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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精选3篇(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心得体会)

2022-10-30 12:26:18心得体会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精选3篇(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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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精选3篇(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心得体会)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精选1

  护理缺陷的防范措施

  制定并落实防范护理缺陷的措施是防范护理缺陷的根本。1.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护士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法律是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或专题讲座,从实习护士和新上岗护士岗前培训开始,把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科室认真组织学习《护理差错判定标准》,学习中联系实际存在的典型事例分析讨论,以增强护士的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防患于未然,用法律武装自己,用行为规范自己,用工作让病人满意,防范护理缺陷。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护理规章制度是对护理人员在为病人服务过程中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做出的文字规范。护理部及科室让护士熟背所有核心制度,将规章制度与专业学习相结合,纳入护理理论考试的范畴,不定期检查,并以科室及个人质量考评挂钩,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真正落实。让护士牢记查对、抢救、消毒隔离、给药、交接班、分级护理等制度,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将其内容一一融入工作中,用理论指导临床工作护理工作,用实际工作体现护理质量,防范护理缺陷。3.提高高危人群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低年资护士、新招聘护士是护理缺陷的高发人群。她们工作时间短,基础护理知识和基本技能欠缺,对临床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准确判断与处理,应加强严格训练和考核,尤其是“三基三严”训练及“各种急救抢救应急技术”训练。护理部及科室共同监督检查与考核,可以采取形式多样化的方式,如:知识竞赛,操作技能竞赛,专业情景演讲,评选优秀先进等,避免单一的训练和考核模式让她们产生枯燥乏味的心理甚至抵触情绪,科室与科室之间比,个人与个人之间比,护理部及科室给予适当奖励,增强她们的积极性,提高她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培养她们慎独的精神情操,让她们成为临床护理工作的希望,远离护理缺陷。4.提高护理书写质量

  护理文书是反映住院患者病情发展过程和护理人员临床实践的原始记录,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写自己所做,做自己所写”这是对护理文书真实、客观、准确的反映,及时、完整是护理文书书写的基本要求。用护理文书反映护理质量,使护理质量证据化、规范化,成为防范护理缺陷的法制依据。5.加大科室考核力度

  科室护士长对科内的工作安排应每月有计划,每周有安排,每日有检查,选派优秀护士协助管理,科室质控员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发现问题责任到人,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必要时给予适当处罚,使当事人深知错误,记忆于心,防范护理缺陷的再次发生 6.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护士的职业技能及业务综合能力

(1)根据科室内工作量,护士长可抽取每日晨会后15~20min的时间结合临床实际进行基础知识及专科知识的学习,提问与讨论,操作示范与简单小结前一天工作或反馈前一天的工作不足,布置当日工作重点。

(2)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护理查房,质量考评会,病房工休座谈会,护士长可安排科内年资高的护师或主管护师组织实施,全体护理人员共同参与,要求内容接近于临床,实用于临床。

(3)鼓励护士进修、函授、科研等,科室可给予一定奖励,增强积极性,减轻护士经济负担,使其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在工作中更系统、更全面的开展工作,防范护理缺陷。

  7.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倡导人文关怀

  护士长应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好所扮演的各种角色,工作中公平、公正,组织协调科内所有护理人员间的关系,让大家生活在一个团和谐的集体里,随时观察了解每一名护士的心理及生理,发现异常及时关心问候并给予帮助,以防对护理工作造成影响,防范护理缺陷。

  8.充分合理应用人力资源

  护士长科学、合理排班,老中少,士师主管护师搭配,理论好的与技术好的搭配,动作慢的与动作快的搭配,性格开朗的与性格内向的搭配,使其在护理工作中大家可以互帮互助,互勉互励,互敬互学,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取长补短,提高护理质量,防范护理缺陷。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精选2

  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医疗安全工作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医院管理者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医患纠纷发生率的高低,医患纠纷的增加严重影响和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已成为医院管理工作中一个始终难以解决的问题。实践告诉我们,医疗行业是一个具有高风险、工作量大、专业技术含量高等特点的特殊服务性行业,那么,如何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给医院管理者带来了新的研究课题和思索。这就需要医疗安全工作要立足于“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医院经济发展为目标,对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系统规范的管理。它涉及到医疗安全工作的网络机制、制度制定、奖惩机制、监督机制、人员综合素质、宣传教育机制等多方面的问题。总的来说,医院引发医患纠纷的原因很多,就医院内部来说主要有6个方面原因:一是医务人员没有树立正确的医德观;二是业务技术能力参差不齐,有待提高;三是监督考核机制不力;四是不重视医患沟通,缺乏交流技巧和能力;五是法律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六是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不健全。医疗安全工作要做到系统、规范、科学地管理,更好地为社会和医院发展服务,最大限度控制和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实施。

