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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懂法守法心得体会

2023-06-20 12:00:21心得体会

知法懂法守法心得体会

  【导语】你是否知道,知法懂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那么如何才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呢?一位普通人的心得体会分享。下面是热心网友“zhishangan”整理的知法懂法守法心得体会(共11篇),供大家赏析。

知法懂法守法心得体会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篇1

  我班利用下午第一节课时间,上了一堂法制班会。通过这次班会,同学们的心中都感触颇深。法律与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言行举止。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作为在校学生,安全问题与我们的生活、学习、成长息息相关。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能力,是学生自身的`重要使命。

  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与同学、朋友,以及社会上的人发生一些矛盾,也许都是一些小事。既然是一些小事,那我想我们应该能够和平能够处理,不需要动用武器,这样会毁了大家。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这样的事:一天,一个小组在班里值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值完。一个男生只是在外面刚刚涮完墩布回来,不小心把水溅到了另一个男生的身上。那个男生随口就说了一句:“喂,你没长眼睛啊,往哪甩呢!”拿着墩布的男生还比较有诚意地说:“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一定注意。”可另一个男生却得理不让人,“你一声对不起就完了,这衣服怎么办。”那个男生见情势不对,有点怒火了,这下,两个人便吵了起来,还动用上了扫把。被水溅到衣服的男生用扫把的后面把另一个男生的眼睛给弄伤了。仅仅一滴水的事,就引发出这么大的事,太不值了。

  接下来,又通过学生们演的一个“抢钱事件”又揭示了如今社会的黑暗。三个男生管一个男生要钱,不给钱就得挨揍,这简直是天理何在呀!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没钱,他不是最穷的;但如果他连一点宽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真的穷了。说到尊重,也与宽容紧紧相连。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应该做到自己该做的事,就应该学会去宽容别人,善待自己。这样才有资格接受别人的尊重,才有资格提“人。”

  如果你可以做到宽容一小步,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份伤害,警察叔叔就会多一些功夫去做别的事。从今天起,就让我们来靠近宽容,创建和谐社会吧!

学习法制知识的心得体会感受 篇2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我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一样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能够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了《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了《教师法》,《普法》……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经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能够吞下去,此刻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五五普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仅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必须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我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我,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应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我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当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一样。

  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进取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一样的可人之处。所以便更需要我们用不一样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五五普法》来规范和鞭策自我,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法守法用法心得感悟 篇3

  依法行政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依法行使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开展工作,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时期要求我们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推进扶贫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扶贫人员的法律水平:

  一,积极参加各类法律学习,推进依法行政。

  二,学用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

  三,今后学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一是在学法用法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真正体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以用促学,学用结合。我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要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首先,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其次,学法、守法是自身建设的需求。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教育。学法是用法的前提,我们当中部分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稍显淡薄,还存在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要加大学法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学法的实际效果。同时将学法带入工作,充实内容。

  三、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服务为民的能力。

  通过学习《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法律又不是万能的。我国是法制社会,做任何事情都应该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基准线。法律只能对我们的外部及最基本的行为进行规范。在某些思想问题上,法律也是束手无策,甚至显得那么苍白。这就需要我们在不断提高自己法律修养的同时,更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法主德辅,古人常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法制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4

  从小我们便听过这样的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便是我们对守法最初朦胧的认识。而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有了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但也许是我们还太稚嫩了,我们可能会禁受不住成长之路上的种种诱惑,这些诱惑往往会使使我们不能分清是非,最后走向犯罪的不归路……

  近年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多,为了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远离犯罪,做一个真正知法、守法的好学生,我们学校特地为我们组织了法制教育知识讲座,来宣传法律知识。

  这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晋原镇派出所的一位经验丰富的警察。他向我们讲述了几个犯罪案例。而犯罪人都是还未成年的花季少年,他们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并在社会不良人员的怂恿下,逃学去网吧、偷钱、打劫,甚至吸毒,或在学校里和别人发生争执,最终大打出手,导致人员伤亡,最终走向监狱……这样的结果不仅意味着自己的青春将会虚废,而且美好的前途也会因此而毁掉。想到这里,我不禁觉得青少年真的太不应该去犯罪了,带来的可能是一生的遗憾……

  这次的讲座使我受益匪浅。有了法律,才会有一个有秩序、充满着正能量的和谐社会。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不能做犯法的事。我觉得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就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他们禁不住诱惑,抱着“试一试,没什么大不了”的心理,结果却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所以我们要有自控力,不能受不良诱惑的影响,培养自己健康的心理素质,养成良好的习惯,这样会对我们的一生都大有益处。

  在这美好的青春时节,让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扬帆起航吧!

