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16篇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的心得体会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16篇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的心得体会,以供借鉴。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总是犯错,那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教师听法制教育心得体会,屡教不改。总认为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没有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就会做出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这不仅仅是给你的个人的形象抹黑,还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某市有一个成绩不错的学生。可在坏朋友的引诱下,他在外面玩儿了整个通宵。渐渐的,他沉沦了下去,成绩也一落千丈。最后,竟发展到犯罪抢劫的地步。他进了派出所。另一个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人真事。甲是一名沉迷网络的中学生。一天他正在网吧打游戏,身上的钱用完了。他想起了电影里不良少年收保护费的情景,他一开始学着向低年级的小朋友要钱,直到后来,他发现了用锡纸可以打开防盗门的办法。于是连偷了三家。最后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进了暗无天日的监狱。
这不是又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同学们我们正处在花一般的年华,诗一样的年龄,可不能因为这些毁了我们的一生呀。如果我们不克制自己的不良行为的话。那么,最终受到的是法律的制裁,进了失去人身自由的监狱。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小学生吧!
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
寒假里,我和爸爸妈妈一齐学习了相关的少儿法律常识,尤其对网络游戏引发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作为我的学习重点。
网络游戏成瘾引发青少年犯罪,我刚开始听到这样的案例还真的吓了一跳,正因我也爱玩游戏呀,稍微有点上了瘾,难道还会引发违法犯罪?我是个好孩子怎样可能?带着一连串的?号,我和爸爸妈妈一齐学习了有关案例,坚信您听我说了这些案例和报导必须会觉得:网络游戏成瘾会引发青少年犯罪的!
就让我们一齐来看看相关的案例和说吧!
案例一《富二代抢劫入狱称只想体验游戏中画面》
摘要:法官询问李晓“为什么要去抢劫?”他低头回答“玩网络游戏入迷了”。据李晓的爸爸回忆,案发半年前,李晓突然迷恋起网络游戏,业余时刻都泡在网游上。一次偶然的机会,爸爸发现李晓玩的游戏很暴力,“全是打打杀的画面,很血腥、很恐怖。”
李晓的家人认为,李晓去抢劫并不是为了钱,就应是玩网络暴力游戏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自己想去尝试一下游戏中的画面,才抢劫路人。
案例二:游戏高手沉迷“侠盗”变身现实窃贼
摘要:自认为是游戏高手的马长海,整天沉迷于游戏“侠盗飞车”中,游戏中的他来去自如,难以被警察捉住。花光钱后马长海心生邪念,在现实生活中疯狂盗窃摩托车数十起。黑龙江省嫩江县检察院近日依法以盗窃罪对马长海批准逮捕。
研究证明,青少年长时刻沉溺于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上的负面影响很大,除了头脑发育受到影响,还会导致植物神经紊乱,体内激素水平失衡,使免疫功能降低,引发紧张性头疼、焦虑,甚至可能导致死亡。更让人担心的是由其引发出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
好可怕呀!我如梦方醒,想起一年多来,开始我只是喜爱上网玩《摩尔庄园》等游戏,之后和班里的同学玩起了《功夫派》,这个游戏很刺激,让人有一种成功感,升级越高觉得自己越厉害,爸爸妈妈发现了我的学习开始不认真,变得性情急躁后,知道这和玩游戏有关。爸爸妈妈在假期里用各种方法转移我玩游戏上瘾的坏习惯,引导我上博客,我写的博客是全班最多的,好多同学给我发表了评论,我也给同学写的博客发表评论。妈妈给我讲好多故事,给我读优美的诗歌,陪我去画画。姚老师说我很有写作天赋呢。爸爸妈妈总是鼓励我,和我一齐玩耍,让我快乐,期望我的心中每一天都开出一朵小红花。大年初三姚老师消息通知我和班里的另外两名同学的绘画作品又获奖了。妈妈说:“孩子,把你的玩游戏的干劲用到哪哪都会开出一朵小红花。”
寒假里,透过爸爸妈妈的正确引导,限时上网,我没那么有隐了,知道了上瘾的害处。爸爸妈妈爱我,我要好好报答爸爸妈妈!如果还有和我一样的小朋友,请赶快悬崖勒马!爸爸、妈妈、老师、同学们伴着我们一齐快乐成长!
