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3篇(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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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司机操作的基本要求
1.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行车、停车平稳,确保吊钩、吊具及其吊物不游摆。
2.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的位置上降落,即落点准确
3.协调相应各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使起重机不断连续工作,提供工作效率。
4.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发生任何人
力和设备事故
5.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特性,合理控制起重机定能既安全又经济。
二、司机在工作前的职责
1.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2.对起重机作全的检查,进行空车试运转,并记录于交接日记中。
3.对起升机构制动器的可靠性应做试吊检查工作,不合格应及时调整制动器,不可“带病”工作。
三、司机在操作前的职责
1.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作出警告信号:
(1)起重机在起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跨其他起重机时
(3)在起吊和下降吊钩时
(4)吊物在运移过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6)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吊物运行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订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在移运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画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重视。
5.起重机司机应做到“十不吊”
6.在开动任何机构控制器时,不允许猛烈迅速板转其手柄,应逐步退档,确保起重机平稳起动运行。
7.不准使用限位器及联锁开关作为停车手段
8.除非遇有非常情况外,不允许打反车
9.不允许同时开动三个以上的机构同时运转
10.在操作中,司机只听专职指挥员的指令进行工作,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执行,不得违反。
四.司机在工作完毕后职责
1.应将吊钩提升到较高位置,不准在下面悬吊而妨碍地面人员行动;吊钩上不准悬吊挂具或吊物等。
2.起重机吊钩货物不允许长时间悬吊。
3.将起重机运转中的情况和检查时发现的情况记录于交接班日记中。
4.与下一班司机做好交接班工作。
威海怡和专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操作工应熟悉本机性能结构和传动系统,严禁起重机超负荷运行。
2.起重机运行前,应检查起重各部件的技术性能是否良好,起落钢丝绳的定位有无回圈,末端接头是否牢固以及是否有规律的缠绕在卷筒上。
3.起重机运行前,应检查各部份连接螺杆紧固状态,发现松动及时扭紧,检查电缆、电线有无破损,防止漏电。
4.起重机运行前,应检查调整各机构的制动器,及时润滑减速器、变速
箱、外啮合齿轮,保持部件干净,动作灵活可靠。
5.吊装任何物品,尤其是体积重量较大的载荷,起重工必须与吊挂人员
共同检查绳索或链条及夹持机构是否牢固,否则不准起吊,起吊载荷不得超过起重机铭牌上规定的重量。
6.禁止斜拉斜吊物体。禁止用起重机物体底部牵拉出钢丝绳。
7.起重机吊载负荷,不得从人头上越过,要越过必须鸣信号通知,起重
高度离地面不应超出米。起落运转时,应听从地面指挥。
8.起重机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应在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0cm时行程开
关就起作用,电机断电。
9.起重机不得用钩拉取置于地下的固定物品。不准在起重吊钩上或夹持
机构上提升人,禁止将其它有人的载荷吊上去。
10.起重机长臂吊重物运行时,应将吊臂及重物置于最低的位置,防止物体摆动。不准把重物提升到使吊钩上的动滑轮碰撞吊臂或其顶头的滑轮。
11.吊运物体,在吊钩快升到起重葫芦时,必须注意高度,防止吊钩撞上起重葫芦;两台起重机在一跨内对向运动,必须密切注意两起重机的安全有效距离,确保在2米以上。
12.起重机在工作时,如电器设备、电路制动器等发生损坏或电压突然下降,必须很快停止工作,将电源切断,在起重机的操作电缆上挂起“正在维修,严禁使用”的警示牌子,以防他人再用。
13.起重操作工离开机室时,应放下悬吊的载荷,吊钩提升至安全位置,并将控制器放在断开的位置,切断起重机及小车的主断路装置。
14.遇到危险情况不好处理,马上按下红色紧急总停按钮。
15.操作工必须注意安全,不准与带电部位接触,工作时禁止任何人进行
维修。工作结束,应将吊车及吊钩运行到安全位置,(吊钩距离地面高度约2米)切断电源及开关。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应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起重作业前应按GB5144检查钢丝绳端头的连接固定应无松动或移位,绳卡的数量、安装方向和相间距离应符合规定,钢丝绳损伤、保养状况。
2、起重机卷筒上钢丝绳在作业时不应放尽,应保留3圈以上。
3、履带式起重机司机应按规定做到“十不吊”。即在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操作人员应拒绝吊运:
、捆绑不老、不稳的货物。
、吊运物品上有人。
、起吊作业需要超过起重机的规定范围时。
