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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部员工奖惩管理制度3篇(部门员工奖惩制度)

2022-10-29 12:14:34综合

综合管理部员工奖惩管理制度3篇(部门员工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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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部员工奖惩管理制度3篇(部门员工奖惩制度)

综合管理部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工作能够奋发有为、积极向上,创造更加优异的业绩,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此制度。

  一、奖惩的原则:

  1、有据:依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等。

  2、及时:奖惩必须及时,使其发挥应有激励作用。

  3、公开:为了公平公正、全员监督,奖惩结果公开。

  二、奖励:

  奖励的方式分为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休假奖励、浮动工资和公司特别贡献奖励五种。经济奖励包括资金、奖品;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休假奖励包括当地休假与外地度假;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公司总经理视具体情况定奖励内容。以上五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均通报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100元和一天带薪休假,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当月执行有效。

  1、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工作努力、敬业、钻研,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优良、技术精湛、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工作中精益求精,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顾及和着眼于公司大局者。

  4、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

  5、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8、经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2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起到显著效果者。

  9、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10、对部门内部工作主动自查、自检,积极主动进行有效整改的部门负责人。

  11、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功,并颁发奖金200—1000元奖励和二天带薪休假,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当月执行有效。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遇到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5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取得较大突破者。

  6、其他对公司或公司声誉有较大受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三)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2000元,带薪休假三天,资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本月累计下月执行有

  效。

  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2、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突出者。

  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5、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6、经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8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取得重大突破者。

  7、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8、其他对公司或公司声誉有重大受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四)浮动工资:

  1、连续三年所在部门被公司评为“先进集体”,给予部门负责人及主管负责人月工资上浮200元。

  2、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给予该员工每月上浮200元。

(五)凡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经公司领导研究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元以上效果,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排除的,报总经理核准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资金额度由公司总经理一事一人一议,包括到外地带薪度假,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

  惩罚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经济处罚为罚款,行政处

  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一)警告提示:可酌情采用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形式。

  1、对不符合公司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要求,情节和影响极为轻微的言行给予警告。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7、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8、浪费物料者。

  9、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警告的行为。

(二)过错处罚:处罚额度:20—100元/次,视情况可给予记过处罚。

  1、由于盲目操作,在工作中出现可挽回过错者。

  2、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5、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6、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7、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8、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过错处罚的行为。

(三)不作为处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处罚额度:20—100元/次。如造成损失并负全额赔偿责任,通报全公司。

  1、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中得过且过,无视岗位职责要求,等、靠、混思想严重。

  2、对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存在忘办、漏办、未按期限完成等情况,虽未造成损失,但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者。

(四)违规处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处罚额度如下,视情况可通报全公司。

  1、全体员工班中、班前严禁饮酒,如有违反,员工处罚10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200元/次。

  2、全体员工不允许出现脱岗、漏岗或睡岗现象,如有违反,员工处罚5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100元/次。

  3、工作期间内,除因工作需要领导要求上网查询相关资料外,禁止利用工作之便上网、聊天、浏览网站或看电影、打电脑游戏等,如有违反,员工处罚5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100元/次,并予以全厂通报批评。

  4、无故旷工者,均按1:5比例扣罚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予以开除处理,不计工资。

  5、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采用瞒骗手段蒙混过关的员工,一经查出,除正常扣除相应请假工资外,另处罚50元/

  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每次100元处罚。

  6、各部门负责人私自准假,而未办任何手续,一经查出,对部门负责人予以100元罚款。

  7、员工迟到15分钟以内处罚10元/次,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事先未请假且已迟到者不得再补办请假手续;早退同迟到处罚标准相同。

  8、发现考勤作假等问题,对修改、隐匿、瞒报考勤情况的人员处以20元/次的罚款并作留厂察看处分,对其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次的罚款和通报批评。

  9、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未经批准未按规定时间参会或未请假的,在会上做出检讨,每次处罚100元。

  10、因接听电话不及时和无故不开机延误工作的,处以20元的罚款;如造成工作延误,出现严重后果的处以40—100元的罚款。

  11、其它违反规定者,公司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五)重大过失处罚:处罚额度:100—1000元/次,如造成损失并负全额赔偿责任,通报全公司;管理人员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留职察看或降职、撤职处分,由公司重新考核定岗;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

  1、部门隐报、瞒报事故事实,信息沟通不畅。

  2、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实、歪曲事实。

  3、未按期限完成重要工作,衔接沟通不畅或因严重缺乏责任心,工作中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

  4、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无故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旷工累计达十二日者。

  9、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2、参加非法组织者。

  13、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4、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舞弊知情,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15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四、奖惩申报:

  凡奖励与惩罚,由其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出,人事部门会同公司领导与相关人员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制订、修改、补充、完善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岗位奖惩实施细则

  一、总经理

  1、贯彻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力,管理混乱,视情节处罚()元/次。

  2、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上遭受损失,视情节处罚()元/次。

  3、对上级隐瞒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报喜不报忧,一经发现,处罚()元/次。

  4、不能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导致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畅或矛盾加剧,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处罚()元/次。

  5、维护企业形象不力处罚()元/次。

  6、未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处罚()。

  7、超额完成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奖励()。

  二、仓储部经理

  1、与铁路运输部门衔接不利,影响工作秩序的,处罚()元/次。

  2、不能严格落实铁路运输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处罚()元/次。

  3、对仓储物流工作管理不当,对正常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处罚()元/次。

  4、对到线的车皮不能及时组织装卸人员及运输部门进行清卸的,处罚()元/次。

  5、对没有组织人员进行专用线清理、装卸车监督、煤垛修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6、对储煤场区的消防安全问题管理不当,不能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元/次。

  7、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8、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9、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0、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三、运输经理

  1、未服从公司的安排、调度,不能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的,处罚()元/次。

  2、不能加强运输司机国家交通法令、法规和交通规则教育的,处罚()元/次。

  3、不能严格落实提高运输司机安全生产意识,确立安全

  6、未能熟悉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对运输司机进行培训,处罚()元/次。

  7、没有及时检查车辆出车日志记录,处罚()元/次。

  8、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9、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0、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2、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四、运输司机

  1、对未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的,处罚()元/次。

  2、对不能自觉遵守国家交通法令、法规和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确立安全

  元/次。

  6、对车辆不爱护,做不到保持车辆与车队场地清洁,不能保证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不能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做不到车有故障不出车以及出车途中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没有中速行驶和礼让三先的,处罚()元/次。

  7、出车前没有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没有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和如实上报的,处罚()元/次。

  8、执行外出任务时,所到之处有无耽误,没有及时向运输经理汇报车辆所处位置及记录出车日志的,处罚()元/次。

  9、对在机动车内休息的司机,处罚()元/次。

  10、当公司车辆与外来车辆同时检斤时,没有做到礼让外来车辆,确保地重衡通畅的,处罚()元/次。

  11、运输过程中没有及时注意路况安全,避免运输过程中散落煤炭的,处罚()元/次。

  12、运输司机之间没有互相帮助照应,不能发挥团队协作精神,不能共同完成运输任务的,处罚()元/次。

  13、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元/次。

  五、人事行政主管

  1、未能做到公司行政事务的上传下达,处罚()元/次。

  2、为能实现组织起草、审核公司公文;处罚()元/次。

  3、未能合理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4、不能协调上级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战略和政策,处罚()元/次。

  5、组织公司内部会议,没有形成纪要存档;处罚()元/次。

  6、对公共关系的建立、维护没有进行妥善处理;处罚()元/次。

  7、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当的,处罚()元/次。

  8、没有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及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的,处罚()元/次。

  9、没有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和进行组织培训的,处罚()元/次。

  10不能妥善处理发生的员工合同纠纷,处罚()元/次。

  11、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12、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3、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4、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5、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六、人事行政专员

  1、未能忠于职守和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不能保管好公司各

  部门上交的档案资料,处罚()元/次。

  2、对公司各部门档案资料收集、接收不认真负责,未能按时作好积累、补充、配套、保管和提供查阅,处罚()元/次。

  3、未能及时立卷归档,编制总目录,卷内目录及档案形成说明书,编排入柜,没有及时形成电子档案,便于查阅,处罚()元/次。

  4、没有妥善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和建立借阅登记,未对借出资料按期催还,处罚()元/次。

  5、未定期整理档案,进行全部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没有做到帐物相符,及时修补和复制缺损或变质的档案,处罚()元/次。

  6、没有认证负责的对公司所需各项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等项工作,处罚()元/次。

  7、未能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未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处罚()元/次。

  8、未能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工作,不能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处罚()元/次。

  9、对接交进柜的档案,没有做到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是没有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不能保证按期归还,处罚()元/次。

  10、对公司档案未能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分部门、按类别创立档案造册建档框架结构,规范、专业地运作公司所有档案信息的录入、调

  取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根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能做好各部办资料信息的定期收集归档工作;特别重要的说明书、合同、光盘等资料信息,做不到随时收集,及时归档,统一管理,处罚()元/次。

  12、对未建立起公司员工在职、调转、新聘、解聘信息电子档案,没有详细载录个人综合信息,未做到当月录进,当月存档累计及时保持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的信息上传工作,处罚()元/次。