我们的心中每一天都会开出一朵小红花!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从一只没有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展翅高飞的雄鹰。
法律在我们的身边是十分重要的,无时无刻都需要法律的制裁,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它能让人改过自新。要是杀人,纵火,盗贼等等,如果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难道还会犯罪吗?由此一来,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
这个故事是我在网上看到的,我看了之后,深受感动,这个故事讲了:绑架事件发生在北京的一所小学附近。学校放学后,一个小男生独自一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两个大人所绑架。父母发现自己的孩子放学后,没有回家,就非常的着急。不久之后,就接到了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那个人在电话里说将他们的儿子绑架了,要求他们支付十万块钱。父亲很着急,但是,在接电话的时候自己的心还是心平如镜,他要求电话里的陌生人一定不能伤害自己的孩子,并且要他们证明自己的孩子在他们的手毫发无损,电话那边的人立即将电话嫁给那个被绑架的小学生,小学生在电话中证实了自己被陌生人绑架,号啕大哭并且大声呼喊:“爸爸,快来救我,我好害怕,他们对我好凶。”
电话很快就断了,十万块对他们这个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少的钱,但还是救孩子重要,最后,他们采用的方法是报警。警方对这件事十分的重视,于是,小男孩的父母随同警方来到了绑架犯要求交赎金的地方——是一个茂密的森林,警方伪装了一下。他们来到绑架犯要求的森林里,警方发现了绑架犯,绑架犯也认出了警方。他们十分地慌乱,两个绑架犯,一个紧紧地拉住小男孩,要挟警方不准过来,否则小男孩就会被他们杀死,警方以为绑架犯不敢这样做,就上前一步,用手抢指着绑架犯,而绑架犯在慌乱之中,把小男孩给杀了,两个绑架犯被处了死刑,而小男孩的父母因为失去了孩子,非常地悲伤,结局成了一个悲局。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虽然两个绑架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白白的牺牲了一个生命,是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四分五裂。绑架犯的这种恶劣行为,对社会产生了影响,警示了我们正处于青春年华的青少年朋友,并告诉我们不能误入歧途,从小要要懂得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要学好法律。
通过这件事,我要对同学们说: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因此,我们每位同学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吧!
听了法制教育讲座,我心有感触。我想:青少年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犯罪会使自己的人生蒙上一层浓重的阴影,也会使自己以后的人生变得暗淡无光。犯罪的青少年长大以后,不能当兵、做金融等重要的职业,也没有老板会招聘他,他会失业。会承受很大的痛苦,同时他的亲朋好友会远离他,他会很孤独,他的父母也可能会因此而离开他,抛弃他。
青少年犯罪包括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收听、观看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防火、抢劫等不良行为而犯罪,导致走上一条不归路。