对于法制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5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纪荣利老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纪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高级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纪老师给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老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好坏的能力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盗、吸毒、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这最美好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己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青少年犯罪,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家人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所以,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判断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知法、守法、懂法”心得体会 篇6

  知法懂法守法,做合格中学生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

《知法懂法守法,做合格中学生》。

  我们常常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可曾知道,鸟和鱼也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鱼儿离不开水,可水有深有浅,有寒有暖,有咸有淡,热带鱼就不能自由的生活在北冰洋。鸟儿离不开大气,有碧空如洗的清朗天气,也有暴风骤雨,风雨交加的日子,鸟儿也不可能在什么天气都能飞翔。鱼和鸟的自由是有条件的,我们人类也一样,我们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

  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目前,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

  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说脏话、抄袭作业、顶撞老师、撒谎、欺负小同学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现在违纪,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刘备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因此,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如果不重视校纪班规,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终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法律在我们的生活、学习中的重要性,我们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也要认真的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今天,我带着全体师生的心声站在这里,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学生发出呼唤: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骄子,应该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知法、懂法,守法,做新时代合格的建设者,让“法律伴我行,法律限我行”。

知法懂法守法 篇7

“知法、守法、懂法”心得体会

  老城中学八年级三班

  张文卓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明辨正邪,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中国有句古语叫“有理走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说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假如我们人人不讲道理,那我们的国家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略和目标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把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要害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学习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要害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阳光灿烂,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的同时,最轻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同学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国家。青少年应是“德、智、体”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治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只有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守法、懂法,做法制的先锋,才能在将来不负重望,不厚使命,在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作用。

知法懂法守法[推荐] 篇8

  知法 懂法 守法 护法

  一、开场白

  刘治:点击生活故事,感受校园精彩; 朱红:放飞青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合:在这熟悉而又温暖的音乐声中,春之声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朱红:欢迎大家收听本期节目,我是主持人朱红 刘治:我是主持人刘治。

  合: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遵守校规校纪特别节目。

  朱红:接下来,我们来说一下前段时间同学们的不和谐音符。刘治:同学之间应该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朱红: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认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刘治:中学生日常行为守则 [两位同学灵活播报] 朱红: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刘治: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朱红: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刘治: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朱红: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刘治: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刘治:今天的节目分为生活百科、成语故事和来稿选读个版块。

  二:生活百科

  朱红:今天的生活百科节目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吃饭的误区。刘治:嗯,吃主食容易发胖的这种说法最近很受女孩子的追捧,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光吃菜不吃饭呢不见得能瘦,而且对健康也是很不利的。

  朱红:米面等主食含有一定的淀粉和一定量的膳食纤维,属于复合碳水化合物,碳水化合物是人体最主要的能源,是人体不可缺少的营养物质。

  刘治:它们分解后变成葡萄糖释放出能量,葡萄糖是脑组织和红细胞唯一可以利用的能量,也是心脏和肌肉活动的主要能源,所以不吃主食,只吃蔬菜、水果、牛奶等的饮食模式容易使人的思维迟钝,记忆力衰退。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下降。

  朱红:久而久之会造成免疫力的低下和营养不良,所以谷类每天吃250克到400克,蔬菜每天300到500克才是最健康的饮食。

  三、成语故事

  刘治:今天给大家讲的成语故事是程门立雪!程门立雪出自宋朝朱熹《朱子语录》。宋代的杨时考到进士后不愿做官,专心研究学问。他起先拜理学家程颢为师,学到了不少知识。

  朱红:程颢死后,四十多岁的杨时又和同学一起到洛阳请教另一位有名的理学家程颐(程颢的弟弟)。他们到程颐家时,程颐正在打瞌睡。

  刘治:两人不敢惊动他,就侍立在门口。程颐醒来后发现门外的雪已下了一尺多深。“程门立雪”由此而来。

  合:程门立雪比喻求学心切和尊师重道。

  四、来稿选读

  刘治: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说再见的时候了。

  朱红: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衷心地祝愿:红领巾广播站能成为你的良师益友,愿它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

  刘治:愿它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朱红: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刘治:再见!

