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细雨中呼喊》读书心得体会16篇(细雨中的呼喊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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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影子的人》是法国作家马克·李维的作品。我看第一遍的时候,就已经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当看完整本书的时候,感觉很温暖。作者仿佛把我的影子给偷了,向我诉说着自己的童年。我想,每个人的童年或多或少都会与《偷影子的人》里头的小男孩的童年有相似之处吧。
我最大的感触就是:要及时行孝。里面有一段话说的很对“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改天,却换成父母离开我们了。于是我们就只能梦想着,能否有一时片刻,重新变回寄居父母屋檐下的孩子,能抱抱他们,不害羞地告诉他们,我们爱他们,为了让自己安心而仅仅依偎在他们身边。”
想起小时候,每次生病时,爸爸总是会陪在我身边,在我床边照顾着我。每次受伤时,父母总是第一个担心我的人。他们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却从未要求过什么回报,只希望我们能健健康康地长大成人,能有自己的事业,最终看着我们和心爱的人一起组建家庭。可是,我们渐渐地让父母淡出了我们的视线,但在父母的眼中,我们还是他们的全部。不是有一句话这样说嘛:不管你是十八岁还是八十岁,在父母的眼中,你还是小孩子。并不是要等到长大了,有工作了,有能力去买东西给父母用那才是孝顺,帮忙做一次家务,好好学习,少让父母操心这也是孝顺的表现。所以从现在起,及时行孝吧。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说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时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平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
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时时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时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时,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时,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时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时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说着:“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说:“我要找孙广元”!(他的爸爸)亲人相见已不相认,“物是人非事事休”!
故事就在这似完非完中结束了,留给人无尽的思考。最终他依旧面对被亲人抛弃的惨局,故事虽没直接写出,但从整个家庭的遭遇中我们可以推断,虽然他历尽艰辛,心怀希望的找到了亲人,但亲人依然无法承担养育他的责任,他又一次被抛弃,被命运抛弃!起初的我无法理解这种命运的捉弄,孙光林似乎是那个时代一切不幸的化身。他的遭遇让我心痛,怜惜。是时代将这个孩子折腾的遍体鳞伤,像恶魔一样吸蚀着他身上的营养,使他心力交瘁,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就这样自我消逝在一个特定环境中,或许多年后他会走出这段阴影,但他走不出这个时代!一个将爱包裹,人性伪装的时代!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永远的被接纳。不要太过奢求,因为人总是难以满足。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会霍然发现,早有一朵圣洁的小花在你心头静静绽放,发出圣洁的光芒!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同学们,看了这首诗是不是很熟悉呢?它就是我国古代诗人孟郊所写的《游子吟》。这首诗讲的是:慈祥的母亲手上拿着针线,为出门远行的儿子缝制衣裳。儿子即将上路,她一针针细密的缝着,想着儿子在外迟迟不归,又担心衣裳不结实会坏。说像小草那样的子女心意,能报答慈母那春天阳关般的恩情呢?每当我读到这首诗,我就会浮现出孟郊与孟郊母的情景。
这首诗是多么感人啊!孟郊,众所周知,他的身世是多么可怜,他的生活是多么贫寒。我觉得我们就是小草,母亲就是阳光,她每天都用光照亮着我们,让我们走向光明,让我们能看清前面的路,让我们茁壮成长,让我们走向前途和未来。
父母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即使你竭尽一生的心意,也报答不了他们对你的爱。所以,我们要体谅父母,多帮助父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曾经对我们的爱。
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时候了,《许三观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
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这一段关于时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时。
时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时间。也可以说,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时间。
余华在书中这段关于时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这本书就通过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时纠结、难受,但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时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很多年前我还很年轻时看过《荆棘鸟》的小说,当时很感动,到此刻记忆已有些模糊。这两天在___看了一下,勾起多年前的回忆,又在网上重温了小说,只是记得我以前看的和此刻网上的可能翻译的版本不一样,风格有些不一样,看来我还是更喜欢老版本些。之后又在网上翻看了83年由美国拍的电视剧,感动得一踏糊涂,也许,年轻时拥有感情不懂感情,真正懂得爱时人又老了。
理查德张伯伦演的拉尔夫神父深深感动了我,他就是我心中的拉尔夫,优雅的举止,挺拔的身材,深情忧郁的眼神,马背上矫健的身姿,舞会上优美的舞姿,对梅吉无尽的爱,从她10岁到50多岁,从自我28岁到70多岁,就是在他最终70多岁死在梅吉的怀里的时候,我还是一样地爱他,爱他对梅吉的爱。
网上有些人觉得理查德演拉尔夫时已经48岁了,太老了,我一点都不觉得,相反,我在网上也搜到了他年轻时演的《水晶鞋与玫瑰花》中王子,太浮了些,拉尔夫是稳重优雅的,成熟内敛的,他就是当时的他。之后又看到理查德晚年承认自我是同性恋,我的感觉是太浪费了,太悲痛了,就像张国荣,为什么完美的男人都是同性恋呢,难道我们女人不可爱吗?
