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经验及启示3篇 如何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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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主要是指人口、非农产业向城市集聚,以及城市文明、城市地域向乡村推进的过程。现代意义的城市化起于英国工业革命,伴随工业革命的发展,城市化扩散到欧美大陆。二次大战后,广大发展中国家 始城市化进程,而欧美发达国家则步入郊区化发展阶段。至21世纪初,城市人口已占世界人口的近半数。联合国有关机构预测,不远的未来,世界大多数人口将在城市居住。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城市化水平(这里指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不断上升,并成为衡量一国或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积极推进城市化有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当然,由于国情不同,各国的城市化道路以及所面临的问题也不尽相同,但这些国家在城市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的经验或教训,对我们来说仍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城市化的不同类型及特点一国的城市化进程从属于该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过程。从世界范围来看,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城市化,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反之,则会产生消极的作用。以大都市区为特色的美国城市化。美国是一个在不断移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城市化国家,其城市化进程脉络清晰完整,带有一定“原型”特征,同时又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点,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建国到20世纪20年代。美国19世纪初才开始工业化进程,19世纪中期起工业化进程加速,其工业发达地区也成为城市化发展最快的地区。1920年,美国近半数人口在城市居住,已进入城市时代。第二阶段,20世纪20-70年代。其中50-70年代是美国城市化进程最为迅猛的阶段。该时期城市化有两大特点。一是郊区化现象出现。郊区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罗斯福新政大规模推动公共工程建设的结果。高速公路的建设带动人口从中心城市向郊区迁移,促使城市向郊区蔓延,由此出现了城市向大都市区的转化。二是城市化发展的重点逐渐转向早先经济较为落后的西部和南部。大批新的城市中心在新兴高科技行业以及国防工业的支撑下崛起。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今。美国郊区化进程更加迅速,部分地区甚至出现逆城市化现象,即城市人口向农村迁移。伴随郊区化的进程,大都市区的数量不断增加。1990年,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大都市区数量达40个,人口占总人口的51.5%,美国成为一个以大型都市区为主的国家。美国的郊区化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伴随人口郊区化,先后出现了制造业、零售业、个人服务业和办公业的郊区化。大量的就业岗位迁到郊区,形成现代化的中心区。中心城市由于受到了周边郊区城市的有力挑战,人口不断减少,而产业的转移又造成自身功能的衰落。到20世纪70年代,由郊区化导致的中心城市财政危机、失业、种族骚乱、贫困等问题持续恶化,衰落的中心城市成为美国社会问题的中心,造成很大的社会压力。从80年代起,一些老工业城市针对旧城衰落采取许多振兴对策,部分城市如纽约通过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或旧城的再开发,吸引中产阶级从郊区回迁中心城区,使中心城区经济重新焕发生机,这种现象被称为“再城市化”或“中产阶级化”。不过,人们对“中产阶级化”也有争议,反对者认为旧城改造往往以少数民族或低收入阶层居住区为对象,这些弱势群体成为中心城区“中产阶级化”的牺牲品。由政府引导的日本城市化。日本城市化开始于明治维新时期,但直到1940年,城市化水平仍落后于当时欧美工业化国家。1956—1973年间是日本工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农业劳动力转移量年均达到42.9万城市化也进入加速期,并于1975年达到75.9%,实现了人口城市化。在日本城市化的进程中,同样出现了大都市区(日本称之为大都市圈)超前发展的现象。按日本政府的定义,日本共有7个中心城市人口达百万以上的大都市圈,其中最为著名的是“东京圈”、“名古屋圈”、“京(京都)阪(大阪)神(神户)圈”三个大都市圈。此外,日本还有4个中心城市人口达50万以上的都市圈。在日本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对工业发展和城市布局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二战后,特别是五六十年代,日本政府为工业的重建提供了重要的投资基金,在工业建设用地、工业区的准备、工业用水和交通设施的建设以及技术帮助等诸多方面,提供了多种多样的金融支持和帮助。另外,政府大力倡导发展出口行业,外向化的经济战略使产业向沿海城市高度集中。1980年以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口和社会各项职能开始向东京集中,形成了“东京圈”控制其他区域的局面。日本最大的10个城市也集中分布在太平洋东岸的工业带,而且有7个位居从东京到大阪的东海道都市带内。