  王成洁、朱红、刘治分别交叉播报,选读文章:灵活分工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1981年、1991年、1994年发布以来,对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及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等都起到了重要作 用。集中体现了对中学生思想品 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对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知法 懂法 守法 护法 篇9

  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法制讲座)——枞阳县公安局钱桥派出所所长 朱祥甫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荣幸受到钱桥中学的邀请,来到贵校给大家讲法制课,向大家宣传法制,希望大家听完课后能够认识到法制的重要性,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当今的时代,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时刻都会接触到各种信息,在纷繁复杂的信息当中,有的是健康信息,有的是不健康的东西,健康的信息会对你们的教育和成长有好的促进作用,而不健康信息,则会对你们的身心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引导你们走向歧途。

  在这样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下,你们能用自己的眼睛分清善恶、美丑、健康与龌龊吗?我认为,你们难做到这一点,因为你们很年轻,因为你们还没有踏上社会,还没有具备观察、分析、甄别和抵御外界影响和侵害的能力,从一些青年人的平时表现、行为方式上不难发现,你们中的有些人,已经受到不良的东西影响了,没有树立起远大的抱负,没有正确的健康的人生理想,不好好念书,不好好遵守校规校纪,甚至干出一些违法犯罪勾当,侵害你周围的同学,侵害学校,侵害你们的家人和朋友,真的,有些轻少年违法犯罪了,我们看到了非常痛心,有人在这样的花季年龄,过早的放弃了理想和追求,走上了岐途,给社会、给家人、给自己都造成难以想象的伤害!

  我从警二十余年,目睹了多少青少年因为沾上恶习,因为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走上了犯罪道路!而且,当今,这种现象越来越严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越来越多越来越趋向暴力,这不是耸人听闻,在下面我将会向大家讲几个典型的例子,你们可以从事例中吸收教训。

  也许,有的同学会说:我们年龄还小,就算有什么事,法律也管不了我们。那么,我现在郑重的告诉你们,这是一种对法律的误解,是一种不懂法或者对法律轻蔑的表现,也是无知的表现。你们的年龄是还小,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可是,你们需要培养健康的心理,树立健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要远离那些不健康的东西,摒弃那些恶习,只有这样,你们才能把现在的书读好,才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过去,我们这一代人,曾经认为毒品距离我们很远、艾滋病及其他性病离我们很远,爆炸枪杀案件离我们很远,暴力袭击校园案件离我们很远,那些卖淫嫖娼的丑恶行为离我们也很远,可是,今天,这些东西都已经来到我们身边,象病毒和瘟疫一样,无时无刻不在向我们的青少年发动攻击。据我掌握的资料,我们身边就发现刚出校门的青少年染上了毒品(钱桥镇目前发现有3名88年生一名86年生的男女青年有吸毒经历,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在此不能告诉你们这都是些什么人),还有一些少女们走上了卖淫的道路。这是多么令人惊心的事实!再者,年龄小,是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不是用来抵挡违法犯罪的借口和理由,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你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刑法》第17条第4款还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各种不良习性,成人以后想要改正是非常困难的,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自己的言行,不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纵容自己,认为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玩小聪明,日久天长以后,必将扭曲灵魂,走上歧途,酿成大错。再者,即使你今天年龄不满十六周岁,你犯了罪,依法不能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但是,犯罪的不良记录却要伴随你终生!何况,年龄是个变数,你总是在不停的长大嘛,今天年龄不够处罚,明天你的年龄说不定就够了,到那时,你已经养成了恶习,再犯罪的话就要得到重处。

  同学们,记住孔子的一句话吧“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做到谨言慎行,从点点滴滴做起,善行其事,善修其身,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做一个有志气有理想的青少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你们从现在起就应当明确将来的责任,将来,你们要为祖国为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当担重大责任!

  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累知识和才干,为将来报效祖国和中华民族做好物质和精神的准备。下面,我给同学们讲几个故事,是几个青少年由于不懂法,不规范自己的行为,放纵自己,而干出伤人害己之事,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一、1996年10月,陈瑶湖镇某初级中学初一学生谢小五,当时正好十四周岁多一点,和几个有学不上、喜欢无事找事殴打学生、拦截车辆的学生混在一起,一天下午放学后,五个人在一起密谋晚上到合铜公路上拦车抢劫。当天晚上,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拿了一件工具,有人从家中拿来钢筋,有人拿来木棍,在合铜公路上拦车,先后拦了三辆车,前两辆车都没拦停,第三辆是货车,被拦停下来,司机停车后即遭到他们的殴打,不得已将身上仅有几百元钱和一支手表给了他们。司机报案后,第二天公安机关即将他们抓获,因谢小五年龄刚十四周岁多一点,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只是从犯,最终给其判刑一年。从此,他告别了学校,过上了歧路人生的不正常生活,他服刑结束后,年龄小没有正当职业,便随着农民工盲目流入城市,到江苏常熟市后又多次参与抢劫、盗窃作案,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他至今仍然在服刑。

