的、变动在允许范围内。有功功率; 频率;电压

  4.发电机与电网并(解)列操作时,由 调整频率和电压在合格范围内进行。发电机

  第257条 电网合环、解环操作注意事项?

  1.合环操作必须相序相位正确,整个环路内的变压器接线组别之差为零。

  2.合、解环操作前必须考虑到潮流、电压的可能变化,是否会引起某一元件过负荷,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合及对电网稳定的影响,并通知有关单位。

  3.合环时500kV 的电压差一般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220kV 及以下电压差不超过额定电压的20%。

  4.环状电网合环点设有同期装置时,应启动同期装置进行合环。当经同期合环有困难时,应启用合环断路器的同期装置检测相角差。合环时相角差500kV 一般不应超过20°,220kV 及以下一般不应超过25°。

  凡属下级调度机构调度的电磁环网环路操作,若环路内有上级调度机构的管辖或许可设备,应事先向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问明是否属于同期系统,并避免采用 进行环路操作。其环路操作时设备是否过载,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是否适应、配合等问题,由环路相关设备的 分别考虑。大迂回;管辖调度机构

  第258条 线路操作

  1.环状或 线路中的一部分线路停(送)电时,必须考虑运行设备是否会过载、继电保护定值及安全自动装置是否适应、是否满足要求、线路、是否一致等。并联运行;电网稳定;相位;相序

  2.线路停(送)电操作原则:

  1)高压长距离线路一般应由大电源侧 或,当确实需要小电源侧向大电源一侧充电时,必须考虑避免发电机产生,并满足线路保护灵敏度的要求。停电;充电;自励磁

  2)装有并联电抗器的线路送电时,原则上不允许该线路无 送电。并联电抗器 单侧装有并联电抗器的线路,优先选择带有线路并联电抗器侧为,当确实需要由带有并联电抗器侧对线路充电时,必须考虑线路 不得越限。停电时相反。充电的对端;末端电压

  3)或环网中一回线路停电时,一般先在功率 解环,再由受入端停电;送电时由功率受入端,对侧合环,以减少断路器两侧。双电源;送出端;充电;电压差

  4)线路作业完毕,送电前一般不进行绝缘检测(或 线路和考虑操作对电网稳定有重大影响且需要者例外)。新建;改建

  5)除、线路外,线路正常送电和事故处理时,对线路充电可 线路充电保护。新建;改建;不投入

/2 断路器接线方式,线路送电时一般应先合上 断路器,后合 断路器,停电时相反。母线侧;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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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线路并联电抗器(无专用断路器)操作必须在线路 或 状态下进行。冷备用;检修

  5.多端电源的线路停电,必须先断开 断路器,再拉开相应,然后方可合上接地开关或,送电时相反。各端;隔离开关;装设接地线

  6.线路检修时,线路 均应合上或装设接地线。线路工作结束时,必须在所有工作单位都已,工作人员已,工作范围内,方可进行送电操作。各侧接地开关;汇报完工;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安全措施确已拆除

及以上电压等级不得对末端带有 的线路进行充电。变压器 第259条 变压器操作

  1.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 1)电压比相同。2)短路阻抗相同。3)接线组别相同。

  电压比或 不同的变压器,通过计算在任一台变压器都不过载的情况下,可以并列运行。短路阻抗

  2.变压器在停(送)电之前,变压器中性点,并投入该变压器 保护,待操作完后再根据规定改变中性点接地方式。必须接地;中性点接地

  3.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选择 影响较小的一侧送电。一般应先合上 断路器,再合上 断路器,停运时相反。励磁涌流;电源侧(或高压侧);负荷侧(或低压侧)

  4.变压器负荷倒换时,应检查并入的变压器 后,才允许停下需停运的并联变压器。确已带负荷

  5.两台并联运行的变压器,在倒换中性点接地开关时,应先合上 的中性点接地开关,再拉开 的中性点接地开关。原未接地变压器;原接地变压器

  6.新装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以额定电压冲击,并进行 ;变压器空载运行时,应防止 超过允许值。5 次;核相;空载电压

  第260条 母线操作

  1.母线操作时,现场按照运行规程调整母线 运行方式。差动保护

  2.运行母线进行倒闸操作前,应确保所倒换两段母线间 的两侧隔离开关及母联断路器均合上,并将母联断路器的 切除。母联断路器;操作电源

  3.进行母线停、送电操作时,须防止电压互感器 向母线反充电。低压侧

  4.用母联断路器对空母线充电时,凡有母线的 应投入,但在母联断路器 前必须切除。充电保护;带负荷

  5.用旁路断路器代供运行前,应先用 对旁路母线充电一次,正常后再用 对旁母充电,最后用旁路断路器。旁路断路器;线路(或主变)上旁路母线的隔离开关;合环

  6.对于母线倒闸操作中会发生 的发电厂、变电站母线,必须采取防范措施才能进行倒闸操作。谐振过电压

  第261条 线路零起升压操作

  1.零起升压用的发电机应有足够的容量,对线路零起升压时,应避免发电机产生 和设备。自励磁;过电压

  2.零起升压时,发电机的强行励磁、复式励磁、自动电压调节装置以及发电机失磁保护、线路断路器的 等均应停用,被升压的所有设备均应有完善的 ;自动重合闸继电保护

  3.对直接接地系统的线路,零起升压所用发电机升压变压器及被升压变压器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一节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和规定

  第263条 调规规定的事故处理原则?

  1.尽速限制事故的发展,隔离并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人身伤害、防止电网稳定破坏和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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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尽一切可能保持电网设备稳定运行,并优先保证发电厂厂用电、枢纽变站用电及重要用户的供电。

  3.迅速恢复解列电网、发电厂的并列运行。

  4.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重要用户优先。5.调整电网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第264条 在处理事故时,调度系统运行值班人员应服从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迅速正确地执行调度指令。凡涉及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设备的操作,均应得到相应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 或。指令;许可

  哪些情况的操作可以不待调度指令,由现场人员先按有关规定处理? 1.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电。2.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威胁。3.将故障设备停电隔离。

  4.发电厂、变电站执行经调度机构认可的保厂用电和站用电措施。

  5.电压回路失压时将可能失压误动的有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退出运行。6.本规程及现场规程中明确规定可不待调度指令自行处理者。第265条 事故处理的一般规定:

  1.发生断路器跳闸的单位,运行值班人员须在跳闸后 内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汇报事故发生的、和 等事故概况,跳闸后 内,应将一次设备检查情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等内容汇报值班调度员。3 分钟;时间;跳闸设备;天气情况;15 分钟

  2.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有关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应及时、简明扼要地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报告异常发生的时间、、设备情况及频率、、的变化等。现象;电压;潮流

  4.事故处理期间,调度系统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发令、、汇报、录音及 规定,使用规范的调度用语,指令与汇报内容应。复诵;记录;简明扼要

  5.为迅速处理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可 发布调度指令,但事后应尽快通知有关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越级

  8.上级调度机构委托下级调度机构调度管理的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一般由 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负责处理,但发生与委托设备相关的复杂事故(如母线跳闸,全站失压等),由 值班调度员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委托关系。受委托;委托方

  9.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值班调度员应按调度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 和,并填写事故记录。主管领导;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

  第266条断路器跳闸后,能否送电或,由现场运行值班人员根据设备检查结果和现场规程规定,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汇报并提出要求。需停用重合闸

  第二节 系统频率异常及事故的处理

  第268条 云南电网独立网运行时,系统频率异常及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1.当电网频率降至 以下时,主调频电厂和第二调频电厂无须等待调度指令,应立即自行增加出力直至频率恢复到合格范围内或至设备允许。;过负荷出力

  2.当电网频率降至 以下,经电厂增加出力,且备用水电机组均已并网而频率仍不能回升到合格范围时:

  1)~:如须限电拉闸,省调值班调度员须在10 分钟内将限电负荷数分配给各地调,地调应在接令后 完成。如遇执行不力,省调越级执行。10 分钟内

  2) 以下:各地调和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各地调立即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指令,按“ ”进行拉闸,使频率恢复至合格范围内。事故拉闸限电序位表

  第271条 切除的线路,未得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同意不得送电(事先规定的保安电力线和装置误动切除的线路除外)。低频减载动作

  第三节 系统电压异常及事故的处理

  第272条 当整个电网电压普遍较低时,各厂、站应尽量增加 及其他无功补偿设备的无功出力;当电压监视点母线电压低于 额定电压时,各厂站应利用机组允许过负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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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增加无功出力,装有无功补偿设备的各变电站 无功补偿装置应全部投运,并及时汇报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处理。发电机;90%;容性

  值班调度员应迅速利用电网中所有的无功出力和起动 来维持电压。当采取上述措施仍不能使电压升高到正常范围内时,值班调度员应下令低电压地区及其相邻地区进行,使电压恢复到正常范围以内。备用机组;限电

  第274条 当母线电压高于调度机构下达电压曲线上限规定时可采取哪些措施? 1.发电机降低无功出力直至进相运行。

  2.电容无功补偿装置及时退出,视情况投入低抗运行。3.改变电网运行方式。

  4.调整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

  第四节 线路事故处理

  第275条 线路事故跳闸的一般处理原则?

  1.线路重合闸动作成功,由值班调度员通知事故查线。2.线路跳闸后,具备强送电条件的,值班调度员应对线路强送电一次。若强送电不成功,对电网运行确实需要的线路,可再次强送,但必须经调度机构领导同意。

  3.线路强送电成功,由值班调度员通知事故查线。

  4.线路强送电不成功,值班调度员将线路转检修后,通知事故抢修。5.线路不具备强送电条件时,值班调度员按抢修单位要求将相应设备操作至抢修所需的状态。

  6.确认跳闸线路无故障点时可不通知查线。

  第276条 存在哪些情况之一的,不允许强送电?