在青春期,个别学生有早恋的现象。他们在学校里写信、传纸条,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些同学的心理会佷复杂,同时会影相成绩,会使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价值观产生很大的扭曲。早恋也可能会导致违法犯罪。例如,有人对他的女朋友说了一句不礼貌的话,他想帮其报仇,显示自己男子汉的威力,而导致他们打架,犯殴打他人的罪名,严重者会判坐牢,轻者赔偿医疗费。早恋也会用很多的钱,万一零花钱不够,脑海里就会浮现出种种不当的获钱行为,从而实施计划,继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就好像剧中的主人翁一样,一个成绩本来很好的学生,自从他遇上一个坏学生以后,他的行为就会被那位坏学生所影响。他会逐渐养成一些坏习惯,从而产生一些不良的行为,不良的思想。当他犯了罪被判2年,缓刑2年。他回到家里时,家里没有任何人,他遇到了邻居赵奶奶和赵爷爷。他们说:“你爸爸已经搬去他的单位居住了。”可当金辉问起他的妈妈的时候,赵奶奶却转移了话题。是因为他不想让金辉知道他的妈妈去世的消息而伤心欲绝。金辉虽然不用坐牢了,但的读书旅程也要中断了,校长认为,犯过罪的人是不可能回到学校读书的。赵奶奶千方百计的哀求,校长破例让金辉到学校试读,但他拒绝了。老师把一本《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给了赵奶奶,说:“只要你明天拿了这本书找校长,他一定会答应的。”赵奶奶真的这样做了,但金辉这时却不想读书,想和朋友去打工。赵奶奶和赵爷爷立刻去找他,他们找到了金辉,劝他回家,奶奶却在这时候生病了。可他还是打了一个电话给金辉的爸爸,他希望老金与金辉和好,不再责怪金辉,他的愿望达成了,同时金辉也可以回学校念书了!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而造成的家庭悲剧,会使未成年人蒙上浓重的阴影,因此我们未成年人应树立法律意识,预防违法犯罪!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感谢学校为我们举办了这次法制讲座。
法律就像是大自然的守护神,让森林中的雀儿、小鹿、小熊等动物有一个安全、温馨的避所;让海洋里的鱼儿、乌龟、鲸鱼等海洋生物有一滴纯净、清澈的海水;让陆地上的青草、鲜花、绿树有一口新鲜清新的空气……所以,法律无时无刻都在我们的身边,悄悄地保护着我们。
然而,犯罪却想一双罪恶的魔爪,面目狰狞,不断地诱惑着意志脆弱的人掉入万丈深渊。它犹如一支尖锐锋利的矛,无情地刺向善良的心中,幸亏有法律这一张无坚不摧的盾在默默地保护着我们。
犯罪催使着无知的人类使徒肆意地破坏着大森林、大草原,毁坏了动物们的住所,使它们流离失所,失去了家园的庇护。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保护着大自然中的小动物们的生活环境,使它们有一个温馨的小窝快快乐乐地生活。
但是,犯罪并没有那么简单,它还破坏了海洋资源、水资源等宝贵的资源。犯罪催促着那些无良的商家和工厂不断地向河流湖泊中排放污水,使原本透明、清澈的水流变得浑浊不堪,使原本再水中快活自在的鱼儿等水生动物悄然离去,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这么恶劣的行为是不是没得到制止,任凭它四处污染呢?并不是那样的。国家很在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为海洋生物提供了保障,为它们提供了一个广阔而洁净的海洋,一条条汹涌澎湃的江河,并且按照不同的纬度位置,我国实施从6月1日起大约为期两个月的休渔制度,保障了海洋生物的繁殖,不易灭绝。
空气中弥漫着烟尘、有害气体等对动植物都具有非常坏的影响的物质,这也是犯罪的“杰作”,一种看似小事,实则大事的环境污染。汽车尾气、工厂废弃、燃烧秸秆放出的黑烟等都强行侵入空气中,使空气变得刺鼻难闻,导致了植物翠绿的叶子变得枯黄,熏得花儿都谢了。动物们也同样遭受灾难,有毒的空气导致了许多呼吸道疾病,甚至对天气造成了酸雨、臭氧层空洞等一系列问题。或许没有人能使空气变回清新了……不!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了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禁止工厂随意排放废气,限制购车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大气污染的程度和速度,为大自然的每一个生命提供了一份保障。
大自然遭受灾难,人类必定难逃一劫。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根据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拿起法律的武器与犯罪斗争到底,绝不退缩,学会保卫自己的家园。
我坚信——法律伴我成长,环境以我们而更加美好!
