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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主义的意思, 保守主义的解释6篇 新保守主义是什么意思

2022-10-15 10:27:00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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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主义的意思, 保守主义的解释6篇 新保守主义是什么意思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保守主义的意思, 保守主义的解释6篇 新保守主义是什么意思,供大家赏析。

保守主义的意思, 保守主义的解释6篇 新保守主义是什么意思

保守主义的意思, 保守主义的解释1

(一)基本含义

  意识形态。

  对于那些赞成市场力量无限扩张的保守主义者,可以一般性称为“新右派”,也可称为“新自由主义”。

(二)自由主义的社会价值立场及其发展

  1、自由主义

  代表人物:洛克、边沁、穆勒及斯密

  主要观点:以个人主义、个人自由为核心,以建立、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目的。 政治上

  经济上

  2、新自由主义

  20世纪初

  代表人物:布兰代斯、杜威、罗斯福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

  里根经济学、撒切尔革命

  更加注重恢复19世纪传统自由主义的市场和效率的线索,更尊崇20世纪哈耶克和贝勒兰山学派的传统自由主义理念。

[资料]布兰代斯 51

  Louis D. Brandeis,1856C1941,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法官之一,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人民的律师”。是最早在美国提供无偿公益服务的律师之一,同时亦是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位犹太人大法官。为了纪念布兰代斯,创立于1948年的马萨诸塞州的布兰代斯大学以他的名字而命名。

  当政府的目的在于行善便民时,经验告诉我们,更应保有警醒以保护自由。生而为了自由的人,对统治者恶意侵犯其自由的行径,自然具有极高的敏感力。然而,对自由最大的危险,则通常潜藏在那些热心者诱人却剧毒的行径中,潜藏在那些善意却让人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要行善的行径之中。――L?D?布兰代斯

[资料]贝勒兰山学派

  1947年4月,新自由主义者成立了贝勒兰山学会。其中最著名的人物有:莫里斯?阿莱

(1911.5.31生于法国巴黎,1988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是法国第一位)、米尔顿?弗里德曼(1912.7.31―.11.16,美国经济学家,奥匈帝国犹太裔)、沃尔特?李普曼(1889―1974,美国政治评论家,德国犹太人的第二代后裔)、L?冯?米塞斯(1881.9.29―1973.10.10,奥地利经济学家,被誉为“奥地利经济学派的'院长”)、M?波拉尼(1891―1976,英籍犹太裔物理化学家和哲学家)、卡尔?波普尔(1902.7.28―1994.9.17,英国著名犹太哲学家)、利奥尼尔?罗宾斯(Lionel C. Robbins,1898-1984,英国经济学家)等人。其宗旨是反人对凯恩斯学说和二战后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福利政策,为建一种不受任何约束的资本主义模式奠定理论基础。

[资料]路德维希?冯?米塞斯

(Ludwig von Mises, 1881年9月29日-1973年10月10日),知名的经济学家,现代自由意志主义运动的主要影响人,也是促成古典自由主义复苏的学者。他还被誉为是“奥地利经济学派的院长”。他的理论也影响了之后的经济学家如弗里德里克?哈耶克、穆瑞?罗斯巴德等人。

(三)保守主义的价值立场及其发展

  1、传统保守主义

  崇尚过去、推崇传统、维护稳定,反对变革,维护神权,反对人民主权。

  2、新保守主义

  帝国主义阶段

  是传统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新综合”。

  战后――趋向新自由主义

  哈耶克:崇尚“自由放任”的自由主义思想。

  弗里德曼:社会趋于自由的两条基本原则:政府的范围必须是有限的,政府的权力必须分散。

[资料]哈耶克

(1899-1992)Hayek,Friedrich August,奥地利裔英国经济学家。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生于奥地利维也纳。先后获维也纳大学法学和政治科学博士学位。20世纪代留学美国。先后任维也纳大学讲师、奥地利经济周期研究所所长、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教授等。1938年加入英国籍。1974年他与瑞典经济学家缪达尔共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资料]米尔顿?弗里德曼

(Milton Friedman,1912.7.31~2006.11.16),出生于纽约市,父母是奥匈帝国(今乌克兰境内)犹太移民。

  1976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凭借在“消费理论分析、货币史和货币理论研究领域中的成就”和“对经济稳定政策的错综复杂性的论证”)