  1.对站内有关设备进行外部检查发现异常或有影响设备带电的缺陷。

  2.线路跳闸伴有明显的故障特征,如厂、站内有火光、爆炸声,系统振荡现象等。3.线路保护与该线路高抗保护同时动作。

  4.凡线路有带电作业,无论是否停用重合闸,跳闸后均不得立即强送。5.规定不允许强送电的线路。

  第277条 线路强送端的选择应考虑些什么? 1.强送端宜选择对电网稳定影响较小的一端,必要时应降低有关线路的输送功率或采取提高电网稳定水平的措施。

  2.强送端断路器必须具有完备的主保护。3.强送端一般选择大容量系统。4.避免出现过电压。

  5.强送端厂、站宜有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6.选择有利于事故处理的强送端。

  第278条 线路跳闸后强送不成功,条件允许时,可用发电机组对线路进行零起升压,若零起升压失败,值班调度员将线路转 后,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事故抢修。检修

  第279条 当线路跳闸后强送不成功,对继电保护动作有疑问,且现场反映无明显故障现象时,经 批准,可 该保护,再强送一次。领导;退出

  第280条 调规对有带电作业的线路故障跳闸后,送电是如何规定的? 1.值班调度员应得到线路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后才能强送电。

  2.申请带电作业的单位在线路不论何种原因停电后,均应迅速与值班调度员联系,说明能否进行强送电。

  第281条 事故查线期间,线路无论带电与否,均应视为。值班调度员通知事故查线时,应说明 及。带电设备;继电保护动作情况;故障测距数据

  第282条 值班调度员通知线路事故抢修时,应说明线路,并提供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及故障测距数据。已转检修

  第283条 线路并联电抗器的事故处理原则?

  1.线路并联电抗器(高抗)保护动作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前,不得对高抗送电。

  2.在未查明线路并联电抗器保护动作原因,消除线路并联电抗器故障之前,如电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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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线路运行,应符合无线路并联电抗器或单侧并联电抗器运行的有关规定。

  3.线路并联电抗器(高抗)保护动作跳闸时,经检查判明不是高抗故障,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对线路并联电抗器试送电一次。

  第284条 线路由于线路保护与线路并联电抗器保护同时动作跳闸,应按线路 事故进行处理。并联电抗器

  第五节 母线事故处理

  第285条 母线失压,是母线本身故障还是由于 引起,应慎重判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系统故障

  第286条 母线失压,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所属调度,对失电母线进行外部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汇报所属调度,同时设法恢复受影响的、。厂用电;站用电

  第287条 母线失压是由于本身故障引起,值班调度员应按哪些原则进行处理? 1.确认现场故障母线上的断路器全部在断开位置。

  2.不允许对故障母线不经检查即行强送电,以防事故扩大。

  3.找到故障点并能隔离的,在隔离故障点后应迅速对停电母线恢复送电,有条件时应考虑用外来电源对停电母线送电。

  4.找到故障点但不能隔离的,若系双母线中的一组母线故障时,应迅速对故障母线上的各元件检查,确认无故障后,先拉开故障母线侧所有隔离开关,再将跳闸元件恢复至运行母线,操作时应防止将故障点带至运行母线。

  5.经过外部检查或测试而找不到故障点时,应用外来电源对失压母线进行强送电。外来电源应选择对系统影响较小且具有完备快速保护的线路;双母线中的一组母线发生故障时,尽量避免使用母联断路器强送电,特殊情况下,有必要使用母联断路器强送时,则必须保证母联断路器工况良好,并具有完备的充电保护;运行中的双母线同时电压消失时,立即断开母联断路器,用外来电源分别向两组母线强送电一次。

  6.对于找不到故障点的发电厂母线故障,在条件允许时,可以利用本厂机组对故障母线进行零起升压。成功后设法恢复与电网同期并列。一般不允许发电厂用本厂电源对故障母线强送电。

/2 接线的母线发生故障,可以用本站电源送电。强送断路器必须完好,并具有完备的继电保护,母差保护应有足够的灵敏度。

  8.若母线故障使电网分成若干个单独运行的部分时,在事故处理中应特别注意防止非同期合闸而扩大事故。

  9.断路器失灵保护动作造成母线失压时,应查明拒动断路器并隔离后才能对母线进行强送。

  10.在对失压母线或故障母线进行处理时,均需注意母差保护的运行方式。

  第六节 系统解列事故处理

  第290条 在系统事故情况下,允许经过长距离输电线路的两个500kV 系统电压相差10%,220kV 及以下系统电压相差 ;频率相差 进行同期并列。20%; 在系统事故两个电网频率电压相差大的情况下,值班调度员可采取什么方法使解列电网间满足并列条件?

  1.先调整不合标准的系统频率,当无法调整时,再调整正常系统的频率。2.将频率较高的部分系统降低其频率;将频率较低的部分系统频率提高。

  第291条 事故情况下,电网解列成几部分,为便于事故处理,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关下级调度机构、发电厂负责该孤立电网的、和事故处理。调频、调压

  第七节 系统振荡事故处理

  第292条 系统同步振荡的一般现象?

  1.发电机和联络线电流表和有功表周期性摆动,发电机有功和无功不过零。2.系统频率比较稳定,变化很小。3.电压表摆动不大。

  第293条 系统异步振荡时的一般现象?

  1.发电机、变压器及联络线的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的指针周期性地剧烈摆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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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机、调相机和变压器发出有节奏的嗡鸣声。

  2.失去同步的发电厂与系统间的联络线的输送功率表、电流表大幅度往复摆动。3.振荡中心电压周期性地降至接近于零,且其附近的电压摆动最大,随着离振荡中心距离的增加,电压波动逐渐减小。白炽照明灯随电压波动有不同程度的明暗现象。

  4.送端系统的频率升高,受端系统的频率降低,并略有摆动。第294条 系统振荡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系统发生严重故障,引起稳定破坏。

  2.故障时断路器或继电保护拒动或误动,无自动调节装置或装置失灵。3.电源间非同期合闸未能拖入同步。

  4.大容量机组调速器失灵或进相运行,或失磁,大型调相机欠励运行等引起稳定破坏而失去同步。

  5.环状网络(或并列双回线)突然解环,使两部分电网联络阻抗增大;送、受端之间的大型联络变压器突然断开或电网大型机组突然切除,使联络阻抗增大。

  6.失去大电源。7.多重故障。

  8.弱联系统阻尼不足或其他偶然因素。第295条 消除振荡的原则?

  1.当系统发生振荡时,各发电厂及装有调相机的变电站,应不待调度指令立即充分利用发电机、调相机的过载能力增加励磁,提高电压至最大允许值,直至设备达到过载承受极限为止。

  2.频率降低的发电厂,应充分利用备用容量(包括启动备用水轮机组)和事故过负荷能力提高频率、电压直至消除振荡或恢复到正常频率为止。必要时值班调度员可下令切除部分用电负荷。

  3.频率升高的发电厂,迅速降低发电机出力,提高电压,使其频率降低至与受端系统频率接近;同时注意保证火电厂厂用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4.当系统发生振荡时,不得任意将发电机或调相机解列。若发电机失磁应立即降低有功出力,并恢复发电机励磁,否则将失磁机组解列。

  5.如按上述原则处理仍无法消除振荡,值班调度员有权根据振荡现象,采用手动切除设备、负荷或解列系统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八节 发电机事故处理

  第296条 发电机跳闸后的处理原则?

  1.发电机由于外部故障引起的后备保护动作跳闸,而主保护未动作且未发现发电机存在不正常的现象,待故障隔离后可将发电机并入电网运行。

  2.发电机由于内部故障保护动作跳闸时,应根据现场规程规定对发电机进行检查。如确未发现故障,可将发电机零起升压,正常后方可并网带负荷运行。

  3.发电机由于安全稳定装置动作切机,按值班调度员调度指令处理。第297条 发电机失磁的处理方法?

  1.除经过试验并批准允许无励磁运行的机组外,发电机失去励磁后应立即解列。2.允许无励磁运行的发电机,失磁运行不得超过30 分钟。

  3.允许无励磁运行的发电机失磁运行若发生振荡,应立即减小其有功出力,并设法恢复励磁。若经减负荷直至为零仍发生振荡,则将该机组解列。

  第298条 发电机进相运行失步时,应不待调度指令增加、减少,使机组恢复同步运行。如处理无效,则应将该机组与电网。励磁;有功出力;解列

  第九节 变压器事故处理

  按照调规规定,简述变压器事故处理原则?

  1、变压器的差动和瓦斯保护同时动作跳闸时,未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前不得强行送电。

  2、变压器的差动或瓦斯保护其中之一动作时,在检查变压器外部无明显故障,检查瓦斯气体和故障录波装置动作情况,判明变压器内部无明显故障时,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强送电一次,有条件时也可进行零起升压。

  3、仅后备保护动作,检查主变外观无异常且外部故障消除或隔离后可试送。仅后备保护动作,未发现外部故障点,判明主变内部无明显故障,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主管领导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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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可强送,有条件时也可进行零起升压。

  4、变压器本体其他保护动作但原因不明,经检查变压器本体和故障录波情况,判明变压器内部无明显故障,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强送,有条件时也可进行零起升压。

  5、有备用变压器的变电站,当运行的变压器跳闸后应先投入备用变压器,然后再检查处理跳闸的变压器。

  第十节 断路器异常处理

  第306条 断路器的液压、、油位异常但未降到分合闸闭锁时,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并按现场规程进行处理。现场处理后,断路器的液压、气压、油位仍无法恢复正常时,应向值班调度员。气压;值班调度员;申请隔离

  第307条 断路器在运行中出现不能分闸操作需要处理时,一般可采取哪些措施? 1.具备旁路代供条件的断路器,可以采用旁路代供的方式使异常断路器隔离。

  2.具有母联断路器的厂站,可采用母联断路器串供异常断路器,异常断路器操作电源断开的方式继续运行;或母联断路器串供异常断路器后,将负荷转移,用母联断路器停电的方式进行隔离。

  3.直馈线路的受端断路器,将负荷转移后,用断开对侧送端断路器的方法,使异常断路器隔离。

  4.对于220kV 及以下的母联断路器异常,可采用倒闸等方式将一条母线腾空,再拉开母联断路器的两侧隔离开关。

  5.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隔离开关的操作必须符合隔离开关操作原则。

  第308条 发电厂、变电站值班人员发现运行中的断路器非全相运行时:若两相断开应立即 该断路器;若单相断开应立即 该断路器,当合闸仍不能恢复全相运行时,应立即 该断路器,操作后马上汇报值班调度员。断开;合上;断开

  第309条 断路器操作过程或设备事故跳闸后造成断路器非全相运行,现场运行值班人员确认后应立即 断路器,再汇报值班调度员。手动断开

  第310条 隔离开关因出现发热、发红等异常,不能继续运行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通过该隔离开关的,并尽快采取措施将其。电流;隔离

  第十一节 通讯中断的事故处理

  第311条 厂、站及调度机构间通讯联系中断时,运行值班人员应尽量设法通过其他厂、站或调度机构 电话,同时通知有关人员尽快处理。转接

  第313条 厂、站与调度机构通讯联系中断时,怎样处理? 1.发电厂应维持通讯联系中断前运行状况。

  2.与调度机构失去联系的单位,应尽可能保持电气接线方式、运行方式不变,有关规定允许自行处理的异常或事故除外。

  3.一切已批准但未执行的检修计划及操作应暂停执行。

  4.调度指令已下发,正在进行的操作应暂停,待通讯联系恢复后再确认是否继续操作。5.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可视电网运行情况将其调管设备临时委托相关下级调度机构进行调度管理。

  附录一 云南电网调度术语 电网主要设备 一次设备

  变压器重瓦斯保护作用于 ;轻瓦斯保护作用于。跳闸;信号

母联断路器充电保护指用母联断路器对母线充电时投入的母联断路器的 电流速断保护。小定值

重合闸退出指重合闸 和 退出。功能;出口压板 安全自动装置分为哪几种?并列举出每一种装置中的三种装置? 解列装置有哪些? 1 振荡解列装置 2 低频解列装置 3 低压解列装置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过负荷解列装置 5 过电压解列装置

就地安全自动装置 远方安全自动装置

测量/控制装置指厂站端用于对 进行测量或控制的自动化装置。包括变送器、交流采样测控单元一次设备

变送器

  将交流电流、电压、功率等电气量变换成与之成 关系的直流电压或电流的器件。线性 调度管理

调度系统运行值班人员包括哪些人员?

