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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阳光政务强化权力监督3篇(加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22-10-11 13:51:50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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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阳光政务强化权力监督3篇(加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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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阳光政务强化权力监督3篇(加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推行阳光政务强化权力监督1

***国税局:强化过程监督 推行阳光评估

  近年来,纳税评估作为一二级风险应对的主要方式,因评估人员要直接面对纳税人化解其涉税风险,在此过程中难免存在涉税、涉廉风险,为规避这些风险,更好地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保持良好的国税形象,***国家税务局从纳税评估案头分析开始介入,建立健全事前集中分析、事中监察巡访、事后集中审理等全过程内外监督机制,让纳税评估在阳光下运行,提升了纳税评估质效。

  一、事先集体分析,提高分析疑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案头分析是评估工作的基础,一般情况下,评估小组通过对企业纳税申报数据及财务报表数据的整理分析,所产生的评估疑点大多建立在数据逻辑关系基础之上,如果被评企业的类型平时接触不多,其行业特点、生产经营特点及其它外部信息可能掌握得不够全面,加上个体分析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个人分析疑点往往不够全面,其针对性也不是很强。为此,在评估小组案头分析基础上,推出评估团队集体分析,发挥集体智慧和经验,拓展思路和渠道,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就能较好地弥补个体分析的不足。如一次集中分析例会上,评估小组通过对某机械加工企业申报数据分析发现,该被评企业2014年1至5月增值税税负率较同期有大幅度下降,可能存在少计收入或多抵扣进项税的疑点。在集体分析发表观点时,另外一名同事通过查看企业财务报表,发现预收账款增幅较大,结合自己的经验分析找出了增值税税负率下降的具体原因:企业可能存在发出货物未及时确认收入的情况。后经评估核查,证实了该疑点的准确性,企业补缴增值税20余万元。这样,通过集体分析,找准风险疑点,不仅促进了评估团队的相互学习,更为随后的评估指明了具体方向,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事中监察回访,加强内外廉政监督,提高评估人员廉洁自律自觉性。针对必须进户核查才能排除评估疑点的纳税户,除严格执行进户核准制度外,同时加推了监察回访和进户承诺制度。监察回访就是针对进户核查的评估人员,在其实地核查期间,由监察室通过电话或实地回访方式,对进户评估的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回访,主要看是否有未经核准随意进户的情形,有无着装不规范的行为,有无其它不廉行为等。廉政承诺制度即由评估人员在进户时向被评纳税人发放《国税系统税务人员入户检查廉政承诺书廉洁自律承诺书》,请企业工作人员对自己的言行是否廉洁进行监督,暂未发现一起评估人员存在不廉行为。这种内外监督形成的合力,无疑提高了评估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事后集中审理,提高纳税评估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事后集中审理即对纳税评估终止后发现的问题,最终如何处理,不由一个评估小组确定,而由纳税评估团队全体成员集体审理后确定。集中审理中,先由评估人员介绍案情,后由评估团队全体人员本着合法、公平、有据的原则,对评估程序是否规范,评估处理依据是否合法有据,评估处理建议是否公正合理等方面进行集体审理。对涉嫌偷税等需要移交稽查的,必须移交稽查,对因纳税人政策理解错误导致的申报错误,在做好纳税辅导的同时,督促纳税人自行更正申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如在对某食品企业进行集中审理时,发现该纳税人涉嫌故意隐瞒收入,评估小组仅建议由企业自行补税,解除其低于行业税负率疑点即可。后经集体审理,认为该企业故意隐瞒收入已涉嫌偷税,应移交稽查处理。通过集中审理,对评估结果处理共同把关,共同负责,既避免了处理依据不合法、不充分,或相同问题处理不

  一、有失公正的问题,又最大限度地防范了“人情案”、“一言堂”现象的发生,提高了纳税评估的质效。

***国税局开展纳税评估全过程内外监督机制,规范行业税收管理,有效的堵塞了税收管理漏洞,进一步提高了税源监控管理的水平,风险发布率、应对率、反馈完成率均为100%,实现了以评促收、以评促管的工作目标。

推行阳光政务强化权力监督2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监管,权力就成了滋生腐败的土壤。2010年5月6日,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在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召开的视频会议上讲话,要求贯彻落实干部监督制度,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2005年爆出的“1949年以来中国最大卖官案”的黑龙江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受贿案中,涉案官员达265名,仅绥化市各部门一把手就有50多人。韩桂芝、马德买官卖官案涉及领导干部900多人,有多名省级干部,上百名地市级干部。据说某人给马德送了50万,第二年就被提拔为县长。如果市委书记马德的权力得到有效限制和监督,不能明里暗里决定下辖某县县长的人选,也就不会有人掏50万元向他“买”县长了。2010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制度明确了监督谁,谁来监督,出了问题追究谁,怎么追究等一系列问题。对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为上,进行了明确规定和最基本的规范,为我们的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起到有章有循,有规可依的作用,初步健全了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推行阳光政务强化权力监督3