(四)新右派的社会福利理念

  由于自然秩序的实质、理性规划及实现共同目的的不可行,建立一个综合的福利国家是不可能的;

  福利国家的出现是建立对人类实质、社会秩序及福利的错误观念基础之上的;

  由于政府的扩张、理想社会的观念、平等主义及缺乏选择性,导致福利国家对自由造成了威胁。

  由于社会福利服务的提供依赖科层组织和专业组织、科层组织和专业组织的难以控制、服务的过度供给或供给不足以及普遍性服务的大量支出,导致了福利国家的低效率。 由于减少了对成功的奖赏和对失败的惩罚,导致福利国家对经济造成了伤害。

  由于政府责任不断扩大以至于最终难以承担,并且由于福利国家造就了利益集团,导致福利国家在政治上陷入困境。

  福利国家还对社会造成了伤害,一方面表现为它消除了个人责任:没有认识到个人责任、个人责任的消除、无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人们选择权的剥夺、依赖文化的形成以及道德伤害等等,另一方面表现为消除了社会责任:损害了个人对社会的责任、使家庭不稳定、破坏了社会的中间结构等等。

保守主义的意思, 保守主义的解释2

  论我国近代文化保守主义思潮的流变

  中国近代的`文化保守主义,既受西方文化保守主义的影响,是世界范围内文化保守主义思潮组成部分之一,又有相对独立性,展露出自身的演进轨迹.本文针对中国近代文化保守主义思潮的流变过程进行了分析,反映出中国近现代文化保守主义确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理路.

作 者:佟绍玲 ?作者单位:辽宁广播电视大学锦州分校,辽宁,锦州,121001?刊 名:理论界?英文刊名:THEORY HORIZON?年,卷(期):?“”(12)?分类号:B2?关键词:文化 ??保守主义 ??思潮 ??流变分析 ?

保守主义的意思, 保守主义的解释3

  当代中国文化保守主义的反思

  中国当代文化保守主义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国内外背景,它放弃激进的社会/政治批判话语,转而采取文化上的保守主义话语,主张回归中国传统文化,反省现代性,从而深化了对现代化本质的认识.但由于其专注于政治层面,淡化了它的学理意义和对中国文化建设可能有的理论贡献.

作 者:董德福 ?作者单位:江苏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刊 名:江苏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JIANGS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年,卷(期):?3(4)?分类号:G02?关键词:文化保守主义 ??激进主义 ??现代化 ??反思 ?

保守主义的意思, 保守主义的解释4

  文化保守主义的文化史观及其实质

  中国现代以来,尽管文化保守主义的派别众多,思想观点也多有差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要守住从孔孟始形成发展起来的中国文化“道统”,并视之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命脉.以这种文化史观为出发点,文化保守主义指责唯物史观是“物欲化”的,是对中国文化传统的侵害.本文在对文化史观的思想演变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其与唯物史观对立的思想实质.

作 者:李毅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人文学院,天津,300071?刊 名: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PKU CSSCI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年,卷(期):?10(3)?分类号:G02(2)?关键词:文化道统 ??文化史观 ??唯物史观 ?

保守主义的意思, 保守主义的解释5

  当代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主要分歧

  作为西方主流的政治哲学,自由主义在发展过程中不时遇到一些理论上的争论和挑战。挑战者有的来自长期与之对立的激进的左派批判理论,有的来自极端保守的思想派别,有的则属于广义的自由主义者内部的争论(如社群主义)。其与保守主义的关系相当复杂,因为有时候自由主义者也被当作是一种保守派(这是与激进派相对而言的),但仍然可以大致地把两者作出原则性的区分。本文即通过论述保守主义的主要理论特征来考察这一政治思想与自由主义的主要分歧。