言归正传,还是讲拉尔夫和梅吉吧。我相信,每个男人和女人,尽管痛苦一生,煎熬一世,只要能拥有拉尔夫或梅吉的爱。我们没有孤独一生,我们平凡欢乐,是因为我们没有遇到那个人,或者遇到了,他并不爱你,或你不爱他。真
正的爱是痛苦的,黎巴嫩诗人纪伯伦说过,当我们回忆人生,会发现人生中最幸福的瞬间,也就是心灵最痛苦的划痕。爱得深,痛得深,也是幸福。拉尔夫和梅吉是痛苦的,也是幸福的,他们彼此都爱着自我最爱的人,也被最爱的人爱着,尽管不能结合在一齐,那又怎样呢,相爱的一天,胜过无爱的一世。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对童年的遗憾,有的是因为做错了一些事,也有的是因为错过了一些事。当我们长大了,意识到那是一种遗憾时,如果给我们机会去补救,或是去挽回,我们是否努力去做,也验证着我们是否真的有所成长。《偷影子的人》讲述的就是一个男孩的从年少时的懵懂到长大后的顿悟,最后找到最初的梦的一段历程。其间,有他和朋友们之间的友情羁绊,也有对爱情看法的逐步成熟和蜕变,当然所有的一切都离不开他的特异功能——“偷影子”。
书中的“偷影子”类似于读心术,只不过每个人的影子都有独立的一面,它们能既能透露主人的遭遇与隐私,也能对主人的一切发表意见,并且可以表达自己的态度。但凡跟男孩的影子跟别人的影子相重叠时,就可以跟别人的影子交流——这一设定的想象力十分丰富,的确影子的重叠这一现象足以让人浮想联翩,只不过很少有人去浮想,恰好作者抓住了这一点。这里不得不进一步分析一下“偷影子”比“读心术”的高明之处。正如之前所说,影子可以表达自己的东西,而读心术只能读取被读心人的直接意思表示,至于真假或隐藏的东西需要二次加工提取,所以来自影子的信息要更真实、成熟、方便一些。
书中通过偷影子,再到接受影子的任务去帮助别人,大大小小的故事中渗透着许多道理和哲理,当然故事都是伴随着男孩的成长历程的,小时候的故事有小道理,长大的故事有大道理。其中男孩的老友吕克在男孩的帮助下离开面包店踏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当医生之路,再到最后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还是面包师,并最终回到了面包店。这个故事很耐人寻味,有时候人们想象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可能表面上又不是那么冠冕堂皇。其实职业本就无贵贱之分,能在工作中找到幸福才是幸运的。所以我觉得吕克做得很对,这也是他成长的象征。而男孩放弃苏菲,选择了克蕾尔则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这次体现在爱情上,感觉更加微妙和朦胧一些。苏菲是好好女孩,但对于男孩来说更适合他的则是克蕾尔。尽管多年以前,由于自己的错误判断导致做错了事,但是当男孩终于发现自己的过错和自己真正想要的女孩是什么样子时,他放弃了现在所拥有的,而是去追寻克蕾尔,尽管可能无果而终,但是他知道他必须得这么做。其实苏菲也是一样,这些年轻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就是要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莎翁的这句名言精准的概括了整本书的主题和主人公们的行动。而本书带给读者的启发就是首先要确定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并去追逐,而不要在那些浮云和幻影上浪费时间。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多年来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
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的道理人所共知,再加上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会经常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于是人人都想读书,把活到老学到老作为至理名言,可是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人只体会到读书的无比之苦,我却更多地感悟到读书的无限之乐。我不是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也不是把读书单纯的当成一种无所事事时候的消遣,而是把读书当成一种心灵之旅,当成一种和古之先贤、智者名士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当成一种消除疲惫,洗去烦恼的精神生化的过程。