生活是一张网,我们每个人都在上面忙碌着,但网的中心却永远也不会改变,它连接着四面八方的丝,构成了这个社会,它的名字就叫法律。
从小我就接触了法律这个名词,却不能领悟它的含义。一直认为,法律就是法官和警察的事,但从那一天起,我才明白,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4路公交车果然人多。”当我在车站等了十几分钟看到一辆满载乘客的车子缓缓驶来时,我不由得叹了一声,但仍无奈的走上去,因为再有可能就是下一轮的十几分钟。
站在公交车上,身体随着车子晃晃悠悠,旁边几位老一辈坐在座位上,也许“孝”的传统一直没有被湮灭。突然,眼前出现了刺眼的一幕,一位衣着随便,贼眉鼠眼的青年偷偷伸出了拿着小刀的右手,慢慢随着人群探下身去,小刀顺势捅入了前座一位时髦女郎的手提包,他再顺势一划,包裂开了一道口子。他的左手轻轻伸入包中慢慢的搜索着。不一会儿,一部名牌手机随同他的手露出来了,迅速被他放入随身的包里。
我的心跳加速了,到底该怎么办,是揭穿还是沉默?虽然从小就立志抓坏人,但这现场我却不停地发抖。我的话憋在喉咙里,闷得发慌。
眼观小偷却是气定神闲,好像自己只是旁观者。下一站就要到了,小偷已经踱到车门前。我的心悬了起来:难道他要逃之夭夭?“吱”车停了,就在此时,一位老大爷出乎意外地抓住了小偷的手:“小伙子!别做傻事啊!”顿时,车内的焦点聚集在这两个人身上。“老头子,干什么?放开手!”小偷急了。
“你拿了这个姑娘的东西,这是要坐牢的啊!?”老爷爷的这句话一经说出,车内顷刻鸦雀无声,连司机都把引擎关了。“胡扯!你哪只狗眼看到了?小偷一急骂起人了,老爷爷一下子怔住了。“老爷爷说的没错,他是偷了东西!”一位红领巾站起来说,“我亲眼看见的!”小学生的这句话仿佛是个号召,一时间,车里响起了一片声讨小偷的话语:“他偷了东西!”“交出来吧!”“别做傻事啊!”丢了手机的姑娘这才反应过来,随即也死死抓住小偷的衣服,不让他离开。
小偷呆了,他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话。突然,小偷推开那位姑娘,挤开前面的人群,向车门冲去。没想到车门处已有几位青年人把守,小偷想硬拼,却又被旁边几个中年人逮住了手脚,不得动弹。这时,司机已将车开到了警察局门口,小偷,终于落网了。
整个事件发生到结束只短短十几分钟,却令我沉思不已。
小偷的行为得到了众人的声讨和反对,他最终被抓捕起来,这正是法律所引起的正能量。而这也恰恰反映了一个问题:法律离我们真的很远吗?答案永远是不!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因为,The law always goes with us!
法制就是法律。我们的身边无时无刻都离不开法律。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个人违反了法律,那他/她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虽然我国现在的法制还不太稳定,但是我们必须要遵守,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
记得我在网络上看过这么一个故事: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这个年轻的孩子,那如花儿一样的生命!他正处于花儿含苞欲放的时候,可是,他一时的冲动,竟然酿成了令他终生后悔的罪过!试想,就算他走出监狱后,也会被世人唾骂。为什么?因为他杀害了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王某(受害者)的父母该多么心痛啊!
大家知道,如今发生的这么多交通事故的起因是什么吗?让我告诉你吧——也许是因为那些市民们不守交通规则,乱闯马路;也许是酒后驾驶的司机没看清楚就撞上去,找事之后迅速逃跑……就是这些“也许”,酿成了如今一幕幕的悲剧。我们应该好好的遵守法律,包括交通规则,不要让自己昙花一现便离开了人世。
现今,随着我们科技技术的发达,许多的不法商人都开始制造出了“假钞”。就是这些可恶的假钞制造者,这些可恶的假钞,破坏了世上原有的和平。
一个下岗工人,要养活包括自己在内的3人。当他东凑西凑、变卖家产后终于凑出了一些钱,开了一家小店。有一天,一个青年来买烟,店长十分开心,因为青年要买的烟价值100元。可是当店长用这100元去买些食物、生活用品时,却意外得知“这是假钞”。这个可怜的人不免痛哭,这可是他们一家人一周的生活费啊!一家三口人,孩子买作业本要钱,自个儿进货要钱,妻子买生活用品、食物也要钱,处处都是花钱的地方!这让他这个星期如何生活啊!
大家想一想,面对一个这个样子的可怜人,假如你是那个青年,你会这样做吗?你会将手中那一张假钞无情地递给面前这个一贫如洗的店主吗?你会冷漠地把烟放回口袋,冷漠地离开吗?
如果我是这个青年,我就不会这样做。这样违反了道德问题。
我们应该行动起来,抓捕这些制造假钞的不法商人,让假钞消失在这个原本应该和平、美丽的世界上!