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日本先后制定和实施五次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形成了包括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在内的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过度城市化”的拉丁美洲。拉美的现代城市化进程始于19世纪末期。1900年,整个拉美地区城市化水平为25%。到20世纪30年代,大多数拉美国家先后进入工业化发展阶段,城市化进程也开始加速,1945年城市化水平达到39%。20世纪50年代,一些拉美国家推行“进口替代”战略,伴随着工业以及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大都市区。但自60年代后,由于遭受严重的经济衰退,加上政府不重视农业,大量破产农民涌入城市,该地区城市人口由5400万迅速增加到1990年的3.14亿,占总人口比例达71.4%,阿根廷、智利和乌拉圭等国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缔造城市的未来。世界各国在城市化进程中均产生许多复杂的问题,而政府解决这些复杂问题的能力是有限的,为此需要建立新的机制。联合国人居中心针对城市建设提出“赋予能力框架”,鼓励个人、家庭、社区、商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赋予能力”的观念已广泛应用于一些国家的城市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比如,印度尼西亚的泗水大规模房屋改善计划让市民和社区组织参加优先事项的决策过程。当城市面临的问题超越城市行政区的范围时,则需要从区域角度进行统一协调。目前,国际上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建立区域内城市间的协调机制,如美国旧金山湾区的9个县政府组成旧金山湾区政府协会,负责湾区的经济发展、环境、生态保护与建设;二是由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区域规划,如日本国土厅先后数次制定了比大都市圈范围更大的首都圈、中京圈、近畿圈的发展规划,以协调都市圈内部的发展。在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上,涉及的问题更为宏观。为使地方与全球生态可持续性联系起来,还需要各国政府乃至国际社会发挥重要作用。总而言之,为促进城市化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建立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个人、各类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共同缔造城市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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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社区建设经验的启示
和谐社会建设是我国当前社会建设的根本目标, 和谐社区建设也相应地成了当前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由于我国社区发展的历史短暂,缺乏一套完整的发展模式,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 对加快我国社区建设步伐,无疑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国外社区建设的实践和特点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例
1、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 计划性、规范性强。美、加两国的社区建设在形成和发展的初期带有自发性质, 随着社区地位、作用的突出, 特别是上世纪年代联合国社区发展后, 社区建设成为两国政府有计划、有目的地引导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进而成为国家实现现代化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两国政府每年对社区工作都要制定一系列的工作计划, 每项计划包括工作内容、组织措施和目标要求等等, 大多数都有数量指标。如每年对老旧社区的改造数量, 新社区福利机构、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安全教育培训中心的设置标准, 社区居民就业、贫困、医疗、老年、青少年与儿童等方面的各类发展计划、廉价住房计划、济贫计划等等。但两国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与以前有很大的不同。据安大略省社区事物官员介绍, 过去政府既要负责掌舵, 又要划船, 现在只负责掌舵,不再参与划船。将具体事务交给社区组织和民间团体, 政府只负责宏观调控, 这样做既大大减轻了政府的负担, 又发挥了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美国纽约, 政府和官员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都有明确的分工。
2、大量具体工作主要由民间团体承担, 工作机制、组织体系健全。美、加两国的社区工作组织体系是由政府各职能部门、政府资助的社区组织和民间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机构组织组成, 他们称之为“ 三大版块” 或叫做“ 三个部门”。政府在社区工作体系中承担的主要职责一是制定相关政策和立法, 并通过制定规划来贯彻执行二是财政支持。政府每年要拨出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发展事业。加拿大安大略省年用于社区建设方面的资金达亿元, 占全年财政支出的。财政拨款的主要依据是社区组织和民间团体就社区内拟帮助对象和服务内容所提出的申请, 政府根据每年的监督、检查情况, 确定下一年的财政资助三是实行严格的宏观控制与管理, 政府通过制定标准, 发执照等进行管理, 民间团