书,是良师,更是益友。
好读书,是年轻时候养成的习惯,但是不得不承认,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量和各种社会关系的增多,年少时候那种单纯的安心的读书的心境难以追回,再加上每天的各种事务踏至纷来,每天可以有一段长的读书时间就显的弥足珍贵,所以,我这样的年纪和工作的特点使我在读书上不得不养成自己的特点,一是要读书首先是选书。虽说是开卷有益,但是时间有限,所以必须有选择的读书,把有限的时间放在好的,适合的书籍上。在选书上,不看庸俗无聊,不求高深专业,但要切实有用;不过于专一,而追求广博,读书如交友,只是呆在一个小圈子里,很容易自我封闭,自我限制,所以要广交朋友,经史子集,古今中外,各种书都要尽可能涉猎一。二是随时备书,“见缝插针”。没有大片的时间可用来读书,只能是把片刻的闲暇时间利用起来。有时间就拿出来翻上两页,享受一下。就算是一本大部头的书籍,只要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总会在不知不觉中,轻松搞定;三是有计划,虽说读书的时间少,但是,不能找借口,不能放任,每天必须要挤出一段时间读书,我把这个称之为:每天多走一点路,意思是在每天要停下来休息的地方,要再坚持一下,多看一会儿书,在多走一点路。
四是要用脑读书,多做批注,常写心得体会。用眼读书,获得一种简单的快乐,用心读书,赢得一片安宁,一种丰润,用脑读书,在思考中完成和作者的对话,那么收获的除了快乐,安宁,更是一种洗礼和升华的过程。子曰: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和独立思考必须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优化的效果。五是读书以致用。有人说,现代人读书很功利。我倒是觉得,读书是不能过于功利,那样读书读不好,读不深,读不出快乐。但是读书也要有目的性,那就是读书必然是直接或间接为了我们工作,生活服务的,这就是读书的目的性。读书是要用的。读书不能像是在沙漠中下注水,浇灌了很多,但是长不出娇艳的玫瑰。读书可以死读,但千万不能读死,所以读书应该是要结合自己有选择的读,有目的的读。让书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前进的阶梯。
大家都在读书,但是,每个人读书的方法、感受和收获是不一样的。说了我的读书的方法,在说说我读书的各种体会和收获。总结起来,应该是“三开”。
开心养气。我在读书之中,收获的开心,快乐分四个层次。一是最为简单直接的快乐,一段快意恩仇的故事,一个精采绝伦的比喻,一个构思精妙,哑然失笑的结尾……这些都会让我怡然自乐,欣然发笑。二是读书让心灵安宁,抛开烦恼的快乐。这时候读书已经深入其中,忘记身边的种种事情,溶入到书的世界里。这时候读书,因为书的世界不同,会有激情如火,也会有沉静似水,也会有百般无奈,感慨叹气。这种在书的世界中畅游,与书的内容同呼吸,共命运的感觉就是读书的第二层快乐。三是独立思考,对话交流的快乐。这时候读书不是读了,而是和好友知己聚在一起,或茶香四溢,或青梅煮酒,或踏雪寻梅……总之是在契合两欢的氛围下的对话、交流、碰撞、引申。四是读书有用。这种快乐就不在读书之中了,而是在读书之后的一种反馈。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书到用时不恨少”,能够信手拈来,娓娓道来,能够自信大方,举止得体。这样,快乐自然而来了。
英勇的红军,在二万五千里长征中,许多点点滴滴都使我感动。而当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金色的鱼钩》一文时,我的眼眶湿润了。
1935年秋天,红军进入了草地,许多同志得了肠胃病,指导员便派老班长走在后面照顾三位跟不上队伍的小战士。老班长为了不让三个战士的病恶化,便做了一个鱼钩给三个战士钓鱼做汤喝。可草地上的事无异常的少,找鱼饵就得费好大的工夫鱼儿也总是不上钩。老班长怕小战士们食物不够吃,便自己不吃鱼,而吃战士们吃剩下的鱼骨头。最后,老班长终于坚持不住,光荣地牺牲了。
是啊,老班长多伟大啊!文章的每个字词,每一个句子,都刻画着老班长的伟大形象。
“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儿,就皱紧眉头硬咽下去。”当我读到这时,我震惊了。天呐!鱼骨头能吃吗?老班长你也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自己辛辛苦苦钓的鱼,自己却不吃,还让给小战士吃。老班长啊老班长,我真是太佩服你了!