、斜拉重物。
、物体重量不明或被埋压。
、吊物下方有人时。
、指挥信号不明或没有统一指挥时。
、作业场所不安全,可能触及输电线路、建筑物或其他物体。
、吊运易燃、易爆品没有安全措施时。
、吊运重要大件或采用双机抬吊,没有安全措施,未经批准时。
4、司机在操作中遇下列情况应鸣铃:
、起升、落下物体,开动大小车。
、起吊物件从视界不清处通过时,应连续鸣铃。
、司机在同一层或另一层接近跨内另一台门机时。
吊运货物接近人时。
在其他紧急情况时。
5、驾驶员应按照保养规程对各项保养进行检视后,方能启动发动机。启动前应检查所有操作杆放在空挡位置。启动后应将传动部分分别试运转一次,检查各部操作装置工作应正常,制动器和限位、限载装置
应灵敏可靠。
6、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回转范围内应无障碍物。
7、起重机停放地点和行驶路线应与道路边缘、沟渠、基坑等保持安全距离。在新填土堤上作业时应特别注意地基的稳定性。
8、起重机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进行起重作业。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在履带板下横向垫实,或用钢板支垫履带板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9、加注燃油时严禁吸烟或接近明火,如油料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土扑灭,严禁浇水。
10、起吊前应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安装位置、起升高度)选配滑轮组倍率、起重臂长及仰角。起吊物体重量不明时,不应起吊。
11、严禁吊钩、钢丝绳在不垂直的状态下进行起吊或垂直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体。
12、提升重物时,提升速度应均匀平稳,落下物体时,应低速轻放,不应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13、吊重物时,应先吊离地面10-3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可靠性,各部分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提升。
14、起重机回转时应控制起重臂的幅度和回转速度,严禁快速回转,回转应平稳进行,不应使用紧急制动或在重物没停稳前作反向旋转。
15、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16、起重机起吊重物行走时,被吊物的重量不应超过该工况容许起重量的2/3,并且重物应在起重机行驶的正前方,物件应下落接近地面并用绳索牵引缓慢行驶。
17、严禁利用限位装置替代应进行的正常操作动作。
18、起重机行驶转弯不应过急,如转弯角度过大,应分数次磨转。上坡时,应有防滑措施。
19、起吊重物未放下前,驾驶员不应离开工作岗位。
20、在起吊工作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或故障时,应放下重物,停止各部运转后进行保养、调整和修理。
21、工作中驾驶员应集中精力,不应与他人闲谈,驾驶室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2、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起,吊钩放置40°—60°,各制动器处于工作状态,操作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将驾驶室门窗闭锁。
23、起重机短程移动时,吊杆应降至30°左右,收取吊钩,必要时应拆下起重臂和配重块,并应将道路铺垫整平。
24、交接班应遵守下列规定:
交接班应在机上进行。
交班人员应为接班人员提供方便,白班应为夜班创造条件,交接班应切实做好机械的例保工作,完整填写机械运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
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作业岗位,做好接班准备。交接双方应做好“五交”、“三查”,即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交随机工具及油料、配件消耗情况;交事故隐患及故障处理情况;交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查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查机械运行记录准确完善;查随机工具齐全;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设备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上级部门同意后,可向接班人转交,转交时应将事故的全部经过、处理情况和意见交代清楚。
交接班双方应填写接班记录,并共同签字。
25、履带电动起重机工除遵守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接通电源的电器装置后,不应进行任何修理保养。
电器装置跳闸后,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应强行合闸。
所有电器设备应由专职的电工修理或在电工指导下进行。机械移动时,应由带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的人员挪动电缆,并防止电缆损坏。
启动后应检视各仪表,处于正常指示下,才可开始操作。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电磁制动器,以及安全装置的灵敏感、可靠性。
设备上如遇漏电失火,应先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扑灭,不应用水泼溅。
操纵控制器时,应逐级换挡,严禁越档操作。
在运转中变换运动方向,应先将控制器复零,待电动机停止
转动后,再逆向扳动控制器,严禁直接变更运转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