  保守主义的理论特征

  早在法国革命时期,即发生了围绕自由主义的思想争论。源于英国的霍布斯和洛克、由法国启蒙思想家推向高潮的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和激进主义发生了重要的思想分歧。而英国保守主义思想家柏克(Edmund Burke)既属于反对革命的保守派,也是一位具有辉格党背景的自由主义者(精确地说是一位保守倾向严重的自由主义者),他的《法国革命沉思录》(1790)是保守主义思想的代表作。法国的梅斯特尔(Joseph de Maistre)则在此后不久出版的《法国的反思》(1797)等著作中从保守主义的理论出发对自由主义进行了抨击。此后批评自由主义的保守主义理论家,包括法国的杜克海姆、德国的马克思?韦伯、卡尔?施米特和移居美国的斯特劳斯,无不从维护社会共同价值观、传统或超验价值观的角度批评自由主义,这与左派激进主义从集体价值观抨击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有所区别。

  从气质上说,自由主义者内部的一些人也被认为属于保守的阵营,除了柏克以外,凡主张自由至上主义的思想家都曾被批评为保守派。从此意义上说,休谟、亚当?斯密等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理论家、密尔等古典自由主义大师、奥克肖特、哈耶克、弗里德曼、诺齐克等当代自由至上论者,都被指认为保守派。但这是与曾经相当兴盛的左派激进理论和国家社会主义理论相对比背景下的保守倾向,其提倡者主要强调个人权利、自由和精英政治,把平等和大众民主放于其次(但并不否定其重要性和终极价值)。可是,当斯大林主义的计划经济一败涂地之后,到20世纪末,上述自由主义者的保守色彩大为降低,一般被认为属于比较正规的自由主义传统。而像罗尔斯、德沃金这样的当代自由主义者则更强调人的平等权利,把平等的自由放在首位,因而属于中间偏于激进的自由主义者。这里所说的当代保守派则是指基本否认自由主义理论前提,对于自由、平等和民主的价值观发出挑战的那些理论家。这主要是指柏克、韦伯、施米特等在价值观上强调集体的文化传统,公开对民主宪政体制提出质疑、反对个人主义基本价值观的理论家。

  政治上的保守主义一般不信任先验推理、平等和革命,而比较相信经验和逐步检验或验证的改良手段。这种思想的根源可追溯到柏拉图,后经亚里士多德所继承和发展。近代以来的保守派并不敌视自由市场,而是强调市场必须由维持它所必需的道德、制度和权威来补偿或制约。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并且不可避免地从他们所属的社会来获得认同。人的自我意识是从家庭关系、从人对自己在公共世界所体现的角色更广泛的体认来实现的。黑格尔是继亚里士多德之后对个人与公共领域的关系作出系统阐述的理论家,他认为家庭和市民社会中公共领域需要国家的权威来维持,因而推崇一种国家主义的政治理论。另一方面,他也区分了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这是针对近代以来以集体的名义将三者混淆的倾向。因此,从总体上说,黑格尔仍然是一位现代系统的保守理论家。

  保守主义经常遭受批评之处是其妥协倾向,即使在现状已经不能维持时,仍然顽固地维护现状。而保守主义者自我辩解说,他们强调人的不完美,强调整体革命的巨大风险,因而比其论敌更注重现实;而且在事实上,由保守的政治结构所维持的'社会在道德和物质上比国家社会主义或自由主义的社会更为稳定。所以他们坚持家庭与社会传统价值观的延续性,谴责激烈的变革所带来的巨大社会阵痛和风险,习惯、经验和传统是他们反复谈论的内容。

  法国革命时期著名的保守主义者斯梅特尔集中攻击作为自由主义思想基础的个人主义,认为个人主义的最大弊端在于削弱了社会稳定和秩序赖以建立的基础,因为一个稳定而健全的社会的基础恰恰是权威、宗教和社群。他批评自由主义诉诸个人理性,强调个人的独立思考和怀疑主义,从而削弱了作为社会稳定基础的宗教信仰和价值观。他还认为社会契约论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因为社会不是由人、而是由神创造的,因为人及其理性是非常脆弱的,所以对社会秩序的任何抨击都是一种亵渎,而且社会只能由执政者、社会的恐惧及纽带来整合。这是一种反对革命的意识形态,被此后的保守派所继承。