  建立和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网络

  以长期管理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医疗安全管理经验为基础,同时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建立和规范与医院经营机制相适应的医疗安全管理网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整体对策作用,共同贯彻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部署,适应医院整体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真正成为医院管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必须从多方面强化综合管理效能。

更新管理模式 改变以往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由原来单一的职能部门管理模式转为采用协同共管的模式,成立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院长、党委书记、业务副院长、医务部门负责人、医技部门负责人、纪检部门负责人及内科、外科主要负责人组成,明确分工,各有侧重,充分发挥各自在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对引发医患纠纷的原因和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出解决和预防发生医患纠纷的管理方案和应急措施。

拓展管理功能 医院各医疗基层部门在开展日常工作的同时,应注重医疗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本部门职工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始终以“以患者为中心”为服务宗旨,加强对医疗人员的引导和教育,避免给医院、职工、病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各医疗部门、科室、病区成立本部门的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小组,指定科主任和护士长为小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医疗安全工作负总责,使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到基层和日常工作中。

实行分工负责制 做到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由院长和党委书记领导,主管领导亲自抓布置,职能部门主动抓落实,科室、部门责任人具体抓实施,将医疗安全责任人网络从院主要领导延伸到基层医疗部门各岗位的工作人员,逐级签定医疗安全责任书,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把医疗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和个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分解,归口负责,形成人人参与的安全工作氛围。实现建章立制的规范化管理[1]

  医院的规章制度是医疗活动不可缺少的行为规范,是医疗质量的重要保障。规章制度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明确,不按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是造成医患纠纷的主要原因。国家颁布实施的各项安全法规及条例,是医疗安全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的前提条件,只能在基本任务、工作目标、主要职责、方针等方面提供法规依据,制定一整套系统规范的医疗安全规章制度,仅靠医院职能管理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大量具体的医疗安全工作内容需要从不同的学科和不同的侧面进行研究,综合地加以规范和应用,同时要与医疗安全工作网络相对应,各负其责,分层次进行建立和完善,形成系统的制度体系。建章立制大体可从4个方面入手:第一是由医院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实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的主管机构。对实现规范化管理作出总体规划,就最终管理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方针、实施程序等规范内容提出要求,组织制定医院总体的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是最基础、最根本的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同时这也是对国家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第二是职能管理部门规范化管理的好坏决定了医疗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好坏,因此它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应根据国家法规条例来规范自身职责和任务,作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应结合医院的特点,根据医院各个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进行分门别类地建章立制,涉及到医院各部门的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是基层医疗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程序、职责和任务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在此基础上,以贯彻落实责任制为主线,以目标管理为手段,就所涉及到本部门医疗安全工作的内容,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指导程序,杜绝因工作无章可循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在医院主要领导的带领下,组织具有调查研究能力、分析综合能力、预见判断能力和专业技能强的人员就规范化管理所涉及的内容、目标、职责、任务、要求等进行分层次、多方面、分期逐步健全和完善,使各项规章制度达到互相补充和贯通,从而建立一整套完备的医疗安全工作制度体系。

  规范医疗服务工作,努力改善医患关系[2]

  目前,医患纠纷已成为医院管理的难点,时常困扰着医院管理者,严重扰乱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甚至危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疗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自我防范意识不高、医疗工作不规范、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差是产生医患纠纷的根本原因,医院应着重以这几个方面为突破口,正确认识医疗安全工作与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树立“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工作目标,规范医疗工作,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宣传,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没有规范的宣传教育,就很难对在医疗工作中引发各类医患纠纷的原因有一个正确全面的认识和理解,这就需要医疗管理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从根本上应注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从思想教育入手,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工作的导向功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和个人修养建设。在全体医务人员心中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崇高的职业道德、主人翁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加强工作责任心,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转换以往治病求医的旧观念,恪守医师守则、医疗道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变被动为主动,以整洁大方的仪表、良好的言语态度来面对患者,给患者带来亲切感和信任感,想方设法为患者提供方便,了解患者的心理感受和感情需求,把患者视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尽量满足患者的需求,这样在工作中才能赢得患者的赞誉,取得患者及家属的配合和理解,赢得同行的尊重。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是处理好医患关系,预防医患纠纷不可缺少的条件。

