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岗位责任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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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保障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患者,经院务会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应严格遵守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不旷工等,服从科室排班,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签到制度。
(二)各科室人员必须按照科室排班上班,不遵守排班:私自休息者,按旷工处理;私自上班,按休息对待。
(三)病事假必须持假条向科室负责人请假,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离岗。
(四)请病假1-7天的,须出具主治医师疾病诊断证明书,由院长审批;7天以上两个月以内的,由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批;连续2个月以上的,经班子研究决定后,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批。
(五)休工休假时,科室负责人应充分考虑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予以安排,原则是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于月度排班前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再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后方可休假。
(六)事假用工休假顶替,超过本人工休假天数的,按事假制度执行。
(七)工休假补助发放按实际未休天数计算。
(八)上班期间迟到、早退1次,扣罚工资20元,病假1天,扣除当日工资的50%。确因病情需要请病假1个月以上的,按日扣除工资的30%,不享受绩效工资。事假1天,按天扣除全额工资,15天以上的,扣除工资的60%。旷工1天扣罚3天的全额工资。
(九)加强夜间值班,确保医疗安全,发现旷班现象,按旷工处
理。
(十)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注明休假事由、起止日期等,待批准后将假条交办公室后方可休假。病假须出具病休证明,并提供病历等相关资料。休假结束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门诊岗位责任
1、临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管理和领导,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同时接受医务科和门诊部的领导和指导。
2、门诊医务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门诊各科室应按规定准时开诊,并提前做好开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门诊医师要根据因病施治的诊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5、对急重、高龄病员、孕妇、军人、残疾人等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6、门诊各科室与住院部和病区要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及时入院治疗。
7、门诊检验,影像等各项检查,必须做到规范操作、及时报告。
8、应根据条件和病情,严格控制门诊手术的适应症,对病情不适宜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治入院。门诊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9、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礼貌、耐心解答,简便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0、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认真填写门诊日志,详尽记录门诊病历,规范开具处方及多种检查申请单,认真执行疫情报告制度。门诊部定期组织检查门诊医疗质量,将评价结果上报医务科。
11、加强候诊工作,诊疗区禁止吸烟和吃零食,保持环境清洁、安静、秩序良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卫生防病、计划生育等知识宣传工作。
12、门诊大厅提供便民服务,便利病人选择医生就医,设立病人意见箱及投诉电话,建立专门处理投诉的规章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急诊科岗位责任
1、急诊科由门诊主任和护士长负责急诊科的日常工作。各科参加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服从医务科和急诊科领导和指导。
2、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审岗、迟到、早退。遇特殊情况医院传呼时,休假的医务人员也应及时到位,参加抢救工作。
3、认真填写急诊日志和门诊病历。对抢救及留观病人应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处置要正确。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4、严格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留观病历书写制度、急诊科病人入院护送制度和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流程等相关制度,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5、抢救器械、药品齐全完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做到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一切抢救物品不得外借。
6、保持急诊手术室清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急诊手术室所有敷料、针筒及器械均应灭菌消毒。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7、加强观察病人的管理、观察病人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留观中发现可疑传染病,须做好床边隔离,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疑难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多科会诊。
8、急诊检验、影像等检查要做到迅速、及时、准确。
9、工作中做到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简化流程、尽心尽责地为群众服务。
10、保持环境清洁、室内安静、秩序良好。做好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11、加强安全管理。遇重大问题:如重大伤亡事件、集体中毒、甲类传染病、重大事故纠纷等即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药剂科岗位责任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2、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3、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各项工作记录和检验记录必须完整,书写清楚并经复核签字后存档。
4、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做好药品成本核算和帐务管理。
5、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参加集中招标采购。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对购入药品质量有疑问时,可委托国家认定资格的药检部门进行抽检。
6、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贮存药品质量进行抽检。药品仓库应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7、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必须另设仓库,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
8、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西药房岗位责任
1、药品入库前要认真核对药品质量、数量、规格、有效期等项目,凡无批准文号、无批号、无注册商标、无有效期的药品一
律不准入库,验收时要填写验收清单和质量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库存药品同时建立电脑帐页,要求收有凭证,发有领单,做到及时登帐,每季盘点、清理,做到帐物相符。药品收支凭证及帐册均应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3、发出的药品要保证质量,发放时按生产出厂批号及期效先后发放。凡过期失效、霉变及质量可疑的药品不得发出使用。
4、毒、麻、限剧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5、药品应按剂型或类别分别上架摆放,并按药品性质做到冷藏、避光、干燥、通风存放,室内要有防潮、防霉变、防鼠措施,室内严禁烟火,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管好电源,关好门窗,保护库房安全。