  二、周普寨,年龄刚超过16周岁,1997年,正在本县最好的高中读高一,因猥亵儿童被公安机关刑拘。原因是一天上午,本应上学的他却没去上学,溜到自己家附近的一所小学门外,将一名小学三年级女生诱骗到偏辟的地方,用手抠摸女孩下身,做出极其下流的动作,直至女孩疼痛叫喊才罢休,女孩回家后告诉父母并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将其抓获。据他本人交待:自从到某高中读书时起,因学校外有一家私营录像厅天天晚上放录像,而且经常播放淫秽录像,正值青春发育期的他,看了一次黄色录像后,便走火入魔,经常偷偷去看,并想入非非,在猥亵儿童之前,曾以辅导功课的名义,猥亵自己的一位女同学,从此,自己深陷情色的幻想和尝试之中。最终被判刑一年。劳改释放后,周普寨外出打工,又先后两次因强奸罪被判刑。本来,他从初中升入高中时,是一位成绩非常优秀的学生,亲人们对他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对他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可是,他却没有规范好自己的行为,放纵自己,毁了自己的前程。

  三、2007年,陈瑶湖镇某初中三年级女学生汪某(16岁),因与同班男同学谢某(15岁)谈恋爱,相约离家出走到铜陵市,校方和他们两家亲属到处寻找,都无法找到,直到有一天,铜陵市警方通知派出所,让两位同学的家人到铜陵去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才知道他们因抢劫出租车被警抓获。汪某被警方抓获后,痛哭流涕,但为时已晚,她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据他们自己交代,他们到铜陵玩了两天以后,身上的钱用完了,无法生存下去,谢某提议抢劫女出租车司机。事后,据校方介绍,与汪某谈恋爱的男同学谢某在学校成绩相当优秀,没想到他会早恋,更没想到他们会因为早恋而走上犯罪道路。

  四、2006年7月26日,横埠镇山水村的章海波(男,23岁系芜湖某职业技术学院应届大学毕业生),从芜湖回家途中,自带一把三棱刮刀,路过其本村居民章秀玲家时,顿起盗窃财物之心,潜入章秀玲家中行窃,不料被章发现,章海波即扼颈并用三棱刀朝章秀玲乱剌,直到章秀玲倒地,响声惊动章秀玲女儿,章海波将其推倒后用脚猛跺其头部至其昏迷,后在章家行窃未窃到任何东西。章海波最终被处以死刑(已经执行了死刑)。

  五、2007年,某中学在较女生方某,未满16周岁,因网恋离家出走,中途辍学,见到网上的白马王子以后,被该王子拉到一家美容院,逼迫其卖淫,后来,自己破罐子破摔,居然引诱过去自己的好友卖淫,最后,在一次严打中被抓,并以容留妇女卖淫罪获刑。

  上面五个故事的主人公,犯罪之前,都象你们这样的花季少年,其中几位还是非常优秀的少年,可惜他们没能很好的约束自己,有的沾上恶习,有的过早恋爱,将自己美好的未来葬送在自己手里。他们的犯罪,不只是葬送了自己,更重要的是危害了社会,伤害了他们的父母和亲人,让父母的下半辈子在羞愧和痛苦中生活!

  上面的例子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天生资质非常好,如果能把这种聪明的资质用到发愤读书上,定能成为优秀学生甚至将来可以成为栋梁之材,可是,有些人却没有自我约束能力,加上父母为了生活外出打工而无人管束,他们不断的懈怠和放弃,把大好时光用到玩耍上,打游戏、上网吧,甚至进入不该进的娱乐场所,涉及情色及赌博等丑恶现象,或者逞强好胜,无事生非,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结伙斗殴等等,骚扰学校,扰乱社会秩序,学校对他们进行教育,简直是对牛弹琴,拿他们没办法,公安机关查处他们时,他们有人仍然玩世不恭,经常表现出一股傲慢无理的样子,我行我素,不知悔改。每每看到你们如此的年少无知的表现,我们既气愤又痛心,焦心而无奈,少年不立志,少年染恶习而步入歧途,却不知悔改,长此而往,将来怎么能为家庭作贡献?怎么能为社会作贡献?怎么能为建设国家出智出力?甚至,非但不能为家为国做贡献,还可成为祸害一方的害群之马,能成为人民的罪人。

