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媳妇”评选活动方案2篇(好媳妇好公婆评选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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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移风易俗,不让彩礼变“财礼”,引导全台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和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新观念,培育新思路,践行新方法,切实做“移风易俗”工作的实践者、推动者、建设者,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和谐新风,推动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二、评选范围
“好媳妇”:在本台工作,法定已婚女性均可参评。
三、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除具有爱党爱国,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计划生育;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思想高尚,品质优秀,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助人为乐,团结邻里,家庭和谐幸福;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勤劳致富,业绩突出等基本条件外,还应突出下列一个或几个特点:
(一)好媳妇评选条件
1、具有强烈的家庭意识。婆媳关系融洽,理解尊敬老人,在照顾赡养老人、抚养教育子女方面,有特别感人的事迹;
2、具有纯朴的善良品性。身处复杂的婚姻家庭关系中,能够理智、宽容、和谐地处理家庭关系,如理解、尊重再婚父母和继父母如同生身父母;
3、具有无私的大爱情怀。长期悉心照顾孤残老人,受到社会高度赞誉。在家庭遭到突变,能经受磨难和打击,以女性特有的坚强、坚韧和坚持,勇挑生活重担,为家庭撑起一片蓝天;
4、具有崭新的时代气息。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有理想,有追求,积极参与现代农业生产,敢干、敢创新业。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好媳妇”:
1、违法违纪;
2、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参与“黄、赌、毒”;
4、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室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20xx年度“好媳妇”推荐评选工作。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对内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的过程。
2、确保公正透明。评选表彰活动要认真把握评审工作纪律,把好审核关,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推荐人选质量。对于推荐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各管区、各村: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家庭是基础。没有家庭的和睦文明新风的倡导,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但目前随着产业机构的调整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家庭职能、家庭模式、家庭结构、家庭环境都发生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正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家庭理念和行为,进而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些家庭成员价值观念扭曲、道德行为失范、子女教育有误、婚姻稳定性下降、家庭暴力时有发生等等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不和谐因素。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立足基层、立足实际、立足家庭,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提高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满足家庭成员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家庭成员树立现代家庭理念,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设稳定和谐的幸福家庭,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二、评选标准
(一)和谐家庭
1、家庭成员积极进取。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远大理想和志向;严格遵守法纪,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公德,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勤劳致富。
2、家庭成员平等发展。坚持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男女两性家庭成员在受教育、劳动就业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资源和机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3、家庭教育民主科学。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成才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积极为子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注重身教,强化对子女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习惯的养成,亲子关系融洽。
4、家庭成员及邻里之间关系和睦。家庭成员之间老爱幼、民主平等,宽容谦让;夫妻之间忠实信任,互相敬重关爱;邻里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善。
5、生活方式科学文明。讲究卫生,自觉净化、绿化、美化生活环境;树立环保意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勤俭持家,科学理财,理性消费。
6、文化生活健康向上。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移风易俗,反对迷信,自觉抵制邪教和黄、赌、毒,积极参与文明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二)好媳妇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发扬“四有”、“四自”精神,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热爱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的遵纪守法,无私奉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家庭和睦,尊老敬老,爱老养老,使老人在衣、食,住、医等方面得到良好照顾。
5、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好婆婆
1、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温柔善良,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
3、在工作、生活中成绩突出,在单位和村享有较高的威信。
4、自觉抵制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科学教子,科学育人,家庭和睦。
5、不重男轻女。
三、评选和表彰程序
评选表彰活动以村为组织单位。采取村民小组推荐,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村委会及党支部表彰的办法,同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自评和互评,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
“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本着群众自愿参与,评选逐级晋升的原则开展。各村将评选出的“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名单报镇妇联,妇联将择优推荐上报。评选活动至少一年一次。
四、措施与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是动员全镇家庭成员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是实施文明村庄培育工程的主要内容。各村要将这一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这项活动收到实效。
2、强化宣传,舆论引导。要利用板报、广播、宣传栏等宣传手段,使评选的内容、标准进家入户,调动广大家庭成员的参与热情。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具特设的典型家庭和个人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更多的家庭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自觉争先。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重视、支持这项活动。
3、常抓不懈,动态管理。每年春节前一个月为活动开展月,春节后,镇妇联将组织有关部门,以查阅活动档案资料,深入村民家中开展群众调查等形式,对这项关注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妇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计入年度千分考核。各村要将活动情况掌握清楚,登记造册,完善档案,搞好资料留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