  指云南电网内各级调度机构、发电厂、变电站、集控站的运行值班人员 什么是调度管辖范围?电网设备运行和操作指挥权限的范围

什么是调度管辖设备?运行和操作的指挥权限归相应调度机构的设备 什么是调度许可设备?其他调度机构或电厂管辖的,但运行状态的改变需要经过本级调度许可的设备

直接调度指值班调度员 向值班人员发布调度指令的调度方式。直接 什么是间接调度?值班调度员通过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向其他值班人员转达调度指令的调度方式

委托调度指调度机构将其调管设备的 委托其他调度机构的调度方式。调度权

什么是越级调度?值班调度员不通过下一级值班调度员,而直接向下一级值班调度员调度管辖厂站的值班员下达调度指令的方式

什么是孤网运行?发电厂或某一台机组,或某一局部电网与主网解列,带部分负荷单独运行,并由调度指定频率和电压的调整

线路强送指线路故障后 即行 或送电未经处;充电理

线路强送成功指线路故障后未经处理即行充电或送电,断路器。未再跳闸

什么是线路强送不成功?线路故障后未经处理即行充电或送电,断路器再次跳闸。

线路试送指线路故障后 后的 充电或送电经处理;首次

什么是线路试送成功?线路故障经处理后首次充电或送电,断路器未再跳闸 线路试送不成功指线路故障经处理后首次充电或送电,断路器。再次跳闸

过负荷指发电机、或 的电流(或有功)超过额定值或规定的允许值。变压器;线路

可以复电指电气设备,检修人员已,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检修完毕;全部撤离现场

带电作业指对有电或 的设备进行检修,不要求设备 的检修工作。停电未做安全措施;停电

定值更改对继电保护、等进行定值更改。安自装置

按计划用电指按 的用电指标,使用电力、电量。不超过分配

超计划限电指对于超出用电计划的用电负荷,按 进行限电。计划用电指标

事故限电指在系统发生事故时,按 进行限电。事故限电序位表 拉闸限电是指拉开 断路器,强行停止供电的措施。供电线路

×分钟限去超用负荷指通知用户按指定时间自行减去比用电计划高的那一部分用电负荷

保安电力指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所需的最低限度的电力供应

负荷备用容量指接于母线且立即可以带负荷的。旋转备用容量 事故备用容量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在规定的时间 分钟内,可供调用的备用容量。十

波动指电网电压、、发生瞬间下降或上升后立即 的变化现象频率;功率;恢复正常

摆动指电网的功率、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往复变化 什么是振荡?

  电网并列运行的两部分或几部分间失去同期,电压、电流、有功和无功发生大幅度有规律的摆动现象

什么是冲击?

  系统发生短路或大电流接地时,发电厂、变电站的表计瞬间异常剧烈摆动,同时发电机、变压器处往往发出一种异常的响声

失步指同一系统中运行的 失去同步。两电源间 潮流指电网稳态运行时的、。电流;功率 增加有功(或无功)出力

  在 原有功(或无功)出力基础上,增加有功(或无功)出力。发电机

降低频率(或电压)指在 的基础上,降低频率(或电压)值。原有频率(或电压)

维持频率××校电钟

  使频率维持在××数值,校正电钟与 的误差。标准钟

断路器跳闸指未经操作的断路器 同时由合闸转为分闸位置。三相

断路器×相跳闸:指 的断路器×相由合闸转为分闸位置。未经操作 断路器非全相跳(合)闸的含义是什么?断路器三相应该同时动作而其中一相或两相未按指令动作的情况

断路器非全相运行的含义是什么?断路器跳闸或合闸等致使开关一相或两相合闸运行

断路器×相跳闸,重合成功:指断路器×相跳闸后,重合闸动作又自动合上×相,未。再跳闸

断路器×相跳闸,重合不成功:指断路器×相跳闸后,重合闸动作又自动合上×相,断路器再。自动跳开三相

断路器(×相)跳闸,重合闸未动作断路器三相跳开(或非全相运行)的含义是什么?

  断路器(×相)跳闸后,重合闸装置虽已投入,但未动作,断路器三相跳开(或非全相运行)

带电巡线指对有电或 的线路进行巡视。停电未采取安全措施

事故巡线

  线路发生事故后,为查明故障原因而进行的 巡线。带电

倒母线指 接线方式的变电站(开关站),将一组母线上的部分或全部线路、倒换到另一组母线上运行或 的操作。双母线;变压器;热备用

接引线指将设备引线或 的跨接线接通。架空线 短接指用导线临时跨接在设备两侧,构成。旁路

消弧线圈过补偿指全网消弧线圈的整定电流之和 于相应电网对地电容电流之和。大

消弧线圈欠补偿指消弧线圈的整定电流之和小于相应电网 之和。对地电容电流

谐振补偿指消弧线圈的整定电流之和 相应电网对地电容电流之和。等于 并联电抗器欠补偿指并联电抗器总容量小于被补偿。线路充电功率

串联电容器欠补偿指串联电容器 小于被补偿线路的感抗。总容抗 发电改调相指发电机由发电状态改。调相运行 什么是发电机无励磁运行?

  运行中的发电机失去励磁后,从系统吸收无功异步运行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功率因数指发电机 的功率因数。输出功率(出力) 什么是进相运行?

  发电机或调相机定子电流相位超前其电压相位运行,发电机吸收系统无功 发电机空载指发电机已并列,但未带 负荷。有功

甩负荷指带负荷运行发电机所带负荷突然 降至某一值。大幅度 发电机跳闸指运行的发电机 跳闸。主断路器

遥信指远方断路器、隔离开关等 测量信号。位置运行状态

遥测指远方发电机、变压器、母线、等 测量数据。线路;运行数据

遥控指对断路器、隔离开关等位置运行状态进行,及AGC 控制模式的远方切换。远方控制

遥调

  对发电机组出力、变压器 等进行远方调整和设定。抽头位置

  调度业务联系时,数字“1、2、3、4、5、6、7、8、9、0”的读音是什么? 幺、两、三、四、五、陆、拐、八、九、洞

  下级调度员或厂站值班员向上级调度员汇报设备工作结束,表明设备具备送电条件的术语是什么?

×时×分××设备工作全部结束,现场工作安全措施已拆除,人员已撤离,可以送电 自愈环技术指无需,网络就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从失效故障中自动恢复,使用户感觉不到网络已出现故障。人为干预;所携带的业务

两种不同通信方式

  指同一业务通信通道之间没有,不会因电源、设备、光缆等原因造成业务通道同时中断。即在 故障下不会导致同一条线路的所有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站点间安全自动装置通信通道或总调至站点的自动化业务通信通道中断。任何关联;单一

两套独立电源

  独立电源指由整流设备、蓄电池、开关柜组成的整套电源系统;两套独立电源指任何一套电源失效,不应造成 的所有继电保护通信通道、站点间安全自动装置通信通道或总调至站点的自动化业务通信通道中断。同一条线路

  附录三 调度系统重大事件汇报制度

  一、汇报流程

  云南电网内各发、供电单位发生重大事件时,按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实行 汇报。逐级

  1.相关单位在重大事件发生后 内将情况向管辖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汇报。30 分钟

  2.县调调度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时,由相应 负责汇总后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地调值班调度员

  3.地调调度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时,由 汇总后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地调值班调度员

  三、汇报要求

  1.汇报内容主要有:事件发生的单位、地点、、、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对用户的影响。时间;现象;损失

  2.发生哪些严重事故或事件,除当值调度员应按上述流程进行汇报外,相关地调还应在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

(1)地区电网内大面积停电、对重要用户停电;(2)110kV 及以上主设备严重损坏;

(3)恶性误操作、调度责任事故、违反调度纪律事件;(4)省调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的其他事件。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3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8月

  批准:廖泽龙

  云南电网调度规程修编审核小组: 王

  文、黄家业、张

  叶、高孟平、杨

  强、洪贵平、蔡建章、张建文、赵晋昆、赵

  明、胡劲松

  云南电网调度规程修编参加编写人员: 李文云、况

  华、沈

  龙、王

  凯、刘长春、蔡保锐、翟海燕、蔡华祥、周俐俐、刘

  玲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电网调度管理....................................3 第一节 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3 第二节 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7 第三节 调度管理制度..............................8 第四节 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11 第五节 水库调度管理.............................14 第六节 设备检修管理.............................16 第七节 负荷管理.................................20 第八节 新设备投运管理...........................21 第九节 电网频率及省际联络线潮流调整.............24 第十节 电网电压调整和无功管理...................26 第十一节 电网稳定管理.............................28 第十二节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31 第十三节 调度自动化管理...........................37 第十四节 系统关口电能计量管理.....................43 第十五节 调度通信管理.............................44 第三章 运行操作.......................................49 第一节 操作制度.................................49 第二节 基本操作.................................55 第四章 事故处理.......................................62 第一节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和规定.................62 第二节 系统频率异常及事故的处理.................64 1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三节 系统电压异常及事故的处理.................66 第四节 线路事故处理.............................67 第五节 母线事故处理.............................69 第六节 系统解列事故处理.........................71 第七节 系统振荡事故处理.........................72 第八节 发电机事故处理...........................73 第九节 变压器事故处理...........................75 第十节 断路器异常处理...........................75 第十一节 通讯中断的事故处理.......................76 第十二节 电力系统黑启动...........................77 附录:.................................................79 附录一 云南电网调度术语...........................79 附录二 电网运行情况汇报制度.......................88 附录三 调度系统培训制度...........................90 附录四 新设备投产应报送的技术资料内容.............91 附录五 云南电网申请管理...........................94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加强电网调度管理,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结合电力生产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云南电网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2条 云南电网系指由云南省境内并入中国南方电网的发电、供电(输电、变电、配电)、受电设施和保证这些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电力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等构成的整体。