  保守主义者自然不赞成平等主义,他们经常强调人们在智力、体力和其他方面的差别,因而主张区别对待,甚至等级制或变相等级制也是正常的或合理的。因此,保守主义者不相信人们在政治权利甚至法律上的完全平等,认为这些只是幻想。具有保守倾向的人,有的坚守个人良心和选择的自由,有的则坚持家长主义或福利主义,即由国家像家长一样代替人们作出抉择。但这两种结论是相当不同的,因为前者是放任自由主义的原则,后者则是全能国家的理论。前者坚持一种起点的平等和自由竞争的原则,后者则是包办代替式的强权统治。自由主义者(特别是古典自由主义者)与保守派在前一点上有所重合,在后一点上存在严重分歧。自由主义者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强调个人选择的自由,但却不赞成人们间在人格和道义尊重权利上的不平等,要求每个人都得到平等的道德对待。而保守主义者则一般不坚持这条道义底线。

  当然,保守主义者并不主张所有形式的等级制和不平等,因为相当一些保守主义者并不坚持极权主义的等级制,这就把他们与希特勒式的国家社会主义和极权主义区别了开来。尽管韦伯、施米特等人对民主宪政提出诸多批评甚至疑问,但公道地说,他们并不是极权主义理论家,而主要与激进的自由主义者存在原则的区别。他们主张的是一种维持传统价值观的、渐进的、合理的、可尝试的改良,而不是激烈的变革和急剧地人为地全面平等。在可容忍的恶与未知的、不可尝试和检验的善之间,他们一般选择前者。

  保守主义的主要论敌有二:自由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这三者的分歧也许主要是经验的而不是理论的或形而上学的。保守主义批评(纳粹式的)国家社会主义的主要理由是,从事实层面看,拥有大量自治机构和非计划经济的社会与所有拥有中央计划经济和庞大官僚机器的社会相比,运作起来要优越得多。与古典自由主义相比,保守主义者强调,过多的选择和多样化的社会往往是支离破碎的,因而需要建立一种具有传统意识和敬重普遍认同的权威的整合的社会。当然,今天的自由主义者和保守派之间的分歧则要复杂得多,因为新自由主义者也看到了古典自由主义的某些弱点,强调公共机制(如道德、经济上有限的、必要的政府干预和立宪民主制)在维系社会整合方面的重要作用,而保守派的某些否认平等和民主宪政的观点则显得不合时宜。论文当代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主要分歧来自免费论文网=wP`7 nH[8uy ?x '* U $i-“ }W8t AWp C法学论文z#Ya$AN9 i1mw: 1o”{svF ? KT*

  韦伯与施米特的保守主义

  早在施米特之前,德国理论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已经论述了政治哲学中的某些保守主义观点。韦伯认为官僚统治是理性合法统治的最纯粹的形式,认为围绕一组特定的权能组织起来的具有工具合理性的等级制度有助于进行高效率的统治。他的政治分析的主题是政治概念,这种政治按照马基雅弗利的方式理解是一种不受规范约束的争夺权力的政治。他强调,对于德国来说,国家理性是“最终的价值标准”,即使在经济政策上也是如此。韦伯把政治看作是以其他方式进行的战争的延续,他在著作中系统地、反复地强调马基雅弗利的政治观点,这也就是转移到政治领域的决策主义,认为严格意义上的政治决定是选择的结果。韦伯在法律和权利问题上也采取了决策主义的立场,同时反复论证关于权威的三种合法性的来源,即传统型、超凡魅力型和法理型。这最后一种法理型权威是法制国特有的权威类型,按照普遍的、正式的规范来行使权威,这种规范是设计来保证在其实施过程中具有最大程度的预见性。这种法理型的权威意味着政府是由高度专业化分工的官员进行管理的。