不知道,你听了我的讲述后,有没有感觉到法制的重要性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携起手来,共同遵守法制呢?
来吧,行动吧!
20xx年5月23日,一年一度的安全法制教育大会在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第二小学的操场展开了。参加会议的,有第二小学的全体师生、一些领导及交警队的大队长。
会场呈长方形,长方形的西边是会议楼,一层为主席台,台上并排放着;长方形的东边是新建路;长方形的南边是五层教学楼;长方形的北边是三层教学楼。会场上的全体师生领导,总人数足足达到七千人了!
下午三点三十分,会场上爆发出一阵排山倒海的掌声,学校的各位领导和交警队大队长出现在主席台上,跟师生们见面了!七千人的目光一齐投向主席台。
三点四十分,第二小学副校长闫校长宣布:“20xx年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二小第五届安全法制教育大会现在正式召开了!”会场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接着,闫校长宣布了几条会议纪律:第一,不准在会场大喊大叫,第二不准离开会场,第三,不准离开校门出去买零食。
第二小学校长刘校长宣布:“第一项,升国旗,奏国歌,敬队礼。请全体师生起立,向后转,面向旗台。”只见七千个热爱五星红旗的人齐刷刷的站起来,向后转。升旗手、护旗手上了旗台,扩音器响起了国歌,七千个师生不由自主的立正,把手生到额头上方,手心向国旗,以表达自己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国旗生完了,七千人又各自坐到各自座位上去了。
四点至五点的领导演讲最隆重了。闫校长说:“大家欢迎刘校长发言。”七千人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刘校长讲:“我给大家讲讲食物安全。近日,我发现咱们学校的学生在学校门口的小商小贩买零食,使有些同学得了紫癜,我要警告大家,如果我以后发现有谁在校门前买零食,就把校门关住,不让他进来。大家在其他地方买零食时要注意包装上有没有‘QS’这个标志,有的话这个零食就是比较安全的,因为超市里的零食不是百分之百无质量问题的,据我所知,在孝义,有人把人们吃的维C药片放在水里溶解,加上果汁,包装一下,就当饮料卖了,他们还说这是维C饮料,所以大家要记住,买零食时,要看看有没有‘QS’标志,这样才能保证你的身体健康。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师生们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闫校长又宣布:“下面欢迎我们吕梁市交警队大队长发言。”师生们用掌声欢迎交警队大队长演讲。大队长主要讲的是交通安全。他在演讲中讲了很多,我也不一一细讲了,我只说一说的讲的一个内容:每年有两万多人在交通事故中丧生,平均每天就有六十多人。大队长迎来的掌声最热烈了。
下午五点,闫校长宣布:“本次会议到次结束,请各班在体育老师的安排下退场。”在退场是,同学们还在讨论着“安全”这个话题。看来,安全是多么重要啊!
有人说,生命是宝藏;有人说,生命是黄金。我说,生命是花,就像春天绚丽多彩的花。世界因如花的生命而精彩,可是有的人却轻易地让生命之花过早地凋谢了。“关爱生命,注意安全”这句生命标语我们一定要时时牢记在心。
在我看来,安全是生命的保障,安全是幸福的守护。牢记安全,生命长存。可往往有些同学却认识不到这点,随便在校园里打闹。体育课时不听老师的指挥,下楼时挤、推同学。学校里就发生过一起对部分同学造成了巨大伤害的。
下课了,同学们火山爆发般你拥我挤的一窝蜂涌出教室。从快被踩烂的地板和快被挤垮的门框以及摇摇晃晃的窗子就可以看出人流的拥挤。男同学们兴奋的叫喊着,那声音真像杀活猪的嘶叫。只有绵簿之力的女同学们被挤到墙边,活像一群“垂死挣扎”的猫。下楼时,因为人群的拥挤,有几名同学被推倒在地上。可是队伍后面的同学们看不清前面的状况,卯足了劲往前挤。大家你一脚我一脚地从摔倒的同学身上踩过,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前面摔倒的同学不过一会儿就受了伤。幸亏部分老师急忙赶来救援,才让这个“死亡病毒”不继续蔓延下去。虽然老师的赶到减少了伤亡,但伤亡的同学还是因为大家对安全的不重视成了牺牲品。这次事故给了学校重重的一耳光,惨痛的教训让学校增强了对安全的重视,经过这个惨案后同学们也意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
20xx年因交通事故丧生的中小学生超过二万五千人,平均每天就有12名中小学生丧生在无情的车轮下。在其他安全事故方面,比如食物中毒、溺水、运动伤害、火灾等,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死亡,平均每天就有40名中小学生死亡。也就是说每天就大约有一个班的同学永远消失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同学们,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啊!在你下次攀越栏杆、横穿马路的时候,请记住:“生命只有一次。”
家虽然是我们幸福的“港湾”,但对安全的不重视也会让幸福的“港湾”沉入大海,让幸福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家里的餐具一定不能拿着玩耍、挥动。在不久前,就有一个小女孩拿着筷子玩耍时摔倒,筷子从鼻孔插入大脑,若不是及时送到医院就性命不保了。家里烧水时不能离水壶太近,水烧好后如果力气不够不能逞强提走水壶。如果水壶里100℃高温的沸水溢出来烫到人了的话,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在家里也不能玩火,如果一不小心火花落到易燃物品上,可能会发生爆炸、燃烧等一系列事故。如果引起了小型火灾,应用湿毛巾覆盖于火上。如果引起了大型火灾应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免呼吸到有毒气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同学们,我们是含苞待放的鲜花,充满着青春与活力。我们是冉冉初生的太阳,散发着蓬勃朝气。一切源于生命,生命如此宝贵,祖国的未来还要靠我们的双手去打造。珍爱生命,让安全与我们同行!