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初一状物作文合集7篇(状物作文300字)
有关初一状物作文合集7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一状物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在那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蓝精灵,他们活泼又聪明,他们机智有灵敏,他们自由自在生活在那绿色的大森林。嘿,你好,可爱的蓝精灵。
我喜欢蓝精灵,喜欢那一个个天蓝天蓝的宝贝。小时候,喜欢蓝精灵是因为他们长的可爱,做的游戏好看,带的小帽子很古怪。于是,稚嫩的心便爱上了这群蓝色的小精灵。
长大后,嘻嘻品味蓝精灵,才发现儿时是如此天真,幼稚。蓝精灵所给予我的并不止是可爱,漂亮与欢乐,而是他们的`团结友爱,聪明智慧。无论遇到什莫困难,他们都团结一心共同想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法,没有抛弃,没有背叛,没有孤立。这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他们善良,无论森林中的小动物有了什麽困难,他们都热心帮助,风雨无阻。他们勇敢,无论格格巫是多么狠毒,他们都不怕,想出的办法打败格格巫。在森林中的草地上,他们手牵手,唱歌跳舞多欢心。哦,可爱的蓝精灵,哦,可爱的蓝精灵。
生活中,总希望自己做个蓝精灵。每天都微笑面对生活,用心对待生活。善良有爱心,和朋友们团结友爱,不抛弃,不吵架。遇到绊脚石,开动脑筋想出的办法去解决。相信幸福和快乐是永恒的信念。
哦,你好,可爱的蓝精灵。
一身洁白无暇的皮毛,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四条粗腿支撑着一个肥胖的身躯,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它是谁呀?它呀,就是我家的明星:小衰哥。
“喵喵—喵喵”,我一进家门,小衰哥便从房间里跑了出来,一下子蹿在我前面看一看,一下子随在我后面闻一闻······确认完毕后,便开始调皮起来,这碰碰,那抓抓……
下午,我带着小衰哥照例来到了花园散步。突然,一只胆大包天的大老鼠窜来了。小衰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这只大老鼠生擒活捉。小衰哥似乎并不想那么早就让猎物死去,还想玩一玩它。
小衰哥把大老鼠放到地上,用前爪把大老鼠的尾巴压住。大老鼠企图逃跑,却瞬间又被生生地拽了回来。接着,小衰哥又松开了前爪,大老鼠瞅准时机,再次伺机逃跑。可是小衰哥却又悄无声息地蹿到了大老鼠面前,用前爪将大老鼠的尾巴划了一道大口子。小衰哥再次松开了前爪,大老鼠带着伤连滚带爬地跑了几步,再次被捉。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继续着,大老鼠被折磨得生不如死,玩爽了的小衰哥这才把老鼠给一口咬死了。
“你这只可恶的猫!”妈妈怒气冲冲地骂道,小衰哥在一旁委屈地受着罚。原来,小衰哥想到厨房里面去找条鱼吃,可这一找,却把自己给害惨了。它居然把妈妈最爱的盘子给砸了······
小衰哥默默地回到了房间,我把妈妈的气给劝消了以后,用碟子装了鱼,走进了房间。只见小衰哥闷闷不乐地坐在自己的小床上面,我来到了小衰哥的面前,讨好地说着:“小衰哥,你不要再生气了么,妈妈已经消气了。你看,这是妈妈让我拿着给你吃的,快吃一点吧。”没想到这一招挺管用的,小衰哥迅速由阴转晴,夺过鱼,用前爪一把将鱼给按住了,细细地品尝了起来······
现在,小衰哥被送回外婆家了,可是这些美好的记忆会永远留在我心中。
在10月1日回老家的时候,爸爸从大爷家要了一只大喜鹊,它的毛是紫色和黑色的,尾巴特别的长,一对有力的脚使劲的抓着笼子,一双大大的眼睛一直盯着我。长长的嘴还在吃着东西,我给它起名叫“马嘎”。
刚把它带回来时,它还非常害怕,警惕地四处乱看。有一次,我拿食来喂它,它害怕地躲在一边,我走了之后,它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过了一段时间,熟悉了环境,就不再象初来乍到那么害怕了,还能经常听见它“嘎嘎”地叫声。
“马嘎”是个机灵鬼。以前在大爷家的时候,大爷还养着一只很珍贵的鸟。“马嘎”怕大爷偏心,先把那只鸟的窝糟蹋了,后来就把那只鸟啄死了,还把它埋起来。大爷回来,不见了那只鸟了,很是着急,后来却在他孩子挖土时,把那只死去的鸟给挖了出来,看到那鸟眼睛和脑袋被啄得血肉模糊的样子,才一下子明白了事情的真相!