  13、未能协同上级领导做好政府机构、主管部门以及外协单位到公司的各项检查、视察、指导、走访、慰问等接待工作,处罚()元/次。

  14、未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七、现场清理员

  1、未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对工作不主动热情、思维不敏捷、责任心不强、应变能力不强,处罚()元/次。

  3、对到线车皮上下铁鞋和(放)撤置信号灯不认证负责,不能确保安全,处罚()元/次。

  4、对专用线清理,装卸车监督,煤垛修理工作不认真负责,处罚()元/次。

  5、对区域内卫生清理不负责,做不到区域内每日清扫,周末进行大扫除,处罚()元/次。

  6、未能做到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不能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对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不能树立服务

  11、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奖励。

  九、小车驾驶员

  1、未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不能自觉遵守国家交通法令、法规和交通规则,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不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不能确立安全

  十、质检主管

  1、未能完成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没有按照公司要求检查检斤,销售票据不真实、准确,以及检斤工作账、款不相符,车、票不相符,没有做到日清日结,处罚()元/次。

  3、未能灵活处理检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认真细致查找原因,加以解决,处罚()元/次。

  4、没有做到检查相关记录,对所打印文件严格把关,处罚()元/次。

  5、对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不予以稽核;不负责,处罚()元/次。

  6、对检斤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报修工作没有做到加强监督管理,不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罚()元/次。

  7、对原辅材料供应、煤炭营销、散户服务等全过程没有做到监督管理,对公司不负责,处罚()元/次。

  8、对不能承担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处罚()元/次。

  9、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0、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1、对各项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没有适合性及时向上级反馈,处罚()元/次。

  12、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13、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一、检斤员

  1、对公司所需物资的检斤计量不负责,处罚()元/次。

  2、对检斤、销售票据的真实、准确整理和汇总不负责,账、款不相符,车、票不相符,做不到日清日结,处罚()元/次。

  3、对于检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没有及时上报部门领导,认真细致查找原因,加以解决,处罚()元/次。

  4、没有做好相关记录,对所打印文件没有严格把关,控制耗材的使用,处罚()元/次。

  5、对检斤室工作区域每天的卫生没有做到及时清理,保持整洁干净,对当班人员处罚()元/次。

  6、对检斤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报修工作没有加强管理,不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罚()元/次。

  7、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元/次。

  十二、铁路业务员

  1、与铁路运输部门衔接、交费等业务沟通不及时;处罚()元/次。

  2、没有落实铁路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处罚()元/次。

  3、对联系车皮到线时间不负责,没有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处罚()元/次。

  4、没有及时通知、协调装卸人员及运输部相关人员及时卸掉到线的车皮;处罚()元/次。

  5、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三、出纳员

  十四、客服部主管

  1、不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不能树立服务

  处罚()元/次。

  9、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10、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五、客服人员

  1、未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未能树立服务

  5、不能承担公司整体运营是否正常有序开展、执行各项规章、对公司工作要求达标等情况的稽核、监察不认真,对公司不负责;处罚()元/次。

  6、不能建立、健全、规范公司整体监察档案工作,做不好原始资料档案整理;处罚()元/次。

  7、对各部门及所属员工违章、违纪情况检查不负责;处罚()元/次。

  8、未能监督员工外出登记、请假、考勤的执行,未能监督、检查公司相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施工用料情况;处罚()元/次。

  9、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处罚()元/次。

  十七、装卸工

  1、对到线车皮的卸车、清底工作不负责;清理不干净,处罚()元/次。

  2、铁路专用线两侧的卫生清理不干净;处罚()元/次。

  3、不配合公司铲车给翻斗车装车;处罚()元/次。

  4、对场内运输翻斗车的清底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5、划分区域的卫生工作不干净;处罚()元/次。

  6、对公司指定车辆的装卸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八、更夫

  1、未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对公司院内、仓库、办公室、营业场所等的安全不负责,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未做好记录;处罚()元/次。

  3、未能按时进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或酗酒赌博;处罚()元/次。

  4、对区域内的卫生不负责,做不到每日清理,周末大扫除;处罚()元/次。

  5、对小票、检斤票没有认真核对,票物不一致;处罚()元/次。

  6、未按时巡检,漏检、脱岗;处罚()元/次。

  7、对进出厂区的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后放行,对于携带物品出厂区的人员或车辆,未凭通行令放行,并为对物品予以核对;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处罚()元/次。