  所以,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养成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自己约束自己,对自己要高标准严要求,不放纵任何小的过失,不茫从于任何有不良习气的所谓朋友,远离游戏室、网吧、歌厅舞厅等等地方,将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因为那种地方是鱼龙混杂的场所,那里面混杂着许多低级的下流的糟粕,而你们的抵抗力还不足以抗拒这些侵害。那些经常混迹于游戏室、网吧、歌舞厅等地方的一些青少年,结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沾染了不良习惯,荒废了学业不说,最终可能还会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上面讲的那个周某后来多次犯强奸罪,那个女学生方某,后来因容留妇女卖淫获刑,都是因为放纵了自己,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啊!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能力。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该怎么办?还有就是,经常会碰到一些有害的东西或者人和事,比如,淫秽书藉、录像,比如赌博,比如酗酒等等,碰到这些东西我们又该怎么办呢?这就要求我们具备一定的观察能力、辨别能力,具备一定的自我约束能力,还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在搞好学习成绩的同时,要不断学习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现在不是提倡素质教育吗?素质是什么?大家可能非常模糊。我认为素质是一个人多方面能力的综合体现,如学习能力、对是非的辨别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抗拒不良事物引诱的能力,等等,这些能如何取得,只有一个途径,就是学习!没有生而知之者,只有学而知之者,我们不只是从书本中学,还要从社会实践中学,学文化知识,学法律知识,学各种书本以外的知识。具备了各种能力以后,还要遵守社会公德规范,国家不是提倡“以德治国”吗?一个有才能的人,不一定就是有用之才,不一定对社会有贡献,因为他必须还要同时具备德,只有德才兼备了,才能将他的才智正确应用好!实践证明,德行和操守,要从青少年时期培养,做到“涓涓细流而成大海”,从一点一滴做起,规范自己提高自己,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放纵自己,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今后要想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在漫长的人生长河中,他将为没能培养好自己的德行而被人看不起或者憎恶,而被社会淘汰,因此,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应处处规范自己,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古今中外,所有伟人、科学家,都是少年立志,树立远大志向,并终生朝着目标奋斗。我不讲外国的,只讲中国的,如鲁迅、巴金、钱其深、华罗庚等伟大的文学家和科学家,他们都是少年立志而成长起来的。什么是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呢?凡立志为社会为国家为中华民族作出贡献的,不拘泥于自我,囿于狭隘的一人一家一个小集体的小利益,心胸博大,这样的人生观就是正确的人生观。那些计较个人名利得失者,计较虚荣攀比者,贪图享乐者,甚至心理阴暗肮脏,一心想着掠夺他人的劳动成果坐享其成,在这些人的心中,都是唯我是从,以自我为中心,自高自大,自我利益就是最高利益,这样的人根本没有正确的价值观。能够正确的评判是非曲直,善恶美丑的人,正确对待金钱、地位、荣誉等外在的东西,才能正确的行为处事,才能胸怀大志,才能为家为国为民族作出贡献。

(三)加强青少年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遇到不法侵害沉默不语,会让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甚至让他们得寸进尺,继续对你们进行侵害。如果我们真的有一天受到了不法侵害,就要勇敢的向老师、父母或者公安机关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还要构成犯罪,要被判刑坐牢的。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甲假期与邻居乙及乙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甲和乙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甲听乙及他的朋友悄悄的说:“等一下要将某某的手机抢来,还要搜出他的身上的钱”,甲听了这话后,知道乙等人准备抢劫,他想下车,不想参与他们的事,但被乙左说右劝,碍于朋友情面,最终跟随乙等人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甲站在一边看着,乙让他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甲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体,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乙,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将乙等人及甲一并抓获,甲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是被冤枉的。你们认为他是不是被冤枉的?

  我国《刑法》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甲参与了抢劫,是共同作案的同案犯,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及时制止,如果你制止不了,也应该赶快想办法远离他们,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去犯罪,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不积极作为,最终也难脱干系,在法律上讲,你们是共同犯罪。所以,同学们,以后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远离犯罪。

  总之,同学们如果遇到不法侵害时,不要心慌害怕,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持正义,相信邪恶不可能压倒正义的真理,让犯罪象过街老鼠,无处可逃。

  最后,根据当前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缺点和问题,我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关于外来人员到校寻衅滋事的问题。如石马中学过去的学生赵某,经常纠集一些不良少年到学校骚扰学生,扰乱学校教学秩序,派出所亦多次出警对他们进行驱赶和教育,因其年龄问题及家庭因素,公安机关无法对其作出处理,而其家庭又不能正常的尽教育的义务,至使其危害一方,不过不要紧,他的年龄在不断的长大,总有一天要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我要告诉同学们,你们要与赵某这样的劣迹青年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与他们同流合污,不要为虎作伥,同时还要勇敢的揭露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科学合法的保护自己。校方对外来人员侵害学生现象,要有果断措施,组织教师及高年级学生护校,组织班级学生护班,形成拒绝不良现象进入校园的氛围,树立校园正气,让违法犯罪不敢向校园渗透漫延。