有一次,我看它使劲地玩水,想给它洗洗澡,就在一个盆里倒上一些温水,它高兴地叫起来“嘎!嘎!”然后,就跳进水里使劲抖动,把水弄了一地。洗完后,我想给它擦擦羽毛,它却不配合,羽毛一下子竖起来,没办法,我只能给它用吹风机吹了,但是当我给它吹时,却发现它的羽毛早已干了,原来它的羽毛一直不被水浸湿,这真是个懊妙,有待于我好好学习,将来去弄明白。
我看到它长长的尾巴,不禁联想到生活中,人们给它编的那一句顺口溜:“马嘎,马嘎,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禁不住轻轻地吟诵出来。
这只可爱的“马嘎”,给我的生活带了乐趣,做完作业,我就到阳台去逗逗它,它就“嘎!嘎!”地叫个不停。
我非常喜欢我的“马嘎!”
荷又称莲、芙蕖、水中芙蓉……它的名字有许多,各有各的特点,但共同点都是写出了它的美,娇嫩和纯洁,我喜欢荷不是因为它的美,而是它的品格精神。
曾经有人问我世间奇花何其多,为何我偏爱菊,我笑曰:“世间奇花数不胜数,为何我偏爱菊?我也不知为何。本应为思乡而困,但一望荷。好似故乡、亲人都在眼前。本应为困事而难,却一望荷,便衣整无忧。荷其外形单调、简单,但纯朴却不伤风雅。他比花中多一份亭立。他比芙蓉多一份优雅。他在万千碧叶下展示他的高贵、典雅。谁说牡丹才是花中?为何?为它高贵?为它硕大?为他典雅?如是靠这些牡丹才是花中,那荷也高贵,荷也硕大,荷也典雅!这样说荷难道不是花中吗?如果这样荷也不能夺冠我也不会多话,但荷有牡丹没有的品质:就是与人的和谐交往,他富有灵性,因此我认为世间上最美的花就是荷,因此我就独爱菊
故人听问一番,恍然大悟。
做一朵凛冽的梅花,高贵地笑,华丽地跑,即使低头,也可以放肆地不羁。
——题记
当我走到街角的时候,嗅到了几缕美妙的芳香,我绕道去看,是一个小女孩在卖梅花。那小姑娘漂亮的眼睛大大的,皮肤稍显黑,头发被她麻利地梳成麻花辫。她蹲坐在台阶上,脚前是一个大竹筐,竹筐里,一丛梅,耀了我的眼,那是怎样的高贵,与生俱来的优雅,它就这么静静地待在那里,散发着美好。
我仅仅只是纯粹地欣赏,抬脚,离开。
那是我弟二次遇见她,也是那一大丛梅,也是那并不好看,却很可爱的那个女孩。一个年轻的太太,她带着一个小男孩,比那女孩看上去只小那么一点,那太太似乎很有钱,在那丛梅中千挑万选,百般挑剔地把最好、最新鲜靓丽的那几枝挑出来,只是她似乎仍不满意。女孩的态度一直很冷淡,不像是在卖花,而相反,那位太太却是叽叽呱呱讲个不停,她身边的小男孩很是觉得尴尬。我并没有打破这一僵局。女孩开口了,声音出奇的好听,“如果你不买,那么请别摧残我的花,好吗?”她故意把“摧残”两个字说得重些,明显地针对着看着比她高贵的——客户。那个年轻的太太怒气中烧,用她涂着刺眼的红色指甲油的手,把梅狠狠地摔在地上,踩着高跟鞋走开了。女孩有些心疼的拾起这些花,重新放回竹筐里。女孩眼眶里擎着泪水,衬着她大大的眼,翘翘的睫毛,可怜极了,可她又很倔强地不掉下眼泪,让人心疼。我破天荒的,买了一丛梅回家——我从不买花草之类的东西回家。
再一次见到她,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现在已经不是那么冷了,可我还是看见她坐在那里,似乎生意不好。我看到她时,她已经在收拾东西了。第一次,我又这么大的好奇心跟了上去。她拐进了一个小巷我趴在那儿看,路的那边有一个衣衫褴褛的女人。女孩跑过去,把梅放下,抱住那个女人:“妈,你不用来接我,我知道自己回来。”女人有些痴痴地望着她:“你被抢走了怎么办?妈妈保护你!你不要去卖花了好不好,妈妈会保护你的!”“妈!”女孩有些感动,但语气还是有些硬,而那个女人口里小声地呢喃:“妈妈保护你……妈妈保护你……”我了然了,她妈妈也许是意识有时不清,但却深爱着她。
去年的冬天,走在街上,又闻到那美妙的芳香,脑海里又是那个面孔。做一朵凛冽的梅花,高贵地笑,华丽地跑,即使低头,也可以放肆的不羁。
夹着丝丝凉意的风,抚过我的脸,我仿佛看见那一朵梅,在冲我笑。
荷,淡雅清秀,高贵而不妖艳,清雅而不傲慢。淡雅的香是她的本色,静雅的美是她的姿色。然而面对凋零的她,又有谁欣赏?有谁在意?