6、药品验收入库,保管员应开具药品验收单,发出药品应根请领单发放药品,即时按发放单出帐。
中药房岗位责任
1、中药调剂人员工作中必须做到严肃、认真,根据有处方权的医师签名的处方予调配。调配人员本人及其家属的处方应由其他调配人员调配。
2、调配前认真审核处方中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名、剂量、用法、配伍禁忌等,并予准确划价。如有疑问或遇处方中药品短缺等须问明处方医师,经更改签名后方可调配。凡超过剂量,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调剂室有权拒配。
3、调剂人员须按处方规定的统一标准调配,按方秤量,不得估量抓药,更不能以手代秤,每剂药品误差不得超过±5%。周岁以下小儿用药及贵、剧毒药品必须逐味逐剂秤量。
4、调配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等药品均需打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单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配方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凡伪劣、霉变、虫蛀药品不得配发。
5、凡医师注明急、重病人的处方,一律予优先配发。
6、处方调配完毕,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名,再交核对人员复核,无误后方可包扎发药,并向病人交代药品的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
7、毒、麻、剧、贵重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专人负责、专柜保管,每日做帐,做到帐物相符,交接班时当面点清。
8、药品分类、定点存放,药斗及贮药容器应贴药品标签。新增药品或短缺药品应及时通知有关科室。
9、衡器应保持清洁,定位存放,定期检查灵敏度。
10、保持调剂室整洁,非工作人员不能随便入内。
心电图室岗位责任
1、需作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必要时经有关医师检诊同意。
2、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需预约检查的病员应详细交代注意事项。危重病人应到床边进行检查。
3、及时正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及时联系,共同解决。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核对仪器性能及灵敏度,定期保养维修并做好记录。
5、保管好各种检查记录并建立档案,外借者必须办理登记等手续。
6、搞好科室内外卫生。
放射科岗位责任
1、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专业技术水平。
2、科内各级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凡进行透视、摄片、造影检查的病人均需登记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及摄片部位。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认真做好X线片登记和存档X线片的保管工作。
6、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7、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8、保持工作室内整洁,严禁吸烟。
收费室岗位责任
一、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和住院病员的交费工作。
二、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三、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四、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付,当面点清。
五、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总会计。
六、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
七、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八、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九、汇总会计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超声室岗位责任
1、按时上下班,工作期间衣、帽等穿戴整齐。
2、向预约检查的病员详细交代注意事项及检查时间。
3、检查前详细阅读超声申请单,了解病人准备情况及病情。
4、工作认真负责,遇到问题及时请教上级医师。
5、尽可能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必要时请上级医师复核填写报告。
6、注意安全操作,下班前检查电源开关后方能离去。
7、加强科内仪器、物品的保养,节约水电等。
8、注意各种记录、照片的保管,不随便外借。
9、搞好科室内外卫生。
检验科岗位责任
1、医生、护士、工人要按检验目的要求准确采集、送检标本。检验人员要按检验目的要求采集、收检标本,如有不符合要求,应要求重采重送。
2、选购、校正、使用、保养、维修好检验仪器,选购、使用、保存好检验试剂,保证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收到标本后应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等,及时检验,按时报告结果。遇有特殊异常结果,应立即与临床医师联系,告知检验结果。急诊应立即检验,按时报告检验结果,以免延误诊治。检验报告发出后需要暂行保存的标本应妥善保存,以便查对。做好检验后的信息反馈工作,听取并妥善处理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认真整改。
4、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做好室内质量控制,并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5、做好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工作。
6、做好检验收费、记帐及经济核算工作。
7、加强安全管理。做好菌种、毒种、剧毒药品、易燃、易爆、放射药品的保管工作。
理疗科岗位责任
1、凡需理疗者,经理疗科医师检查诊断后,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并向患者交待。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各项理疗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注意仪器保养,做到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下班时切断电源,定期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4、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完善工厂的管理体制,明确各岗位的职、权、责、利关系,使每个工作人员都有明确的权限和责任,建立合理高效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杜绝人浮于事、相互扯皮、相互推诿和无人负责的现象,培养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展其能的现代企业风尚,体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团队精神,建立奖罚透明、升降有据的自由、公平的竞争机制,制定本责任制。
一、工厂岗位分配及信息反馈网络图
二、制定岗位责任制的原则
1、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2、职权一致、责任分明;
3、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4、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三、岗位责任制
(一)厂长
厂长是工厂的第一责任人,对工厂的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生产与教学协调、近期目标实施、市场开拓、远景规划设想等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厂长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1、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结合校办工厂必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标,制定工厂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着重加强全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完善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重视安全隐患的查找和整改,把“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防范意识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做到“三同时”(布置工作,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工作,必须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工作,必须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3、把“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基本质量工作方针贯穿生产组织管理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全过程、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工作;重视QC小组活动的正确引导,为校办工厂的发展壮大积累经验,为校办工厂在不远的将来完成ISO9000注册积累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资料和人才储备。