  第3条 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电网的调度运行、电网操作、事故处理和调度业务联系等涉及调度运行相关专业的活动。云南电网内各电力生产运行单位颁发的有关电网调度的规程、规定等,均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

  第4条 云南省内与云南电网运行有关的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和发、输、变电等单位的运行、管理人员均须遵守本规程;其他人员,凡进行涉及电网运行的有关活动时,也均须遵守本规程。

  第5条 云南电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第6条 云南电网内调度机构分为三级调度,依次为:省级调度机构(简称“省调”)、地区调度机构(简称“地调”)、县级调度机构(简称“县调”)。各级调度机构在电网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云南省调属于中国南方电网南网总调的下级调度机构。

  第7条 本规程由云南电力调度中心负责解释。2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二章 电网调度管理

  第一节 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

  第8条 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的运行、操作与事故处理,遵循安全、优质、经济的原则,努力实现下列基本要求:

  1. 按照最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实现优化调度,充分发挥电网的发、供电设备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电网的用电需求。

  2. 按照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和有关规定使电网连续、稳定、正常运行,使电网电能质量(频率、电压和波形等)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有关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电网进行调度,保护发电、供电、用电等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9条 云南省调是云南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在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权。

  云南省调的主要职责:

  1、接受南网总调的调度指挥。

  2、负责云南电网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

  3、执行上级调度机构发布的调度指令,实施上级调度机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行使上级电网调度机构授予的其它职责。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4、主持制定电网运行技术规定和措施,制定电网调度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和措施。

  5、实行“三公”调度,遵守并网调度协议,并按规定发布调度信息。

  6、负责电网调度、运行方式、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信息通信、调度自动化、水库调度等专业归口管理及技术监督。组织制定相应的规程、规定及考核标准,并监督和考核。

  7、组织编制和执行云南电网的年、月、日运行方式,批准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检修。参加编制云南电网发、供电计划和技术经济指标,参加南方电网运行方式的计算分析。

  8、负责管辖范围内新建、改建与扩建设备的命名编号,审批新设备投运申请书,制定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并进行调度指挥。

  9、负责指挥管辖范围内设备的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参与事故分析。

  10、指挥并考核电网的调峰、调频和调压,控制省际联络线潮流。

  11、负责电网经济调度及网损管理,提出措施并督促实施。

  12、负责管辖范围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及整定计算。

  13、负责云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管理,组织稳定计算,编制云南电网安全稳定控制方案,提出改善安全稳定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14、参加电网规划、系统设计的审查,负责组织管辖范围内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规划、改造、选型及实施工作。负责组织管辖范围内的通信信息系统的改造、选型及实施工作。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15、负责编制云南电网事故和超计划用电的拉闸限电序位表,并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16、参与电力市场规则的制定,负责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负责云南电网电力市场交易的组织、实施和电力电量考核。

  17、组织调度系统各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有关专业活动。

  第10条 地调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地区(市)电网的调度管理,执行上级调度机构发布的调度指令;实施上级调度机构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制定本地区(市)电网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对县调调度管理的考核办法,并报省调备案。

  2、参与制定本地区(市)电网运行技术措施、规定。

  3、维护全网和本地区(市)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按计划和合同规定发电、供电,并按省调要求上报电网运行信息。

  4、组织编制和执行本地区(市)电网的运行方式;运行方式中涉及上级调度管辖设备的要报该调度核准。

  5、负责制定、下达和调整本地区(市)电网日发、供电调度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批准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检修。

  6、根据省调的指令进行调峰和调频或控制联络线潮流;指挥实施并考核本地区(市)电网的调峰和调压。

  7、负责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8、负责划分本地区(市)所辖县(市)级电网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经本级电网经营企业批准,并报省调备案。

  9、负责制定本地区(市)电网事故限电序位表,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10、负责实施本地区(市)电网和所辖县(市)电网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网络和自动化系统的规划、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

  11、负责本地区(市)电网调度系统值班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所辖县(市)级电网调度值班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考核和上岗考试。

  第11条 县调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县(市)电网的调度管理,实施上级调度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县(市)电网的有关规章制度。

  2、维护全网和本县(市)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按计划和合同规定发电、供电,并按上级调度要求上报电网运行信息。

  3、负责制定、下达和调整本县(市)电网日发、供电调度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批准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检修;运行方式中涉及上级调度管辖设备的要报上级调度核准。

  4、根据上级调度的指令进行调峰和调频或控制联络线潮流;指挥实施并考核本县(市)电网的调峰和调压。

  5、负责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6、负责实施本县(市)电网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系统的规划、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

  7、负责本县(市)电网调度系统值班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二节 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

  第12条 调度管理实行调度权与设备所有权、经营权相分离,按有利于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有利于电网运行指挥、有利于电网调度管理的原则划分调度管辖范围。

  第13条 省调与地调之间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由省调确定。地调与县调之间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由相应地调确定。

  第14条 省调调度管辖范围一般为: 1.纳入省网电力电量平衡的并网发电厂。及以上变电站。及以上输电线路。

  第15条 省调调度管理设备一般为地调或发电厂管辖但运行状态的改变须经省调协调的设备。

  第16条 地调调度管辖范围一般为:

  1.纳入地区供电单位购售电管理的并网发电厂。及以上变电站除省调调度管辖范围外的设备。3.地调所在地区的110kV及以下变电站和线路。第17条 发电厂、变电站自行调度管辖范围: 厂、站自用系统设备。

  第18条 凡列入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其铭牌参数改变,必须经产权所有单位批准,并报相应调度机构备案。接线变更等必须征得相应调度机构同意。

  第19条 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划分见有关划分通知。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三节 调度管理制度

  第20条 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是电网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在调度管辖范围内行使调度指挥权。值班调度员必须按照规定发布调度指令,并对其发布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第21条 省调的“可接令人”为省调管辖范围的下列人员: 1.地调调度员。

  2.发电厂值长、电气班长(火电厂单元长)。3.变电站(集控站)站长、值班长。

  上述人员须经省调考核认证,合格后方可成为省调的“可接令人”。

  第22条 省调的“可接令人”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挥,接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并对调度指令执行的正确性负责。

  第23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发布或执行调度指令。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权拒绝各种非法干预。上级管理部门的主管领导发布的一切有关调度业务的指示,应通过省调主管领导或调度负责人传达给值班调度员。

  发、供电单位领导的指示或命令,如涉及到省调管辖权限时,须经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方能执行。

  第24条 未经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省调调度管辖和管理范围内的设备状态。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现场人员可先按现场运行规程处理,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

  第25条 在调度联系和发布、接受调度指令时,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报名、复诵、记录、录音和汇报制度,使用标准调度术语和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设备双重名称(设备名称和编号)。受令人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复诵无误方可执行,执行完毕后立即汇报执行情况。

  第26条 地调值班调度员和厂站值班人员在接受省调调度指令时,如认为该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当省调值班调度员确认并重复该指令时,受令人必须执行。如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电网或设备安全时,受令人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修改建议上报给下达调度指令的省调值班调度员,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

  第27条 属于省调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根据需要,在省调与有关地调或厂站协商后,可长期或临时委托地调或厂站进行调度管理。

  第28条 因主网运行方式改变而影响地调管辖范围内电网、设备运行时,省调应事先通知地调。因地调管辖范围内电网、设备运行方式改变后影响主网时,地调应事先取得省调的同意。

  第29条 当电网出现紧急情况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可以直接越级向电网内下级调度机构管辖的发电厂、变电站等运行值班单位发布调度指令,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分别报告省调和所属地调值班调度员。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不得与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越级发布的调度指令相抵触。

  第30条 省调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发生异常或故障时,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情况。省调值班调度员应正确处理、作好记录,并及时汇报领导。

  第31条 一个运行单位同时接到省调和地调的调度指令而不能同时执行时,应及时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省调值班调度员根据指令的性质和影响,从全局出发确定执行指令的次序,并应及时通知相应地调和该运行单位。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32条 运行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汇报电网运行信息、异常和事故情况。

  第33条 运行单位必须保证在任何时间都有可接受调度指令的人员在主控室(集控站)内。

  第34条 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调度管理规定:

  1.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变电站无人值班,应事先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技术上和组织上必须提供可靠保证,确保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安全和供电可靠。

  2.实现变电站无人值班,调度自动化系统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且运行稳定可靠。

  3.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维护由集控站(中心)负责,集控站(中心)应建立专项规章制度,必须24小时值班,以确保及时对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设备操作。

  4.各级调度机构管辖范围内的无人值班变电站,必须接受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集控站(中心)值班人员根据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对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操作。

  5.当需对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现场就地操作时,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完成操作。

  第35条 调度系统可接令人员发生变动后,应以文件形式通知有关调度机构和运行单位,并附最新人员名单(须经省调考核认证)。

  第36条 省调调度管辖的地调、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规程应按规定及时修编并报省调备案。

  第37条 有下列违反调度纪律行为之一者,省调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

  1.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调度指令。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2.擅自越权改变设备状态。

  3.不如实反映现场情况,有意隐瞒或虚报事实。

  4.不经调度许可,擅自在省调管辖或管理设备上进行工作(无论是否造成后果)。

  5.不经调度下令,擅自改变发电厂有功、无功出力。6.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汇报不及时或汇报错误,延误事故处理。

  7.与省调调度业务有关的电力信息通信、调度自动化设备退出运行、检修或在调试前未向省调申请并得到同意的。

  8.性质恶劣的其它行为。

  第四节 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

  第38条 省调应按年、月、日编制系统运行方式,以及其它需要的特殊运行方式(含保供电方案),并满足调度管理的基本要求。

  各级调度机构应编制本地区电网的运行方式。下一级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应服从上一级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要求,各地调的运行方式应报省调备案。

  第39条 运行方式应于前一年年底前编制好,其内容包括:

  1、上年电网运行情况总结。

  2、本电网运行方式。

  第40条 月度运行方式应于前一月月底编制好,其主要内容包括:

  1.月度发电调度计划。

  2.月度售电计划和购小电计划。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3.月度发电设备检修计划。4.月度输变电检修计划。5.各发电厂可调小时。

  第41条 日运行方式应于前一日18:00时之前编制好下达到有关单位,其内容包括:

  1.各供电局地区负荷曲线和预测需电量。2.省内负荷预测曲线和外送负荷曲线。

  3.各发电单位96点有功出力曲线和发电量计划。4.检修容量及开停机安排。5.备用安排情况。6.设备检修安排。7.新设备申请书。8.运行方式变更通知单。9.其它要求及注意事项。

  第42条 在编制发、供电计划时,应当留有备用容量,分配备用容量时应考虑电网的送受电能力,备用容量包括负荷备用、事故备用、检修备用等。云南电网备用容量按南网总调统一安排,总备用容量不宜低于最大发电负荷的20%,各种备用容量宜采用如下标准:

  1.负荷备用:一般为最大发电负荷的2~5%。

  2.事故备用:一般为最大发电负荷的10%左右,但不小于电网中一台最大机组的容量。

  3.检修备用:应当结合电网负荷特点、水火电比例、设备质量、检修水平等情况确定,一般宜为最大发电负荷的8~15%。

  4.电网如果不能按上述要求留足备用容量运行时,应经有关部门同意。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43条 发、供电调度计划

  1.各级调度机构应分别根据调度管辖范围编制并下达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

  2.值班调度员可按有关规定,根据电网运行情况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调整后必须作好记录。

  3.编制发电调度计划的依据: 1)负荷预测。

  2)电网的设备能力和检修情况。

  3)电网潮流、稳定、调压和经济运行的要求。4)各发电厂的上网电价。5)各发电厂购售电合同。6)火电厂的燃煤储存情况。

  7)水电厂水力资源情况,对具有综合效益的水电厂的水库,应根据批准的水电厂设计文件,并考虑防洪、灌溉、发电、环保等各方面要求,合理利用水库蓄水。

  8)外送(购)电计划。9)发电厂上报的发电计划。10)有关的并网调度协议。4.编制供电调度计划的依据: 1)负荷需求预测。2)电网发电和供电能力。3)电网计划用电方案。4)销售电价。

  5)有关的供、用电合同(协议)。6)上级下达的供、用电计划。7)国家有关供、用电政策。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5.发电厂执行发电调度计划,地(县)调执行供电调度计划。

  第44条 出力管理

  1.发电厂必须按照日发电调度计划运行,并根据调度指令调整功率。

  2.发电(调相)设备不能按日发电调度计划运行时,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发生事故紧急停运的,根据现场规程规定处理。2)发生临时性缺陷、燃料质量等原因需要调整日发电调度计划的,应于6小时前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值班调度员有权调整日发、供电调度计划,下令开、停发电机组:

  1)发、供电设备事故或电网事故。2)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3)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

  4)主干联络线功率值超过规定的稳定限额。

  5)由于天气等原因使实际负荷偏离预计负荷而调整困难时。6)由于水情突然变化,防汛等紧急情况。7)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紧急情况。

  第五节 水库调度管理

  第45条 水库调度管理的基本任务:

  1.在确保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安全的前提下,按设计确定的任务、调度原则合理安排水库的蓄、泄水方式,充分发挥防洪、发 14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电、灌溉、供水、航运等综合利用的效益,发挥水电厂在电力系统中的调频、调峰和事故备用作用。

  2.在全网内实施水库群补偿和水火互补调度,保证电网安全、经济。

  3.负责电网水调自动化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协助和指导各水电厂的水情测报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46条 水库运行

  1.水电站水库设计的开发任务、水文特性和功能经济指标(如正常高水位、死水位、防洪限制水位、机组的引用流量等)是指导水电厂运行调度的依据,运行时必须遵照执行,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变。

  2.水库调度应与水文气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充分利用水调自动化系统,做好水文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水雨情变化,合理安排水电厂的运行方式。

  3.依据系统实际情况和各水库综合利用部门的要求,编制水库调度计划,实行水库群联合补偿调度,发挥水电站及水库的最大效益。

  4.水库调度计划的编制,应采用保证率和水文气象预报相结合的方法,所采用保证率一般可在70~75%。对水库运用方式和安排,须根据水雨情和水库下游的情况及时调整水库发电方式。

  第47条 水库调度基本原则

  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水库综合利用最大效益,当安全与兴利二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2.水库调度应充分利用水头和水量,提高水量利用率。3.在汛期应严格执行规定的防洪限制水位,当超过防洪限制水位时,水库的蓄、泄由水库所在地区的防汛指挥部调度。特殊情15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况,经上级批准,可拦截洪尾,适当超蓄。防洪限制水位以下,由省调调度。

  4.遇设计枯水年份,供水不应破坏。遇特枯年份,供水破坏应均匀,不应集中。

  5.梯级电站实行统一调度,同步运行,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及整个梯级效益最大化。

  第48条 水库调度工作制度

  1.每年年底前,水电厂应根据水文、气象预报和历史资料分析,编制下一水库控制运用发电建议方案,上报省调。省调根据电厂上报建议和系统负荷预测、火电厂供煤平衡及降雨来水趋势预报等综合情况,编制全网水库群补偿调度和水火互补的计划。

  2.每月5日前,水电厂应将月度水情报表报到省调。3.每旬第一个工作日,水电厂应将本厂的旬报报到省调。4.每天10时前水电厂应将当日流域的水、雨情报告省调。5.各水调分中心应做好有关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传输至省调。

  第六节 设备检修管理

  第49条 发电、供电设备的检修,应当服从调度机构的统一安排。云南电网计划检修安排原则:

  1.电网检修安排应综合考虑电网安全、发供电平衡及设备健康状况。

  2.各发供电单位必须抓好设备管理,健全设备档案,保证检修质量,全面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逐步消除非计划检修。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3.设备计划检修原则上应在不影响发供电的情况下进行。4.设备检修应抓好计划管理,避免重复停电。

  5.基建工程项目对电网设备有影响的,必须提前报、月度计划。

  6.正常情况下,调节性能好的水电厂及火电厂的大修工作安排在汛期进行,调节性能差的水电厂安排在枯期进行。

  第50条 检修工作按性质分为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事故检修三类。

  1.计划检修分年、月两种。

  各单位应于年底上报次省调管辖设备的检修计划,经协调后统一安排。

  月度检修计划由省调负责编制,各单位应于18日前将次月省调管辖设备检修计划报省调,经综合平衡后于月底下达。

  2.临时检修:

  可向值班调度员申请的非计划检修。超越调度员权限的临检申请应通过相关部门办理。

  3.事故检修:

  指设备损坏已构成事故的检修,也必须尽快办理事故检修申请。

  第51条 已列入计划的设备检修,在开始检修前,应按规定提前向省调办理检修申请:

  一般设备的计划检修应在开工2天前申请,省调在开工前1天批复。

  对电网运行或发供电能力影响较大的检修项目应在开工5天前提出申请并同时上报检修方案,省调在开工前2天答复,在开工前1天批复。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节日检修应提前15天提出申请,并同时上报检修方案,省调在节日前2天答复,在节日前1天批复。

  第52条 各发、供电单位应明确计划检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同一设备的不同检修项目和不同部门的检修工作进行综合平衡、协调,防止重复停电检修;并归口向省调办理省调管辖、管理设备检修申请,由省调平衡、协调。凡属电网联络线计划检修相关发电、供电单位必须配合进行,避免重复停电检修。

  凡遇基建工程需要在役设备停电或改变运行方式者,按检修停电申请手续向相应的调度部门申请。

  第53条 凡地调度管辖、省调管理设备的检修工作,应向省调办理检修申请。

  临时检修管理:遇设备异常或故障,需对设备进行紧急处理或抢修,厂站值班员可以随时向调度管辖该设备的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值班调度员有权批准下列检修:

  1、设备异常需紧急处理或设备故障停运后的紧急抢修;

  2、线路带电作业;

  3、与已批准的检修工作相配合的检修(但不得超过已批准的计划检修时间或扩大停电范围);

  4、在停电设备上进行,且对运行电网不会造成安全影响的检修;

  5、安全措施具体明确,对运行系统安全无影响的二次常规工作;

  6、本值可以完工,对系统运行方式、送受电及电网安全无影响的其它工作。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54条 已经批准的设备检修,在改变设备状态前,须当值调度员同意或下令后方可进行。属省调管辖、管理范围的设备检修竣工,在未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前,不得改变其状态。

  第55条 送变电设备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应于开工前向相应设备管辖调度部门值班调度员电话申请,应包括:工作设备名称、内容,工作地点和要求,获得同意后方可工作。工作中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向相应值班调度员汇报。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报告相应调度部门值班调度员。

  第56条 设备计划检修工作中,若因故不能按期完工,检修单位应于计划检修工期未过半前向相应调度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已批准停役计划检修的设备,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相应调度部门,申请更改停役检修时间。

  第57条 检修工期的计算:(1)发电厂和变电站设备检修时间自设备从系统解列开始,至并入系统运行或转入备用时止。设备的停复电操作,启动试验等均应算在检修时间内;(2)电力线路检修时间的计算点自许可工作开始,至接到停复电联系人报告工作结束,安全措施已拆除,检修人员已撤离,可以向线路送电的报告为止。19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七节 负荷管理

  第58条 负荷管理的任务

  1.收集和统计本电网的负荷资料。2.进行用电情况分析。3.进行负荷需求预测。4.编制、下达供电调度计划。5.编制、下达事故限电方案。

  第59条 负荷管理人员应进行以下分析:

  1.省网、地区电网和大用户实际用电曲线与预计曲线的偏差及其原因。

  2.各行业的用电比例、生产特点、用电规律以及用电量与国民经济的关系。

  3.气象、季节变化、原材料供应和负荷的自然增长率对省网和地区电网负荷的影响。

  4.电网异常和事故运行情况对用户的影响。

  5.小水电在水情变化时对电网发、供电负荷的影响。第60条 负荷预测

  1.负荷预测分为、月度、日负荷预测及节日负荷预测。2.地区下负荷预测应包括每月最高、最低负荷及电量,于本年末60天前报省调。下月度负荷预测于本月末10天前报省调,日负荷预测应于前一天的12:00前报省调。地区节日负荷预测应在节日前5天报省调。