体以及所举办的非营利服务机构是政府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上的合作伙伴和具体执行者。他们在政府组织、协调下独立地开展社区内的各种有偿、低偿或无偿服务, 以自己的服务争取政府、社会各界和居民的支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加拿大的企业界对社区建设也给予了极大关注, 他们不仅为社区捐款捐物, 而且主动投资社区事业, 直接提供商业性的服务。
3、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发达, 专职人员都受过社区工作的专业训练。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 主动承担社会公共事务和社会福利事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在两国的社区建设中, 非政府组织是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 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数量多, 仅在多伦多市, 与社会有关的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就有多个, 美国现有非营利性组织万个。二是分布
广泛, 涉及到社区服务、文化、治安、卫生等居民需求的方方面面, 可以说群众有需求, 他们有服务。
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为社区居民提供具体的服务。②拓展奖金来源。③了解和反映
社区居民的需求和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 两国从事专职社区工作的人员, 无论是在社区管理组织中, 还是非营利性组织或志愿机构中都要经过专业训练。
4、社区参与广泛, 自治和自助能力不断提高。社区参与广泛主要体现在社区参与的结构上。参与人员不仅有中老年人、中青年, 而且有中小学生不仅有社区内的非营利性组织和志愿者, 而且还有驻区企业单位。加拿大的志愿者受到全国的高度重视, 国家规定, 中学生每年必须到志愿组织义务劳动一定时间, 否则不能毕业。据统计, 美国现有以上的成年人参加过各种志愿活动, 其中有以上的人曾为社区发展事业和社区组织提供过某种志愿服务。
二、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性问题分析
1、行政化倾向严重, 居民对新成立的社区组织认同感不强
政府管理重心的下移, 街道职能的强化, 是对基层管理的加强, 但也会使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政色彩更浓, 因而使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性质更受压抑, 引发了居民对社区组织合法性的怀疑。各地在社区建设中重构社区组织居委会, 社区
协商委员会等多数由住户代表象征性地选举产生, 即使在直接选举的地方, 也都采取先选后聘的办法。因此, 行政化了的社区管理机构不能代表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 也就无法获得居民的信任。
2、居民参与不充分, 参与机制不完善由于对社区组织心理上的不认同, 直接造成了居民对社区事务漠不关心。一方面, 社区管理机构提供的、供居民参与的事项极少涉及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 居民对参与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 缺乏足够的参与热情。另一方面, 居民缺乏通畅的参与渠道。常常社区管理机构感到有必要了, 就召集居民开会。什么时候开会、讨论什么主题也都是由社区管理机构来定, 居民代表只有听的份儿。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缺乏一套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作支撑, 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居民参与的缺失影响了社区组织机构与居民之间的有效合作。
3、相关法律制度滞后, 不能有效地规范社区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是现代社会良性运行的首要条件, 社区中各类组织和居民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动。然而, 目前我国涉及城市基层社区的法律主要有《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居委会组织法》, 前者制定于年,后者在年颁布实施。由于颁布时间早, 这两部法律中有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了。
4、动力机制不健全, 政府与社区组织的动力不足
目前全国正在开展城市社区治理活动, 从根本上说这是一种需求导向型社会变迁, 对变革的各方来说都能从中获得利益。从理论上讲, 这是一项从中央到地方, 从官员到普通百姓各方都能获益的伟大工程。从中央政府和国家的角度看,通过治理可以减轻国家的政务负担, 实现国家稳定, 百姓安居乐业, 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 提升自己在民众中的声望, 增加政治治理的合法性。对基层政府来说, 通过改革可以提高自己的自治能力, 有更多的自主权, 也能得到普通百姓的认同,同时, 它也有一个投人少回报多的利益偏好, 所以它也获得了利益。对试验区的政府来说, 这是一个难得的出政绩的好机会。这场变革为自己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了很好的机会。这种变迁现在正在进行着, 虽然对各方都有利, 但是除了中央一级国家政府力度比较大之外, 地方政