让属于你的幸福之花永不凋零!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变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如果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今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应该从小就要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可谓是“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尤其是在大城市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多么惊人的数目呀!从危险上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有一个17岁的学生,因为父母关系不和,而心情郁闷,整天不去学校,在外面遇到了许多游手好闲的人,与他们混在一起,养成了赌博的坏习惯,后来因为没钱,走上了邪恶之路,绑架了一名9岁儿童,还多次抢劫他人钱财。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17岁的一个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这不仅仅是他的错,虽然他单纯,思想不成熟,但他还有一颗上进心在支持他坚持正义,然而,父母的关系不和,把他最后的唯一支撑的力量给毁灭了,使他从正义之路走向了深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中可以看出,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正义的心,还要守法,不可以侵犯法律,还要学会开朗乐观地面对世界,不可以消沉沮丧!同时,父母也要为孩子的成长带来有益的帮助,而不是去破坏。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是公平的,无论对于谁,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已有的制裁,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意义,尤其在正义的一面。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怀着正义之心,我相信无论遇到什么,法律都会其余你无限的勇气和力量,关键是我们要用心去对待他,要走近它,去了解它!
让我们捧着一颗真挚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国交朋友,和未来交朋友,让法律伴随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使每个人都为拥有法律而骄傲!
有一种武器,摸不到看不着,却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保护弱者,那就是法律。法是一把剑,伸张正义,除恶扬善;法是一把伞,挡风遮雨,众生和谐。法是人生命航程的指路灯。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交错复杂的“法网”下接受着无私、公平的保护,同时也接受法律严明的监督。当你有利益冲突时,它让你的合法权益脱颖而出;在你遭受不幸时,它向你伸出温暖的双手;当你面临危难时,它义无返顾地挺身而出为你排忧解难;当你在人生道路上迷失方向时,它永远为你指明前进的方向。
法律与自然界中的空气、阳光一样,即使你来自不同的阶层,拥有不同的身世,但享有的权利却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而我们当代中学生是当代青少年的一个重要群体,常常被人们称之为“时代骄子”、未来的栋梁。我们的道德法律意识如何将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
一个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作为中学生我们更要遵纪守法。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都能够做到严格自律。养成自我约束的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
有人说: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出门在外,要遵守马路上的红绿灯;人生跋涉,则要看清法律上的红绿灯。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罪也只是一步相隔。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我们要弘扬法律精神,争做时代先锋。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你踌躇不前时,把法律当做正义的化身为你指明正确的道路。
学法源于一点一滴,守法始于一言一行。要想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我们就要从点滴做起。古语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当冲动袭来,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因为一个意念可能导致你犯罪,一个想法可能会让你一生流泪。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
人生如画,修养点睛,而法律无疑是润泽流畅的墨汁。这一点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是很有用的,我们尚处于成长时期,所谓“路不铲不平,事不为不成,人不教不善,钟不打不鸣。”知其行者谨于法,知其法者修其行!我们要从学习知识入手,努力汲取古今中外的知识精华,增强个人的道德法律意识,培养我们良好的修养。
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描绘美好的明天!
