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书【通用12篇】
【前言】下面是热心网友“cvsqo1421”收集的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书(共12篇),供大家参阅。
申诉人:
电话:
住所地:
被诉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仲裁请求:
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7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年到被诉单位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20年6月30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即7x1000元=7000元的补偿金。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订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仲裁委员会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
年月日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企业登记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元。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元。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另一部分元。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自年月日通过应聘或朋友介绍的方式入职被申请人处,从事工作,月工资元。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是否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注明离职原因。
此致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案由:工伤待遇争议
申请人:,男,19年月日生,汉族。
工作单位:省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
住址:省县镇。
被申请人:省公司
地址:省县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元。具体如下: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18月;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9月;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8月。
事实与理由:
略
此致
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20年月日
申请人:,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油坊村x组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
被申请人:十堰市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年——20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0年2月被十堰劳务公司派遣到车身厂工作,20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
申请人:徐强,男,汉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龙庭·林清园二单元301室, 电话:被申请人:乌鲁木齐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银川路39号 ,电话:。法定代表人:李建平,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元,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1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徐
20年10月21日
申请人:张,男,1年5月7日,汉族,工人,原宿迁有限公司职工,住宿迁市小区2号,联系电话139。
被申请人:宿迁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宿迁经济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电话0527——84。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9年10月到0年7月的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 元(1÷÷8120150%);休息日加班工资元(1÷40%);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31元(1÷2300%),共计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2400元。(1元1月2倍)
三、裁决被申请人支付9年11月至0年7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元。(1元9月)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9年10月到被申请人处工作,在采购部门做采购相关工作,双方约定每月工资1元。但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
因公司业务繁忙,本人平时经常需要超时加班,9年10月至0年7月共加班120小时。而且每周工作六天,9年8月至0年7月法定休息日加班一共40天。在9年10月1日和2日两天,因为公司订单较多,安排本人和部门副经理两人在公司加班。以上加班时间由所附的《加班申请表》加以证明,且公司均未支付本人加班工资。
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请求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本人双倍工资、加班工资。
在0年7月30日,部门主管突然通知本人,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并给本人一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上面写着“因张同志严重违反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公司经研究决定,于0年7月31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公司从未告知本人其规章制度,而且本人事实上没有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后与单位协商未果。故请求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并支付本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年月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动者使用)申 请 人:
性 别:
男
民 族:
汉族
出
生:
年 月 日
户口性质:非农业 住
所:武汉青山区青宜居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青山区工业路3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7—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XXX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请求事项:
1、按我本人上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支付我从2011年9月份至2012年5月份工伤工资福利待遇合计元。
2、后期因工伤复发继续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仍按我的社保缴费基数计算支付。
事实理由:
本人在1977年因工腰部受伤,工伤鉴定为8级伤残。自从受伤以来,腰伤疼痛一直伴随着我。几十年来,无数次的腰伤疼痛发作,我的同事、领导都目睹我疼痛发作的惨状,并为救护我而操劳。由于长期未得到很好的治疗和休息,伤情不断发生病变和恶化,近几年,腰伤疼痛更是经常发作而卧床不起。2011年夏季,再次腰伤疼痛发作而卧床不起的我,不得不下决心离别长年在外地施工的工作岗位,回家治疗和休息。
从2011年9月1日起,我就向单位上交医院开具的腰伤休假证明,并于2012年元月30日向单位呈报经社保部门指定医院出具的我的腰伤诊断证明(核磁共振检查报告)并申请工伤复发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可是,一冶公司至今不依法支付我的工伤工资福利待遇,却按公司内部歇工歇岗人员待遇,每月支付我248元生活费(前三个月是720元)。
本人认为,一冶公司未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支付我的工伤工资福利待遇,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请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支持我的请求事项。