4、重视设备管理,完善规范、科学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5、加强订单管理,着眼于未来的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开拓规划。
6、建立健全政治思想工作保证体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加强员工队伍的团队精神培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7、加强人事管理,重视人才培养。
8、切实贯彻我校“宽基础、多技能、有特长”的办学方针,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和教学实习的协调机制,确保工厂既能完成市场的产品加工订单,又能完成学校的人才培养订单。
(二)车间主任或工厂负责人
车间主任或工厂负责人是工厂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订单目标的分解、人员和工期的安排、原材料的管理、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生产过程的全面控制、产品质量的监控、产品的出厂检验把关、安全隐患的整改、设备故障的排出负直接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车间主任或工厂负责人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1、根据工厂的订单情况,及时完成订单目标分解,确定流水线的开工计划,及时完成工期规划和人员的组织调整。
2、完善原材料品质的入库检验制度,加强原料库的管理,严格原材料入库、出库的登记管理制度,重视库存情况的统计分析。
3、切实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率。鉴于流水线作业的特殊性,焊锡炉、检测仪、烤箱、带式炉、空压机等设备的完好率必须保证100%。
4、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监控管理,根据实际生产进度情况,及时调整流水线之间的订单分配,确保生产任务的均衡和协调。
5、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重视全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6、建立健全方针目标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产品质量控制,提高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意识,切实做到用工序质量保证产品质量,降低不良品率,提高工厂的综合效益。
7、重视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慎重处理员工提出的各种意见。全面掌握实习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并经常向同学们阐述学校的办学方针;对于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暂时性问题,要经常作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解决同学们思想上的疑虑,激发同学们奋发向上的热情。
(三)流水线线长
线长是流水线生产全过程的第一责任人,对流水线上的人员组织和调整、流水线的正常运行、帮扶实习生熟悉操作流程和操作技巧、跟踪流水线各作业点的操作情况、流水线的产品质量的控制和检查负直接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线长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1、及时掌握工厂的订单情况,合理调整各工序的技术标准和生产目标。
2、配合学校的实习生轮换安排,合理调配本线技术骨干力量,辅导实习生尽快上手开展工作。
3、掌握本线全体员工的基本信息,了解员工的长短优劣和技术技能优势,及时调整各工序的力量配置。
4、加强员工的思想工作,妥善解决员工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增强团队的凝聚力。
5、充分理解学校和工厂的生产激励机制内涵,探索生产组织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工效。
6、严格执行厂规厂纪,创建“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环境,营造“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
7、积极支持并协助QC和作业组长开展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并及时解决有点表性的问题,总结生产管理的内在规律,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高各工序的工作效率。
(四)车间质检员(总品管)
车间质检员是工厂产品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对原材料品质检验、各流水线的产品质量控制、各流水线的技术要求执行情况、成型产品包装出厂前进行抽检工作负直接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车间质检员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1、根据工厂的发展规划,制定工厂的方针目标管理措施,完善工厂的质量保证体系。
2、健全工序质量控制标准,建立产品品质的生产控制、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原因分析、后期处理的工作程序,用工序质量确保产品质量。
3、充分发挥QC的作用,及时协调各流水线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各流水线的质量管理问题。对于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和线长、QC会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
4、对产品入库前的检查,必须严格执行订单要求的品质目标,把“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质量目标落到实处。
5、切实加强全员的质量意识培养,建立并逐步完善QC小组的登记、注册和活动细则,广泛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推动工厂向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6、加强对各流水线的巡视,重视各流水线QC之间的协调,统一各流水线技术标准和工序操作规范。
7、充分利用工余时间,组织各流水线的QC和技术骨干集中学习,共同探讨产品质量控制方法和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模式,研究对特殊品质问题的解决措施,促进工序质量的提高。
(五)流水线质检员(QC)
流水线质检员(QC)是流水线产品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对原材料品质检验、各工序(站点)的产品质量控制、各工序(站点)的技术要求执行情况、成型产品包装前进行抽检负直接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流水线质检员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1、熟练掌握各工序的控制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向员工讲解清楚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
2、重视工序之间的衔接,避免工序转过程中出现人为的不良因素。
3、加强对各工序、各站点的巡视和作业指导,把产品订单的品质目标落实到各操作站点中去。
4、重视对工序产品(半成品)的品质检查、检验工作,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杜绝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的质量意识。
5、广泛宣传并积极组织广大员工参与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各工序的QC小组活动,激发全体员工参与质量管理的积极性。
(六)仓储管理员
仓储管理员是工厂原料入库登记储备、发放管理和成品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原料入库验收、登记造册、发放登记、仓库台帐编制、原料消耗分析和成品入库登记管理和出库的手续办理负直接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仓储管理员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1、根据现有的仓储条件,完善物品存放的分类规划,做到台帐明晰,类别清楚,摆放整齐。
2、原料入库,必须经过严格的清点验收,并通知工厂质检员对原料品质进行检验,及时登记上账。然后摆放到指定位置,贴上物品类别清单标签。
3、各流水线领用原料,必须由各流水线的线长或者线长指定的专人办理,并办理领用签收手续以后,原料才能出库。设备管理人员领用备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并交回更换的部件。
4、各流水线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良品(比如铜丝、磁芯等),下班后应及时回收入库,并按照线号登记造册。
5、原料库存情况,每天都必须做好统计分析,并向工厂负责人汇报,如有额外损耗,必须以文字材料的方式说明原因。
6、成品入库,必须当面清点数目,并由交货人办理移交手续,双方签字。成品出厂,也必须由经办人签字才能出库。
7、加强仓库内务整理,协助工厂负责人搞好仓库的防潮、防火、防盗工作。