  第61条 各级调度应执行日供电调度计划,因气候、事故等原因需调整计划时,地调应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按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修改的计划执行。在事故情况下,地调应执行省调下达的限电方案。

  第八节 新设备投运管理

  第62条 新建、改(扩)建工程以及地区电网或电厂(机组)并网前,应按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向相应调度机构办理申请入网手续,并按规定在并网前3个月向调度部门提交技术资料(见附录四)。

  第63条 凡接入云南电网的地区电网或电厂(或机组),应遵守《电网与发电厂、电网与电网并网运行的规定》和集团公司颁《云南省地方发电厂(网)与省电网并网运行的规定》(试行)。并网前,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并网协议、调度协议、供用电协议等。调度机构在收齐有关计算资料后,需进行潮流、电压、稳定、短路电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等计算、校核,于该工程投产前1个月书面提交建设单位有关计算、校核结论。

  第64条 新设备投产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新设备启动验收规程规定,并经启委会同意或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签字认可。

  2.必须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执行调度机构提出的方案和意见,确保设备安全并入电网运行。

  3.设备参数测试正常。

  4.生产准备工作就绪,运行人员已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经调度机构资格认证;规程制度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5.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及电能计量设备等满足调度管理工作的需要,必须与工程同步验收、同步投产。若属于水电厂投产,水电厂水情测报系统已接入云南电网水调自动化系统。

  6.完成保证电网安全需要具备的其他措施。

  第65条 新建、改(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接入电网前15天向省调提交规范的新设备投产申请书,并提前7天提交并网启动试运行方案、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现场运行人员和有关负责人名单等资料。

  省调在新设备启动前批复投产申请,主要内容有: 1.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2.新设备投入运行的电网操作程序。

  3.新设备调试、投运过程中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4.通信、自动化要求及注意事项。5.其他有关事宜。

  第66条 新设备投产前有关调度机构应做好的准备工作: 1.修改电网一次接线图和二次保护配置图。

  2.修改调度模拟盘,修改或增补有关电网调度自动化的接线图。

  3.修改设备参数资料。4.建立和修改设备档案。

  5.修改短路容量表,制定稳定运行规定。6.调整保护整定方案。7.其它准备工作。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67条 新设备投产前调度员和有关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熟悉设备,现场运行方式,运行规程和事故处理规程等,并做好事故预想。

  第68条 凡新建、改(扩)建设备自得到调度员指令并同意接入电网试运行起,该设备的试运行即应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该设备验收并移交生产单位后即纳入调度管理并应遵守本规程的一切规定。

  第69条 110kV重要联络线、联络变断路器和220kV及以上断路器应具备同期并列功能。23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九节 电网频率及省际联络线潮流调整

  第70条 云南电网与南方电网并列运行时,电网频率及电钟的调整由南方电网调度统一负责指挥。南方电网的标准频率是50Hz,其偏差不得超过±。

  第71条 云南电网与南方电网并列运行时,云南电网负责控制省际联络线的功率,遵守送售电协议,完成联络线间电力电量交易计划。省际联络线交换功率的调整,由省调AGC或指定电厂按省际联络线的负荷曲线或南方总调调度员的要求进行调整和监视。省调AGC的联络线调整模式及偏差在保证本电网的安全运行下应满足南网总调的要求。

  第72条 云南电网单独运行时,标准频率是50Hz,偏差不得超过±,电钟与标准钟的误差不得超过30秒。省调值班调度员可以根据电网的实际运行情况、技术手段通过省调AGC进行调频,也可以指定主调频厂和第二调频厂来进行调频。主调频厂负责在50±范围内进行调整,使电网频率保持在50Hz;当电网频率偏差超过±时,第二调频厂要主动参与频率的调整使电网频率偏差小于±;当调频厂失去调频能力时,应立即汇报省调,省调值班调度员应迅速采取措施恢复其调频能力或改变调频厂;其余电厂按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要求接带负荷。

  第73条 为保证系统频率正常,省调在编制系统及各发电厂的日调度计划时,应按规定留有必要的旋转备用容量(2%~5%),分配备用容量时,应考虑到调频手段和通道的输送能力。

  第74条 为防止系统频率崩溃,各地区网必须严格执行省调下达的低频减载方案,切除容量和轮级都要满足省调的要求。各地区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网不得擅自停用低频减载装置。低频减载装置动作后必须立即汇报省调调度员,得到许可后才能对所切负荷送电。

  第75条 省调在系统内为保证频率质量而装设的其它自动装置,如自动发电控制(AGC)、发电机低频自启动、高频切机等,均应由省调统一制定方案。当系统频率下降到低频自启动的整定值而装置未动时,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将有关机组开机并列并汇报省调调度员。

  第76条 在省际联络线送、受电计划大幅调整的时段,省调和南网总调要互相协调调整联络线功率,防止系统频率越限。

  第77条 对省际联络线潮流或系统频率有较大影响的大用户在负荷大幅度调整之前必须征得省调调度员的许可。

  第78条 当云南电网与南方电网的联网方式发生变化时,省调调度员要及时通知地调和主要发电厂。

  第79条 云南电网内发生电网解列运行时,由省调值班调度员负责指定解列网的调频厂及频率调整范围。当解列网装机容量小于3000MW时,该网频率的偏差不得超过±。

  第80条 各发电厂、变电站在发现系统频率出现异常或越限时,要主动汇报省调。并按本规程中系统频率异常及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81条 当省际联络线出现大幅度功率波动,联络线监控电厂应及时汇报省调。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十节 电网电压调整和无功管理

  第82条 云南电网的无功管理和电压调整按调度管辖范围实行分级负责,电网的无功补偿及调整实行“分层分区、就地平衡”的原则,主网电压按“逆调压”原则调整控制。

  第83条 省调管辖范围内电压管理的内容包括:

  1.确定电压考核点、监视点,并根据电网的发展进行必要、适当的调整。原则上省调管辖的所有220kV及以上母线均作为电压监视点,其中的80%作为电压考核点。

  2.每季度编制下达一次无功、电压曲线,明确正常运行电压值和允许的偏差范围。

  3.指挥系统无功补偿装置投切和机组的无功出力调整。4.确定和调整变压器分接头位置。5.对监视点的电压合格率进行统计考核。

  第84条 省调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无功平衡分析工作以及在相关各地区电网的无功分区平衡的基础上组织进行全网无功平衡分析工作,并制定改进方案和措施。

  第85条 各厂、站的运行人员负责监视并按给定的无功、电压曲线控制各级母线运行电压在曲线范围内。

  1.高峰负荷时,按发电机P—Q曲线规定的限额,增加发电机无功出力,使母线电压逼近上限运行。

  2.低谷负荷时,按发电机允许的最高功率因数,降低发电机无功出力,使母线电压逼近下限运行。

  3.腰荷时,通过适当调整发电机无功出力,使母线电压在上、下限的中值运行。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4.允许进相运行的发电机,根据其核定的进相能力,应在进相深度范围内调整无功出力,使母线电压在电压曲线范围之内。

  5.当母线电压超出电压曲线规定值,可不待调度指令自行调整发电机无功出力,使母线电压恢复至电压曲线允许范围,若经调整仍超出规定值,应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6.发电机、调相机的自动电压调整装置,正常应投入运行,如需停用,应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同意。

  第86条 省调、各地区调度值班调度员,应按照调度管辖范围监控有关电压考核点和电压监视点的运行电压波动,当发现超出合格范围时,首先会同下一级调度在本地区内进行调压,经过调整电压仍超出合格范围时,可申请上一级调度协助调整。主要办法包括:

  1.调整发电机、调相机无功出力、投切变电站电容器组或低压电抗器,达到无功就地平衡,或开停备用机组。

  2.在无功就地平衡前提下,当主变压器二次侧母线电压仍偏高或偏低,而主变为有载调压分接头时,可以带负荷调整主变分接头运行位置。

  3.在保证系统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或降低送端母线运行电压。

  4.调整电网运行方式,改变潮流分布或限电。

  第87条 低压侧装有电容器组及主变为有载调压的220kV变电站,正常情况下主变分接头及电容器组由VQC装置进行控制调整,若VQC装置退出则按以下原则调整:

  母线电压在合格范围(110kV±7 3%)内按无功、电压曲线调整。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2.当110kV母线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97%时,将本站电容器组分组投入,当电容器组投完后电压仍偏低时,方能调整变压器分接头断路器,提升电压;当110kV母线电压高于额定电压的107%时,将本站电容器组分组退出,当电容器组退完后电压仍偏高时,方能调整变压器分接头断路器,降低电压。

  3.兼顾低压侧母线电压调整的要求。第88条 供电单位应统计以下资料报省调:

  1.每月8日以前将报送上月地区电网A、B、C、D类电压合格率。

  2.每月20日前按要求报送典型日(15日)地区有功、无功负荷曲线,电压曲线,电容器组运行实测资料。

  3.每月20日前报送上月220kV有载调压变分接头调整次数,无载调压变分接头运行位置。

  第89条 省调应对电压曲线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1.每日统计电压控制点、监视点的运行电压,并统计日电压合格率和月度电压合格率。

  2.统计分析系统内发电厂峰谷发电功率因数、主要变电站峰谷负荷功率因数及变电站调压设备运行状况。

  3.分析正常和特殊方式下,调压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若遇突出问题,应对所下达的电压曲线进行及时调整。

  第十一节 电网稳定管理

  第90条 稳定运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掌握电网的稳定性情况,按《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要求,制定和实施保持电网稳定 28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运行和异步运行后再同步措施,防止稳定破坏、电网瓦解和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

  第91条 稳定运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对各种运行方式的稳定情况进行计算分析提出合理的运行方式。

  2.提出主干联络线或断面的动态和暂态稳定最大控制功率极限。

  3.提出稳定措施方案,经电网稳定工作小组批准后督促实施。

  4.对电网重大事故进行稳定性校核计算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5.对安全稳定装置的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价。第92条 电网稳定职责分工

  1.电网稳定工作由电网稳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各级调度及接入电网的发供电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2.凡在电网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建设、生产、科研、调度等工作,均应遵守电网稳定管理的有关规定。

  3.省调负责电网稳定计算,提出相应控制措施,负责电网稳定的运行管理及稳定事故分析计算,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稳定措施落实情况。

  第93条 电网稳定计算管理

  1.电网稳定计算应遵循《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技术导则》、《电力系统暂态稳定计算暂行规定》的原则,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分级负责进行。