府、社区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在实际的运行中都表现得不是十分积极。
三、国外社区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1、政府的有限介人—社区建设成长的后发优势
中国的社区成形“ 后发” 于西方, 有限政府理念在社区的树立以及适度的国家主义倾向或许不失为一种阶段性“ 后发优势”。但公民社会的形成依赖的是从内部建立的道德规范和行为秩序,不必过于仰仗来自外部的国家强制力量。因此,要强调两个维度上的“ 有限政府” 理念。一个是时间纵向上的。和西方城市社区一样, 中国社区建设官民二元动力机制也是动态的, 构建公共空间领域的需求迟早会让政府的触角退让, 这只是时间问题, 政府必须未雨绸缪, 因势利导。其次是空间横向上的。政府对社区事务的干预是有限度的, 基层政府必须超脱各种利益, 专事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能。
2、主体的广泛参与—社区建设的必然要求
由于社区公共事务非常贴近个人生活, 相对远离宏大的政治话题, 所以扩大公民参与远比城市街道“ 直选” 等建议显得更具有现实性。而它催生民主观念的特质, 则更具有本质上的意义。广泛参与是社区建设的基础, 也是社区建设的本质要求。所谓广泛参与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社区建设参与主体的广泛性。社区建设的参与主体不仅包括社区中的离退休人员和家庭妇女,而且包括社区全体居民和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等。二是指参与活动的广泛性。这也就是说, 各类社区主体不仅参与社区服务活动, 而且参与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医疗卫生、社区文化等等活动。总之, 社区建设中的广泛参与, 既是指参与主体的广泛性, 又是指参与活动的广泛性。它是衡量社区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广泛参与是社区建设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要求。
3、培养社会中介组织—社区建设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从改革角度看, 如何培育和促进一大批社会中介组织的产生和发展, 是今后发展中不能回避的问题, 必须要予以超前的研究和寻找推进方案。首先, 没有一大批社会中介组织的产生和具体运作, 就不可能做到政事分离、政社分离, 就难以形成“ 小政府, 大社会” 的管理格局。其次, 没有一大批社会中介组织的产生和具体运作, 极容易使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由政府推动走向政府包办的运作格局。再次, 没有一大批社会中介组织的产生和具体运作, 就不易形成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运行格局。所以, 培育造就社会中介组织, 已成为社区建设朝着专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的“ 重中之重” 的任务。
社区专职干部上联上级党委和政府, 下联社区居民, 是社区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 是社区建设的直接组织管理者, 他们的素质如何, 直接影响社区工作的发展。因此, 应培养一批专业化、知识化的社区工作人员, 授予专门的知识, 给予必要的锻炼和考验,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使其以全新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技能去开拓、创新, 使社区工作能够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的复杂局面, 有力地促进社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进程。
4、法律与制度的保障一社区建设的终级关怀
发展的最基本要素有两个, 一是制度的发展,二是人的发展。依法建立健全社区自治制度, 是社区建设的可靠保证。
其主要制度为居民直接或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民主选举制度以居民会议为主要决
策、议事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 由居民讲座制定的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以居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制度。目前函需制定实施适合社区自治组织进行“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的基本自治制度。如《社区居民会议制度》、《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区规民约》或《社区居民公约》、《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区务公开制度》等。政府的制度性供给, 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 虽然使社区建设可能在这一点上缺乏人情味儿, 但它却是社区建设的可靠保障, 也必将体现出它对未来社区建设的终极关怀。
参考文献
[2]林尚立 社区民主与治理案例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刘春元 哈尔滨商业大学,责任编辑 张鲜华
原文出处:《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1期