  2、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脱节的问题

  我们常说的“留守儿童”现象,在你们之中,就有不少人是留守大军中的一员,你们的父母为了生活,为了能把你们培养成才,抛家别子外出打工,他们在外面不是去享受,是去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受别人难以承受的累,他们饱尝辛酸,让你们在家能够和别人的孩子一样,甚至能和城市的孩子一样生活和上学,可是,他们外出,留下了你们和爹爹奶奶一起生活,你们不能正确的理解父母,却有人认为没有父母的管束正好能放纵自己,有学不上,有书不念,放任自流,打游戏,上网,抽烟喝酒,打架斗殴,这就形成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脱节的问题。在此,我呼吁大家,一要重新认识和理解父母,体谅他们外出打工的辛劳和无奈,感受父母对你们的牵挂和深沉的爱;二要珍惜自己,把握好今天的大好时光,树立远大志向,好好学习,让自己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回报父母。

  3、在校学生存在的一些不良习惯(1)破坏学校公共财物

  这种现象时有发生,而且还带有普遍性,有的学生出于恶作剧而损坏桌椅板凳、门窗等,有的是出于泄愤,损坏教室里的财物或学校其他财物,无论是恶作剧也好,泄愤也好,首先,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给予治安处罚,虽然,很多这种行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那是学校爱护学生,不想让你们受到法律的惩处而留下不光彩的记录,用校规校纪给予教育和挽救,其实,学校是用心良苦的,可是,你们能理解吗?再者,你们损坏的虽然是学校的财物,同样也损坏了学生应该具备的品德,让学校受到伤害,同时也严重的伤害了学生在社会上的影响,伤害了青少年应该培养起来的社会公德,如果有人认为这是不值一提的事,那么,有这种行为的甚至是有这种恶习的学生,就难以被塑造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人才,这些人一旦走上社会,可能会恶习不改,干出危害社会的事,也有可能因此而走上邪道,走上犯罪的道路。(2)参与敲诈勒索

  有这种行为,就更是要不得的,这是一种相对较重的违法行为。这种现象也经常发生,有的是本校已经离校的学生所为,有些是在校学生勾结校外人员所为,侵害那些相对弱小的学生,将他们带到学校的生活费敲走,有时候逼得弱小的学生们在家骗父母,说是学校向学生收费,不仅让学生人心惶惶,更严重的损害了学校形象。

(3)抽烟、喝酒、赌博、上网、打电子游戏、染发及带有流氓习性

  我常看到街头巷尾、校园周边有一些稚气的少年吸烟,也偶尔看到饭店会有一些未成年人喝酒、打牌赌博,更经常看到学生模样的少年们在网吧上网打游戏,有的甚至沉迷到网络上,据我所知,贵校的一些学生自以为聪明,晚自习以后,居然用衣服做工具从楼上往下吊,然后翻围墙到网吧上网,这是什么行为?大家想想,这符合一名高中学生的行为规范吗?同学们大概知道,2008年,枞阳中学一名高三学生因翻围墙外出上网,不慎坠地死亡!一个鲜活的生命,由于自己不能约束自己而英年早逝,因为他的死亡,让学校遭受损失,更让其家人陷入灾难之中。这是多么非常让人心痛的事,同时也是非常让人生气的事,想一想,你们的父母家人,将你们送到学校,是多么希望你们能多学知识,是多么企盼你们成龙成凤出人头地,可是你们却背着父母家人,逃学,干出上述种种行为,荒废学业,更荒废了树人做人的最佳时机,学没上好,人没做好,最后却成了阿非一样的人物,被社会所摒弃和不齿。还有,就是一些青少年行为另类、怪异,将本来很美的黑发染成红色、黄色、绿色或白色,穿着打扮更是大胆前卫,男孩子打耳孔、剌青、纹身,特别是有些女孩袒胸露背甚至露腹,耳朵上穿孔不算,还有

