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3篇(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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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部内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的档案管理。
第三、监理部对于每一位新进场的监理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筛查,对于不适合监理岗位工作健康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岗位。检查结果登记归档。
第四、监理部在与新进场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新员工。
第五、监理部每年对在岗监理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普查,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进行岗位调整。并将普查结果进行登记归档。
第六、对在检查中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应及时告知员工本人,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第七、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按按照《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向相关部门逐级上报。并按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第八、监理中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相关个人。除职业禁忌症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员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袋内保存。
第九、监理部对孕期、哺乳期的女性员工实行特殊保护,定期安排女职工健康体检(暂定为每年一次)。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十、为了防止乙型肝炎等传染性疾病的传播,监理部规定凡是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定期接受体检(暂定为每年一次),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餐饮工作。
第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长江规划设计研究院糯扎渡监理部
2011-5-25
附件3:
监理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按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监理部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监理部总监是本监理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理部安全环保部为本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监理部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实现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3、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部内部各部门。
二、监理部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划分
1、总监理工程师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1)组织项目实施院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本项目的各项工作符合环境、安全体系文件的要求;
(2)按批准的方案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人员资源配置计划,确定监理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环境、安全监理职责);配备现场经验丰富,具备安全、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安全生产培训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技术人员担任安全工程师、环境工程师;
(3)建立健全并落实本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制定、分解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审批本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4)依据院《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程序》(CJWY-ESP-01),结合本工程特点,组织识别评价监理活动、服务过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制定防范措施,进行控制;
(5)贯彻院《办公区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程序》(CJWY-ESP-12),做好工地办公室、生活区基础设施、环境的管理和维护及安全节能控制工作;(6)组织对本项目监理人员进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体系文件培训和交底,确保监理人员充分理解和贯彻落实;
(7)主持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包括安全生产许可条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渡汛措施、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等,签署核签意见;
(8)审核承包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组织对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或协助业主组织处理工程安全和环境事件或事故;
(9)指导监理人员进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业绩;
(10)建立项目环境保护和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监理日记,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2、副总监理工程师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3)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制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
(4)组织实施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有关的监理活动、服务过程、监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生活区环境卫生、饮食安全等措施,包括: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3)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4)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指令;
5)对监理人员的劳动保护、安全交底等。
3、安全环保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1)、监理部安全环保部为监理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执行机构,在安全副总监和安全环保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落实监理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2)、负责拟定和修改监理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规划、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计划,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提交安全副总监审查,总监批准;
(3)、按照相关要求对监理部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并根据辨识评价结果提出防治措施,提交安全副总监及总监审查、审批;
(4)、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对监理部制定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和执行,并向安全副总监和总监报告落实和执行情况。
(5)、督促、检查各相关承建单位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制度是否健全及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6)、组织对监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从健康角度向监理部提出用员建议,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7)、组织对新进场监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对之进行考核,对于考核成绩不达标的人员不准予上岗;
(8)、对监理部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在岗教育培训,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监理部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9)、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和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项任务。
4、各职能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所监项目的涉及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理实施细则;
(2)预审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渡汛措施、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等;(3)负责实施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日常监理工作;处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事件;
(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5)按照职责权限参与或协助业主组织处理工程安全和环境事件或事故等。
三、关于监督、检查、考核、总结的相关管理规定
(1)、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做好巡查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存在较大职业危害因素的部位,应责令和监督承建单位采取措施处理或进行整改,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2)、每季度对于监理部相关职能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促从事“尘、毒、噪、射线”岗位监理工作的现场监理,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每个月对于相关承建单位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可与环保水保检查同时进行),并邀请筹建处安全质量环保部参加。检查后下发检查通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单或检查落实责任表的形式限时整改。
(4)、对于监理部职能部门及承建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实行闭合管理。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和未及时整改的进行处罚。
(5)、每次检查结果均应归档,并作为对承建单位月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6)、对于现场监理个人的检查结果作为个人每季度和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7)、安全环保部每月召开的安全、环保水保月例会中,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工作内容之一进行总结,并提出下月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在会后形成的环保水保会议纪要中列出专门章节。