“‘不,你们吃吧。你们一定要走出草地去!见着指导员,告诉他,我没完成党交给我的任务,没把你们照顾好。看,你们都瘦得……’”老班长,你这是没完成任务吗?没有你,那三个小战士能坚持到现在吗?你这是用生命完成了党交给你的任务啊!老班长,你真是个好党员!你那舍己为人、忠于革命的品质,将世世代代地流传下来,永不磨灭!
的确,老班长的品质真的世世代代流传了下来。20__年,“非典”病毒肆虐地笼罩着人间,许多人都在疾病中丧生。而此刻同时,继承了南丁格尔的事业的“白衣天使”,不怕疾病的威胁,遵照医生的嘱咐,奋力与死神作斗争。有一名护士,为了照顾好一个得了“非典”的八十多岁的老奶奶,白天黑夜都守护在老奶奶身边,寸步不移。后来,老奶奶的病被治好了,而那名护士,却因为感染了“非典”,而永远离开了人间。那个护士,不也跟老班长一样,拥有舍己为人的好品质,为了别人,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吗?
在生活中,也有不如老班长的人。比如在车站,为了能早点回家,有些人便插位买票,插位上车,遇见老人小孩也不知道让座。还有,地震中,有的老师,为了能让自己活命,也不管不顾坐在教室里听他讲课的孩子们,自己冲出了学校。这些自私自利的人,跟老班长真是天壤之别!
仔仔细细地将这篇文章读了几遍,滚烫滚烫的泪水已布满了我的脸庞。老班长真的是太伟大了,以后,我也要向老班长一样,做一个多关心他人、多为他人着想的人!我要让老班长的品质永永远远保留在人世间!
寒假期间,我认真研读《教育新理念》、《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两本书。从这两本书中,我认为普通教师可以读出人生道理,教育智慧;教育管理者可以读出管理理念、办学方向;而思想者读出的更是心灵的共鸣灵魂的回音。作为一名平凡的教师,这另本书让我感动,更让我深思。
一、用知识武装自己
通过自学使我体会到作为个体的人必须要进行终身的学习,作为教师必须把教育看作是贯穿与人的整个一生与人的发展各个阶段的持续不断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新的理念,充实自己的头脑,使自己的思想不断地更新,与时代同步。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将贯穿于人的一生之始终,可谓“活到老学到老”。学习不再仅是学生的专利,教育也不再仅是教师的特权。一个真正的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时代也伴随知识经济时代同时降临。教育必须正视现实,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使其形式灵活多样,促进社会学习化、学习社会化。所以作为教师,最重要的是教育思想、教育理念的创新,教师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学习和了解先进的教育理念,把那些教育理念内化为自己的思想。只有如此,才能用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通过思想的内化来指导实践;有了理念的更新,才能创造新的教育方法,适应学习时代的要求。
二、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孩子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某年轻人来到绿洲碰到一位老先生,年轻人便问:“这里如何?”老人家反问说:“你的家乡如何?”年轻人回答:“糟透了!我很讨厌。”老人家接着说:“那你快走,这里同你的家乡一样糟。”后来又来了另一个青年问同样的问题,老人家也同样反问,青年回答说:“我的家乡很好,我很想念家乡的人、花、事物……”老人家便说:“这里也同样好。”旁听者觉得诧异,问老人家为何前后说法不一致呢?老者说:“你要寻找什么?你就会找到什么!”
