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产假申请书范文8篇 产前假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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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了产假,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产假到期。但由于以下原因,只能申请延长假期,请领导批示:
一、孩子无人照看。由于父亲工作繁忙,弟弟又在上学,所以母亲脱不开身,而婆婆家又在外地,至今两个多月以来一直都是本人独自在照看孩子。
二、家庭所在地与单位距离太远,即使中午休息时间加上单位照顾的哺乳时间,也来不及等车坐车往返回家。
基于以上原因,特申请延长产假2个月,请领导批准,由衷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与厚爱。
此致
敬礼!
申请人:yjbys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领导:
我于___年___月___日生下宝宝,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顺产产假90天,晚婚晚育多30天,寒暑假顺延),特申请休假128天,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恳请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 月 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目前本岗位相关工作及资料已移交给 同志。感谢领导一直以来的关心及照顾,鉴于我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请求休产假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月 日)。特此申请,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此致!
申请人:
年 月 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x月x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特请求休产假x个月(从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此致!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月×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特请求休产假×个月(从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申请人:×××
日期:×年×月×
尊敬的洪江市沙湾中心卫生院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9月底,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5个月。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150天,我现特向医院申请20xx年8月21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20xx年8月21日—20xx年1月18日,请予批准为感。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后续上班同志。另在次非常感谢医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请人:
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尊敬的`学校领导:
本人于20xx年8月休完产假后,又申请了5个月的哺乳假,请假期限从20xx年8月13日——20xx年1月13日,现在假期已结束,特向学校提出销假申请,烦请领导批示为感。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1月13日
附:产假相关知识
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晚育产假的规定于20xx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修正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国各地的规定标准不一,应以当地最新颁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产假分类
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晚育产假的规定于20xx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修正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国各地的规定标准不一,应以当地最新颁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4、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