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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9篇(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2-10-06 08:52:00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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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9篇(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9篇(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供大家阅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9篇(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

  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来访来电专人登记、专人处理。

(二)加强源头控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加强农药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同时,联合农药管理站利用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对我市农资市场特别是无公害生产基地附近的农资门市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和高毒农药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高毒以及禁限用农药流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督促农药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者认真做好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及农产品生产记录。

(三)切实加强监管,搞好专项整治

  上半年以来,农安科人员深入到全市农资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实地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对个别农资销售点售出的农药等农资产品登记不详和少数农户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户进行了清理整顿,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今年春耕备耕、“3.15”、“五一”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送科技下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技术宣传、咨询、培训等活动,重点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技术培训、接受咨询、销毁假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等多种形式,向农产品生产者和城区居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新品种、新技术以及如何识别假农资、不合格农产品等相关知识。上半年共发放农业法律法规、科技及政策宣传资料5000余份,组织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2场次、蔬菜无公害生产技术培训5场次,有效地提升了城乡居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1、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管理,加大农产品投入品的管理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面积1.2万亩、产品2个,推动农业向品牌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2、创先争优。

  3、重视信息上报工作。

  完成情况:1、新增无公害生产基地(**科农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1个,面积333.3公顷,产品:石榴1个,正在申报中。2、争创河南省无公害生产示范县。3、及时上报蔬菜、水果抽检信息。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突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要继续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加投入,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心系群众生命健康;二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建党员义务宣传队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关知识,全面增强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思想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突出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标本兼治。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农安科将继续开展农产品监测,加强对“三品一标”基地的日常监管,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创新防范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消除不安全因素,依法打击一切违法行为和坑农害农事件,确保全市城乡居民生活平安、社会稳定。

(三)突出农业投入品市场整顿,建立投诉制度。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禁用高毒农药、兽药、鱼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行为。

(四)加强对“三品”认证基地的监督管理。

  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工作,对“三品”认证企业实行全程质量监管,推进我市“三品”认证工作快速发展。一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无公害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二是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换证工作。三是对全市“三品”认定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产地环境、生产记录、标识使用管理记录、标识使用情况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兽药市场、生猪养殖户、蔬菜生产基地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生猪养殖户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禁用兽药、是否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

  三是开展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养殖场进行抽样检查,增加对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养殖场农兽药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巡查密度和频次,实时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源头农产品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3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__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4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国食品质量水平不容乐观,有毒有害食品时有曝光,生猪“瘦肉精”、毒豆芽、毒奶粉等问题食品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链条上重要的一环,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规定,从田头到餐桌的安全监管链中,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即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承担源头把关的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依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该法明确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过程是从农田到市场;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管的主体地位,确立了监管体制与执法依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全过程的控制和监管。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联合农业执法局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开展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提升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我县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较好保障了全县初级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从近年来开展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情况来看,我县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可靠。蔬菜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检出率连续三年为零。目前大部分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都有了一定提高,农业投入品使用日益规范,有机磷、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农药残留超标情况逐年好转,近几年来全县未发生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

  近年来,县农产品监管中心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在原23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基础上增设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员,建立了多级监管网络。

  在责任落实方面,按照局各科、站的职能,对职责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和明确。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每年由局一把手与各科、站和街道乡镇农业科、办负责人签订工作责任书,落实监管任务。

(二)加强检验监测,提升监管实效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抓手,明确监测任务,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抓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为提高监测覆盖面和时效性,在江店\梅山建立了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配置速测和自检设备,加强蔬菜的农残检测。同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推广建设。

(三)加强行政执法,强化源头监管

  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组织开展了系列农业专项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整治活动。同时,在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高峰期间如夏、秋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专项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引导农药、肥料等农资店建立连锁经营模式,实行规范经营,严厉打击销售经营高毒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资行为,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统一印发农产品生产记录本分发到经营主体手中,规范农事操作的记载,并利用现场监管、技术培训等,加强督促指导,不断规范生产行为。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质量安全

  近年来,县农林局积极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有机和绿色食品“三品”认证,开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推广昆虫性诱剂、杀虫灯、防虫网等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初步构建了一套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安全标准体系,将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降低农残等措施具体化、规范化和简单化,使农户在生产中有标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市场主体,发挥他们作为农业标准化推广的有效载体作用。目前已创建县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9个,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2个,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3.29万亩,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利用网络、报纸等传播媒介和农技下乡等方法加强宣传,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为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效果,向消费者和农产品生产者编印发放蔬菜种植生产基本知识、畜禽、水产养殖基本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汇编》等技术和宣传资料,做到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同步宣传。针对产业基地实际和群众需求,重点开展科学种植养殖和安全用药培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职责交叉的环节分工不明确

