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申请书 > 正文

信用卡减免申请书(必备6篇)

2023-06-23 11:13:38申请书
  • 相关推荐

信用卡减免申请书(必备6篇)

  【前言】以下是会员“bdiz79”整理的信用卡减免申请书(共6篇),欢迎参阅。

信用卡减免申请书

减免申请书 篇1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200xx级的学生,由于家庭无力筹得本学年的元学费,本人提出减免申请。

  我来自贫困乡村,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农业收入。由于多年来我和姐姐上学战线拉得太长,家里常年地入不敷出,早已负债累累。为了我们的学业,我父亲在当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贷了款,我也申请了助学贷款。现在我家挣扎着还贷款利息都已耗尽了极大心力。临时解决难题的贷款也早已成了压在父母心头的大山。

  多年来,我家的生活状况一直维持在我上初中时的水平,早已简单到了极致,粗茶淡饭,缩衣缩食,朴素成了一张白纸。我家买不起农耕工具,年迈的父母主要是靠肩挑背驮手推的古老方式来耕作。父亲早年罹患乙肝,本需安心调养,但是他怕自己医疗费过高,就早早地拒绝恢复一切治疗。到现在还把病情拖着。每当他生气或过渡劳累时就会伴着心慌气短,肚子往外胀,脸色发青,面色非常难看。这时,妈妈、姐姐和我就害怕,就哭,但是,父亲并不允许我们这样。

  由于常年地手工耕作,父母积劳成疾,身上多处都有损伤。父亲常年腿抽筋,两条腿都抽。晚上因此常常无法入眠,表情十分痛苦。父亲由于乙肝,不能赶重活,矮小的母亲就承担了家里的大部分农活,多年下来,她的手指、手腕、胳膊肘、脖颈、膝盖、脚踝等多处都有损伤,常常行动不便。

  尽管如此,我家实在那不出钱来给父母治病。家里的绝大部分收入都用到了我姐弟的学杂费上。这么多年的积贫积弱使我们无力再去

  贷款。我家这小小的水塘几尽干涸,也早已达到了它弹力的极限,无力再经受风雨。

  我谨代表父母诚恳地提出减免学费申请,希望领导能切实了解和关切我家的具体状况,给予我们力所能及的最大帮助。我们诚惶诚恐,感激万分。

  学生:×××

××××年××月××日

[学费减免申请书模板]相关文章:

减免申请书文档 篇2

  减免申请书

  市工商局:

  邹城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是邹城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企业,在2009,工商稽查人员在对公司的例行查账过程中,发现存在着注册资本金问题。

  发现问题后,在工商稽查人员的帮助下,邹城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向工商稽查人员诚恳承认了错误;在工商稽查人员的监督下,多方筹措资金,补齐了注册资本金;并诚恳接受了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的处罚。

  近年来,邹城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先后参与施工了我市境内的峄山连接线工程、县道改造工程、104国道邹城北段拓宽工程、华电迎宾大道工程、太黄路拓宽改造工程、新济邹工程、临菏路工程以及部分农村桥梁工程,承担了我市大多数新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交通畅通做出了巨大贡献。

  这些工程,都属于市政府确立的3311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公司为此垫付了大量的资金,做出了巨大的牺牲。由于市财政资金困难,资金到位率低,单位收入减少,连公司员工工资发放都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鉴于上述情况,特申请市工商局减免部分处罚金额。

  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学费减免申请书 篇3

  篇一:学费减免申请书范文

  院领导、老师:

  听到学校学院下发的减免学费的通知,欣喜之余,找来纸和笔,慎重地写下了这份申请。

  我是思想政治教育****班的赵**,严格说来,写这份申请,我的条件都还不够,因为我的学习在班上并不优秀,但我又想,学习的原因并不纯是自身的原因。至少我还坚持每天上课不旷课,按时上交作业,每天晚上去上自习,我的态度是认真的,我尽了一个学生的本分。又想到如果学费减免,不管可以减多少,对家里的父母来说,都会给他们省下好多活,省好几份心,于是我写下这份申请,不管能否被申请,我想,还是试一试。