  人在鼻子上穿孔,也许你们会说,这些是个人的自由,谁也管不着,是的,你怎么穿衣怎么打扮,是自己的事,可是你们要知道,无论如何却不能有伤风化,有悖道德规范。同学们,人的美与丑,不单纯靠外在的东西来表现,那些外表美而行为不美心灵不美的人,是徒有外表,华而不实,而那些外表不美,行为美心地善良且又有学识者,却让人们格外尊重,那些有着另类的怪异行为的青少年,他们没有把握住人生坐标,找不到生活和学习的方向,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不从增加自身才干做起,却想让别人注目,所以用这些怪异的行为吸引别人眼球。可怜啊,可悲呀!这些人长此下去,就会浪费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到头来,什么都学不到什么都得不到。同学们,要珍惜时光,“一寸光阴一寸金”啊,青春一晃即逝呀,要好好把今天的学习机会,认真把书念好,争做对社会有用的人、让人尊重的人。(4)参与盗窃作案

  这些年来,青少年盗窃作案现象越来越多,钱桥也并不少见,在这里我就不举例说明了。由于一些青少年沾染了一些恶习,比如沉迷上网,比如抽烟喝酒、甚至赌博,这些都需要钱,家里平时限量供给,有的家庭本来就不富裕,经济负担本来很重,当然也有些家庭可以供应得起孩子的消费,但是为了不让孩子养成乱花钱的坏习惯也限量供给,那么,有了上述这些恶习,钱怎么来,于是就去盗窃作案。

  4、水、电、交通、高坠等的安全问题

  最后,我要向大家讲讲如何做到水、电、交通安全问题。近年来,经常发生青少年溺水死亡及交通事故死亡,以及偶有触电死亡事故发生。前年夏季,新埠村一姓柏的少年因暑假参加补课,课后到水塘中洗澡而溺水死亡,年仅16岁;去年,石马中学一名姓唐的学生逃学外出到河中玩耍溺水死亡,年仅16岁。他们都是花季少年,却英年早逝,留下的是亲人们无限的悲哀和痛苦。为何会出现这样的不幸,不是他们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而是因为他们年幼缺乏起码的安全意识,并且过份贪玩。国家提倡“以人为本”,生命高于一切,上面讲的两位少年如果时刻把安全记在心中,不冒失行事,那该多好。这是水祸,还有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攀高登高的安全(如今年5月12日晚,钱桥中学复读班学生章齐贺意外坠楼死亡事故),都是悬在我们头上的剑,要时刻鸣警钟,不可一刻放松或疏忽。最后,祝各位老师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合家欢乐!祝各位同学,立志高远,学习进步,身体健康,美好的理想都成真!谢谢大家!

知法懂法守法演讲稿 篇10

  知法懂法守法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 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要和规章制度打交道,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园”。也就是说,我们的生活只有遵守一系列的规矩才能有条有理,完善和谐。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全体公民都能做到遵纪守法,我们就能在一个文明美好的环境里快乐地学习,健康地成长。了解法律知识: 法律就是一定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从小知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非常重要。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首先要懂法。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的利益。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1.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国旗,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国旗。

  2.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当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你必须充分保证他的一切权利得以实现,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司法人员,他张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领,并且步步紧逼向你要钱要物非要帮你办什么事不可,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冒牌货,你要当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法律小常识二

  1.如果公安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你可以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是公安机关的信访部门。

  2.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该了解以下几种案件的收费情况。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缴纳。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每件缴纳50元到100元。财产案件,以争议金额的百分比缴纳。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至5万元,按4%缴纳;5万元至10万元,按3%缴纳;百万元以上,按%缴纳。劳动争议案,每件30元至50元。

  3.如果你面临着一场因你缺席而判决的对你不利的官司,那么你可以提出证据证明法院传唤方式不合法,即没有用传票,或者传票没有依法定方式送达给你,法院送达传票必须有回证。你以此为理由提出申诉,就可能赢得法院重审此案。

  4.如果你是位女性,当你在公共场所受到骚扰时,你要义正词严地大声抗议。胆怯和忍气吞声只能引来更肆无忌惮的骚扰。

  法律小常识三

  这些招聘行为被禁止: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和岗位除外)。

知法懂法 守法护法[推荐] 篇11

  一. 活动目的: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与我们息息相关。许多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违法犯罪现象的出现,因此学习、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知识就非常的必要。通过进行法制教育主题班会、观看法制教育专题片、写观后感、听法制教育专题报告等系列活动,让同学们亲身体会到法律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性,使大家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也能学会用法律武器帮助他人,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让同学们自觉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校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立志做守法、护法的小卫士。二.

  活动过程:

  班主任:亲爱的同学们,法制生活的时代已经来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在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同学们自觉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同学们!法律时时在我们身边,我们的生活处处有法,让我们今天一起与法同行,体验精彩的人生。预祝本次主题班会圆满成功!

  AB合:我们宣布,九年三班“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现在正式开始!

