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改变了我作文大全3篇(小学生作文读书改变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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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文化遗传的瑰宝,是我们生活和学习中必不可缺的精神食粮。它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引领我通往知识的殿堂;又似一杯清香四溢的绿茶,沁人心脾,给我带来种种美妙的享受和无穷的回味。古人曾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不错,我从书籍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充实了自己,丰富了课余生活。
我是一个对书痴迷的男孩,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记得三、四岁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哭闹。有一次,我不知为什么又大发脾气,号啕大哭,妈妈实在不耐烦了,便随手扔了一本连环画给我。谁知我竟破涕为笑,津津有味地翻看着。从此,我便对连环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幅幅精彩的连环画让我爱不释手。当书中的主人公开心时,我会高兴得手舞足蹈;当书中的主人公烦恼时,我会绞尽脑汁为他出谋划策;当书中的`主人公……一转眼,我开始了小学生涯,学了拼音,认识了字宝宝,我已经不再满足于只有图片的连环画了。一年级时,妈妈送给我一本注音版的《格林童话》,虽然看书很费劲,字要一个一个地拼读,然而,我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看书,相反更激发我读书的欲望,对书如痴如醉。从书中,我了解到了什么是真假、善恶、美丑。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接触中外文学名着。我为《西游记》中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喝彩,为《红楼梦》中才貌双全的林黛玉感到惋惜,钦佩《三国演义》中胆识过人、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为《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们拍案叫好……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凭着对文学创作的执着和酷爱,我在《人民文学》主办的中国校园文学“新人杯”全国作文大赛和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生“新课堂”创新作文大赛中脱颖而出,在学校组织的各类作文比赛中屡次夺冠,并有多篇文章、诗歌刊登在《雏鹰》校刊上,诗歌《春天到》还发表在《慈溪日报》上。我喜欢在文学的土地上耕耘,相信我的文学之花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书,是一把金钥匙,呼唤我用一颗真挚的心去开启知识殿堂的大门;书,是一叶扁舟,承载着我搏击在浩淼的知识海洋中,让我领略学习的趣味。书,是我的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它,陪伴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华秋实的美好岁月;是它,给我带来了智慧和力量;是它,在我苦恼徘徊的时候给我点亮前进的航标……是的,书给予了我太多太多,“我爱书,爱着书,就像老鼠爱大米。我是一条小书虫,每天钻在书堆里……”也许,这就是我读书历程最好的写照。我爱书,它就像我青梅竹马的儿时玩伴,与我心心相通,息息相连,因为它已完全融入我的身体,成为我生命中永远跳动的细胞。
书,是一杯刚泡好的西湖龙井,细细品味,一股醇香正入喉中。我和书之间的不解之缘让我对它产生依恋,对书的那份痴情更让我深深地爱上了它……
是书,造就了古埃及、古印度、古巴比伦;演绎了华夏大地五千年的辉煌;是书,改变了我——一个动手能力极差的人。
从前的我,因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不愁吃,不愁穿,过着“皇帝”般的生活。所以不管干什么几乎都是大人帮我做的以下的一个实例就足以证明。
一天,我刚起床,妈妈就把衣服送到了我的床前,并帮我一件件地穿好。之后,才千叮咛万嘱咐地离开了房间。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妈妈少拿了一双袜子,便大喊道:“帮我拿双袜子!”“来了!”妈妈像店小二一样随呼随到,根本用不着我亲自动手。
该吃早饭了。我只需施展一下“狮吼功”,一碗热气腾腾的稀饭就“出炉”了。随后,妈妈又用专车送我上学……就这样过了一天又一天,我的心理产生了一种很强的依赖性,以至于以后差点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
但当我读到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后,被鲁滨逊那种强大的自理能力所折服。因为鲁滨逊当初是一个人上孤岛的,没有衣服、食物、生活用品。在巨大的困难面前,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而是以顽强的毅力生存了下来,(即使生病了也是自己治)并做出了大量的木桌、坛子、碗碟等生活用品……
与鲁宾逊比起来,我真是“望尘莫及”。且不说他能自己治病的事,就说他能在没有任何设施的情况下制造出大量的生活用品,就足以使我佩服地五体投地了。因为我连碗筷都不会洗,更别谈要自己亲手制造了,这就说明鲁滨逊的动手能力是不容小视的……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后,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向鲁宾逊学习,成为一个有很强的动手能力的人。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种事可不是耍耍嘴皮子就行的呀!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寒暑假里,我都坚持一星期洗一到两次碗,以此来提高我的动手能力。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在的我一改往日“小皇帝”的模样,变成了一个乐于劳动的人。现在,我不仅会洗碗筷,甚至连炒菜都会了呢!
是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的一点不错。书不是万能的,但缺少了书是万万不能的。孔子手不释卷,才有了“韦编三绝”的故事;鲁迅正是用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了读书上,中华民族才会有这样一位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
古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认真读书,为将来能做一位像鲁迅一样伟大的文学家而努力奋斗吧!
是书,演绎了华夏五千年的辉煌历史;是书,造就了中华人民的幸福生活;是书,改变了我——一个懒惰,游手好闲的人。
以前的我,因为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不愁吃,不愁穿,过着“公主”般的生活,所有一切事情都是父母,老师,长辈帮我做好的,让我养成了一种惰性。我清楚的记得,在我上小学三年级时,我刚起床,妈妈就把衣服送到了我的床前,并帮我一件件地穿好。之后,才千叮咛万嘱咐地离开。过了一会儿,我发现妈妈少拿了一双袜子,便大声喊道:“妈,我的袜子呢!”“哦,来了!”妈妈像店小二一样随呼随到,根本用不着我亲自动手。该吃早饭了,我只需施展一下“狮吼功”,一顿热气腾腾的早饭就“出炉”了。随后,妈妈又用“专车”送我上学……就这样懒散的过了一天又一天,我的心理便产生了一种很强的依赖性。但当我读了《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后,鲁滨逊那种强大的自理能力把我折服了。因为鲁滨逊当初是一个人上孤岛的,没有衣服、食物、生活用品。在巨大的困难面前,他并没有放弃,而是以顽强的毅力生存了下来,足以使我佩服地五体投地。因为我连碗筷都不会洗,更别谈要自己生存了。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后,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向鲁宾逊学习,成为一个勤劳的人。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啊!这种事可不是耍耍嘴皮子就行的呀!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寒暑假里,我都坚持每天洗一次碗,以此来让我变成一个勤劳的人。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在的我已不是以前一如既往的“小公主”了,变成了一个乐于劳动的人。现在,我不仅会洗碗筷,还会做许多家务,帮妈妈分担了很多!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的一点不错。书改变了我们,让我们进步。古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让我们从懒惰变得勤劳,从丑陋变得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