  从定义上说,现代民主的统治形式与官僚政治是对立的。因此,韦伯只能把合法性的民主形式作为超凡魅力型权威的一个方面。他指出,在现代社会所固有的合理化的情况下,人们对超凡魅力型领袖的接受就改变了性质。人们不再依据这种魅力型的合法性的强度来接受一位领袖,因为接受本身成了合法性的一个基础,即“民主的合法性”:“依靠个人魅力而具有了合法性的领袖转而变成了借重其追随者的领袖,因为这些追随者在形式上可以随心所欲地选举某人并使其掌权,甚至也可以罢免他……首脑现在成了人们自由选举产生的领袖。”[1] 民主的合法性成了超凡魅力型领袖的一种副产品。传统的领袖与其追随者之间的关系仍然得到了维持,即便在合法性的超凡魅力型中发生了反威权主义的转变。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一书中,没有对候选人之间自由竞争的选举与鼓掌表决这种同意形式进行明确的区分,可见他对现代民主的政治形式不甚了解,甚至也没有什么兴趣。所以在他的合法性分类中,根本没有包括作为公民政治角色制度化形式的民主这种传统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意义上的民主的合法性。他有关法律的发展阶段理论也只是总结了最初以宗教教义为基础到自然法传统和现代实证主义的转变,他认为,法律实证主义“至少在目前是在不可阻挡地向前发展。旧的自然法概念的消失已经打碎了因法律的内在品质而给法律赋予一种形而上学的尊严的一切可能性。”[2] 而韦伯所看重的恰恰是那种“权威者命令”的实证主义法律观。在他看来,法律的合法性基础是一种对规范的规则模式“合乎法律的”、根据这些规则有权发布命令的那些人的权利的确信。一切权威乃至法律的基础都是信念。归根到底,在韦伯眼里,最佳的选择是领袖民主制,即一种通过公民投票选出的具有超凡魅力的领袖。这种精英主义的意识深深地影响了韦伯的政治观,也是他政治保守主义的表现。

  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则是魏玛共和国的自由民主宪法的保守的批评者。希特勒上台以后,他便与纳粹为伍。尽管他并不是纳粹所宠爱的理论家,而且在战前即改变了自己的立场,但他从未能够与纳粹的恶名摆脱干系,就如同海德格尔一直为了在纳粹猖獗时期担任近一年大学校长而必须付出政治名声上的代价一样。施米特本人战后曾被关押在纽伦堡,但没有被正式受审,只是此后被禁止担任教职。他的学术名声主要在于他对自由主义的批评,诸如自由主义未能解决政治的性质问题。他对德国公法、法哲学和政治哲学,并对欧洲右翼的政治思想发生了一定的影响。他的著作仍然受自由主义者和反自由主义者所重视,主要是他对自由国家及其法律秩序的中立性所提出的挑战。但他的基本结论与其说是深刻的,不如说是夸张的,经常被保守派和激进派利用来抨击自由民主制度的主流,将之与极权主义制度和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混为一谈。他至多是当代自由民主主义思想的一个参照,而从未能够成为西方主流政治和法律哲学的一部分。近年中文世界的一些学者对施米特思想不厌其烦的吹捧显然与其实际的学术地位并不相称。

保守主义的意思, 保守主义的解释6

,文化保守主义何为?

  一

  自五四以来,“文化保守主义”的沉浮大致与中国社会的荣辱沉浮遥相呼应。由于历史上文化指令曾渗透于政治、道德、经济、法律等领域,因此它似乎必须对这些领域的溃败承担责任。

  一种非理性的“文化焦虑”情绪由此产生。它可以把一个社会在这些方面出现的问题算到文化头上。而与此相反,当一个民族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又开始强大时,人们马上又恢复了久已湮没的文化自信。从后一种情况看,一个民族具有文化自信心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它表明这个民族并没有放弃使其赖以存在的根基。

  不过,也正因为在人们的心理上,政治经济等领域的荣辱与文化领域的荣辱密切相关,这种非理性的情绪才需要我们保持冷静。既然前者的溃败可以要求后者负责,因为后者的指令渗入了前者的内容、程序和运作方式-----那么按照这种逻辑,要恢复后者的荣耀,前者就必须受到后者的规范,否则后者的荣耀将无从保证或彰显。如果说对儒家文化的破坏达到登峰造极的“文革”是这种逻辑的一个极端,那么,“儒化中国”及类似具有“独尊儒术”倾向的主张,同样没有跳出这个逻辑的陷阱。

  因此,当成为“文化保守主义年”,从民间到学界,它获得了自五四以来从未有过的支持时,我们的确应该看到,这种“支持”更多的不是出于“儒化中国”的渴求,而是综合国力上升后,一个大国的国民希望以属于自己的文化资源来谋取自己独特的存在尊严和文化竞争力的自然反应。毫无疑问,20,文化保守主义的“存在”已经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存在者需要对其自身的定位,以及理顺在内容、属性或层面上与其相交或不相交的其他存在者的关系。那么,20,文化保守主义何为?二