  A:同学们!当你在校园里快乐的生活时;当你走在繁华的大街上与人擦肩而过时;当你走在乡间小路留恋于周围的美景时……你是否想到“法律”这两个字!B: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A: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

  B: 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A: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B: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A:那么什么是法呢?

(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抢答,规则:A:讲开始之后才能举手回答。假设有多个学生回答,只要讲得有点对,就可记录1分。)

  生1:法是由国家制定的,是国家强制每个人必须遵守的规矩。生2:法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

  生3:法是国家为了使大多数人生活得更好,而给人们的行为规定的一种规范、标准。

  B:那同学们都知道我国有哪些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关的法律? 生1234……:法的种类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A:对,法是有许多具体法律条文组成的。这些法律条文清楚地告诉人们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哪些是犯罪行为,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在某些情况下必须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事。

  B:嗯,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什么是义务教育,什么年龄接受义务教育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应当受到哪些保护,侵犯未成年人的权益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等。

  A:是啊,当今社会,法律已成为维护我们社会稳定公平,让我们的生活安宁幸福的有效保证。

  B:法律时刻提醒着我们,约束着我们,衡量着我们的行为。因为有法可依,我们身处的社会才变得更加安全有序。

  A:法律是公平的使者,是正义的化身,是我们的保护神。

  B: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每个人幸福和欢乐,让我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吧;下面,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抽签必答答对加1分,抢答答对加2分。

  A:(先总结比赛情况)通过刚才的知识竞答,可以看出同学们善于动脑,积极思考,不仅懂得了许多法律常识,也了解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B:作为新世纪的小公民,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帮助他人,保护自己,立志做守法护法的小卫士,切不可以身试法,玩火自焚。下面请听“拨打110的故事”,讲述者:

  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从此,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

  A:请思考:小伟违反了什么法?

  学生抢答,对的加2分: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B: 下面请听《一个真实的故事》 讲述者:

  在四川的一个贫困山区,有一位十三岁的小女孩,叫杏儿,她非常好学上进。一年冬天,她的妈妈为了多挣些钱过年,大雪天,上山采药,不幸摔死在山崖。爸爸让她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已经长大的弟弟。而她为了生活不得不到镇上一家餐馆洗盘子,月工资只有300元。她每天工作十个小时,常常睡眠不足。一次由于实在太困了,不小心打碎了几个盘子。狠心的老板扣去了她半个月的工资。回家后,还被心情不好的爸爸一顿责骂。杏儿多么渴望能再次背起书包,捧起心爱的书本,重新回到老师和同学们当中啊!

  A:同学们,同样是生长在新世纪,同样是花季少年,我们丰衣足食,而她却为了温饱和一个读书的权利奔波挣扎。同学们有什么想说的吗? 生1:她太可怜了,我想给她捐些钱帮助她回到学校。

  生2:《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16岁以前的孩子应按国家规定接受义务教育,她爸爸应该让她回到学校继续读书。

  生3:《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任何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黑心老板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B:同学们,回答得十分积极踊跃啊!如今的社会纷繁复杂,所以身处其中的我们,不仅要懂法,还要学会对一切触动法律的陷阱与诱惑说:NO。

  A:作为新世纪的小公民,我们一定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同时还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帮助他人,立志做守法护法的小卫士。

  AB合:让我们从今天起,共同撑起法律的保护伞,感受社会的温暖,享受美好的生活。从这一刻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让法律监护我们健康成长!今天的主题班会到此结束!下面请班主任进行总结。

  班主任:(同学们,在今天的主题班会过程中,大家积极、踊跃参与,热情高涨,特别是第几小组,通过集体的努力,得到第一名,大家用热烈的掌声来表示祝贺。颁发奖品)

  同学们,“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一失足成千古恨哪!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明显,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人生的路还很漫长,我们左右不了网吧的不规范管理,我们阻挡不了网上垃圾信息的产生,但我们可以构筑起道德的防火墙,文明上网,不进入营业性网吧,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希望每位同学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增强法律意识,学会明辨是非,识别善恶,自觉遵纪守法,养成良好品行,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懂法、守法、护法的小公民!衷心祝愿同学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过着快乐的校园生活,拥有精彩的人生!三. 活动总结:

  在今天的主题班会过程中,大家积极、踊跃参与,热情高涨,通过此次主题班会的召开,使同学们深刻地认识到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与我们的生活、学习、成长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位学生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构筑起道德的防火墙,文明上网,不进入营业性网吧,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自觉遵纪守法,养成良好品行,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懂法、守法、护法的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