的确,这个故事告诉大家:当你以欣赏的态度去看一件事,你便会看到许多优点;以批评的态度看,你便会看到无数缺点。反观我们传统的教育,多是为了分数的教育,从教师自我出发,而不真正是对幼儿这一主体人的教育,教师的抱怨也就“顺理成章”了。而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是一切为了每一位孩子的发展。我们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幼儿全面发展(由于个体差异,绝对意义上的全面发展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我的理解是指孩子的发展能为个人所驾驭,孩子可以从自己的兴趣爱好出发,自由地从事多方面的活动,充分发展多方面的能力)。何况,“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优生”有缺点,“差生”也有闪光点,在我们教师心目中每个孩子都应是有天才的一面的。这就要求我们教师改变教育观念,重新整合新型的师生关系,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欣赏者”。从这一角度出发,教师应该尊重幼儿合理的心理需求与个性差异,尊重他们的爱好与选择,尊重他们的人格。同时,及时捕捉幼儿身上的“闪光点”,并予以赞扬,特别是对“差生”而言,一两次别开生面的欣赏不啻是沙漠里的绿洲,久旱的甘霖,这样将会激发他们身上的潜能,让孩子在充满鼓励与期待的沃土中成长,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三、以问题为纽带的教学
在《教育新理念》中,尤其使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所提出“以问题为纽带的教学”。书中阐述到“创造始于问题。要保护和发展学生的创造性,首先要保护和发展学生的问题意识,进行问题性教学。”“美国学生带着问题走进课堂,带着更多的问题走出教室。……”“教师并不是以知识的传授为目的,而是以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加深问题的深度、探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特别是形成自己对解决问题的独立见解为目的。问题能力在于学生,能不能以问题贯穿教学在于教师。”
目前,在农村课程改革的浪潮中,教师们也迷失了方向,把握不住了重点,一学期下来不知道让孩子们学会了什么?懂得了什么?对自己教学产生了怀疑,不知从何处入手。这不由得引起人们深思的是,教育的真正功能究竟是什么?在文中,袁教授给予了回答。他提出教育的真谛在于“将知识转化为智慧,使文明积淀成人格”。
其中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对教师而言,教会学生致知的方法,求知的渠道,学会判断知识和信息,要比教给学生现成的知识重要得多。因为知识本身是多变的,不断更新的。其二:现代文明的成果并不能通过传授内化成为人格,人格需要人格魅力的感召。那么,教师的教学行为直接影响到学生智慧、人格的形成与发展。这不由又落实到最根本的就是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师究竟应该教什么,怎样教?通过学习了袁教授的《教育新理念》对我们真的收获不浅!
常读书和常思考,使我勇于和善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作出严格的反省和内省,既要不惮于正视自己之短,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擅于总结自己的或同行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理论的突破夯实根基。愚人不才,笨鸟先飞,我愿把追求完美的教学艺术作为一种人生目标,把自己生命的浪花融入祖国的教育教学改革的大潮之中。
有栩栩如生的鲜明人物;有感天动地的凄美感情;有繁华如梦的京城往事;有美若天堂的苏杭韵味;有质朴诚挚的人间实感;有千年礼貌的精彩记录;有满目疮痍的中华大地;有战火纷飞的动乱年代。这就是《京华烟云》带给我们的一场文学盛宴;这就是《京华烟云》展示给我们的文学宝藏;这就是《京华烟云》送给我们的人生哲学。而林语堂先生就是有这种无与伦比的文学造诣;他就是有这种本事让你沉醉在他的文学世界里流连忘返;他就是有这种天赋让你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哲学的魅力,懂得生活的真谛,了解感情的悲喜,感受民国的风情,体会爱国的精神,传承古老的礼貌。
林语堂先生曾在这本书的序言中写到“本书对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既非维护其完美,亦非揭发其罪恶。只是叙述当代中国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如何受难,如何享乐,如何养成某些生活习惯,如何构成某些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里,如何适应其生活环境而已。”可是在我看来,牢牢的紧贴现实,才是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因为这能让我们设身处地去感受到当时那个年代的生活,能让我们更加容易理解书中蕴含的人生哲理,能让我们更好的从中吸收一些东西。
而这本书中给我留下最深影响的莫过于“木兰”这个奇女子了。无傲气有傲骨,天资聪颖,“清烟竹韵,道法自然”说的就是木兰了。在她小小的身躯里,蕴含着巨大的勇气与骨气;积淀着醇厚的文化与底蕴;兼容着别样的善良与包容;融合着深厚的感情与才情。在她身上你能看到容颜之美,聪慧之美,贤德之美,豁达包容之美,难怪人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呢!