上周的星期五下午,学校请了新渥派出所的杨警官和羊警官来我校进行了法制教育。
我们来到内操场,调整气氛后,便开始了今天的法制教育讲座。杨警官首先说了几个案例:小明和小青是两名在校学生,经常向别人勒索钱币,特别是比自己小的低年级的小学生,有的2元,有的5元,有的甚至17元……不交钱就实施暴力,让那些小学生不得不交钱。后来总计上百元。最后,他俩受到处罚。
第2个案例是人身安全。陈某和罗某是“有名”的小混混,经常打架,群殴,这些不良的行为。有一次,陈某和罗某的好友,在外面打架输了,叫陈某和罗某去帮忙复仇,他们拿着刀去复仇了,最后,那位原来胜利者却死亡了!陈某和罗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13年,赔偿人民币10万元。
第三个案例连后悔都来不及了。一个正在读书的姑娘,因为天生缺陷残疾,经常被别人嘲笑,特别是她的同学——杨利。有一次,杨利给她取了一个外号,让一群低年级小学生在校门口喊。那天放学,姑娘一出门,一群小学生就围过来,大喊她的外号,姑娘恼羞成怒,想:一定是杨利,就计划着复仇!一天,姑娘请他去林子里玩,他去了。刚开始他们还有说有笑,到了林子深处,姑娘沉下脸来,说:“你为什么要嘲笑我并取我外号。”随后,便拿出水果刀,向杨利刺去,然后又用力数刀,结束了杨利的生命。在这场原是杨利的错的案中,却那姑娘被处有期徒刑19年之久。
警官说,大多青年犯罪都是因为思想不成熟,听别人挑拨。因为他们性格自私,自己有太多不良习惯不改正,父母娇生惯养,没有社会责任感。看了不良视频,立刻产生了幻想,这样就会走上歧途。小时候犯错,说声:“对不起!”只要改正,可能就过去了,因此我们从小就该懂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当然,平时我们不良习惯有:
1、不认真学习
2、弄虚作假
3、不讲公德
4、盲目跟别人攀比
5、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欺弱
6、跟别人称兄道弟……
该怎样改正。
假如自己快是受害者了怎么办呢!被歹徒盯上了怎么办?要冷静,向人多的地方走,求助路人、邻居、朋友,先把少量的钱给他,尽量拖延时间,记住他的样子,协助破案,有机会一定要报警……最后校长又重复了:“这些犯罪的犯人都会接受法律制裁的,不要以为敲诈别人一元、两元没什么大不了,其实你已构成了犯罪。”
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会因为你是高高在上就放给你,不会因为你有权有势利就原谅你,更不会因为你有钱就饶恕你!总之,我们从小要学会懂法,就一生受用。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边也曾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关于法律的很真实很具体的事情。
我有一个邻居,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她的双亲离异,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她的妈妈是一个傻子,可她家很有钱,而就是因为钱,孩子的奶奶才和她连亲的。嫁妆是一套房子。可是风有不测风云,一开始说给她们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别人的,从此之后,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离婚。终于今年离异了,离婚后得到的财产:100万。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哲学之永恒主题与难解之迷。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道德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法律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法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法律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强调两者的衡态;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法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诸手段。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阿潜移默化的。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它最终将被道德所取代,人们将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实施自我行为。
道德与法律又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