  推行阳光政务打造透明地税

——潍坊市地税局坊子分局“六阳光六透明”政务公开主要做法

  近年来,潍坊市地税局坊子分局按照“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总体要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将政务公开作为强化依法治税、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打造阳光地税的重要内容来抓,大力推行“六阳光六透明”政务公开新机制,实现了税收执法规范化、政务管理制度化、办事程序公开化、办理结果透明化,促进了税收工作顺利开展。

【推行阳光办税实现流程透明】 为保证纳税人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该局将纳税人的权力与义务、地方税收法规、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设置公示栏、发送资料、上门辅导、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同时抓好“两卡、四上墙”,即工作人员设桌卡、佩戴胸卡;工作机构示意图上墙、各种工作程序上墙、各项工作制度上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上墙,确保了许可项目的阳光操作和规范运行。

【推行阳光定税实现税负透明】 税额核定是税收征管的基础,也是征纳双方容易产生矛盾的地方。该局一改往年由税务人员核定后直接向纳税人下达定税通知的做法,实行由纳税人自报、税务人员实地调查、纳税人代表评议、纳税户申辩、税务机关综合评定、将纳税人经营信息输入定税软件生成定税信息、定税情况公示、上报审批、下达定税通知书等多环节组成的规范化操作,让纳税人可以和同行业、同规模业户的定额进行比较,平衡了纳税人的“阳光心态”。

【推行阳光稽查实现执法透明】 深入落实查前告知制度,查前向被查单位发放《纳税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阳光稽查服务卡》、《廉政监督反馈卡》和《阳光稽查监督跟踪卡》,告知检查的时间、程序、依据、应准备的资料及税务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稽查程序,按照稽查业务流程,认真实施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包括案件来源、办案程序、工作制度、税收政策做到公开公正。认真做好查后回访,在了解检查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廉洁从税等情况的同时,加强对纳税人帐务调整的辅导,使“阳光稽查”的宗旨得到了根本体现。

【推行阳光服务实现政策透明】 围绕“阳光作业,特色服务”,进一步强化税法宣传,设立政策宣传、税收标准、处罚标准、服务承诺等宣传刊板,并通过免费赠阅《学税法》小册子和政策培训光盘、网送税法、短信提醒等方式,及时将最新的政策法规告知纳税人。全面加强纳税人培训,近三年免费培训企业财务人员6000余人次。大力开展个性化服务,先后推出税企联系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制度和纳税人需求日记制度,并围绕“应对金融危机,共谋科学发展”主题,开展个性化税收优惠政策上门服务、“联手应对金融危机”税企联帮活动、税企恳谈会、“帮企业解忧”办实事、“为经济把脉”提对策和“四个一”帮扶等活动,让企业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

【推行阳光管理实现工作透明】按照“规范用权、公开示权、合理分权、科技控权、追究制权”工作思路,从制度入手,编印《地税管理简明手册》和《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手册》,规范了干部职工日常行为。推行“三级审批一公示”减免政策阳光审批制度,三年来共减免各项税收万元。广泛开展“局长职工民主对话日”和“每周下基层访谈”活动,定期召开“坊子地税工作通报会”,了解职工需求,规范权力程序。健全财务管理,出台坊子分局经费集中核算办法、日常零星支出周转金制度、大额支出预算审批制度和民主理财监督暂行办法,定期对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公开,提高了经费支出的透明度。

【推行阳光监督实现权力透明】该局畅通监督反映渠道,狠抓内外监督。从社会各界聘请34名执法监督员,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特别是执行“公开办税”及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和纳税人座谈会,征求对税收工作、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反馈的问题梳理分析,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在纳税服务岗安装“服务质量评价器”和“社会满意度测评箱”,实现了日常服务监督的数据化,达到了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公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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