(8)、监理部在每年末召开安全及环保水保工作会议中,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工作内容之一进行总结,并布置下一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长江规划设计研究院糯扎渡监理部
2011-5-25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水电四局第一项目部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批准:
审核:
编制;
项目部经理职责
1、对项目部E&OHS的有效运行负责;
2、负责项目部具体的E&OHS目标,指标的确定;
3、负责配合工程局E&OHS评审工作;
4、负责提供E&OHS运行必要的资源;
5、任命项目部E&OHS主管领导。
项目部环境/安全主管职责
1、协助行政正职抓好本单位E&OHS的运行工作;
2、策划和实施E&OHS,负责按确定的E&OHS方针,组织制定本单位具体的目标、指标;
3、负责配合项目部E&OHS的审核;
4、向行政正职汇报E&OHS的运行情况;
5、负责与外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工作;
6、负责协调、解决E&OHS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项目部副经理职责
1、协助行政正职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职不在时,接替其工作;
2、对分工、分管的工作负责;
3、协助行政正职做好E&OHS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主持编制,审查E&OHS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E&OHS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
1、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环保和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2、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E&OHS管理;
3、主持或参与E&OHS大检查,对重大环境和安全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4、参加重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整,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
2、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应有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内容和目标;
3、负责E&OHS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置,为E&OHSMS评审提供资料;
4、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与安全知识的教育,积极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协调好各队(厂)之间的关系,保证E&OHSMS的顺利进行;
6、在E&OHS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E&OHS运行的检查与考核工作,提出E&OHS培训要求;
7、负责对E&OHS目标、指标所涉及的内容实施定期检查和监督,负责E&OHS审核活动的协调、配合;
8、负责本单位E&OHS文件与部分支持性文件的组织编写、颁布、评审、更改及法律、法规文件的获取、确认及使用管理;
9、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10、负责组织环境与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同时”制度,督促解决有关环境与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会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环境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监督各单位开展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活动;
1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各类环境与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施工局环境保护与安全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主持本部门的全面工作,负责有关E&OHS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和文件的审定与签发;
3、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施工队、办公室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工作,向主管经理、副经理请示汇报E&OHSMS的运行情况,代表项目部行使管理职权;
4、参加重大环境与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与重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参与招(投)标工作中与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有关的合同评审;
6、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工程技术办公室职责
1、在E&OHS建立及运行中给予必要的组织协调;
2、编制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环境保护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环保,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技术措施经费;
3、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并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及时改进技术存在的问题;
4、负责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和环境保护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质量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对本部门的E&OHSMS负总责;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3、做好项目部进厂原材料的检查、验收,对进厂原材料的质量负责;
4、根据E&OHSMS的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做好与顾客/业主的沟通工作,与设计、监理等部门密切联系/做好工程施工的检查验收工作;
6、配合主管部门参与对特殊部位、承重平台等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
物资设备办公室职责
1、对管辖范围的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环境保护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新设备选型和自行设计制造生产设备时,要考虑设备的环保和安全性能;
3、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对购买的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E&OHS标准的需要;
5、管理好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储存、发放物资要符合E&OHS管理要求;
6、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经常性检查和特种设备的专业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在安装、改装、拆迁各种设备时,必须符合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7、组织制定、修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会同安全部门认真查处重大设备事故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设备事故,拟订预防措施督促落实;
8、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环境保护和安全责任系数;
9、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与安全隐患治理;
10、负责对施工区域、厂区、办公室等部位的施工废弃物进行统一回收,保证固体废弃物的统一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
经营办公室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规标准,把保护环境、维护员工健康与保证安全生产,纳入订立各种生产建设和生产维修项目合同的议事日程,使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得到法律合同的保护;
2、在签定和审定新建、改建、扩建和项目维修合同时负责审查环境保护和安全计划措施;
3、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规划时,应有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4、在各项工程建设项目中,为确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可靠性留足资金;
5、对已签定了合同的生产建设和维修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环境保护及安全性监督,确保各项活动与E&OHS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6、对参加建设的外协队伍的安全生产资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要求,督促其按时进行审核,保证在施工期间有效;
7、及时与外协队伍签订劳动合同,对施工安全资质不全、过期等的外协队伍,不予其签订劳动合同;
财务办公室职责
1、按规划及时向工程局交纳安全保证基金,并保证返回企业的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按照E&OHSMS运行的要求,为E&OHSMS所需资金提供保障;
2、对E&OHSMS运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考核和奖励;
3、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施工局E&OHSMS建立及运行要求学习E&OHS方针、手册、目标和指标等体系程序文件;
4、在编制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
5、审核各类环境因素,安全事故处理的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人事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员工的E&OHS技术教育及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2、参加重大环境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
3、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
4、把E&OHS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5、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保证与重要环境因素、危险因素岗位有关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组织做好员工的体检工作;
6、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应有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条款;
7、做好员工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计划培训工作;
8、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8、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安全技术人员的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