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工作方案4篇(精品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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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掌握全县重大危险源状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昌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昌州安监管字〔200x〕8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奇台县域内各类重大危险源逐一登记,采集相关数据信息,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周边环境和应急救援等基本状况;辨识重大危险源危险性,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建立完善奇台县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二、普查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和昌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州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安监管字〔200x〕109号)要求,确定本次重大危险源普查范围为奇台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含大型排土场、大型灰渣坝)。
三、普查方式
普查工作由县安监局组织,企业全面自查申报与专业机构或专家核查、评估、认定相结合。
(一)企业依据相关标准和普查要求,分析本单位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安全性能,辨识重大危险源,填写相关材料,报送县安监局。
(二)县安监局对报送材料初步审核、分类和汇总,上报州安监局;协助专业机构或专家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
(三)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的重大危险源由县质监局审核、分类和汇总;煤矿(井工开采)重大危险源由县煤炭局负责审核、分类和汇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等类型的重大危险源由县安监局负责审核、分类和汇总。各相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材料审核、分类和汇总,并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后,报送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昌吉州安监局。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普查阶段(200x年7月15日—200x年10月20日)
1、200x年7月15日—30日对普查人员及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普查人员进行培训。
2、200x年7月1日—30日,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并于30日前将普查工作方案和普查组织机构名单报自治州安监局。
3、200x年8月1日—8月15日,相关企业按计划分别进行自查、申报,将相关材料报送县安监局。
4、200x年8月15日—9月5日,县安监局按计划分别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分类和汇总后,报送州安监局。
5、200x年9月5日—9月15日,县安监局、质监局、煤炭局按计划分别对企业上报材料作进一步的审核、分类和汇总,报州安监局综合科。
6、200x年9月15日—10月15日,县安监局按计划分别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对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县安监局将组织评估、认定的重大危险源相关材料报送州安监局。
7、200x年10月15日—11月15日接受州安监局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对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
(二)普查数据后期整理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1、20xx年9月1日—10月31日,根据州安监局安排进行数据库调试;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
2、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接受自治州普查工作验收。
本次普查由企业填报的各类材料均为文本(A4)一份、电子文档(word、A4)一份。
五、普查经费
根据测算重大危险源普查经费需求为准,足额拨付,确保奇台县按期完成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成立奇台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项,组织开展全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和业务指导。办公室主任由刘春刚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邮箱:xxx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重大危险源普查机构,选择责任心强、懂业务、组织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固定开展普查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与县安监局的工作沟通和技术衔接,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普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宣传,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企业信息资料,并及时将普查表格资料和文件发送到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县安监局要做好辖区相关企业普查人员的培训,做到每一名普查人员都能熟悉表格内容和填写方法,掌握普查技术要领,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四)确保普查质量。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作业环境、生产装置进行全面分析,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自治区的技术要求进行辨识,如实填报表格资料,不得凭空想象和臆造普查数据;要积极配合安监等部门、专业机构或专家完成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核实、核查、评估和认定工作。县安监局要严格审核企业上报普查资料,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要进行补充或重新报送。专业机构或专家要按照工作任务,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现场实地勘察,对企业填报所有表格、数据逐一核实、确认,对不同意见要与企业单位多商量、多探讨,并及时向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办公室汇报。县安监局、生产经营单位和专业机构要做好普查工作相关材料数字的统计、分析工作,确保填报、核实、评估和认定材料的真实和准确性。
为进一步加强户部山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云政发【20xx】21号文件及全区城管推进会有关精神,不断转变思想,创新机制,狠抓落实,攻坚克难,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城管突破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20xx年工作目标
努力完成市、区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狠抓数字化城管,市示范道路,环境卫生,队伍建设四项工作,力争在区城市管理工作中名列前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xx年城管突破年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处成立城管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三、具体工作方案
(一)强化数字化考核工作,辖区各路段负责人每天及时处理数字化中心派遣案卷,尤其加强,步行街两条示范路的管理,严格按网络化管理要求,强化责任区域管理,在下一步工作中:1、进一步加大对数字化城管工作的投入,按网格化管理标准配备足额的管理人员。2、加强考核,制定相应的奖惩细则。3、每日未处置案卷不得超过总数的2%,超时案卷不得超过总数的5%。
(二)打造“示范路”新亮点,20xx年管理处将按区政府要求,加强对、步行街两条示范路的综合整治。对违规门头广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及店外经营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实施亮化美化工程,加强长效管理,进一步提档升级,争创市级示范路,并使之成为户部山商城新亮点。
(三)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达标,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提升辖区整体环卫水平。
(四)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责任。建立各种考核奖惩制度,成立专门考核组进行日常考核。
四、实施时间