  我本人来自云南,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父母均务农。家里没有兄长,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农作物。父母亲都奔六十岁了,父母含辛茹苦把我送到大学,明知读大学会花掉一大笔费用,但孩子读大学的荣耀明显盖过了艰辛体力劳动的疼痛,他们毫不犹豫、义无反顾的送我来到这个梦中的天堂,于是我成了村里第一个上大学的孩子,我的心里很懂得作为一对父母看到自己培养长大的孩子有出息那种心情,我也很高兴能给父母带来这份惊喜和成年礼。

  来到武汉这座城市,我的生活费也在见涨。之前父母从我姐夫那里打听到说武汉的消费每月得400块,都显得有些担忧。因此,来到学校,我首先就考虑和打听贷款的事,我的贷款申请书 甚至在家里就已写好带了过来。幸好贷款最后妥善解决,学费暂时得以省心。但父母都知道,贷款就是一笔债,不管什么债,都是有期限的,都是要还的,期限一到必须还给国家。因此,尽管我贷款事宜也解决,父母在家却更加不敢放松,一年到头辛苦地筹钱,为了每年能多赚点钱,他们种起了烤烟这种强体力活,本来家里就没有劳动力,谁不想过得清闲,何况都是几十岁的老人了,但实在没办法,爸妈常说:“如果年轻一点,出门打工还有人要,就不用在家里做这些,这样的年纪,是没人要了”,言语伤感而无奈。我把爸妈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记在心里,因为那都与我相关。于是每年暑假,我都没有留在武汉打工,而选择回家。我有我的想法,一来可以陪爸妈,二来可以分担一下重担,越年迈的人,越经不起折腾,我总怕父母因劳累过度而受到伤害,留下什么可怕的后遗。而寒假过年的团聚日子我却放弃了回家而又留在武汉,要么去打工,要么在校内勤工俭学,我总结 了一下我做过的活有家教、发单、餐饮、婚庆和校内勤工助学。我能力有限,赚的钱也不多,但有这样的心和行动,我就已经很高兴了。

  在生活上,我坚持了多年的俭朴依旧坚持着,从离家住校上初中开始,我在生活上就没有给自己优待过,吃饭只保持在温饱或以上一点水平。那个时候觉得自己在其他方面都思想幼稚,唯有好好读书勤俭节约这一点显得自己特别懂事,每次见父母给生活费的那种小心谨慎和饱含殷切都让自己不敢乱花钱,并在学习上始终保持上进的状态。在大学里来,也一样,只求吃饱,不讲色香味俱全;给家里打电话也只用寝室的座机,快上大三了才买了个便宜手机,买“电脑”这种事想都不敢想,与我无关,也不用去想,看到一些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同学争着买电脑,觉得很好笑,似乎没有电脑就活不下去了。不管我周围的环境怎么变化,我始终知道我在做什么,我要做什么,我来自这样一个家庭,我该有这样的生活,没有羡慕、没有自卑,真实地过着我的大学生活,有什么困难,克服一下就过去了。为何要去想入非非、绞尽脑汁地去为一些本来很自然的事而费尽心思、心神不宁。

  也快到大四了,回顾这三年的大学,在这里依旧要特别感谢学校学院对我的关心和照顾,尤其是一部分经济上的补助,我也会在学习上对自己不放松。本次我权衡了一下我的条件,有意申请***元的学费减免,还望给位领导、老师和同学审查批准。静候佳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篇二:减免学费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我叫***,1988年生,是**071班的一名学生。

  在这里已有两年的大学生活,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全面发展。经过大一一年的努力,我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提高现特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如下:

  我来自石家庄赵县,父母都是朴实无华的农民。我家中有四口人,父母亲文化浅薄,在家中务农,由于多年的劳累,父母两人身体状况均较差,母亲因患眩晕症不得不花大量的钱用药物维持,尤其是父亲,因患腰椎间盘突出而不能重体力劳动,为省钱供我们兄弟两个上学,患病多年没有舍得买过药,疼痛时就吃两片安乃近止疼。家里农业收入低微,所以全年收入十分微薄。我还有一个因不能支付学费而不得不辍学的弟弟,家中一年省吃俭用的钱大多都供给了我和弟弟读书,与此同时家里也欠下了一定的债务。

  父母以种地为生,家庭收入要来源于农田收入,家庭生活条件很差,尤其在我考上大学以后,为支付高昂的学费家里生活情况更加糟糕。但是农村的生活赋予我吃苦耐劳,不畏一切艰难险阻的品质。

  在节假日我进行了大量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课余时间做家教,寒暑假去做家政,去一些、工厂打工等。

  我始终牢记:学习是学生的第一要务。学习永远是大学生活的主旋律,在进入大学后我刻苦努力,在期末考试中一次次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每学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在班级中都名列前茅。

  XX年开学时候攥着众多亲友帮忙凑齐的学费,才有机会来这里上学,接下来的两年为了我的学费父母含辛茹苦拼命劳作可是仍然杯水车薪,只好再次四处求借,如今不富裕的亲朋好友都已经竭尽全力了。每当开学之初看见父母为我的学费发愁而唉声叹气,偷偷落泪时候,每当看见父亲越来越佝偻的背影的时候我多想能够自食其力,能够让父母再为我的学费担心,减轻他们的负担。我不知道我欠他们多少,我只知道用我的努力来打造他们后半生的幸福安乐是最好的回报。大学的最后一年中我不想失去学习的机会,更不想因为学费无法交齐而半途而废。

  正是由于以上所述,为了能够保证我圆满的完成学业,为了将来能够更好的孝顺父母,回报社会,我郑重的向学校递交申请――申请减免学费!希望学校领导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三:减免学费的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201*级的学生,由于家庭无力筹得本学年的x元学费,本人提出减免申请。

  我来自贫困乡村,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农业收入。由于多年来我和姐姐上学战线拉得太长,家里常年地入不敷出,早已负债累累。为了我们的学业,我父亲在当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贷了款,我也申请了助学贷款。现在我家挣扎着还贷款利息都已耗尽了极大心力。临时解决难题的贷款也早已成了压在父母心头的大山。

  多年来,我家的生活状况一直维持在我上初中时的水平,早已简单到了极致,粗茶淡饭,缩衣缩食,朴素成了一张白纸。我家买不起农耕工具,年迈的父母主要是靠肩挑背驮手推的古老方式来耕作。父亲早年罹患乙肝,本需安心调养,但是他怕自己医疗费过高,就早早地拒绝恢复一切治疗。到现在还把病情拖着。每当他生气或过渡劳累时就会伴着心慌气短,肚子往外胀,脸色发青,面色非常难看。这时,妈妈、姐姐和我就害怕,就哭,但是,父亲并不允许我们这样。

  由于常年地手工耕作,父母积劳成疾,身上多处都有损伤。父亲常年腿抽筋,两条腿都抽。晚上因此常常无法入眠,表情十分痛苦。父亲由于乙肝,不能赶重活,矮小的母亲就承担了家里的大部分农活,多年下来,她的手指、手腕、胳膊肘、脖颈、膝盖、脚踝等多处都有损伤,常常行动不便。

  尽管如此,我家实在那不出钱来给父母治病。家里的绝大部分收入都用到了我姐弟的学杂费上。这么多年的积贫积弱使我们无力再去贷款。我家这小小的水塘几尽干涸,也早已达到了它弹力的极限,无力再经受风雨。

  我谨代表父母诚恳地提出减免学费申请,希望领导能切实了解和关切我家的具体状况,给予我们力所能及的最大帮助。我们诚惶诚恐,感激万分。

  学生:***

关于房租减免申请书 篇4

  申请书范例

  1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我叫***,1988年生,是xxx班的一名学生。

  在这里已有两年的大学生活,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全面发展。经过大一一年的努力,我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提高现特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如下:

  我来自石家庄赵县,父母都是朴实无华的农民。我家中有四口人,父母亲文化浅薄,在家中务农,由于多年的劳累,父母两人身体状况均较差,母亲因患眩晕症不得不花大量的钱用药物维持,尤其是父亲,因患腰椎间盘突出而不能重体力劳动,为省钱供我们兄弟两个上学,患病多年没有舍得买过药,疼痛时就吃两片安乃近止疼。家里农业收入低微,所以全年收入十分微薄。我还有一个因不能支付学费而不得不辍学的弟弟,家中一年省吃俭用的钱大多都供给了我和弟弟读书,与此同时家里也欠下了一定的债务。

  父母以种地为生,家庭收入要来源于农田收入,家庭生活条件很差,尤其在我考上大学以后,为支付高昂的学费家里生活情况更加糟糕。但是农村的生活赋予我吃苦耐劳,不畏一切艰难险阻的品质。

  在节假日我进行了大量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课余时间做家教,寒暑假去做家政,去一些、工厂打工等。

  我始终牢记:学习是学生的第一要务。学习永远是大学生活的主旋律,在进入大学后我刻苦努力,在期末考试中一次次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每学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在班级中都名列前茅。

  XX年开学时候攥着众多亲友帮忙凑齐的学费,才有机会来这里上学,接下来的两年为了我的学费父母含辛茹苦拼命劳作可是仍然杯水车薪,只好再次四处求借,如今不富裕的亲朋好友都已经竭尽全力了.每当开学之初看见父母为我的学费发愁而唉声叹气,偷偷落泪时候,每当看见父亲越来越佝偻的背影的时候我多想能够自食其力,能够让父母再为我的学费担心,减轻他们的负担.我不知道我欠他们多少,我只知道用我的努力来打造他们后半生的幸福安乐是最好的回报.大学的最后一年中我不想失去学习的机会,更不想因为学费无法交齐而半途而废。

  正是由于以上所述,为了能够保证我圆满的完成学业,为了将来能够更好的孝顺父母,回报社会,我郑重的向学校递交申请——申请减免学费!希望学校领导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书范例

  2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我叫***,是***专业****班的一名学生。

  从进入这个学校那天开始,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我来自水城县都格乡的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父母都是朴实无华的农民,我家 中有七口人,祖父母年事已高,父母亲文化浅薄,还有两弟弟正在读高中,由于田 地很少,加之天不遂人愿,这两年的干旱使得农业收入低微,与此同时家里也欠下了一定的债务。我父母都没有工作,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家庭生活 条件很差,尤其在我考走进这个学校以后,家里生活情况更加糟糕。为支付我们姐弟三人高昂的学费,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可是父母含辛茹苦拼命劳作可谓是杯水车薪。

  从小在农村的生活赋予我吃苦耐劳,不畏一切艰难险阻的品质,在节假日我进行了大量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课余时间做家教,派发传单,做促销,寒暑假打工等。经过一年以来的努力,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在各个方面也都取得了很大的提高。

  在学习上;我始终牢记学习是学生第一要务。学习永远是生活的主旋律,我一如既往的努力学习,希望自己能踏上一个新的台阶,经过我的刻苦努力,这一年来我一次性通过了所有课程的考试,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我的努力下,获得****.荣誉称号,****奖)。在生活上;我勤俭节约,自立自强,严格以高标准要求自己,注重劳逸结合,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在思想上;我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始终保持者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养成了更加细致,更加严谨的优良作风。在社会实践方面;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在众多亲友帮助下,才有机会来这里上学,.每当看见父母为我姐弟三人的学费发愁而唉声叹气,偷偷落泪时候,每当看见父亲越来越佝偻的背影的时候,我多想能够自食其力,减轻他们的负担.我不知道我欠他们多少,我只知道用我的努力来打造他们后半生的幸福安乐才是最好的回报,正是由于以上所述,我郑重的向学校递交申请——申请减免学费!以助我圆满的完成学业,将来能够更好的孝顺父母,回报社会,希望学校领导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书范例