木兰的才华令人钦佩与折服。木兰会吹口哨,会唱京戏,还认识甲骨。木兰的父亲姚思安是未位了不起的大人物,木兰从小受父亲的影响,这使得父亲的淳淳教诲在她的身命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并贯穿她的一生。
姚思安曾对木兰说过“心浮气躁对心神有害,正直自持,则邪气不能入侵。”这些话是木兰生活中的准则,总是能让木兰从中获得无限勇气,总是能让她找到人生的方向。木兰除了在文学等传统文化上有颇高的造诣外,还认识甲骨与金文,她还喜欢唱京戏,收集古玩,有着颇深的文化文学修养。她总是能把人性之美、文化之美、还有落落大方、贤淑端庄之美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样一个德才兼备的女子,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子,这样一个开明无惧的女子,怎不叫人喜欢与钦佩呢?木兰真不愧为新时期的奇女子也!
木兰的感情令人感到心疼与惋惜。木兰十岁的时候与家人失散被拐,最终阴差阳错的被曾家所救,而这也就预示着她的人生注定不平凡。果然命运的齿轮在她情窦初开的年纪就这样无情地卡住了,为了不懂事的妹妹,为了爹娘的脸面,为了家族的信誉,她听从父命毅然决然地嫁到曾家,心甘情愿地委屈自我,但这并不代表她是愚昧与软弱的,相反这是她做出的最好的选择,也是最明智的选择,而事实也确实证明这段婚姻是十分圆满的。当然木兰的婚姻并不是那么的平顺,她的丈夫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那就是他有了婚外情。荪亚与曹丽华厮混在了一齐,这样的侮辱与难堪是任何一个女子都难以理解的吧?可是木兰不是一般的女子,她理性地选择与曹丽华见面,大度地会见自我的情敌,无畏地去应对丈夫的出轨,勇敢的去捍卫自我的婚姻,她以自我的学识修养、宽容大度和对事情的机智灵活巧妙地化解了这场感情危机;她用她的隐忍与宽容以及自身的人格魅力征服了情敌,掳获了丈夫的心。不得不说木兰是一个高情商与高智商兼容的独特女性。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木兰,她是个有梦想的人,她将完美的心灵寓于世俗的智慧中,在现实与梦想中自由穿梭,在世俗的困境与考验中,坚守内心的洒脱与傲世。这个奇特的女子,她的生命总是闪耀着光芒,她的故事总是打动着人心,她的才情总是绽放着光辉,她的一生总是带着传奇。最终我想说:木兰真不愧为一奇女子也!
《京华烟云》这一部具有传奇色彩的小说,给我留下了太过深刻的映象,让我得到了许许多多的启迪与感悟。正如林语堂先生的女儿林如斯所说:“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波涛,然后觉得幽默、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终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读者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是啊,浮生如梦,忙忙碌碌走过这一生,像做了一场梦一样,那么虚无缥缈,那么可望不可即。所以说世间万物都有其必须之规,善恶、美丑、荣辱、贵贱、死生、祸福,如朝去夕来、梦碎但醒,皆为轮回转换,不可强求,亦难以回避。所以在不幸面前,我们要勇敢承受命运之苦,在宽怀中获得坚韧,在顺应中求得把握,在承受中懂得释然,在困境中找到真理。
埃米尔是伦纳贝亚村一个小男孩的名字,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头发。他的脾气很拧,当他不吵闹的时候也显得很乖。
虽然埃米尔整天都淘气闯祸,但周围的人都很喜欢他,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曾经有一次,他为了让济贫院的老人们在平安夜吃上一顿丰盛美味的晚餐,费尽心思把他们接到家里盛情款待,把妈妈做的用来招待客人的食物都吃光了。
阿尔弗雷德是他们家的长工,得了血中毒,必需马上开刀。虽然这是一个冬天的夜晚,外面下着鹅毛大雪,路上很危险,但是埃米尔还是偷偷地独自驾车送阿尔弗雷德去医生那儿。阿尔弗雷德最终得救了。
埃米尔还很有经济头脑。有一次农场主们赶集,要经过他家的农场,他就通过替农场主们开门来赚得小费。在集市上,埃米尔通过自己的智慧,不花一分钱就得到了一匹马和一只很会下蛋的瘸腿母鸡。
我很喜欢埃米尔。因为在他身上找到了我自己的影子,我也常常调皮捣蛋,惹得大人头疼不已;我也象他一样有经济头脑,在寒暑假里经常打扫卫生挣钱,把钱存起来用来买书。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埃米尔故事的人都会喜欢这个淘气包。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进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读诗令人高雅,读史令人明智。读每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个人的终生寻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布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令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令人领悟官场的汹涌,读鲁迅的文章令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令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往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作业,浏览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由于读书,人生才更出色!