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在我国进入以法治国的时代,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提高,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的进程中,国家法规在逐步向弱势群体倾斜,体现了人文关怀。在这种形势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更新观念,不断增强自我法律意识,要做好医疗安全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工对法律的理解、运用和遵守,特别要加强对与医疗工作有着密切关联的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每位医务人员掌握自身享有的合法权利和所应尽的义务,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和患者利益的关系,树立医学法制观念,认识到依法行医、依法律己的重要性,养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最终实现用法律的手段规范医疗工作。在医院内部职能管理部门应面向全体医务人员、各个层次、各项医疗工作,强化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常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法制观念,把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完全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提高医院整体安全防范能力,强化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强化“预防为主”的群体意识,提高人人参与医疗安全工作的防范意识。

提高综合业务水平技术业务水平低,对工作中出现的意外情况不能正确处置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因素。作为医务人员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在精通本专业的基础上拓展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积极参加各种类型学术会议,了解医学新动态,善于总结经验,在技术操作上做到准确熟练,对疑难疾病和急救患者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鉴别能力,没有过硬的医疗业务水平,在工作中就无法避免消除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就会给医院和人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这就需要医务人员应提高诊疗水平,在业务建设上要加强专业化的培训和学习,这样才能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另外,职能管理部门要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向更高的方向发展,努力提高医疗质量,这是从根本上防范医患纠纷的重要环节。

强化自我防范意识 目前,绝大部分医患纠纷的发生,是由于医务人员不重视自我防范意识而造成的,那么提高医务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绝不能逞强好胜和存在侥幸心理,应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善于发现和预见引发医疗安全隐患和事故的苗头,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为此,医务人员要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应尽义务,自觉地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在尊重和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以优质的服务和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患者,从自身做起,对每位患者做到热心、细心和耐心,使每位患者在医院都能感觉到家的温暖,给患者提供一个舒心祥和的医疗环境,不但有利于患者病情的治疗,而且让患者家属也感到满意,从而大大地降低了医患纠纷的发生。

重视医患交流,建立平等的医患关系 随着人们文化素质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在不断提高和充实自身医疗技术,积累丰富医疗经验的同时,还要做好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与交流。在医疗活动中,虽然医患双方都希望病情能取得一个良好的治疗效果,但是由于医学界还存在着无法治愈的疑难杂症,加之患者及家属对医学知识的一知半解和对病情治疗的效果期望值过高,常常会对医务人员产生误解和不满,当医务人员不能主动及时的同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时,矛盾自然就会产生。如何协调和处理好医患之间的关系,首先,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要建立相互尊重、相互谅解和平等协调的医患关系。二是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和治疗选择权。医务人员要主动耐心地把患者病情和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给予详细的解答,特别对一些患有疑难杂症且无法取得良好治疗效果的病症,更要做好解释工作,使患者和家属对疾病的发生原因和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所了解,对疾病的治疗有一定的思想准备。这样既有利于病情的治疗,又能让患者对治疗有信心,同时也是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的有力措施。规范完善监督机制,多途径强化监督管理[3]

  在医疗工作实践中积累的许多好的管理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由于单位内部医疗安全管理混乱,制度执行不严,责任不明确,医院主要领导指导督促不够,职能管理部门现场监督检查不力,使得这些经验的推广和制度的落实不力。致使医患纠纷时有发生,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杜绝形式主义,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注重实效,取得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

建立健全监督体系 有了一整套系统规范的规章制度,却没有在工作中得到执行和落实,就等于是一纸空文,就无法实现安全工作与医院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这就需要医院建立一整套与安全工作网络相适应的安全监督体系来加以监督落实,建立起由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全院各部门各方面的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定期重点检查,职能管理部门对所属工作范围所涉及的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基层部门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和工作人员进行跟踪式全方位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贯穿全院的安全监督考核体系。说到底规范医疗安全工作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措施,抑制医患纠纷的发生。