20xx年4月份为宣传阶段,重点对、步行街做好宣传工作;20xx年4月至6月底为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7月至9月底为巩固提升长效管理阶段;20xx年10月以后为迎检验收阶段。
20xx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为保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市法建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所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检查验收农机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五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推进泸州农机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与农机部门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情况,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知识的宣传情况;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以及经费保障情况。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市农机部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xx年4月下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
(一)部署动员。4月底之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至6月,组织自查。6月3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自评表和“五五”普法总结报市法建办。
(三)接受检查。7月,做好迎接全市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把握节奏,保证质量。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深入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自查、自评和总结工作,切实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三)宣传典型,营造氛围。要通过有效的载体和平台,结合“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农机系统学法用法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同度,为推进泸州农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查漏补缺,落实整改。要结合检查验收工作,对过去五年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与回顾,在总结工作成绩与经验的同时,认真查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机部门“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完成。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土地管理,防止乱占、滥用耕地,规范耕地占用税征收行为,落实好镇政府下达的耕地占用税征收任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征缴历年拖欠的耕地占用税税款,对恶意拖欠的单位和个人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严肃税收征管。
二、征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征收。
三、征收范围及时限
凡在我镇辖区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征收时限,从20xx年3月20日起主要征缴20xx年3月20日以前发生的耕地占用税。
四、征收税额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实际占地之日起,开始依法征收:一是对20xx年1月1日以后占用耕地的纳税人,根据调整后的法定税率,按每平方米30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二是对20xx年1月1日以前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主动交纳或征收不到位的`,按调整前的每平方米8元进行查漏补缺,按标准足额征收。
五、工作实施步骤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扎实效果,整体工作分为调查摸底、组织征收入库和依法执行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调查摸底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由各村民情书记集中时间对我镇各村耕地占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核实,实实在在的摸清和掌握全镇耕地占用税税源的基本情况,然后召开动员大会,全面组织征收。
第二阶段:组织征收入库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在摸清税源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划分类别,依据税法政策,统一思想,定出政策界限和征收办法,并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向纳税人下达《纳税通知书》等税收法律文书,明确纳税时间、地点、税额,统一组织征收。
第三阶段:依法执行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坚决杜绝漏征、漏报现象发生,对拒不交纳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将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强制执行。
六、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保障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给耕地占用税征收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及时处理耕地占用税征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依法打击和严厉查处偷税、漏税和抗税行为,镇政府决定成立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领导小组,为耕地占用税征收保驾护航(耕地占用税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是强化责任。
由于我镇耕地占用税征收治理不规范,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征收难度大,所以我们把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纳税作为耕地占用税征收的切入口。各村支部书记是这次耕地占用税征收的第一责任人,本人要带头纳税,同时要配合征管部门,将本村应缴耕地占用税的村民名单拿出来,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纳税。机关干部及全体村干部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特别是民情书记,要积极主动到村里协助征收工作,坚决打好征收会战,在征收活动过程中严禁无故请假,除非有极特殊事情,请假必须由镇长亲自审批。
三是落实任务,兑现奖惩。
镇政府将根据目前掌握的各村耕地占用情况,把任务分解到各村,各村民委员会要根据指标把任务量化、细化、落实到户、并积极协助征收。征收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就此项工作根据各村在征收过程中的态度、配合程度、征收数额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出一、二、三等奖,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不积极配合或人为设臵障碍,致使此项工作落后,甚至无法开展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工作要求
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是当前我镇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各村、各部门要站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支持财税部门做好依法征税工作。各村民委员会要做好耕地占用税的政策宣传和协助征收工作;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做好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切实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维护税法的严厉性;征管部门要以这次耕地占用税征收会战为契机,必须做到标本兼治。治标就是要加大耕地占用税征收政策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舆论,增强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治本就是要形成制度,依法纳税,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实现应收尽收。要求土地、村镇办等部门今后凡不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一切建设项目不予审批、报批,包括农户建房,切实建立长效机制。在征收过程中,镇党委要按有关规定对拒不配合,拒不作为的村、组干部,坚决追究其责任,以确保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