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心,便怅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 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
一名叫亚克敦的英国人,他的书斋里杂乱的堆满了各科各类的图书,而且每本书上都有着手迹。读到这里是否是有一种敬佩之意油然而升。由于有了书,就象鸟儿有了翅膀吗!
然而,我们很轻易疏忽的是:有好书其实不一定能读好书。正如这位亚克敦,固然他零零碎碎地记住了很多知识,可当人家问他时,他总是七拉八扯说不清楚。这里的缘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不善擅长读书,而只会依葫芦画瓢。
朱熹说过:读书之法,在按部就班,熟读而精思。
所谓按部就班,就是学习、工作等依照一定的步骤诼渐深进或进步。也就是说我们其实不要求书有几千乃至几万,根本的目的在于对自己的书要层层深进,点点把握,关键还在于掌控自己的读书速度。至于熟读,顾名思义,就是要把自己看过的书在看,在看,看的滚瓜烂熟,,能活学活用。而精思则是按部就班,熟读的必定结果,也必定是读书的要决。有了细致、精练的思考才能更高一层的理解书所要讲的道理。
因而可知,读书不在于多而在因而否读的精。象亚克敦,他徒有万卷图书,而不会读,我们可以绝不犹豫地说:实在他一本书也没有读完。
现在的我们,这类有书即是没书的现象是记忆犹心,也就是不会读书。就说语文课本,大家都以为没甚么看头;这样一来,把握的知识也相对较为浮浅。因此更何况是其他书呢?我们读书提倡:拳不离手,曲不离口。面对现在剧烈竞争的社会,更需要我们的善读。
余华写的是小说,也是文学。
我对《在细雨中呼喊》迫不及待地阅读完毕,仅仅是因为它是一篇小说。可是我又惊异于小说写得如此的带有文学色彩。说它是美好的文学读本,可它的故事也一样令人清楚明白,引人入胜同时也发人深思;说它是有意思的小说,但是它的每一处描述都是真正文学般的.精致。这本书带给我最初的震撼便是,一部小说竟然被写得具有如此浓厚的文学色彩。
国外的经典小说虽然故事也很精彩,揭示的现实或表达的道理也都十分的深刻,可是它们的文字却缺少一种厚重感。余华作品中的这种厚重感也许只有中国作者才写的出来。这种厚重感是来源于中国农村的,而这种感觉没有经历过农村生活的人是无法写出来的,但是它带给的读者体验却又是那么的真实。现代中国的小说和它比起来就逊色多了,已经很少有作者能够沉得下心去思考,甚至思考每一个角色的心路历程,去思考那个社会该有的情境。
在泛泛阅读的空闲中,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每年高考完,总有一堆键盘侠在网络上各种喷,高呼着取消阅读理解。而他们的理由似乎都充分的很,“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文化的喷子甚至还会引经据典,他们叫嚣着阅读理解题目的存在的无意义性质,喷出恨不得烧尽一切阅读理解标准答案的怒火。想到这里,我内心突然颤抖了。我国是应试教育,取消了的高考题目意味着学生不再学习这方面知识。不学习阅读理解?对于近几年出版的书籍来看,似乎不需要什么理解,作者们的语言都千篇一律,实在是看不到什么需要动动脑子深思的东西了。
但是当我读到余华的作品时,我有点震惊这还不到半个世纪的作品。于我看来,这篇小说的每一章都适合做阅读理解。因为它太需要你动动脑子了。当然,像我这样第一遍粗读掠过,也是知道他在说什么,可是读完之后,你所阅读的终究还是个故事而非文学。
