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推荐阅读3篇(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推荐阅读3篇(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供大家品鉴。
集体聚餐
一、报告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由举办者和承办者实行双报告,须提前3天向监管部门报告,自行举办的集体聚餐活动由举办者报告。
二、流动厨师和帮厨人员基本要求:
1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2有发热、腹泻症状或患有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帮厨;
3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清洗;
4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5操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
流动厨师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及时履行聚餐活动报告义务,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对帮厨人员的健康体检及身体状况进行审查核实,对加工环境和设施设备进行现场勘验,对食品贮存和加工操作进行规范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留样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环境与设施要求:
1聚餐加工和就餐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附近无开放式厕所、化粪池、污水池、家禽家畜圈(舍)、垃圾场(站)等污染源。
2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应事先进行环境清扫,消除老鼠、蟑螂、蚊蝇及其孳生条件,保持环境清洁。
3需要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地面平坦、硬化,四周设围护,并设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
4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用后洗净,保持清洁。采取自行清洗消毒的聚餐活动,使用的餐饮具必须按规定洗净、消毒、保洁。
5无法满足清洗消毒要求的聚餐活动,原则上应使用合格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或一次性餐饮具。体聚餐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采购与贮存要求:
1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市场采购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食品,并索取有效购货凭证(大肉还须索取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2禁止采购和使用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3)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以及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4)超过保质期食品或者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5)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6)使用后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如发芽的土豆、野蘑菇、鲜黄花菜、四季豆类等;
(7)清真聚餐所需食材原料不得含有穆斯林禁忌的成份;
(8)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使用自产食品的,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9)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加工烹调食品,禁止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
3食品应分类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室内场所,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贮存食品(含食品原料,下同)的场所、设施应保持清洁,实行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贮存食品的场所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四、加工与留样
1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应分类清洗。
热食类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应及时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热食类食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不得提供冷食类食品和生食类食品。
4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5使用非统一供应居民生活用水的,应对用水进行留样。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本次聚餐承诺如下:
1、做到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做到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不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不采购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和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不采购食品标签标内容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不采购未取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保证不直接使用河水和未经检验合格的井水。
3、做到食品加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下列规定:加工场所设在地势较高的地方,周围25米内无粪坑、猪圈、垃圾堆、有毒有害企业等污染源;食品用具、容器做到盛放生熟食品有明显区分标识并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加工场所布局合理,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并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择菜、仓储区域等;
4、做到食品加工过程符合下列规定:承办厨师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发现腐败变质、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加工和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后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需加热加工的食品烧熟煮透;烹饪后不能立刻食用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热藏或冷藏;不使用生或半生产品(冷盘);对宴席供餐食品每种(包括主食)留样100克以上,并冷藏保存48小时。
5、做到集体聚餐从业厨师符合如下条件: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并经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明》;保证厨师符合卫生要求: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用流动清水洗手;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在加工场所内吸烟。
欢迎参加聚餐人员和相关部门对我单位的承诺予以监督,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稷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厨师(签字):(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聚餐注意事项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动辄上百人的“流水席”在我镇农村已不是什么稀奇事。“农家宴”是我们民间的一个传统习俗,谁家有喜事,都会在家热闹一翻。但农家宴目前还没有一个规范的管理,在管理手段上还是一个新鲜事物,一个新模式。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集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我镇农村集体性聚餐行为,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我镇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乡村厨师流动性大,没有接受过从业体检等情况,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及时组织展开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我镇、乡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什么是集体聚餐?
集体聚餐俗称一条龙,是指城乡居民(村民)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各种集体集餐活动。主要有三种形式:(1)流动餐桌(主家采购原材料,流动厨师提供棚、桌椅、碗筷等);(2)家庭自办;(3)饭店等级餐饮单位送餐。
农村集体聚餐第一责任人是谁?
农村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厨师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举办集体聚餐活动注意的事项:
1、农村集体聚餐申报时间。在举办集体聚餐活动48小时前,宴席举办者或承办厨师,应填写《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向所在食品监督管所或村(社区)备案。
2、填写《集体聚餐登记表》。城乡居民(村民)无论举办何种宴席,一次性聚餐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村委会、社区)申报登记,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村委会、社区)登记备案并与宴请户和操办厨师签订《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之后方能举办。
3、报告基本情况。向本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及时、如实报告聚餐基本情况。
4、接受指导。集体聚餐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原则上由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可报告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派人进行现场指导。集体聚餐活动人数100人以上,原则上由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可报告县(市)区食品药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
后期工作中,我们将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小组,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加大对流动厨师的培训力度,以此来提高村(居)民举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和引导村(居)民到条件设施好、管理规范的饭店、宾馆举办集体聚餐活动。确实需要举办集体聚餐的,要合理控制集体聚餐参与人数,选择聘请食品安全意识强、有经验的厨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