  朋友陈壁生曾写了一篇《:文化保守主义的抬头》的文章,归纳了2004年的几个体现文化保守主义“抬头”的事件。其中的一句话相当有趣:“我们第一次看到一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文化态度一反五四以来自由主义反传统的姿态,开始重视本土资源。”

  的确,如果说陈明、康晓光、蒋庆等在贵阳阳明精舍会讲只是被认为是“文化保守主义”阵营内的事情,那么随着秋风、刘海波等“自由主义者”支持“读经”,以及《原道》十周年会议在“共同的传统”名义下让文化保守主义者、新左派、自由主义者都能够坐在一起,则昭示出:“文化保守”绝不是哪一个“阵营”的事情,它是一个陈明所言的“基础平台”,是各种不同的政治经济选择共同的文化地基。“文化保守主义”的论域与新左派、自由主义的论域重合面并不多,要将它们对立起来更多地是一个误会。学界对它的“谨慎的欢迎”表明以往因文化焦虑而导致的非理性情绪已开始回落。

  而在民间,传统文化的复兴迹象越愈明显。各种调查表明,热爱传统文化的大有人在。不管是以“汉服事件”等外在文化泡沫所构筑的表征,还是一系列仍然构成人们的生活的一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形式的存在,都证明了传统文化的内在生命力。特别是在“西化”已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人们却并没有感到幸福的今天,传统文化成了一种形而上的终极关怀。西方对中国的“文化殖民”与中国的综合国力日益强大之间的反差导致的人们的文化心理危机越严重,传统文化越显出它的价值。也正因为如此,学界与民间,新左派、文化保守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以及其他思潮流派在“文化保守主义”旗下的共识可以还原成褪去任何政治经济特征的'共识:每一个中国人用自己所置身的文化系统来体现一个民族的存在尊严和文化竞争力的共识。三

  以外在的社会化的物质材料、符号工具等所营造的事件行为,可以还原成深层次的思想文化心理。或者说,在很多时候,用心理秘密可以揭示出一些社会现象的秘密。当前的“文化保守主义”的走出边缘,逐渐回归主流,已经有论者将其看成是一种中国的“文艺复兴”迹象。这并不难理解。不过与西方曾经的“文艺复兴”的机动不同,当前对传统文化似乎是突然之间发现了它的巨大价值的社会心理背后,是中国社会改革开放后的一个逻辑结果。

  生活在一个文化系统中的人,即使可以放弃某种文化形式和文化符号,他也无法“放弃”这种文化内涵。文化已经不被“看见”。它已经内化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他对这种文化的否定有时候等于他的自我否定。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文化以人们所无法意识到的方式和程度规范着人们的内在精神和外在行为。

  从存在主义的意义上讲,人的“存在”可以具体“显现”为一系列的属性和内容,诸如民族、性别、年龄、地位、价值观念、思想倾向、文化偏好,等等。但真正来讲,人的存在属性多是一种文化属性,正是文化属性使其真正成为“社会动物”,成为一个有自我身份的人。没有进入某个文化共同体,他的自我身份就无法获得确证。也就是说,他将无法确证自身的存在。

  这种确证自身的存在和存在的价值的最深远的内驱力意味着:如果一个人自我否定,抛弃给予其自我身份认同的文化,接受外在文化的文化殖民,他就必定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文化焦虑和心理危机。由于文化形式和文化符号内化入人的精神世界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旧的文化形式被否定,而新的文化内涵尚未植入的这个断裂过程非常容易摧毁个人的文化主体性,导致其精神上的紊乱和道德选择上的无所适从。这时个人对文化母体的否定实际上已经造成了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否定。这种自我否定一旦与对物欲或其他欲望的追逐相结合,就会导致他对自我存在价值的否定,其表现即为痞化、无赖化。表现在整个社会,就是极度的道德失范和人性沦丧。中国改革开放后直到今天整个社会的道德危机,其根正源于此。