  2.电网调度机构的稳定计算,计算前由省调统一研究网络结构、开机方式、负荷水平、自动装置动作时间、计算模型等有关计29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算条件,拟定计算大纲及计算计划。并按程序统一,标准统一,模型统一,方式统一,安排计算任务统一(简称“五统一”)的要求进行稳定计算。

  3.全网性稳定事故分析计算,由省调负责进行分析计算,提出报告,并报上级调度机构备案;制定提高安全稳定运行的措施,对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等提出要求。

  4.省调应定期对全网各主干线稳定水平进行校验、分析,提出改进电网稳定的措施。并做好来年新设备投产稳定计算,提出保证系统稳定的措施方案。

  5.各地区网络存在的稳定问题由所管辖的地调负责进行稳定管理,定期进行稳定计算分析,制定必要的措施,并报省调审查备案。

  6.为了确保全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省调对地区电网提出的潮流输送极限、运行方式、继电保护、稳定措施等要求,各地调须遵照实施。

  第94条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系统,当速动保护退出将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95条 省调在编制年、月、日运行方式或新建发、输、变电设备投产前,应根据电网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稳定分析计算,提出保证电网稳定的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96条 对于与电网稳定分析计算紧密相关的设备参数,如发电机参数、励磁系统参数、PSS参数、调速系统参数、变压器参数等,相关单位应向省调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断路器实际动作时间参数应由设备所属单位定期向省调汇报。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97条 相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发电机、励磁系统、调速系统、负荷特性等参数的实测工作。大型发电机组及其调节系统参数,应结合发电机组调试或大、小修,逐台进行实测。

  第98条 省调值班调度员及有关发电厂、变电所运行值班人员,应对发电机功率因数、发电厂母线电压和联络线潮流进行监控,联络线一般不得超出暂态稳定极限运行。如因特殊要求而需超暂态稳定极限送电时必须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

  第99条 为了保持电网稳定运行,防止电网瓦解和大面积停电,线路的自动重合闸、低频减载装置、振荡解列装置、发电机失磁保护、发电机PSS功能及电力系统稳定控制装置等,未经省调值班调度员同意,不得随意停用。系统稳定控制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由所属调度管辖部门负责整定,对主网有影响者应报上级调度机构同意或许可。装置所在主管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和定期校验,并列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评价、考核范围。

  第十二节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第100条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省调继电保护部门对全网继电保护专业进行行业管理,其职责是:

  1.负责省调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计算整定及运行管理工作。

  2.负责定期修编调度管辖范围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方案、运行说明。

  3.参加新建工程及系统规划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审查工作。组织或参加对属于技改工程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31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审查工作。

  4.负责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的分析、统计评价和运行总结。组织或参加对不正确动作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5.监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监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方案、运行规程、检验规程等的修编与实施。

  6.对接入云南电网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备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从规划、设计、配置、选型、安装调试到运行维护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7.组织或参加全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更新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8.组织全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专业技术的培训。第101条 云南电网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运行数目,均由省调统一分配及管理,各运行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需要改变接地方式时,应事先得到省调同意。在操作过程中允许某一厂站中性点接地数短时超过规定。

  第102条 电气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对于具有双套主保护配置的设备,不允许双套主保护同时停用。特殊情况下停用保护,需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03条 针对继电保护出现的临时问题,继电保护的临时处理措施由继电保护部门编制,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104条 一次设备的所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规定投运,现场必须具备运行规程。规程由设备所属单位编制,并报调度继电保护部门备案。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105条 新设备投产时,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与一次设备同时投运。新安装的或一、二次回路有过变动的方向保护及差动保护,必须在带负荷状态下进行测试正确(如做方向六角图、测量差动保护的差电压或差电流)。

  第106条 对需变更二次回路接线的设备装置,在变更前,由基建单位或设备所属单位将相关图纸及资料交送调度继电保护部门。

  第107条 省调管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按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执行,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投、退操作。

  第108条省调管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按省调下达的定值通知单执行。定值整定试验完毕,现场值班人员与省调值班调度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109条省调管辖的一次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等)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其定值不是省调下达的均由设备所属单位管理,这些继电保护装置的投、退由现场运行人员按规程规定执行。

  第110条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与检验,由装置所属单位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应按有关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对装置及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应尽量配合一次设备停电进行,各单位要统筹考虑安排。

  第111条 一次设备进行检修,若检修申请中无二次回路的工作内容,则不允许在相关的二次回路上工作。

  第112条 接入交流电压回路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中不允许失去电压。当失去电压时,现场值班人员应将此类保护停用,并报告值班调度员;当有可能失去电压时,应汇报值班调度员,申请停用此类保护或采取相应措施。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113条 线路各侧的纵联保护必须同时投、退。线路纵联保护在投运状态下,除定期交换信号外,禁止在线路纵联保护通道或保护回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114条 各种类型的母差保护在双母线或单母线运行时均应投跳闸,在倒母线操作时不停用母差保护,但要根据母差保护的类型改变母差保护的运行方式。

  第115条 线路重合闸的方式为:

  及220kV线路一般采用单相重合闸; 2.直馈线路的电源侧采用三相重合闸;

  双侧电源或环网供电线路重合闸投运方式由值班调度员根据运行方式决定,一侧投检同期,另一侧投检无压。

  第116条 线路输送电流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距离Ⅲ段或过电流保护的允许值。

  第117条 电网发生事故时,现场值班人员应先记录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全部动作信号,并经第二人复核无误后,方可将信号复归。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须及时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

  第118条 在电网发生故障后,必须及时将省调管辖设备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打印报告、故障录波器录波波形图上报上传省调,并将故障测距结果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在电网发生故障后的5天内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打印报告、故障录波器录波波形图现场打印报告报省调。

  第119条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及配置应符合相关规程规定,以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120条 相关部门应及时书面提供下列资料,作为编制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和运行说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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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系统开机方式,正常及实际可能出现的检修方式。2.系统最大有功及无功潮流,母线最高最低运行电压,线路最大负荷电流,线路等值电势摆角及非全相过程中序量变化。

  3.系统稳定的具体要求,包括故障切除时间、重合闸方式及重合时间等。

  4.系统主接线图和设备命名编号。5.其他必要的运行资料。

  第121条 地调管辖的电网运行方式、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改变将引起省调管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改变时,应于改变前与省调联系。

  第122条 按省调下达的分界点系统阻抗及保护定值配合要求,各单位应及时对所管辖电网(设备)的保护定值进行校核,并将分界点保护整定资料报省调;如不能满足配合要求时,应协商解决,原则上局部电网服从整个电网,下级电网服从上级电网。

  第123条 省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通知单管理规定: 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通知单是运行现场调整整定值的书面依据。

  2.定值通知单应注明设备名称、装置型号、断路器编号和所使用的电流、电压互感器变比,执行更改定值工作负责人应先核对无误后才能执行。执行中如发现疑点、差错或与现场不符时,应及时向整定单位提出,不得草率执行。

  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值的确定和变更必须按调度指令执行。

  4.省调整定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知单须经省调值班调度员与现场值班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严格遵守通知单回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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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运行现场必须妥善保存当前使用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通知单,并定期进行核对。

  6.由于运行方式变化,需要临时改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时,按临时定值通知单执行。

  第124条 各单位应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统计评价规程》的要求,加强运行分析和统计评价工作,按月统计分析并填报。保护动作情况月报表、省调调度管辖范围内线路纵联保护、母差保护投入率统计月报表,保护定检完成情况月报表等,各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报送省调。

  第125条 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初步设计方案须取得调度部门同意,控制策略需经调度部门审定。

  第126条 安全自动装置的维护与检验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各单位须按相关规程对装置进行检验。

  第127条 各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省调管辖的安全自动装置的异常、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送省调。

  第128条 省调管辖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由省调负责定值下达和指挥装置投、退。未经省调许可,不得更改装置定值和装置的运行状态。

  第129条 省调管辖范围内安全自动装置定值单由省调下达至相应单位,现场定值单必须与省调值班调度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第130条 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或异常时,厂站运行值班员应及时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装置缺陷应及时处理。

  第131条 必须保证低频、低压减载装置、区域型稳定控制装置所切负荷容量,不得因使用备用电源自投装置而影响切负荷容量。不得擅自转移装置所切负荷,在新方案申报年内,如所切负荷容量减少,必须及时补充相应的切除容量,并报省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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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2条 各供电单位须实测每季度典型日(2、5、8、11月的15日)4:00、10:00、15:00、20:00共4个点时的低频、低压减载装置控制的实际负荷,做简要分析后于次月5日前以报表形式报送省调。

  第133条 省调根据南方电网低频减载方案及本网的实际情况,每年对各地区各轮低频、低压减载切负荷容量进行调整。低频、低压减载切除容量既要满足省网按级按量的要求,还应满足地区网与主网解列后稳定运行的要求。

  第134条 站间通信是区域稳定控制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单位必须确保通信的可靠畅通。

  第135条 发电机组自动励磁装置及PSS功能正常应投入运行,如需检修或试验停用,应得到省调批准。

  第十三节 调度自动化管理

  第136条 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是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电网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第137条 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是省调调度端自动化设备、厂站端自动化设备、各级调度端自动化设备经由数据传输通道构成的整体。

  第138条 各级调度机构应建设先进、实用的调度自动化系统,设置相应的调度自动化机构,并按规定配置足够的专业人员,有自动化装置的厂站应设自动化专责人员。确保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稳定、准确、可靠工作是各级调度自动化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139条 省调调度端自动化设备主要包括:能量管理系统(EMS)、电能量计量系统(TMR)、调度管理信息系统(DMIS)、37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电力调度数据网络设备、调度模拟屏、自动化设备专用电源、专用空调、其他相关设备。

  第140条 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厂站端设备主要包括:

  1.远动装置及相关设备(包括电源设备、连接电缆、屏柜、防雷设备等)。

  2.厂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集控站(中心)自动化系统及其相关设备。

  3.远动专用变送器、遥控、遥调执行继电器、输入和输出回路的专用电缆及其屏、柜,与远动信息采集有关的交流采样等测控单元。

  4.电能量采集终端及相关设备(包括电源设备、连接电缆、通信线、调制解调器、防雷设备等),智能电能表计的通信接口。

  5.电力调度数据网络设备(路由器、调制解调器、通信接口装置、交换机或集线器等)及其连接电缆,自动化设备到通信设备配线架端子间的专用通信电缆。

  6.自动化设备专用的电源设备及其连接电缆。

  7.与保护设备、站内监控系统、数据通信系统、水电厂监控或DCS系统等接口。

  第141条 省调是全网调度自动化专业的技术归口管理部门和全网信息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全网调度自动化规划的制定、实施并负责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参与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省调的主要职责:

  1.参加编制全省电网调度自动化规划、设计;参加审定电网调度自动化规划,组织审核网内地区电网、厂站调度自动化新建、改(扩)建工程规划、设计;负责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入网审核、批准及招、评标工作;负责审核网内电网调度自动化技改、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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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等工作。

  2.负责网内电网调度自动化专业技术管理以及全网自动化运行设备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3.负责全网信息网络设备的入网检测和许可,负责各类信息业务性能检测和鉴定。

  4.负责省调主站端设备的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工作。5.负责省调管辖的新建、改(扩)建工程的厂站端设备投运前的检查、验收工作。

  6.贯彻执行相关规程,结合云南电网具体情况编制具体实施细则;贯彻上级的工作布置和要求。

  7.负责调度自动化专业的考评、经验交流、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8.负责对各地调主站端设备及管辖范围内厂站端设备进行运行统计分析和事故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和安排各厂站自动化信息的检测工作。

  9.收集地调、各发电厂的统计报表,按规定汇总上报。10.编制和审核网内自动化设备的定检、测试协调等工作。

  第142条 调度自动化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部门负责本调度端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定检及技术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均应建立运行值班制度。运行管理部门根据设备的可用率和信息的正确性对维护单位进行考核。

  第143条 设备的运行维护由设备所在地单位负责。生产运行单位应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信息的准确、可靠,应作好设备的定期巡视、检查、测试和校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厂站例行遥信传动试验工作,并与省调核对遥测、遥信。凡投入系统正式运行的设备,39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均应建立岗位职责,明确专职维护人员。值班人员发现设备故障或接到设备故障通知,维护单位必须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处理。电网发生事故后,自动化专业人员应认真检查、核对和记录。

  第144条 凡投入电网正式运行的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因故障或其它原因临时停运,电网调度自动化专业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调度的值班调度员。各地调自动化系统、厂站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计划停运、定期检修应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管辖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45条 当电网一次接线发生变化时,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部门应根据运行方式、调度等部门提供的资料及要求,及时修改数据库、画面、报表、模拟盘接线等,并修改向有关用户转发的信息。

  第146条 各级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人员以及相关使用部门发现调度自动化系统信息有误或其它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自动化值班人员进行处理,自动化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147条 为确保发电厂和变电站远动设备可靠运行,应配备专用不间断电源(UPS)或厂(站)内直流电源;为防止雷电或强电磁场干扰,在远动设备至通信设备的输出接口应加装避雷和电隔离设施。

  第148条投入运行的调度自动化设备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远动设备的远动信息增减或改变、遥测量定标值的改变等,须经上级调度自动化机构同意方可实施。关口计量点换表、移表、校表、电能量采集装置的电话号码改变等,应首先向省调自动化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审批核准后方可进行,并把变动的实际结果通知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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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9条输电线路检修或通信设备检修等,如影响自动化通道,应由通信管理部门提出受影响的通道名单,附在相应的停役申请单后,并提前书面通知相关调度部门及自动化运行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通道恢复时,也应及时通知自动化运行管理部门,以便使自动化设备及时恢复运行。

  第150条 各级调度自动化部门直接管理的信息范围应与调度管辖的一次系统范围相适应,并且要求自动化信息直接传送至相关的调度部门。根据高级应用软件(负荷预报、状态估计、静态安全分析、调度员潮流等)的需要,各级调度除必须掌握直调的信息外,还必须掌握非直接调度的厂站及系统的部分信息,这些信息由相关的调度自动化部门转发,自动化信息应根据省调的统一规定进行分层传送。

  第151条 各级调度自动化部门、发电厂应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并按规定向上级调度自动化管理部门报送远动和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月报。每月第4个工作日前将上月报表按要求报省调调度自动化部门。运行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第152条 按电网要求需具备AGC功能的发电厂,新投产机组在并网调试期间应完成AGC功能试验及系统调试,并在机组移交商业运行时同时投入AGC控制。AGC功能在投运前,必须制定本厂的AGC运行规程,并报省调备案。

  第153条 省调负责对机组AGC的性能进行技术监督。凡具备AGC功能的电厂,均应保证AGC功能的正常可用,其投入和退出由省调值班调度员决定。各发电厂与AGC有关的设备或系统停役检修,应向省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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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4条 省调对容量为 50 MW以上水电机组及容量为200MW以上火电机组逐步实现自动发电控制(AGC)功能,新建发电厂的发电机组应具备实施AGC的功能。

  第155条 各生产运行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调度自动化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辖范围内的控制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各类应用系统或设备接入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必须经省调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56条 调度自动化信息与其它信息的交换应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

  第157条 电网二次系统的信息安全应符合《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3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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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节 系统关口电能计量管理

  第158条 系统关口计量是负荷管理、计费、网损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实现厂网分开、竟价上网,保证云南电力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物质基础。为此建立了云南电网电能量计量系统,为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转,各单位应落实责任人,认真加强管理,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

  第159条 系统关口计量点、计量方式及电量计算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关口计量表日常计量电力电量由省调实行管理。关口表换表、移表、校表、代供等应先报告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并有临时的表计或方法可供计量后才能工作。关口计量点(厂、局或变电站)值班人员必须记录好换表、移表、校表、代供前后的电量读数、时间,并书面报告省调。

  第160条 各关口计量点应配备满足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和符合云南电网电能量采集系统技术要求的计量装置,并经省调审核通过。

  第161条 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关口计量点的计量装置要完备才能接入系统。安装并需接入云南电力集团公司采集系统主站的表计,应在表计启用前15天,由项目建设单位向省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第162条 关口计量表应定期进行校验。校验工作由有资质的计量部门负责,每次校表后应将校验报告送省调和上级计量管理部门。

  第163条 各厂、局要有计量归口管理部门。关口计量点所在厂、局、变电站值班人员或负责人员应加强对表计、采集器、调制43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解调器、规约转换器电源、相关电源、通信线的日常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省调和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五节 调度通信管理

  第164条 电力系统通信网是电力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网调度自动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基础,是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第165条 云南电网通信系统是由省调和地调电网调度机构至各调度管辖电厂、变电站的主备用通信电路组成,其承载的主要电网调度业务有:调度电话、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等信息。电力系统通信主要为电力生产服务,同时也为基建、防汛、行政管理等服务。

  第166条 云南电网通信系统的运行与管理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各级通信管理、维护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电力系统通信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系统微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等有关规程规定,确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167条 省调是云南电网通信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全网通信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全网通信电路的专业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代表集团公司在技术、运行维护上归口管理云南电力通信网。其主要职责是:

  1、参加编制、审查云南电力通信网发展规划。参加有关通信工程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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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组织编制云南电力通信系统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全网电力通信设备的入网检测和许可,负责各类通信业务性能检测和鉴定。

  4、负责协调云南电网通信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参加电力通信系统的事故调查和事故分析。

  5、负责云南电力通信系统技改大修项目的管理,参加审查工程项目计划、技术改造计划及其技术方案。

  6、参加审查所辖地区局和直属单位的通信网规划及主要通信工程项目计划。

  7、负责通信资产资源的归口管理,审核批准云电集团所属通信资源的使用方案。

  8、负责集团公司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统一归口管理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电力系统各发、供电单位的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公司通信频率的管理工作。

  9、负责审批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相关通信电路、话路的停复役和变更方案。

  10、提出电网调度信息传输方面的运行技术要求。

  11、负责审批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通信系统设备计划或临时检修方案。

  12、负责协调电力通信的运行维护工作,对通信电路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168条 云电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云南电力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

  第169条 运行的通信系统必须满足可靠性、稳定性、实时性的要求,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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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0条 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水调系统等重要系统,必须配置可靠的双通道或迂回通道,并保证这些重要系统通道的畅通。

  第171条 运行维护部门应按电路或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的规定,定期对所辖电路或设备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定期向省调上报电路运行情况。

  第172条 在通信系统发生故障时所辖电路的运行维护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并采取相应迂回或转接措施,保障电网通信系统的畅通。同时应通知省调值班调度员及相关部门,并在2日内将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省调。

  第173条 通信系统计划检修原则上应与电网一次系统的计划检修同步进行。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事故检修按本规程规定的设备检修管理办法执行。

  第174条 当通信系统进行临时检修将对调度生产业务造成瞬时或短时影响时,通信运行维护部门必须提前通知省调当值调度员,并征得当值调度员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75条 电网运行人员发现调度电话不通,通道使用部门发现通道原因影响有关信息传输时,应及时通知通调值班员,当通道恢复正常后,通调值班员也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176条 电力线载波与其他专业的设备维护职责划分: 1.电力线载波通道的耦合电容器、线路阻波器、接地隔离开关、绝缘架空地线的巡视、维护、拆装,由各运行维护单位高压电气专业负责。

  2.电力线载波通信用的结合滤波器、高频电缆的维护和接地隔离开关的操作由通信(或运行)人员负责。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3.电力线载波通道的耦合电容器的实验,线路阻波器工频特性实验和保护避雷器特性实验,由各运行维护单位高压电气专业负责,线路阻波器的频率调整和高频特性实验则由通信专业负责。

  第177条 复用通道与其他专业的设备维护职责划分:

  1.调度自动化、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与通信复用的通信通道,通信与各专业以电缆、光缆的共用接线端子(或接口)为分界面,接线端子、接口及以内通信设备的维护、调测均由通信专业负责,但在这些设备上进行维护操作前,必须事先征得相关专业部门的同意。接线端子、接口外侧至相关专业的设备、电缆、光缆等由相关专业负责。上述通道的使用情况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通信部门,以便安排接入或退出相应的通道。

  2.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专用的高频通道设备由使用专业负责。

  第178条光纤线路与其他专业的设备维护职责划分:

  1.架空地线复合光缆线路(OPGW)、全介质自承式光缆线路(ADSS)、架空地线缠绕光缆线路(GWWOP)(包括线路、线路金具,线路中的光缆接续箱)的巡视、维护、检修等工作,由相应线路管理单位负责。通信维护部门应协助进行纤芯接续等工作。当线路事故或遭受雷击故障等其他非正常情况时,线路管理单位应及时向通信维护部门提供有关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2.普通架空光缆、管道光缆以及从变电站门型架(或中继站OPGW终端塔)光纤接续箱至通信机房的进场光缆由通信部门负责。

  第179条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经过试运行,由运行部门提供试运行报告。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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