中国社会学网 始城市化进程,而欧美发达国家则步入郊区化发展阶段。至21世纪初,城市人口已占世界人口的近半数。联合国有关机构预测,不远的未来,世界大多数人口将在城市居住。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城市化水平(这里指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不断上升,并成为衡量一国或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积极推进城市化有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当然,由于国情不同,各国的城市化道路以及所面临的问题也不尽相同,但这些国家在城市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的经验或教训,对我们来说仍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城市化的不同类型及特点一国的城市化进程从属于该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过程。从世界范围来看,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城市化,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反之,则会产生消极的作用。以大都市区为特色的美国城市化。美国是一个在不断移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城市化国家,其城市化进程脉络清晰完整,带有一定“原型”特征,同时又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点,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建国到20世纪20年代。美国19世纪初才开始工业化进程,19世纪中期起工业化进程加速,其工业发达地区也成为城市化发展最快的地区。1920年,美国近半数人口在城市居住,已进入城市时代。第二阶段,20世纪20-70年代。其中50-70年代是美国城市化进程最为迅猛的阶段。该时期城市化有两大特点。一是郊区化现象出现。郊区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罗斯福新政大规模推动公共工程建设的结果。高速公路的建设带动人口从中心城市向郊区迁移,促使城市向郊区蔓延,由此出现了城市向大都市区的转化。二是城市化发展的重点逐渐转向早先经济较为落后的西部和南部。大批新的城市中心在新兴高科技行业以及国防工业的支撑下崛起。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今。美国郊区化进程更加迅速,部分地区甚至出现逆城市化现象,即城市人口向农村迁移。伴随郊区化的进程,大都市区的数量不断增加。1990年,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大都市区数量达40个,人口占总人口的51.5%,美国成为一个以大型都市区为主的国家。美国的郊区化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伴随人口郊区化,先后出现了制造业、零售业、个人服务业和办公业的郊区化。大量的就业岗位迁到郊区,形成现代化的中心区。中心城市由于受到了周边郊区城市的有力挑战,人口不断减少,而产业的转移又造成自身功能的衰落。到20世纪70年代,由郊区化导致的中心城市财政危机、失业、种族~、贫困等问题持续恶化,衰落的中心城市成为美国社会问题的中心,造成很大的社会压力。从80年代起,一些老工业城市针对旧城衰落采取许多振兴对策,部分城市如纽约通过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或旧城的再开发,吸引中产阶级从郊区回迁中心城区,使中心城区经济重新焕发生机,这种现象被称为“再城市化”或“中产阶级化”。不过,人们对“中产阶级化”也有争议,反对者认为旧城改造往往以少数民族或低收入阶层居住区为对象,这些弱势群体成为中心城区“中产阶级化”的牺牲品。由政府引导的日本城市化。日本城市化开始于明治维新时期,但直到1940年,城市化水平仍落后于当时欧美工业化国家。1956—1973年间是日本工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农业劳动力转移量年均达到42.9万城市化也进入加速期,并于1975年达到75.9%,实现了人口城市化。在日本城市化的进程中,同样出现了大都市区(日本称之为大都市圈)超前发展的现象。按日本政府的定义,日本共有7个中心城市人口达百万以上的大都市圈,其中最为著名的是“东京圈”、“名古屋圈”、“京(京都)阪(大阪)神(神户)圈”三个大都市圈。此外,日本还有4个中心城市人口达50万以上的都市圈。在日本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对工业发展和城市布局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二战后,特别是五六十年代,日本政府为工业的重建提供了重要的投资基金,在工业建设用地、工业区的准备、工业用水和交通设施的建设以及技术帮助等诸多方面,提供了多种多样的金融支持和帮助。另外,政府大力倡导发展出口行业,外向化的经济战略使产业向沿海城市高度集中。1980年以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口和社会各项职能开始向东京集中,形成了“东京圈”控制其他区域的局面。日本最大的10个城市也集中分布在太平洋东岸的工业带,而且有7个位居从东京到大阪的东海道都市带内。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日本先后制定和实施五次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形成了包括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在内的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过度城市化”的拉丁美洲。拉美的现代城市化进程始于19世纪末期。1900年,整个拉美地区城市化水平为25%。到20世纪30年代,大多数拉美国家先后进入工业化发展阶段,城市化进程也开始加速,1945年城市化水平达到39%。20世纪50年代,一些拉美国家推行“进口替代”战略,伴随着工业以及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大都市区。但自60年代后,由于遭受严重的经济衰退,加上政府不重视农业,大量破产农民涌入城市,该地区城市人口由5400万迅速增加到1990年的3.14亿,占总人口比例达71.4%,阿根廷、智利和乌拉圭等国的城市化水平甚至超过80%。虽然从人口城市化水平来看,拉美地区同西方发达国家相差不大,但拉美的经济发展水平却远远低于后者。总体而言,拉美的城市化是建立在农村经济持续恶化、普通农民大量破产基础之上的。这里的农村大庄园制度导致土地兼并现象十分严重,大量农民在破产并丧失发展空间后,不得不进入城市寻找新的生存机会。但由于拉美主要国家自20世纪60年代后,工业和整个经济的增长缓慢,甚至不时爆发经济危机,城市就业机会严重不足;而农民缺乏工业技能,加上工业化水