强化监督管理功能,建立监察制度 医院安全工作督促检查的内容可以和部门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结合起来,量化工作考核指标,明确规定安全工作质量、工作标准和工作任务,并在检查方式上加以规范,增强工作的可依据性、可操作性,从而避免随意性、盲目性,制定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安全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说到底安就是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比和考核。

制定考核奖惩办法 把医院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质保体系,建立安全考核奖惩办法,最终目的就是希望医院管理人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克服姑息迁就的好人主义,以免标准化管理流于形式。坚持把职工个人利益和部门集体利益等与安全工作考评结合起来进行考核。另外,医院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建立一个独立的安全奖励基金,由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考评审核,对在治安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反之,对有“过”之人和部门根据有关法规和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将检查结果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定期将检查考核工作情况向全院公布。

实行医疗安全工作例会制 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把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中各项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专题研究分析医院内部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所要采取的防范措施,并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做出处理结果,对违章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使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推进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最终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措施,抑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

  总之,规范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把握好新形势下医疗安全工作的特性,分析研究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这对保障医院内部稳定,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医务人员及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医院的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精选3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

  一、医疗缺陷的定义: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过失的行为。医疗过失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缺陷。医疗缺陷是医疗问题、缺点、差错和事故的总称,多发生在检诊、用药、手术、抢救、医院感染、病历书写等环节上。

  二、医疗缺陷的内容

  重点突出医疗核心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的落实和诊疗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记录当事人缺陷1次。

(一)医疗核心制度:

  1、三级查房制度:保证查房次数和查房质量。1)患者入院48小时内无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2)每周主任医师查房少于1次;

  3)病历中缺三级医师查房记录或记录不符合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2、首诊负责制: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原则,按“科室流程规范”要求接诊并做到合理分流患者。

  1)首诊医师拒绝诊治患者或推诿患者或未进行必要的病历记录; 2)如属他科疾病,首诊医师未安排患者转诊,或收治非本专业患者; 3)对病情涉及多科的患者,首诊医生未按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相应的科室;

  3、会诊制度:保证会诊到达时限和会诊质量。1)“急会诊”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未到达; 2)“需会诊”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达; 3)会诊医师不具备规定的资格;

  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应在患者死亡1周内讨论,由科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者主持,并记录于病历中。

  1)死亡病例未讨论; 2)讨论时间超过规定期限; 3)病历中缺讨论记录;

  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是指诊断不清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特殊病例,造成或可能造成多器官功能异常危及患者生命的病例为危重病例。由科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者主持,按规定时限进行讨论并记录于病历中。

  1)7日内未进行科内会诊或科间会诊; 2)病历中缺会诊讨论记录;

  6、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医师要严守工作岗位,有事外出要告知值班人员去向,科室要建立医师交接班记录本,每班有记录,危重患者要书面及床头双交接班。

  1)危重患者未进行书面交接班; 2)未坚守工作岗位,出现脱岗;

  3)有事外出未告知值班人员去向(包括住院总、二线班值班医师去他科会诊未告知值班护士);

  4)交接班存在漏交或漏接情况;

  7、医嘱制度:所有针对病人的处理必须有医嘱,检查结果及时归入病历。1)有医嘱而无检查报告单; 2)有检查报告单而无医嘱;

(二)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1、术前讨论制度:所有手术均应有术前讨论。新开展的手术、复杂、疑难、风险较大的的手术(包括一级手术、二级手术)、“二进宫”手术,应组织由病区主任或委托的科副主任主持的术前讨论,并记录讨论意见及参加者姓名、职称、发言内容,新开展的手术,病情复杂、高风险的危重病人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术,截肢,同一种病二次手术等,要填写《大手术审批报告单》。

  1)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2)病历中缺术前讨论记录;

  3)上述手术未填写《大手术审批报告单》报告医务处; 4)预防性应用抗生素超出规定规格及时限要求;

  2、知情同意制度:患者知情同意书由术者或主管医师负责谈话及签字,医患双方应各有1人参加,新开展手术、大型手术、特定范围的手术由具备资格的上级医师、科主任负责谈话及签字,术中意外处理及术中改变术式由具备资格的医师负责谈话及签字。

  1)非规定人员与患方进行术前谈话及签字;

  2)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未征得患者及家属或其指定委托人同意情况下进行手术或改变术式;

  3、术中及术后管理制度

  1)手术标本未进行常规病理检查或考虑肿瘤标本未进行手术中冷冻切片快速病理检查;