市仲裁委:
几十年来,我从未因工伤之事,向单位提任何要求。几十年中,多次因伤情复发,被单位同事和领导从工作场所送往医院或家中治疗休息,有时假期未休完,因工作需要就带着伤痛上岗工作。现在确实是腰伤疼痛频繁发作而卧床不起,确实是无法正常工作,而且,腰伤一旦复发还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因此我不得不下决心安心治疗和休息。
我今年52岁了,已工作36年了,可说是工作了一辈子,距特殊工种退休不足3年了,因腰伤疼痛频繁发作,确实难以继续工作,确实需要得到企业以及政府的关心和帮助,请求市仲裁委依法仲裁。
此致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1|、副本1份;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证据及证据目录一式1份。
申请人:
二0一二年
月
日
证 据 目 录
1、工伤证
1页
2、工伤保险统筹确认表
1页 3、门诊病历
5页
4、社会保险缴费明细查询单
1页 5、工伤停工留薪期“申请”
1页
6、社保部门指定医院“核磁共振检查报告”
1页 7、向一冶公司劳动争议委员会的“申请”
1页 8、武汉市工伤人员继续治疗申请表(未办理)
1页 9、往年的腰伤检查报告(仅存的几份)
3页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井,男,汉族,生于1987年11月14日,身份证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贺疃乡史圩村,现居住广州市天河区车陂高地大街东溪大街701,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目前工作单位:广州快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业: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
被申请人:广州快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快批公司),私营,合同地址 :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4街3号5楼,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琶洲商业广场11栋13层,法定代表人:唐陈龙,人事经理电话:。
申请事项
一、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按一个月工资计算元。
二、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2个月工资元。
三、要求被申请人补偿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申请人离职待通知费按一个月工资计算元。
四、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结清申请人7月1号到7月18号的工资7500元 。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电脑补贴75元。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接日工资记作一天 681元。被申请人在7月15号当天直接删除申请人考勤账号,导致申请人无法完成当天的考勤,要求被申请人补齐考勤记录,以无缺勤计入当月工资。
五、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6年1月至今的周末加班工资元。要求被申请人提供考勤记录,根据考勤记录计算每个自然周周一至周五的加班费用,因为公司规定每天晚上8点半以后打卡才算做加班计时。
六、要求被申请人足额缴纳申请人社保和公积金。
七、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开具离职证明,不得恶意评语。
八、被申请人因私自变更合同内容而没有重新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变更协议,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自2016年1月至今的6个半自然月的双倍工资,以基础工资元计算。
申请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籍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贺疃乡史圩村井庄,偏远农村,于2013年本科毕业,毕业之后即到广州从事互联网开发工作。期间一直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于2015年12月28日入职快批公司,任高级软件工程师一职,主要负责快批公司互联网项目重新架构方面的工作。任职期间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技术上为公司研发新架构,帮助培养初级工程师,解决技术团队里的各种难题。因为公司项目紧张,经常在出租屋加班到凌晨一点以后,一度因熬夜加班过多导致肾虚需要自购几疗程的腰痛丸解决病痛。项目基础架构于2016年 3月份基本完成,后续2个月不断完善,于6月中全部完成,并且完成规范化文档以及架构文档、数据存储架构、服务器配置、接口文档等等各文档编写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2016年6月29日晚21时左右,部门经理廖国新以没有及时提交代码为由与申请人发生争执。次日申请人将代码打包发送给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未给予任何说明直接删除申请人所有的操作权限。部门经理多次强调认定是申请人刻意隐藏代码,示意申请人离职,并且在后续的近三周内不再布置任何作业。(申请人与部门经理此前有多次争执)。
申请人在近三周的无作业过程中,被人事部刘文静多次约谈,以处境尴尬和无事可做为由示意申请人主动离职。部门经理在谈话中说,公司老板人脉和资源都很广泛,愿意花费更大的代价来处理好这件事,最好不要去申请劳动仲裁,即使申请了没有半年一年不会有结果,即使你胜诉了,也最多补偿一个月工资,这样浪费的只是大家的时间。申请人在刘文静的多次劝说引导以及言语胁迫下签订了一份不自愿的离职申请,当申请人意识到事实真相时,表示拒绝。刘文静以已经签字为由要求申请人直接离职。申请人与公司协商赔偿,公司拒绝。申请人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公司邮箱账号、工资条发放账号、考勤打卡账号被全部删除。申请人认为,这份离职申请不是出于自身自愿的行为,并且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因此是无效的。在劳动合同上,公司也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公司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延长工作时间,合同上写明双休,未经申请人同意,私自将工作时间调整为大小周且没有任何变更协议书,严重藐视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第七条第一小则。在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下仍然安排加班,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延长劳动时间应支付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一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但是快批公司并未支付过任何加班工资,也未作任何说明,直接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公司忽视劳动法,私自规定加班时间计算方法,规定自然周周一至周五,每晚8点30分以后打卡才算做加班,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实际月薪元,合同标注工资为2000元,公积金社保以最低额度缴纳,严重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第35条、第38条、第40条、第41条、第46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20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51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7条、第17条、18条、20条)、《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13条、18条。
计算公式:申请事项第四条,7月份上班考勤至15号,享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的双休制,以月工资基数、月考勤22天计算,截止15号工资 除以22乘以11等于7500元。申请事项第五条,从2016年1月份开始公司在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工作时间调整为大小周,以每个月多增加2个周六即2自然天计算,6个自然月共计12天,加上已经存在的7小时未补偿加班,共计 103小时。以基础工资计算,合计加班费为 元除以天除以8小时乘以103小时等于元。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应支付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一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因此最终加班工资计算结果为 乘以等于元。
