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诉讼申请书
【简介】以下是热心网友“ym92”整理的赡养费诉讼申请书,以供参阅。
原告:xxx,男性,汉族,出生于xxx年7月7日,现居于xx市河西区xxxxxxxxx。
原告:xxx,女性,汉族,出生于xxx年1月6日,现居于xx市河西区xxxxxxxxxx。
被告:xxx,女性,汉族,出生于xxx年8月14日,现居于xx市河西区xxxxxxxx,联系方式为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每月支付赡养费及护理费500元。
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医药费700元。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母与子女关系。原告xxx患胆结石,xxx年接受了切胃切胆手术。之后,原告xxx又因脑梗塞需长期服用药物治疗。xxx年,原告xxx被确诊患有结肠癌,癌细胞已扩散至全身,随后接受了肠造通术。在此之后,原告xxx已经无法自理生活,尤其因其年龄已经高达80岁,身体状况相当糟糕,已经无法照顾自己和原告xxx。因此,三个子女轮流来照顾原告的起居生活,同时,原告每月支付给被告800到1000元钱作为买菜做饭的费用。xxx年11月,原告xxx认为自己和妻子的身体状况都不太好,因此在自己清醒的情况下想将房产分割给自己的三个子女,被告提出要将房屋过户在其自己名下,经过原告及其子女的商量一致同意。原告便立下遗嘱,转移其现住房产在xxx名下,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同时,被告也立下保证书,让朱世荣成为此房屋承租人,但仍由父母居住。在老人百年之后,此房由三个子女平分继承。
在原告未将房屋过户给被告之前,原告的子女轮流照顾原告的起居生活。然而,在房屋过户给被告之后,被告便不再关心原告。从xxx年初到xxx年底,被告仅仅看望过原告三到四次,每次都只是短暂停留,从未照顾过原告的生活。xxx年新年时,被告在亲友的建议下,仅仅为了短暂停留而来看望原告,并没有关注过原告的病情,并且也没有为原告购买任何东西以体现孝顺之心。
原告xxx曾于xxx年和xxx年接受手术治疗和长期抗癌医药费用,以及xxx长期服用治疗脑栓塞的医药费用均由原告个人负担。前两次手术及多年医药费消耗原告积蓄,目前原告每月需要支付约1600元医药费用,同时,xxx还需要支付约400元医药费用,合计约为2000元。原告请求三子女共同分摊,因此被告需要负担700元医药费用。
原告xxx目前处于晚期癌症阶段,已经完全失去自理能力,大小便和饮食起居等生活需求均需要专人照顾。被告从未承担过赡养和照顾义务。现在原告要求三子女支付赡养和照顾费用1500元,被告应支付其中的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