  农产食品生产和消费要经过一个完整的链条,包括生产(种植、养殖)、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环节,从农田到餐桌。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对食品的污染,造成农产品的不安全。实践中各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来进行分工,即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该规定虽然简单明确,但在管理体制上往往形成部门职能交叉的模糊地带,最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5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经过这些年的努力,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我县和全国一样,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呈现“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总的说来是可靠、有保障的。但是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薄弱,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仍然存在,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重视,要求越来越高,甚至很多时候是“零容忍”,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党中央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出发,在这几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别加以强调,做出新的全面的部署,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坚定了我们做好这项事业的决心和信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06号),从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任务等六个大的方面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自治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也高度重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为各市县绩效考核内容加以考核。因此,在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监管显得重要和迫切,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的主要成绩

  1.狠抓标准化生产,着力规范生产行为。实行标准生产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县实施以“龙滩珍珠李标准化生产”为主导产业的格局已成形规模,农业标准化生产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创建龙滩珍珠李标准化生产面积3.8万亩;黑木耳标准栽培面积25万平方;水稻标准化生产面积2.5万亩;蔬菜标准化生产面积0.29万亩。通过推行标准化生产和标准化技术应用,有效规范了农产品生产者的生产行为,提高了生产者安全使用农药和肥料的.效果,提升了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

  2.狠抓品牌培育,着力强化农产品质量认证。注重培育“三品一标”企业,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发无公害农产品品牌。截至目前,我县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19812公顷,其中:无公害水果面积9477公顷,无公害核桃面积10335公顷,无公害大米面积1666公顷,无公害杨梅面积140公顷,无公害蔬菜190公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面积为15750公顷,其中:龙滩珍珠李2500公顷,**大果山楂公顷,**核桃1125公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有珍珠李、柑橘、油桃、大果山楂、柿子、沙田柚、板栗、核桃、杨梅、黄瓜、辣椒、苦瓜、节瓜、丝瓜、豇豆、大米等16个品种。全县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的农业企业达12家,农产品质量认证提高,极大地推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品牌化建设进程。

  3.加强日常农产品质量监测,着力提升预警和监管能力。全县9个乡镇实现农产品检测全覆盖,正常开展果蔬菜产品检测工作。几年来检测合格率99.9%以上。通过开展水果蔬菜检测实行例行检测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重点把城区果蔬菜市场、城郊蔬菜生产基地和“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列入检测范围。通过检测手段,及早发现违规生产或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监测水平,把安全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严格监管,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注入市场。

  三、当前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和不足

  通过几年的安全体系监管建设,我们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农产品监管体系,并坚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始终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从现在看,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是安全的,是有保障的,大家可以放心消费。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非法添加、滥用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在一些地区、一些时段、一些品种上还比较突出,个别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还时有发生。如我们县的水果,特别珍珠李,农药超标使用,超范围使用等等问题,这里面既有农业生产规模小、经营方式落后的原因,也有违法成本低、处罚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加以解决。如果不解决,对我县农产品发展将是个致命的威胁,会直接毁掉我们辛辛苦苦打造出来的特色产业。目前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足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重要性认识不足,监管思维老一套。县乡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门工作没有到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时不够积极主动,出现监管不到位,起不到应有的监管作用。

  2.生产者意识不强,农业标准化生产难以推广。农业生产经营者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识不强,不自觉按照技术规程、农业标准化进行生产,致使农业标准化生产停留在纸上的多,落到生产实践中的很少。导致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3.财政投入不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滞后。一是县级财政投入严不足,“三品一标”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投入资金没有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难以有效开展;二是上级农业主管部门项目支撑严重不足,特别是山区县市很难得到项目资金扶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基础设备薄弱,抵抗风险能力弱。

  四、今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方向

  1.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登记管理,推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加强对经营门店及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二是严格监测抽查制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加强检打联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三是推行产地证明和追溯管理制度,实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搭建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上市农产品全链条可追溯。四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积极推行全程标准化管理和农产品认证,大力培育扩大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处理平台,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的投诉举报,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六是建立严格的案件查处移送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托公检法的力量,严惩违法分子,发挥震慑作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2.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指导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指导,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各单位必须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等相关知识培训,严格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水果、茶叶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有针对性地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提高农药使用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各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必须加强行业自律,带头科学规范使用农药、化肥等,确保生产出健康、安全、优质的农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6