合同,根据劳动法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合同应协商取得双方自愿。但未协商一致,快批公司通过此种方式解除合同,是违背《劳动法》有关规定的,申请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被引导离职,不是自愿行为。中国目前正在努力建设法制国家,法制社会的建设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参与,有法、知法、守法、敬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法律是国家的尊严,只有维护好国家的尊严才能建设好和谐社会。此种情况的出现,不利于广州的经济建设、法制建设与人文建设,是我等外来务工人员最不希望遇到的。
申请人家有老父老母,生活孤苦需要照顾,近期又遇百年大雨更是雪上加霜难以为继,申请人自己住在城中村,月月房租水电吃穿住行,生活艰苦,为此,特书面申请,并以和谐稳定为重,又盼以人为本,敬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甚谢。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16年7月18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诉人:
姓名
性别
年 龄
被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1.副本 份
2.物证 份
3.书证 份
(第页)
(2)说 明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提交的法律文书。填写此类法律文书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等。
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文书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一条例》规定,劳动争议是指: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比如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只有在上列几种情形下,争议双方当事人方可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提起仲裁程序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并且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荐代表人进行劳动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同时,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既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第二、关于仲裁时效的问题。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时效一年。
第三,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因此,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发生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 委员会处理。
第四,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书时,应当有正本和副本两份,正本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副本发送给被申诉人,当事人应当按照被申诉人的人数提交申诉书副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诉人。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诉人是职工的,"姓名"一栏应写明本人的姓名,申诉人是单位的," 姓名"一栏可以不填。
(2)申请仲裁的事实和理由。填写此项时要做到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申请人:,男,汉族,1年月日出生,现住市区路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区路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元(月平均工资2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年月至年月加班费共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5元;2休息日加班费243.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元。
以上二项合计: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5年1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年12月2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元,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年月至年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时3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时1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 4x(xx年x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xx)为基数计算,xx年x至xx年x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xx.34元(xx/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x元(xx /2倍x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x第2项和4x第1项的规定,我于X年X月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反诉人(本诉被申请人):成都xxxxx有限公司,住:xxx。法定代表人:xxxx
被反诉人(本诉申请人):xxxx
一、反诉请求
请求裁决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经济损失xxxx元。
二、事实与理由
被反诉人与反诉人劳动争议一案贵委已经受理。 20xx年2月,反诉人与被反诉人商谈,双方口头达成以下合作意愿:由被反诉人担当反诉人成都分公司结构专业“专业负责人”职位,同时被反诉人必须将其注册结构师的人事关系和证、章转到反诉人公司,双方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被反诉人与xxx公司直至xx年12月31日仍具有有劳动关系,而被反诉人也一直不愿与xxxx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规的规定,反诉人不能与被反诉人签订劳动合同。
被反诉人在担任反诉人成都分公司的“专业负责人”期间,由于屡屡不服从公司安排,工作极其不负责任,造成反诉人设计图纸严重错误,给反诉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损失如下:
1、被反诉人拒绝审查业主xxxx图纸,由于标高错误造成基础的涉及深度比设计深度相差很大,极大地损害了反诉人的声誉。
2、xx年7月,被反诉人负责校对审核并发行xxxxx设计,由于其没能尽到岗位责任,没有发现图纸基础上的钢柱地脚螺栓定位错误就发行图纸,发生索赔,并给反诉人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3、被反诉人负责xxxxx工程的设计,但是验收后发现结构图纸与建筑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图纸严重不符,因此发生工程索赔,业主要求重新设计,反诉人于xx年12月7日发出通知要求被反诉人整改,被反诉人至今未进行任何回复。初步估计此次设计事故给反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达30万元,且给反诉人的.声誉造成极坏的影响。
在给反诉人造成损失后,被反诉人没有积极地与反诉人协商解决补救,而是在未与反诉人商量的情况下,于xx年9月30日擅自脱离岗位,离开了公司。
综上,被反诉人工作极其不负责任,因其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极大地损害了反诉人的声誉。现根据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反诉人特向贵委提出反诉,请求公证裁决。
此致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xx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xx年2月被十堰劳务公司派遣到车身厂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