  8、外来车辆进入货场未做好登记、排放指引工作;处罚()元/次。

  9、为做好相关数据核对保管(检斤、车辆收费、煤款)工作;处罚()元/次。

  10、对到线车皮上下铁鞋和放(撤)置信号灯的工作不负责,未保证安全,处罚()元/次。

  11、对于运输车辆,未履行一车一票,私自放车行为;处罚()元/次。

  12、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九、保洁

  1、未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所负责区域卫生,围墙未保持洁净,处罚()元/次。

  3、蒙大和民华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办公室玻璃未保持洁净;处罚()元/次。

  4、对公共区域物品的保管、维护不负责,损坏部件或维修工作没有及时上报;处罚()元/次。

  5、工作时间串岗聊天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项;处罚()元/次。

  6、蒙大和民华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办公室动植物未照料;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处罚()元/次。

  二十、洒水车司机

  1、每日未按工作要求或公司安排及时洒水作业,工作场所和工作区域卫生未保持整洁;处罚()元/次。

  2、出车时未确保安全、准时、节能降耗;处罚()元/次。

  3、未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不能确保随时正常用车作业;处罚()元/次。

  4、不爱护车辆,不能保持车辆与场地清洁,没有做到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未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处罚()元/次。

  5、未做到车有故障不出车,出车作业时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处罚()元/次。

  6、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未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如实上报;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二

  十一、信息专员

  1、未掌握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信息不真实精准;处罚()元/次。

  2、未及时发布供与求信息,未时时跟进公司及散户销售情况;处罚()元/次。

  3、未及时与煤炭来源地沟通与定购;处罚()元/次。

  4、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二

  十二、筹建员

  1、对企业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布置、实施、检查、督促、整改和落实执行不负责,处罚()元/次。

  2、未协助总经理分析研究和调查了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处罚()元/次。

  3、未做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在公司内外未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处罚()元/次。

  4、未协助总经理协调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工作配合与工作流程衔接,处罚()元/次。

  5、未协同总经理做好政府机构、主管部门以及外协单位到公司的各项检查、视察、指导、走访、慰问等接待工作,以及煤炭用户入住后

  的具体服务管理工作,处罚()元/次。

  6、对协调处理和解决公司因工作需要与外联单位的具体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不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水平,不敢抓不敢管,徇私情,罚款()元/次。

  8、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综合管理部员工奖惩管理制度2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上班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3:00—17:00办公室人员,上班之后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者罚10元。

(2)迟到或早退,每次罚10元。

(3)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按规定着装。

(4)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

(5)不得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6)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7)对上级指示或者有期限的命令,要如期完成。

(8)禁止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9)矿工一日,罚款100元,每月累计三次,扣除奖金,并罚一个月的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 终止合同。

(10)休假实行轮休制度,每周一天,由副总批准。

(11)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12)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13)公司每周一开列会一次。

综合管理部员工奖惩管理制度3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创新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包括项目总监及代表)应严格考勤,对于在考勤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以及迟到、早退、无故矿工者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员工考勤制度处罚。

  第二条 员工辞职,按合同并顺延至在监工程结束或年终放假,且提前一月提出报告,移交清楚,并由公司办公室、财务室、总工等签批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扣发任何薪资,在最低赔付违约金3000元的基础上再提出培训、误工、业主不满等相关费用索赔。未经允许,擅自离职三日及以上者,公司可作除名或失踪处理,不再为个人补办任何离职手续,所存个人档案资料(含培训证件等)定期销毁。

  第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行业(监理)规范、技术标准、岗位职责、监理规划及其法规、条例等。按本行业相关标准、程序要求规范化地开展工作。

  现场办公室应规范化布置与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资料应规范与工程同步;项目完工时应及时提交总结,汇总整理资料,移交存档。否则,每事项罚款200---1000元,并不低于实际损失。签字权限符合监理规范及公司要求。(按公司统一填写格式)。

  第四条 工作时间不讲究行为规范(特别是中午饮酒或值班饮酒等);监理组缺乏团队精神,影响工作,甚至发生争吵与冲突事件;总监(代表)罚款10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0元。应旁站而未旁站或未安排旁站,旁站无真实记录,总监(代表)罚款100---2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100元。

  第五条 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吃拿卡要,一经发现,除勒令退回外,处以当事人1000元并不低于发生额两倍罚金,影响恶劣者将立即除名。

  第六条 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和业主推销施工分包、各种材料和设备,业主有要求时,只能由总监采取建议和推荐形式,一旦造成坏的影响,有损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时,处以当事人1000---元罚金。

  第七条 项目受到各级通报批评,或受上级与业主质询,总监(代表)及责任人每次罚款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罚款500元(公司原因除外)。监理工作受到各级通报表扬者,总监(代表)每次奖励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奖励500元。

  第八条 监理组因工作不力导致业主不满而中止或影响后续业务(或因此造成监理费收缴困难),视情罚款1000---元,并扣罚部分奖金(如因公司人员安排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九条 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不分其主客观原因,主管、项目总监及责任人员均应承担责任,可处500—元的罚款,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20---50%追究总监及当事人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