  2)术后未及时随访,术后24小时内无手术记录; 3)术后三天内未每天记病程录;

(三)病历质量管理

  1、病历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属乙级病历,记各级医生缺陷1次: 1)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2)传染病漏报;

  3)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诊断依据或鉴别诊断、诊疗计划; 4)危重病例缺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人员查房记录;

  5)新开展的手术、一级手术缺由科主任或授权的主(副主)任医师签名确认;

  6)有明显涂改、在病历中摹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7)缺有创检查(治疗)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8)缺对诊断和治疗起决定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9)缺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10)缺麻醉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11)危重患者通知缺患者或授权人签名;

  2、病历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即为丙级病历,记录各级医生缺陷3次。1)死亡病例缺死亡讨论;

  2)归档病历缺出院记录或缺入院录(实习生代写入院录视为缺入院记录)或缺病程记录或缺医嘱单;

  3)手术病例缺术前小结或缺手术记录单或缺麻醉记录单或缺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或缺手术清点记录;

  4)危重患者缺抢救记录;

  5)病历记录有误导致严重差错事故;

(四)医技质量管理:标本接送准确,及时发出报告,加强质控,严格审核。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报告;

  2、出现漏诊或错误报告;

  3、误接标本、遗失标本、误送报告而未及时处理。

  三、医疗缺陷管理体系

(一)组织管理:

  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负责实施。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医疗缺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2、各科室成立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小组,为科室医疗缺陷管理具体实施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行政主任为科室医疗缺陷管理第一责任人。

  3、建立医疗缺陷管理档案,记录全院个人医疗缺陷和奖罚情况。

(二)管理模式:

  1、制定标准,找出缺陷,严格处罚,减少缺陷、持续改进,以促进基础医疗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2、为充分发挥科主任在科室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医疗缺陷管理采取明确定义、科室自查上报、医院抽查、专家核实制度,经核实的医疗缺陷,医务科书面提交科室,科主任负责督促整改。

  四、医疗缺陷的监督管理办法

  1、要求科室管理小组每月按照医疗缺陷界定标准进行自查自报,便于科室早期、及时发现、解决医疗缺陷,同时也便于医院能较好地做到一级反馈控制。自查病历的数量不少于本月科室出院人数的20%,自查情况详细记录到医疗差错记录本,责任到人。每月将自查结果上报给医务科。

  2、医疗环节质量管理:环节质量是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二种形式来监控医疗质量环节缺陷。一是定期现场检查。医务科每月组织院病案管理委员会进行运行病历及医疗质量的专项抽查(病历的抽查不少于科室在院病历的15%),检查结果登记记录。

  二是不定期检查,针对科室上报的医疗缺陷登记表以及科室反映的医疗工作中存在问题或困难,及时组织调查、沟通和协调,从而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预防医疗缺陷的发生。

  3、医疗终末质量管理:通过对出院病历质量检查来监控医疗终末质量。医务处组织检查小组,对所有归档病历、死亡病历进行专项检查。

  4、医疗投诉和纠纷管理 在日常医疗投诉和纠纷管理中严格执行医院文件的要求。

  1)对典型医疗纠纷或医疗缺陷的案例由医务科就案例组织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讨论和分析。

  2)对重大医疗纠纷或重度医疗缺陷案例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对案例进行分析及判定。

  5、建立医疗缺陷的质询制度,由医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各科室的医疗缺陷提出质询。

  6、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对发生医疗缺陷的科室下发《医疗缺陷整改通知书》,促成责任人、相关人员及科室共同对医疗缺陷进行分析,查找缺陷起因和危害,提出改进措施,汲取教训。

  五、奖惩办法

  医疗缺陷认定结果与科室评优和科主任考核挂钩,与医师个人绩效挂钩。

  1、个人绩效状况挂钩

  首次缺陷扣除绩效工资50元,年累计二次缺陷,扣除绩效工资200元并全院通报。年累计第三次缺陷,扣除绩效工资500元,全院通报。年累计超过三次以上缺陷,全院通报,暂停所有医疗活动1个月,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经科室自查及医院核查一年内无医疗缺陷记录的,评为“医疗服务之星”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科室评优和科主任考核

  科室年累计超过3次缺陷,扣除科主任绩效工资100元。科室年累计超过5次缺陷,扣除科主任绩效工资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