制定区域规划,如日本国土厅先后数次制定了比大都市圈范围更大的首都圈、中京圈、近畿圈的发展规划,以协调都市圈内部的发展。在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上,涉及的问题更为宏观。为使地方与全球生态可持续性联系起来,还需要各国政府乃至国际社会发挥重要作用。总而言之,为促进城市化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建立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个人、各类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共同缔造城市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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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经验及启示
作者:苏聪聪 2015-09-25 11:54 关键词:国外,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经验启示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既不能等同于村庄翻新,也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在规划建设的同时要改变农民生活及生产方式,提升农民生活质量,集约节约用地,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快缩小城乡差距,使农民共享经济发展、社会进歩所带来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所取得的成果。当前国外的新农村建设研究主要侧重于建设路径、建设经验、建设特点、建设措施、建设启示等方面的研究,考虑更多的是如何设计更宜居的居住社区。本文以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为研究主体,在对国外农村建设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探究新型农村社区的深层次问题,以期推动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国外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实践经验
1.欧美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1)德国的城乡等值化。为了改变农村凋敝的状况,二战后巴伐利亚州通过土地整理和村庄革新等方式对农村进行建设,解决了农村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城乡差别大等问题,使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得以平衡发展。这种发展方式逐渐在德国全国范围内推广,之后被欧盟等国家陆续效仿。直到本世纪,德国依然推行整体协调、均衡的城乡发展模式,无论是大中型城市还是规模较小的城镇甚至边远的村庄,都同样拥有着宜人的环境、通达的交通和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清新的空气、优美的景观、接近自然的生活品质使德国的村庄拥有现代城市所无法比拟的独特魅力。
(2)英国的村镇建设。上世纪50年代,英国政府开始大规模建设中心村,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民居环境等。通过大量投资,农村居住环境得到优化,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同时转移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但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实践与政策脱节、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之后英国的村镇规划变“发展规划”为“结构规划”,改变单一中心村建设模式,制定多样化的政策,限制中心村建设,有条件的发展集镇,通过以镇带乡、以乡促镇的农村发展规划政策,促进城乡共同的发展。
(3)法国的新农村建设。法国的新农村建设注重“质”与“量”的同步提高,更注重结合本地的地域特色。一方面通过建设控制中心镇、村的数量,另一方面强调提高村镇生活环境质量和经济综合水平。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中重视村民、镇民的参与,在农村建设过程中广泛听取民众的规划建议。
(4)美国的生态村建设。上世纪60年代以后,美国政府开始进行农村的合理建设,例如:完善交通网络建设,积极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推动“生态村”建设工程等方面。美国政府进行的“生态村”建设,不仅重视人与自然景观的和谐发展,而且重视恢复自然与人类生活中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即对土壤肥力、环境、水、火、空气的保护。