  今年来,北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省、市农业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抓源头,强监管,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深入开展春季、秋季“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执法巡查,采取检打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20家次,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2次,会同贸粮、工商等部门对市场农产品联合检查2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1195元。按照《20xx年度宁波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45批次(送检农作物种子样品3批次、农药样品20批次、肥料样品12批次、兽药5批次、饲料与饲料添加剂5批次),经检测有1批次肥料不合格,根据抽检的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用合格放心的.农资产品。

(二)狠抓生产源头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一是加强对111家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及136家未登记注册的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巡查,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实行克百威定点销售,规范销售台帐。三是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年、“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等专项行动和重大节假日前执法检查,排查区域安全隐患,发放宣传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累计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养殖场等105家次。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年初,制订了《20xx年北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将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向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延伸,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定期、定点监测,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测与质量认证相结合。20xx年至今,全区初级农产品共抽检样品2607批次,合格率达99.8%。其中,市级以上抽检57批次,合格率为100%;;区级抽检2550批次,合格率99.8%。在市级以上部门监测中,农业部抽检蔬菜样品5批次;市农安办开展例行监测6次,抽检蔬菜样品34批次,林特产品6批次;市执法支队抽取蔬菜样品12批次。在区级例行监测中,定量抽检358批次,其中蔬菜237批次、水产品15批次、畜产品47批次、林特产品57批次,有4批次蔬菜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8.9%;定性抽检2192批次,其中生猪尿样1852批次,蔬菜速测340批次,合格率100%。

(四)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资溯源管理。一是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制定《北仑区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农资批发企业产品备案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农资监管信息化专项培训。目前全区已完成40家农资经营店信息化设备配备和操作培训工作,初步实现了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二是推进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级工作,促进农资连锁店诚信经营,对全区29家评级对象资料进行审核,按照A、B、C、D四个等级标准实行分类推荐,经农林、工商、供销社三部门盖章评定后提交市有关部门进行最终评定。三是开展 “绿剑”农产品质量标志专项执法行动,以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以及区域主导农产品规模种植户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冒用、滥用农产品标志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7家,巡查重点区域3个,发现部分生产单位滥用标识,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 “绿剑行动”这根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博网络、报纸广播等信息平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活动,开展农技下乡2次,组织1次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道德提升月活动,配合食安办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累计出动农技人员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现场展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5条。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区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法律专项培训1次,培训农民80多人。为深入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组织1期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班,培训农资经营者30多人。

(六)加强安全舆情应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积极探索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切实有效解决难题。每季度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严格防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散和发酵。今年共接到区食安办抄告单5起,群众举报投诉5起,均妥善处置。

  二、20xx年工作思路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巡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积极推动“限用农药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教育引导,彻底清除限用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的威胁,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2、推进农业执法与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农资批发企业和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加强农资信息化建设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诚信小农资店覆盖面,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3、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种植业产品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检测任务的保质保量完成,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加强检测结果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追溯源头,并在依法查处整改上有所突破。

  5、抓好舆情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媒体报道,积极稳妥、准确发布我区农产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处置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保护产业发展。

  6、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执法职能,积极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健全执法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建设,加强执法业务交流和学习,提升队伍整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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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7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来,县市场监管局把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多项有力举措,不断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市食药监局关于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县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工作指导意见和“菜篮子”等供给安全的'有关精神,积极安排部署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转发了市局印发的《宝鸡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推进方案》,下发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范围、食用农产品准入的要求等,启动了《凤翔县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是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今年,共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11批次,水产品10批次,其他食用农产品28批次,结果均为合格。快检畜禽肉及副产品398批次,全部合格;快检水产品285批次,不合格为2批次;快检其他食用农产品1749批次,不合格为9批次,做到重点品种全覆盖。

  三是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专项整治。结合辖区实际,针对食品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易出现的问题,开展了畜禽水产品、生猪肉市场、冷冻肉品、病死猪肉、蜂蜜、豆芽、毒蘑菇的清查及专项整治,有效地规范了我县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秩序。同时在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发布了毒蘑菇和生鲜蜂蜜风险警示,做好相关风险预警工作,切实保障公众食用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8

  20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围绕千方百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个目标,守住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个底线,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层层落实责任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在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的基础上,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区域为基本单元,将乡(镇)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均设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或村协管员担任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管,形成基层监管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省、市、县、乡四级农业部门以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网格负责人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监管责任。

(三)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和督促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安全生产,从源头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各级各类监测、监管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舆情关注的问题及相关部门通报的问题等,经核实应负有责任的,实行问题约谈和情况通报制度。问题较轻的,由当地农业部门约谈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问题较重的,由上级农业部门负责人约谈当地农业部门负责人或者直接向地方政府领导通报。