  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2011级的学生,由于家庭无力筹得本学年的x元学费,本人提出减免申请。

  我来自贫困乡村,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农业收入。由于多年来我和姐姐上学战线拉得太长,家里常年地入不敷出,早已负债累累。为了我们的学业,我父亲在当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贷了款,我也申请了助学贷款。现在我家挣扎着还贷款利息都已耗尽了极大心力。临时解决难题的贷款也早已成了压在父母心头的大山。

  多年来,我家的生活状况一直维持在我上初中时的水平,早已简单到了极致,粗茶淡饭,缩衣缩食,朴素成了一张白纸。我家买不起农耕工具,年迈的父母主要是靠肩挑背驮手推的古老方式来耕作。父亲早年罹患乙肝,本需安心调养,但是他怕自己医疗费过高,就早早地拒绝恢复一切治疗。到现在还把病情拖着。每当他生气或过渡劳累时就会伴着心慌气短,肚子往外胀,脸色发青,面色非常难看。这时,妈妈、姐姐和我就害怕,就哭,但是,父亲并不允许我们这样。

  由于常年地手工耕作,父母积劳成疾,身上多处都有损伤。父亲常年腿抽筋,两条腿都抽。晚上因此常常无法入眠,表情十分痛苦。父亲由于乙肝,不能赶重活,矮小的母亲就承担了家里的大部分农活,多年下来,她的手指、手腕、胳膊肘、脖颈、膝盖、脚踝等多处都有损伤,常常行动不便。

  尽管如此,我家实在那不出钱来给父母治病。家里的绝大部分收入都用到了我姐弟的学杂费上。这么多年的积贫积弱使我们无力再去贷款。我家这小小的水塘几尽干涸,也早已达到了它弹力的极限,无力再经受风雨。

  我谨代表父母诚恳地提出减免学费申请,希望领导能切实了解和关切我家的具体状况,给予我们力所能及的最大帮助。我们诚惶诚恐,感激万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减免费用申请书汇编 篇5

  关于减资申请书

  河源市源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兹有河源汇逸电子有限公司(自2011年3月份成立,2012年4月份正式投入生产),因投入生产一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主因有2点:

  1、宝豪科技园地理位置偏僻,科技园内流动人口少,招工是个大难题,2、我司租赁位于宝豪科技园厂房2-3楼,去年我司购买两台卧式大啤机准备投入生产,宝豪方称楼面建筑结构原因承受不了如此大重力,不准我司两台大啤机投入生产,致使两台卧式啤机形同摆设,令我司蒙受损失,同时意味着周转资金冻结。另宝豪方以楼面结构为由不允许我司再增加大型机器,导致企业的业务量不断萎缩,收入日渐减少,发展严重受阻。

  监于以上原因经董事会决定,同意做减资调整。故向源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申请办理减资,将原投资额:500万元港币,减资为300万元港币,其中固定资产100万元(包括国内购买设备),流动资金200万元港币。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河源汇逸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

  2013年7月4日

减免诉讼费用申请书 篇6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81 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已经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本办法。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本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费用交纳上实行差别对待的,按照对等原则处理。

  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

  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

  第二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六条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第三十七条 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第三十九条 海事案件中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定负担:

(一)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就有关海事请求提起诉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

(二)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三)诉讼中拍卖、变卖被扣押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申请人预付,从拍卖、变卖价款中先行扣除,退还申请人;

(四)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债权登记与受偿、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五)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中的公告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第四十条 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第四十一条 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起诉人或者申请人负担。

  第四十二条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诉讼费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

  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

  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第六章 司法救助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定。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应当在法律文书中载明。

  第七章 诉讼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二条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

  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

  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收费管理的职责分工,对诉讼费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诉讼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以外币为计算单位的,依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交纳;上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相关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