虽然有一种公认的社会道德观念和标准,但在具体的司法判决中,道德评价则往往成为个体化的、而非社会性,因为是具体的,一个一个的法官在判决案件中,而不是整个社会在判决案件?虽然法官在代表社会判决案件。如果法官在判决案件中,以道德评价作标准,那势必是审理每个案件的具体的法官所认定、所接受的道德观念和标准,而不是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和标准?尽管在内容上,法官所认定、所接受的道德观念只能同公认的社会道德观念相吻合,但它在形式上是个体化的,这种形式上的个体化最能发挥作用和产生实际效果的。司法判决的这样一种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最后起作用的必然是一种个体化了的道德评价?即使有这样一种社会性的道德评价机制,也是我们所不赞同的。这种个体化的评价机制很难不出现主观性、随意性和专断性,最后有可能导向一种新形式的“人治”—即法律形式外衣下的人治。因此道德评价如果在司法、执法中普遍运用,就将潜在在存在着将司法判决变成法官个人意志的“司法人治”的可能性。而法律评价机制坚持的法律标准、依法司法等,导向的是“司法法治”,它同法治的要求相吻合。法律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为社会成员普遍认同、接受并通过一定程序法定化了的道德标准,它是维持一个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的道德准则。法律是为社会普遍成员制定的行动准则,它照顾和反映了普遍社会成员的基本道德要求。
阳光不能摆脱影子独行,人类必须靠严格的法治来束缚感性。从巴比伦时代升起在天际的名叫法制的星,古人仰望,今人探索,白云苍狗,风云变迁,它的轨道在时间的蜿蜒中无限地接近最平凡的土地,甚至今天,我一个高中生,也可以在纸上浅谈自己心中的法制。
发质也许不是一个以我那微薄的阅历可以信手拈来的话题,但在我曾有幸探寻的书海一隅中,也许有法制的一个侧影。
公元前18xx年,一群来自古巴比伦宫廷的奴隶在烈日下磨平一块即将创造历史的石头的棱角,他们用粗糙的手指紧捏石刀,在石面上刻下一个个昭示着人类历史里程碑,却也昭示着他们悲惨命运的微凹符号。如今,它静静地立在大英博物馆的玻璃展橱里,柔和的彩灯下,它还留存着两河流域阳光炙烤的痕迹,但石面不再剥落呛鼻的石灰,奴隶滚烫的汗水也已经风干,唯一留下的,是它肃穆的黑,以及讲解员口中它身负的早已不是秘密的文字。《汉谟拉比法典》几千年后,人们这样称呼它,不是以那将它扛出高山,将它打磨成现在模样的人们,而是以那个遥居宫廷,早已陌生了两河的阳光的王来命名。在法制出现的最初一段时期里,人们说:“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刀斧也。”无论是仁厚,或者是严酷,那时的法治都只做、是统治者手中可以歌唱也可以喋血的傀儡。它离真正生活着的人们那么远,离我心中的法制,更是遥不可及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人心在觉醒,法制的完善与延续还真是没有尽头。几千年后,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一张令箭,掷地有声,我未曾亲睹包公风采,但我相信,那一刻这个流芳百世的英杰黝黑的面孔必然是严肃的,沉静的,满是对法制的敬畏,敬仰。亲侄儿的血溅在公堂的牌匾上,长嫂在啼血。大义灭亲的故事之所以能被传唱千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的法制观念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法治不议,则民不相私。”正义是唯一的信条。然而,从小受最主流的传统教育熏陶的我,一向最仰慕包青天刚正不阿清名的我,今天行文至此,居然也像那些批评家,那些诟病包拯的人一样迟疑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包拯一样的抱负和胸襟,人毕竟是感性的动物,法制的最终目的,是法治,法治治下的,是人。然而,绝对公正的法制,却在违背着人的本性,淡化着天理伦常,在逼迫着人们在良心和正义之间抉择。这就是真正的法制吗?
我听说近些年来,法律作出了修改,允许了“亲亲相隐”,这是何等的创举。
我很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在这个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里,法制在以更近合人性的方式渗透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更仁厚的方式对待恪守道德与法规的人们,在以更强硬的态度捍卫着正义和底线,在以更合理的条款制裁着心存恶念的凶徒。
但愿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心中都能存有法制的光芒,在天长日久的民族进步和社会更方面矛盾的磨合中,凝聚成最明亮的启明星,永耀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