  二、推进安全县创建,逐步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一)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1.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核查、授牌。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敦化市、榆树市、公主岭市创建情况进行省核查、农业部抽查。符合要求的,农业部在“两个创建”现场会授牌。

  2.扩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农业部在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再确定200个县作为创建试点县。省农委牵头组织,按照农业部部署,将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市、区)或市(州)纳入创建范围,组织开展申报和遴选工作。

  3.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xx-2025)》,结合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工作实际,参照国家安全县创建模式,省农委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首批试点县确定为11个县(市、区)。创建期限为两年,经考核达到标准的,进行命名和授牌。

(二)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依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省农委组织,市(州)农业部门协调,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分品种、分类别逐步建立以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与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首批选择8个县(市、区)作为产地准出试点县。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一)开展禁限用农药整治行动

  按照农业部部署,省农委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聚焦重点问题蔬菜,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超标和毒死蜱、多菌灵等常规农药超量使用问题,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整治期间,省农委有关单位开展农药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

(二)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建立监管名录,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综合执法三支队伍的作用,结合部、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强化检验检测和监督抽查衔接,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风险监测

  省农委制定《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组织开展4次例行监测,7次专项监测,结合例行监测开展监督抽查。配合农业部开展4次风险监测。发布并上报农业部例行监测信息。各级农业部门配合并组织开展当地风险监测工作。

(二)进行风险评估与形势分析会商

  省农委组织利用国家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风险评估,摸清风险因子种类、范围和程度,锁定突出问题隐患开展跟踪评估。重点开展3类产品风险评估,举行风险形势分析会商会议,加强风险交流,研究探讨风险变化趋势和问题原因,提高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

(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按照应急预案,建立上下协调、横向合作、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做到一旦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提高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化危为机的能力。

  五、完善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实施

(一)组织标准制(修)定与审定

  省农委按计划组织开展34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制定,完成送审标准的行业初审和审定后报批标准的审核确认和报送。

(二)推进农业标准实施

  1.组织编辑制作“三品一标”农产品、蔬菜、食用菌、人参等4个地方标准汇编和标准视频片,为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及推广提供直观的标准宣传品。

  2.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实际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三园两场”建设为重点,发挥农技推广部门作用,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安全间隔(休药)期、农业投入品购销凭证等制度,引导广大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3.推动“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及产业发展,加强认证及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充分发挥“三品一标”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制度优势、体系优势,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实施。

  六、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链条监管

(一)完善追溯体系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世行项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完善本级平台建设,开展监管名录征集、信息录入以及应用等工作。未参加世行项目培训的,省农委组织开展培训,研究制定追溯管理办法,启动平台试运行,将平台建设成省市县共用共享的大平台。

(二)实现全链条监管

  省农委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作,合力解决追溯信息平台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与食品药品追溯信息平台有效对接,达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按照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完善省级平台功能,探索省部平台对接机制。逐步实现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全链条,上下相联、横向相通的可追溯监管。

  七、推动机构建设,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

(一)推动机构建设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补齐短板,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开展监管。县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加大投入,规范运行,健全制度,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和村级协管员制度。省农委有关单位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指导,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进项目验收。对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加快组织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步伐。

(二)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

  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检测人员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省农委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并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已认证的省、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举办各类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与先进省份学习交流,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八、加强质量安全宣传,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一)加强质量安全宣传

  省农委在《吉林农业》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开展定期宣传;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和12582信息平台,发布有关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信息,扩大宣传引导。省农委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宣传,印制宣传挂图,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农药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二)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监管机构加强调研工作,深入基地、企业、市场以及乡镇监管站,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讨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为推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打下基础。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9

  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提升市场销售环节管理水平,努力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xx市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监管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措施,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督促批发市场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要求市场开办者认真查验入场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进货渠道、产地、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并留底,建立入场销售“一户一档”的管理档案,同时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分发并监督入场销售者使用。目前,该市批发市场统一制作的管理制度已全部公示上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经营制度措施已全部得到落实。

  二是加强检验检测,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批发市场农残快速检测室的建设和检验设备,确定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在市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食用农产品有关信息和投诉举报电话公示牌,及时公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结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监管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开展日常监管宣传、现场咨询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对批发市场进行针对性宣传,使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履责。截至目前,该市系统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者须知》等各类宣传手册1000多份,接受市场经营者咨询近120人次,张贴食用农产品宣传海报35份,宣传单张5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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