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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几点说明3篇(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

2022-11-03 10:27:10综合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几点说明3篇(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几点说明3篇(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欢迎参阅。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几点说明3篇(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几点说明1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有关就业证明材料的说明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就业协议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均能用于证明毕业生就业情况,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前对用人单位进行必要的调查,有一定程度了解,充分与用人单位沟通,争取在毕业(2014年7月)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其中一类(三类只需提供一类即可视为学生就业),为毕业生就业的个人权益得到保障与维护,学院、各系相关就业工作人员要积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正确引导毕业生填写有效的就业证明材料,并认真通过各种途径核实与跟踪毕业生就业状况。三类就业证明材料详细说明如下:

  一、协议类就业的形式

(一)、毕业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三方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就业

  1.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领取后签,在封面左上角填上编号(编号格式为:+学号,如:学号是,则编号为:***3);

  2.毕业生就业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待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毕业生)签订协议后,三份协议书由毕业生本人或用人单位同时寄回或送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让签证登记方(学校)盖章后生效。学校盖章后留存一份(黑色),返还两份给毕业生或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留存(绿色),一份用人单位留存(蓝色),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流程(附件一)

(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经劳动(人事)部门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三)、毕业生参军、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含入伍预征、基层项目等)就业

  1.参军、入伍预征要有生源所在地或高校所在地县(市、区)级武装部的入伍证明材料,或通过体检成为入伍预征对象,提供学校及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证明材料;

  2.基层项目要有用人单位接收证明材料;

(四)、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的;要出具定向委培协议

(五)、出国、升学,包括考取研究生、专升本、考取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出国留学、工作

  1.出国留学、工作要有出国留学、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2.升学要有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

  二、非协议类就业的形式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尚未签订协议书,只提供按要求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附件二)到用人单位工作

  附件二说明:

  1.此表可用于证明毕业生就业情况;

  2.用人单位盖章须与填写的单位名称(可为简称)一致,否则为无效证明;

  3.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基于诚信原则填写本登记表; 4.内容填写不完整(学生本人确实没有的信息除外)、不真实的,视为无效登记表;

  5.毕业学校情况由学校负责填写;

  6.此表由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确认并签字后,寄(送)回学院招生就业处盖章以留档。

  三、灵活类就业的形式

  毕业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三),并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其中灵活就业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

(一)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该就业形式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或合伙证明材料。

(二)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附件三说明:

  1.此表可用于证明毕业生就业情况;

  2.此表主要用于自由职业、自谋职业的毕业生。由于毕业时未能找到满意的工作,部分毕业生找临时性、短期的工作作为过渡,一般时间3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半年。

  3.此表由毕业生填写个人情况后,由用人单位(企业)或组织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如在学校工作,则由学校填写“学校情况”栏。毕业生将此表寄(送)回学院招生就业处以留档。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几点说明2

  毕业生省外就业协议书录入说明

  一、单位是否可以接收户口和档案?

  有以下几种情况:(1)单位明确不接收户口和档案;(2)户口和档案申请手续正在办理中,无法确定是否能够接收;(3)明确不接收户口,只接收档案;(4)户口和档案都可以接收,但是不通过工作的单位接收,而是由第三方托管(一般是单位所在城市人才中心);

(5)户口和档案都可以直接接收;(6)接收户口,但单位不直接接收档案,而由当地人才市场接收档案。

  二、根据以上几种情况对具体录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说明:

  I、上述第(1)、(2)、(3)种情况,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都不可录入。其中第(2)种情况得到单位确认可以接收后才可录入,第(3)种情况须持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中心将档案转寄地址录入;针对以上三种情况后续如有政策学校将及时公布,请毕业生及时关注学校及学院通知。

  II、上述第(4)、(5)、(6)种情况可以直接录入协议书,其中,第(4)种情况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并最终确定“单位名称”与“单位所在地”,确定录入工作单位或是托管单位信息;第(6)种情况,毕业生在录入时,“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栏务必填写当地人才市场的信息。录入方法为:

  1、“编号”:录入你所持协议书的编号即可。

  2、“单位名称”:是指毕业派遣时,报到证上打印的派遣去向名称,是毕业生就业报到、办理落户等必需材料,故该处必须为规范名称,即与单位公章名称相同,不可使用简称、别称等不规范的名称。

  3、“单位所在地”:该处为学校公安处打印户口迁移证的重要依据,应与毕业生将来落户地址一致,录入时必须具体到区,否则无法打印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应用余人单位充分沟通,确认后再录入。

  4、“单位性质与单位经济类型”:在录入之前必须与用人单位沟通,确定具体类型,再进行录入,切勿出现错误。

  5、“上级主管部门”:若用人单位无用人自主权,有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则在该字段内录入主管部门的信息,若用人单位本身有用人自主权,无主管部门,该字段内录入用人单位的信息。

  6、“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若用人单位没有用人自主权,有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则在该字段内录入主管部门的信息,若用人单位本身有用人自主权,无主管部门,该字段内可录入用人单位的信息。

  7、“单位隶属部门”:按照网站上的提示直接录入。

  8、“通讯地址”:录入用人单位的详细通讯地址。

  9、“联系人、联系电话与邮编”:全部录入用人单位的相应信息,可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信息重复。

  10、“档案转寄详细地址”:该处为毕业生离校后,个人档案的接收地址,毕业生必须录入详细规范,否则将影响毕业生档案的转寄安全,地址、单位和部门三者不可重复。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4月10日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几点说明3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vs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三、了解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上后,均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翻印,各学院集体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或者由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

  3、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书时,如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时,可持原件到招生就业工作处申请更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4、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5、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招生就业工作处方予受理:

(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

(2)、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

(3)、毕业生须交纳相当于违约金数额的费用。

  6、凡是通过地方或部委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签约时可使用他们提供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是毕业生回校后,必须与学校补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果另有选择,则必须与原签约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是: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6、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五、我要违约,怎么办?

  l、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2、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规定

“违约”特指“三方签约”,学校强调毕业生要讲诚信、讲法治、认真履约。但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六、需要注意的问题

  就业协议书主要两个作用,一是规范公司和学生的行为。二是户口、转档用。而实际上第二个作用才是主要的作用。如果单位不能解决户口,实际上就没有权利签就业协议书,如果签了,只会让学生浪费申报户口的机会!

  更大的麻烦是:提出不给你办户口却要和你签就业协议书的要求的单位,往往是对应届毕业生就业制度一无所知。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名称:

  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否则会造成《就业报到证》办理的错误。

◆用人单位性质:

  填写单位的经济类型,如独资、三资、国有、民营、私营等。

◆单位机构码:

  即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码,格式为********?*,凡独立法人单位都有此代码。外商办事处无此代码者,可委托中介机构(通常为地方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录用手续。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

  请填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以便于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邮寄毕业生档案等材料。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某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业介绍所等。

◆专业名称:

  需填写专业的全称,且务必与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得误写、简写,以免在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时造成麻烦。

◆落户地址:

  毕业生在毕业后,户口将迁往的地址。

◆甲乙双方协商成条款填写注意事项:

*服务期、见习期等条款,必须明确填写。

*各项福利,违约金等最好注明多少。若不注明,易引起纠纷。

*甲乙双方可就有关事项协商达成附加条款,如乙方就读国内或国外研究生,或乙方未获毕业证书,或甲方有何特殊的体检要求等均可在协议中写明。

◆其它注意事项

①一名学生原则上只能领取一份协议书。

②协议书为双方协议书,在学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不论学校就业指导办盖章与否,协议书自双方签订起就具有法律效力。若甲乙双方在就业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要变更,学生一定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取得用人单位的书面解除协议证明,到校就业指导办办理相关手续后,重新领取。

③如果单位已盖章,学生未签字而改变主意不想再继续签约,需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说明书,方可到校就业指导办办理更换手续。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手续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