(七)设备管理员
设备管理员是工厂全部设备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厂设备的安装、使用、改造、维护、保养、更新直至报废整个寿命周期的全程管理负直接责任。在实践工作中,设备管理员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1、根据工厂的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目标,运用各种组织、技术和经济措施,对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运行提出确实可行的论证方案,并付诸实施。
2、制定并实施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3、经常巡视各流水线的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收集各流水线对设备运行情况的汇报,针对工厂的生产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方案。
4、加强对工厂现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综合经济效率。鉴于流水线作业的特殊性,焊锡炉、检测仪、烤箱、带式炉、空压机等设备必须保证100%的完好率。
5、加强备件管理,妥善解决设备故障。对于现场无法解决的重大设备故障,应及时向工厂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和生产厂家联系,取得厂家的技术支持,尽快恢复生产。
6、在订单间歇期,应提请工厂负责人组织专门力量对生产设备进行全面维修保养,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八)统计分析员
统计分析员是工厂生产统计、考勤统计的第一责任人,对工厂各流水线的产量统计、不良品率统计、原料消耗统计和员工考勤统计工作负直接责任。在实际工作中,统计分析员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1、制定和实施工厂的统计调查计划,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2、做好工厂周、月、季度的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每天按照规定程序和规定时间统计各流水线的生产情况、产品质量情况和原料消耗情况,及时、准确地汇总上报各类报表。
3、开展统计分析,弄清不良品的分布规律和波动规律,掌握物资消耗规律,反映物资供应情况,当好领导参谋,配合作好计划工作。
4、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及其使用情况统计表。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率、完好率及投资效益调查统计工作。
5、管理工厂的统计调查资料,做好原始资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6、做好工厂考勤统计工作,编制每月出勤情况统计表和工资、实习补贴发放表。接受学校财务科的各项审查。
四、本责任制由广西梧州怡华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经学校中干部会议讨论通过后付诸实施。
五、本责任制涉及到的相关工序和管理岗位,由校办工厂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古田县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聘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心人员管理,规范中心人员聘用制度,促进中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宁德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与应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处理办法。
第三条 中心实行人员聘用采取公开招聘、岗位管理、合同聘用、竞争上岗、绩效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第四条 中心人员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接受各级人事、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
聘用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 中心聘用各类人员,严格按照人事局、卫计局下达的人员编制、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结构比例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明确各类岗位的职责、权限和聘用条件、待遇等。
第七条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社区卫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相应的执业资格;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聘用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第八条 聘用人员的基本程序:
(一)中心根据岗位情况和工作需要,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提出申请;
(三)资格审查;
(四)组织考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七)报区人事行政部门办理聘用合同审核鉴证手续。
第三章
人员聘用及聘期待遇 第十条 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书面聘用合同。
第十一条 聘用合同应当明确合同期限、岗位职责、工作条件、岗位纪律、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等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聘用合同须统一使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第十三条 聘用合同一式三份,中心和受聘人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第十四条 聘用合同期限按人事部门要求,一般一任期为三年。
第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订立的聘用合同或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
第十六条 受聘人员在合同期限内,享受以下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岗位工资以及国家、省、本地区和本单位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二)国家规定的工时、公休节假日、婚丧假、探亲假、病事假和计划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三)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待遇和奖励。第十九条 受聘人员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待遇按实际所在岗位确定。
第四章
聘用合同变更、终止及解除 第二十条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如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程序变更。
第二十一条 聘用合同中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终止聘用合同:
(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二)违反工作规定、操作程序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四)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三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随时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或应征入伍的;
(三)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第五章
考核及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考核办法按照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
第二十六条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的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受聘人员,中心可以调整其岗位,并对聘用合同做出相应的变更。对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无法胜任工作的,中心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第二十七条
中心和受聘人员因履行聘用合同、考核结果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区卫生局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在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执行。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照统一要求进行规范。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在编在册人员的聘用。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