  完全可以想象,如果中国社会仍然一穷二白,传统文化再有价值,它在人们心理上也不会再有什么魅力。而否定传统文化所带来的恶果,也从另一方面迫使人们必须再次审视它的合理性。人们终于发现,以这种“欺师灭祖”的方式对待传统文化,可能是不公平,并且是错误的。但是,这种意识即使早就存在,也只有在中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综合国力已经大大提升的今天,才会表现出来,并蔓延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这背后,存在着文化与政治经济等领域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中国历史上儒家文化的大一统曾使其指令渗透入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构成一个复杂的复合体。虽然一种文化的价值的确没有必要用政治经济等效用来检验,但恰恰是它们的密不可分,以致牵一发而动全身,无形中人们形成了这样的思维逻辑:政治经济效用乃与文化有关。

  而一个民族通过自己的文化系统去确认自己的存在价值,首先必须通过心理上的检验。在这里,心理上的合理性被置换成了政治经济效用下的尊严,由它去判断文化的价值。长期养成的这种思维逻辑和心理反应就这样迫使文化的价值不得不由外在的政治经济效用来检验。也正因如此,当文化保守主义者在积贫积弱的时代苦苦呐喊时,他们是相当孤独的,而当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时,传统文化的价值似乎才得到了确证。它使一个民族对自己传统文化的内在渴望通过了心理上的合理性的检验,获得了外部证明。四

  正是文化保守主义背后的这种心理基础,以及它的“基础平台”的意义,使人们有必要再次审视它的功能、边界和所能达到的限度。只有这样,才能跳出中西方文化二元对立的视角,避开“全盘西化”和“独尊儒术”这两个极端,在阐述传统文化经典的同时推动其“创造性转化”,使传统文化在一次次的劫难后浴火重生。

  从表象上看,一个具备儒家文化情怀的人,不可能在民主制度下感到不适。这有两点原因:一是他的文化情怀和人格素养与民主的运作程序并不矛盾;二是民主制度所要求的对多元化的宽容、尊重和平等待人不存在与他所置身的这个文化系统的分裂。也就是说,传统与现代、中西方文化的优秀成分,可以集于一身。这点昭示出,固守传统的优秀成分与吸收西方先进文化更多的不是在同一个领域相遇,我们所吸收的,是我们本来没有,或者即使有也处于朦胧和混沌状态的东西。这些吸收的东西或许会遮蔽一些传统文化的形式,但却不可能解构掉它的内核。

  也正因如此,传统文化对于生命意志、生活方式、价值偏好等方面的意义,作为一种深层次的基础,没有必要更多地漂浮于政治经济等表层之上。这并不是说它不能关注政治经济等领域,或者它在这些领域应该无所作为,而是说,它应该更多是价值的审视和理念的观照,而不是程序设定或内容规范性质的。德沃金曾阐述过法律的道德基础,但这一点也不意味着,道德观点就要代替法律程序,它仅仅是法理的依据。同理,儒家文化的政治学功能也不能在现在得出“王道政治”的结论。一个民主制度同样可以以儒家文化构筑它的“德性之维”。

  从文化的内涵上讲,大致可以分为两层,一是内层,它主要是一套作用于人的生命意志和价值本体的指令,这些指令是一种“原型”,很难破坏;而另一层则是外层,指一些闪烁在政治、法律、道德、时尚等领域的符号。很显然,两者的目的和运作方式根本不同,而后者基本上只具工具性质。对后者的改变不会带来文化系统的危机,因为遭到改变的,主要是制度和程序。从某种意义上讲,让这些领域的工具属性得到价值上的认定的,虽然可能还体现为某一具体的文化理念,但它应该是具有普适性的。正如在现代,严格来讲支撑统治合法性的已不是一套特殊的文化观念,而是自然法。它虽源于西方,但并不是西方的专利。这种普世价值不应该打上某一个文化系统的烙印。

  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东西都有它的论域,越位则可能使其功能归于无效。理念不能取代程序,价值不能取代制度。“儒化中国”可以在文化、道德等观念领域说话,但却不能是政治安排。它可以培养人们的人格,但却不能规范人们思考。它可以让人们获得自我的身份认同,但却不能取代人们的生活。因此,文化保守主义把握好自身的限度和边界相当重要。非如此,则可能遭致更多的误解,甚至带来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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