爱尽荷的芬芳。只知,“出淤泥而不染”是她的本质;“濯清涟而不妖”是她的性格。却不知,芬芳的付出,性格的代价。
曾观赏过荷,不管是含苞待放,还是亭亭玉立。都有别具一格的风采。盛夏的荷傲立在满池碧叶中。似锦上添花般为单调的荷叶,添了一份清雅,与柔美。荷的香淡淡的,色也淡淡的,似乎很不起眼。但高贵、淡丽的美更引人注目,更让人喜爱。
荷的诗篇总是很多,但多是一瞬间绽放的美。而面对枯萎的她更多了一份凄残的美:残留一丝芬艳,却依旧高贵、清雅。如果说,荷叶为荷的付出,是遮风挡雨的恩情,那,荷为莲子的付出,则是耗尽一切,用尽美丽。
那是一个盛夏的早晨,昨夜下了一夜的雨。走在潮湿的路上,出乎意外的不是烦闷,而是一种清新的舒适。止乐步,留了心,想要观赏田间的荷。惬意的闻着荷的清香,看着满池绽放的荷心更是舒畅了。经过雨的洗礼,不管是荷,还是荷叶都沾满了晶莹的雨珠,带着初醒的可爱。
无意中,望见满池碧叶繁花间悠然而立的莲蓬。周围的花丝还没落去,只剩下一片花瓣在风中摇曳,而池中的花瓣则若小船般,载满了雨珠,在水中飘荡。为池水添了一份别有的风韵。之后,就连残留的花瓣也落去,飘飘洒洒的落在荷叶上,却清雅依旧,高贵依旧。只留失去保护的莲蓬迎着风成长。
耗不尽的风雅,看不完的芬芳,却似昙花一现,终是枯落、凋零。但荷却做到直至最后依旧高贵、清秀。
用尽一切编织美丽……
二姨家有一只强壮,凶猛,霸道的大公鸡,它经常去我家觅食。
一天早上,它又来了。我去厕所,它的眼睛立刻恶狠狠地盯着我,(因为此前我到二姨家去,它把我当成了小偷)我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向前走。我走一步,它就走一步,我发觉到了它将要对我实施攻击。我立刻抽了两根棉花柴,霍霍地比划起来,它开始后退,渐渐地离我远了,我看准时机,把棉花柴一扔,溜之大吉。
大公鸡自从跟我交锋之后,便和我结下了仇恨,并且念念不忘,一有机会就寻机报复。
有一次,大公鸡趁我上厕所的时间,封锁了我的退路,想把我困在那里。从前这招还管用,可现在不灵了。我立刻拿起长期准备在厕所门口的棉花柴,“呵!呵!——”地吓唬它。开始它慢慢向后退,我步步紧跟,它一看我的招式不过如此,便凛然立住,我往哪它就往哪,跟我拉起了持久战。
这可把我急坏了,我就用棉花柴使劲往地上抽,一步步地接近它的爪子。我每抽一下,棉花柴的枝子就碎掉一些,它见我的气势觉得不妙,只得让步。我步步谨慎,怕它突然攻击我,离门口近时,我把棉花柴使劲朝它扔去,迅速闪进屋内。
每次开战,它都首先取得优势,我略施小计就瓦解了它的优势,这就叫做“反败为胜”。
有些时日没见到那只与我为敌的恶霸公鸡了,我很纳闷。
下午,它突然出现在我眼前,我高兴的问妈妈,它去哪了?妈妈说:“几周前,二姨夫用它的鸡冠血做药引给人治病,它的冠子都黑了,所以把它关在笼子里调养身体了,才把它放出来。”没想到这只恶霸公鸡对人有这么大的用处呢,虽然它处处与我为敌,但我还是对它肃然起敬:为了给人治病,大公鸡吃了那么多苦!
我禁不住对大公鸡竖起大拇指说:“恶霸公鸡,你真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