(5)其他欧洲国家的新农村建设。目前,欧洲大多数国家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己经完成,并且进入了城镇化后期的调整和完善阶段。这个阶段,各国更强调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农村土地整治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利用当地特有的自然环境进行自然景观的恢复与设计。在北欧、意大利、瑞士等国家的农区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农业生产区,更成为国民和国外游客休闲度假、游览观光的圣地。同时,通过农区特色景观的展示,来表现自己民族特有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明。
2.亚洲国家与地区的经验
(1)韩国的“新农村运动”。上世纪70年代,韩国政府发起了“新农村”建设运动,开发、实施了一系列项目。这些项目以政府支出、农民自主开发和项目带动为纽带,形成农民和当地政府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局面。韩国的“新农村运动”经历的五个阶段:①基础设施建设阶段:目标是改善农村居住条件,例如:改善屋顶、厕所、厨房、围墙、公路、改良作物和畜禽品种。②扩散建设阶段:目标是改善居住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改建生产公共设施、供水设施和文娱设施,新建农村社区,发展多种经营方式。③充实和提高阶段:重点是鼓励发展畜牧业、特产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村保险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提供各种建材,支援农村的文化小区建设。④国民自发阶段:目标是调整和完善新农村建设运动的政策和措施,建立村民间的新农村运动组织,继续推广新农村运动的各项政策。⑤自我发展阶段:重点是政府倡导新农村运动社区自觉抵制不良现象和不良风气,致力于国民社会道德建设、集体意识教育和民主法制建设。
(2)日本的造村运动。在日本农村改造和建设过程中,最具知名度的是1979年日本政府倡导的“一村一品”运动。该运动要求一个地区(县、乡、村)必须结合自身的优势条件,发展一种或几种特色的拳头产品、旅游项目、文化特色项目等。日本政府开展造村运动的目的是以发展特色农产品为目标,后来造村运动的内容扩展到景观环境的改善、文化遗存的保护、基础建设的建设、公共福利事业等整个生活领域,造村运动也由农村扩展到城市,从而变成了全民运动。
二、国外农村社区建设的启示
虽然我国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并不能照搬上述国家的某种模式,但无论是作为先行发达国家农村社区建设主流的英国,还是新兴工业国家日、韩的农村社区建设,都是围绕“三农”问题而展开的,它们在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村地区城镇化方面的几个共同点值得我们学习。
1.推动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是根本
如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社区建设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是振兴和建设农村社区的动力和活力。目前,我国推行的“一村一品”工程以及各项土地整理政策,也是推动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动力
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同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为每一个国家稳定、经济发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在统筹城乡发展中提出的“工业向园区集中”策略就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在非农部门的就业提供岗位。
3.公共服务设施及社会保障体系均等化
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虽然各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的方式有所不同,但是农村社区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都很注重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建立和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社会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也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和健全各项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新型社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4.社区建设坚持循序渐进模式
农村社区的规划与建设是一项复杂与循序渐进的系统工程,社区规划与建设的推进也需要时间。因此,我国的农村新型社区规划与建设要学习日、韩的经验,采取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逐步推进农村社区发展。
5.强调公众参与
社区建设以政府为主导,最终实现居民自主发展。由于我国政策限制、人员素质等原因,还不能完全做到农民积极参与,但是政府应加强引导,努力创造公众参与的机会,培养公众参与的意识。
6.保护乡村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工业化迅速推进造成的农村特色消失、农村环境破坏等问题已成国家必须重视问题。因此,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规划和建设农村社区,有效地保护乡村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都是毋庸置疑的目标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