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工作体会心得3篇(人民警察工作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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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拥有美丽的青春:有的人把青春献给了三尺讲台,有的人把青春献给了雪山哨所,有的人把青春献给了救死扶伤......他们都是快乐而幸福的。而我,一个普通的交通协管员,也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一路寻找着自己简单的快乐、平凡的幸福。
站在高高的岗亭台,飒爽英姿,如臂使指地引导滚滚车流,三尺岗台已经密布我身体回转的痕迹,工作很平凡、枯燥,但是我感到很充实,犹如水中游鱼,充满了朝气与活力。
其实,刚工作时,我也经历了最初的茫然和机械,偶尔听闻发达地区的待遇,或是同学聚会上相互晒晒收入时,也会有阵阵失落感,但想到领导的信任、同事的鼓励、群众的期待,心里就会欢乐高呼,暗自窃笑,对物质也不再那么敏感。于是,心中的失落感便会一扫而空,重整思绪,我继续心无旁骛地在工作岗位上履行自己的职责。
警察工作的辛苦只有入了这一行才深刻体会到,挺立于炎炎烈日之下,行走于风霜雨雪之中,奔波于滚滚人流车海里,站驻于喧嚣繁杂的街道口,夜深人静时赶赴事故现场,救助伤者,追缉逃逸车辆......工作起来,没有上下班之分;忙碌起来,没有工作日与休息日之别。无论严寒酷暑,还是风吹雨淋,我们一直坚守在交通安全管理第一线。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我们的身影;哪里有堵塞,哪里就有我们的足迹。
寒冬腊月,在路上盘查嫌疑车辆,让我第一次对“寒风刺骨”有了深刻的体验;六月时节,在街道上疏导交通,让我第一次对“骄阳似火”有了切身感受;调解纠纷被人误解时,让我第一次对“委屈憋闷”有了难忘印象。然而,当我听见受害人发自肺腑的感谢,看见司机朋友投来的微笑目光时,我不再抱怨自己职业的艰辛,不再后悔一年前的选择。当我用积极乐观的心态正视我的职业时,原来自己早已被这份职业的神圣与崇高所感染,实现了普通人向自己职业的转变,早已在工作的酸甜苦辣中体会到服务群众的幸福。
当上交通警察员后,极少有休息时间。回家,成了忙碌工作后幸福、温馨的犒赏。每次回家,吃着母亲做的饭菜,总觉得那么可口。茶余饭后,一家人围坐下来,听我讲讲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见闻,以及我偶尔的“英雄事迹”,这一刻,我发现他们很是为有我这么一个儿子而感到骄傲、自豪。我突然感觉这一切是多么美好,一种幸福感涌上心头。
工作这一年,点点滴滴,分分秒秒,记录着我的成长轨迹、苦辣酸甜、喜怒哀乐,也书写着我的幸福感言。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必须创新“三种工作方式方法”
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和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是基层警务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创造出新的局面的必要途径。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在下列三个方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
一是要创新入户核查的方式方法。入户核查,是基层民警掌握辖区居民情况、有效加强人口管理和户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警务室民警了解群众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了解群众疾苦,改善警民关系,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必要途径。以往工作中,警务室民警大多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定时到群众家中进行核查,缺乏自主性,有时也往往因为群众家中无人无法进行。新的形势下,入户核查必须根据农村的特殊情况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进行,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春节期间,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返回了家乡,家人团聚,这是我们入户核查、接触群众的最好机会;春种、秋收季节,大多男青、壮年劳动力也返回农村,这就需要我们走进田间地头,抓紧进行走访调查。
二是要创新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方式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人财物大流动的趋势必然要波及到农村。每年春季,针对农民外出打工相对集中的实际,有的派出所还采取了将辖区各村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开的做法,由所长带领户籍内勤和警务室民警集中深入到各村主动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外出打工的农民。随着科技强警步伐的不断加快,微机也将进入农村警务室,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做好警务室民警微机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训练,待公安五级网开通后,及时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是要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的方式方法。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和水平,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是警务室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当前尤其是要选择那些农村金融营业网点、加油站、灌气站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的农贸集市适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派出所联网,以节省警务成本,提高防范效能,使农民在有效的治安防范中得到切实的保护,看到公安机关的服务诚意。
三、必须追求“三种良好效果”。
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基层警务室民警的工作职责,也是巩固公安工作的基础,提高公安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因此,在做群众工作中,必须努力追求“三个良好效果”:
一是要追求警民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效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要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而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既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应该追求的目标,也应是我们警务室民警必须努力的方向。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置身于群众之中,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帮他们之所需,真正做他们的知心人、好朋友,群众才会真心的理解我们、关心我们、支持我们,否则,你做得再好,老百姓也不买你的帐。
二是要追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我们做群众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警民关系,巩固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进而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警务室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把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作为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和化解消极对立的不和谐因素,及时发现治安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是要追求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警务室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赢得群众满意。群众满意是检验一切公安工作的最好标准。“千好万好不如群众说好,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告诉我们做群众工作必须把群众满意作为唯一的尺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把维护好人民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解决好治安问题的基础上,真心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就能让群众满意,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从警几年来,由当初的不适应过度到现在的基本适应了,渐渐的我已喜欢上这个职业。我所工作的单位地处该市最繁华的地段。因此每天值班的民警都要处理少则20个,多则40-50个的警。我们值班至少一星期一次,但多数时候都是2次。处理警情,是每一个民警的最基础的基本功。经过这近三年来基层工作,我不断的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在处理众多警情的经历,使我感到作为一个执法者在用语上要“规范”的重要性。另外在处理任何警情时一定要公正、耐心、细心。基层工作虽然很辛苦,但看到每个警处理完后群众都满意而归时,即使辛苦点,累点又算得了什么呢。
有为而争位,在工作中深深的体会到当警察要当人民的警察,一切为民。为群众办事,为群众破案,为群众有所作为,警察才能争得在人民群众心中那一份地位,受人尊敬与爱戴。头顶国徽,身着制服,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是许多好男儿的梦想。人民警察在百姓的心中是敢于与邪恶作斗争,毫无畏惧冲峰在危险前沿的英雄、正义的化身。
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对公安民警权力的根本要求。在执法工作中要不断的强化宗旨意识,立足本职做好工作,更好的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