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阅读心得范文3篇(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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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是一部非常有名的小说,作者是毛姆。它的名声很高,还没读过,便大概知道里面的核心,会偶尔假文青的用来形容理想主义。我读过之后,除了对里面画作妙惟肖的描写感到震撼之外,反而没了之前那许多感慨。
没读过之前,我以为小说主角是个为了理想而奋斗终身却又穷困潦倒的可爱的小年轻。描述为可爱,是因为,我觉得,男主至少是个心地善良纯真的人。然而事实是,男主是一个脾气暴躁没礼貌的大叔。这个大叔的原型是知名画家高更。大叔的前期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成功”人士,六便士的生活似乎有点低估他的社会地位。然而,或许就是这种反差早就了这个角色的不平凡。第一个反差,是大叔的年纪,他不是我们刚步入社会的小年轻,而是有很让人羡慕的家庭的人,这样的人,让他放下所有去追求遥不可及的“月亮”,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得需要多大的决心?第二个反差,是大叔的社会地位,如果他一无所有,我可以想象,一个逼到绝境的人会遭遇怎样的涅盘重生,可偏偏是顺利的幸福的成功的人,可以不顾虑“沉没成本”,从头开始。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没有研究高更的真实历史,对于这本小说,太过超于现实世界的`描述和有时过于牵强的逻辑,难免让我感觉真实。但或许,真实并不是这部小说的初衷吧。纵使这位天才有着非凡的天赋,但于我个人,我不喜欢他。除去表面的不负责任,和对家人带来的伤害不说。我最痛恨的是他对朋友的态度。我忘了那个唯一欣赏他的朋友的名字,暂且叫他小胖吧。小胖也是一个画家,在见过他的画之后,非常惜才,纵使男主脾气暴躁还没礼貌和修养,小胖依然对他很好。可惜男主非但不感恩,还出轨了小胖的妻子。其实这一点逻辑我一直觉得小说没交代好原因,因为一开始小胖的妻子是很讨厌男主,和小胖关系非常恩爱。
后来莫名的,就被男主吸引,我记得用了一个因为他有“野性原始”的吸引力来简单解释了小胖妻子的出轨,或许男主的身上有太多的难以解释的现象吧。
想象一下: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证券交易所经纪人,一位平凡普通体面老实的中产阶级中年男人,无甚不良嗜好,工作勤恳敬业,有互敬互爱的妻子、健康漂亮的孩子,中规中矩的幸福美满生活。可是突然有一天,他跑了。抛下了工作和家庭,留下一张纸条,便消失了。
抛家弃子,从热闹的城市出走,从鲜亮的职业身份和美满的社会身份里挣脱,努力摆脱掉一切束缚,身份、名誉、钱财、亲情,这些世人所珍视追求的一切,他视为洪水猛兽,视为牵绊和绳索,唯恐避之不及,统统都不要,甩开,只为一心一意画画,即使穷困潦倒,餐风露宿,几近饿死,又拆散恩人家庭,受人嘲讽辱骂,受尽颠簸流离。画得好不好无所谓,只是要画下去。不为留名、不为谋利、不为传世。只是画而已。把自己见到的画下来,如此而已。如此纯粹。
为何这突然升腾起的渴望和欲望会如此强烈猛劲,紧紧攫取住他,让他如此决绝绝情、自私冷酷到匪夷所思?
作者,书里的叙述者,还有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也同我们一样迷惑不解,深觉不可思议与不可原谅,可就连他自己也无法解释,他只知道一件事:“我要画画儿”。“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得好不好使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好像无法用凡俗动机来解释。理想太过迷人,他也身不由己。
或者他是在追求美。终其一生,追求以画笔呈现出他独特的心灵看到的美,一种热切地想创造出美的创造欲。只有最终抵达,他才能找寻到心灵的平静。
心灵的最终平静。
世界上只有少数人能够最终达到自己的理想。也只有极少数的人能最终完成心灵的永恒宁静。
对外界所有一切都无所谓、不在乎。毁誉评价他都视若无闻。这哪里是普通的心灵所能承受的?历史上唯有圣贤哲人方能如此吧。所以尽可以恨他的冷酷自私,却不得不承认这心灵有超乎常人的坚强意志。到最后,只有怜悯、同情,还有深深的震撼了。
这就是天才。
想到弘一法师,世间物质层面的荣华富贵、情色爱欲都遍尝了,精神层面的书法绘画、戏剧音乐也都领略了,心还是没有找到归宿,意欲寻求最深的究竟。也是捐弃一切,青灯古卷一人独自去那寻索真理的大海,以常人不可想及的苦行戒律成就慈悲智慧人生。
以及,毛姆真是会讲故事的人。细致刻画,夹叙夹议,一波三折,娓娓到来。可能时代背景之故,故事的女性或可笑可悲,或可恶可憎,要么就是又老又丑,毛姆又极擅嘲讽揶揄,所以借主人公之口说出的一些侮辱性的言论真是对女性太不友好了。
小时候以为,人长大了之后就会开始谈梦想。后来长大了才发现人更多的是怀念年幼时的敢想敢做。我以为,人只有在青春期才会迷惘,是因为后来大家都找到了梦想,慢慢才发现是大家都习惯了生活。
理所应当地,每个心里装着梦想的人都会被迫害。真不怪我们,在我们看来,梦想就是白日梦。
人总要吃饭。用劳动来交换粮食比直接生产粮食更轻松一点,这样我们可以省下时间来做喜欢的事情。为了省下更多时间,我们要花更多时间去熟练技能。于是我们就陷入了这种怪圈之中。幸好啊,我们还能够繁衍后代,延续我们做不完的事情,然后投入时间不断纠正他们往既定方向前进。生活可能就是这样吧。只吃饭不干活的人是非常无耻的。
我讨厌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他太过于冷酷无情,他伤害了那么多爱着他的人。
书中的男主角是以保罗。高更为原型的,而保罗。高更比男主角的生平看上去有了很多人情味。
所以一切都是作者的构想,斯特里克兰只是一个纯粹的梦想化身。也好,世界上从来没有过这么薄情的一个人。
一个心怀梦想的人也许会名垂青史,也许不会;但必定不会被大多数人所理解。这大概就是人类社会最大的幸庆和悲哀吧。
“虽万千人,吾往矣”,“十年一觉扬州梦,不负青楼薄幸名”,“忍把浮名,换了浅斟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