再说说我对这个故事的看法。余华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描述主角的童年时期,虽然一章章之间看似毫无衔接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整本书从他曾祖父到他以及他的兄弟,以他父亲的和他自己的描述居多,刻画了当时农村的现状。相当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生活:人(孙广才)是怎么一步步堕落成浑蛋的?(我)童年时期的孤独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不能说作者把人性刻画得淋漓尽致,但也揭露的十分透彻。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一定要进行一遍精读。就像做阅读理解那样。或许有人会反对:把文章分开解剖,失去了整体的意义,味同嚼蜡。但是,这是文学。
对柴静第一次印象深刻的是网上她演讲的那个视频《认识的人了解的事》,整个演讲一气呵成,是一个很平静的叙述,但对于我却有一种非常震撼的感动,是故事里人做的事情,也是她非常合适的表述。平静、坚定、有个性、有力量。后来看到网上说这个视频感动了成千上万的人。
第二次,记不得是哪里看到了柴静调查某个事件说自己可能会有危险,但是自己也要去追寻事实。当时在想做新闻是这样吗?
书的撰写让我看到了柴静的文字功底,确实了得,汉字这门语言她的使用让自己感觉到真的是相差十万八千里。从这点也让我对提高自己的汉语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了更强的动力。
回到书的内容,我不是新闻人,但能感觉到柴静的新闻是她自己找到的一种新闻表达,是自己的我就很欣赏。所以看到这本书中描写的人和事我感悟《看见》名符其实。从书中我看见了如下:
1、部分新闻工作者的生活方式
寻找、发现、参与、了解、分析、追寻、思考、真相、展现,每个新闻工作者都用自己的生命追求着这些,他们的生活方式并不平静,也并不轻松,对某个新闻事件的追求可能会翻山越岭、困难重重,但他们在行动,在努力让这些事情真实的展现。
他们的生活更有社会的责任感、有社会主人翁精神,“与我无关”这样的词语感觉他们说出来就像是犯了错误。
他们的生活是一种高效的工作和彻底的放松相结合的时间分配,有探寻的繁重也有安静的思考,这个是我这个行业主流节奏不给予的。
他们的生活“看见”的更多,是工作的需要,也是敏锐的捕捉,更多的是行动带来的收获。
2、书中人物对我的触动
书中讲了20个人和事,相信不同的读者触动肯定也不同。
“我只是讨厌屈服”——看到我真的想问自己是公民吗?
自己也常遇到权益受损的事情,或者是看到其他人权利受损的事情,很多时候心底里发出的是“把这个自己问题解决掉,要保障自己的利益”可能通过关系、可能通过自己的能力,但大多数就是享用自己的“神通”去搞定这些事情,那些跟我无关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仿佛大环境已经是这样,经常听到身边抱怨社会的环境是多么的世风日下,发达国家是多么多么的高素质,但自己在事中时又还是做着那些没素质的事情,为什么?答大家都这么做……
过马路的时候你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身边的人不这样做你能制止吗?为什么会有中国式过马路?前些天我好想听到说对于中国式过马路某个地方交通规定处罚前三个人,真实⊙﹏⊙b汗。为什么要处罚,教育难道不是第一位的吗?教育又是谁的责任呢?只有管这个事情的人才能教育吗?这个逻辑不通的事实,在我们身边却成了公理。教育靠的是我们每个公民一起行动,让法律为我们保驾护航,但是道德要靠全面来梳理行为准则,让那些陋习成为全民公敌,这样我们才会有大环境。
从自己做起不是只是自己不去做,更应该是去做榜样、去做监督者,让这样的正气传播、正气壮大。
“无能的力量”——学会承受的力量。
卢安克——向他致敬。
从小我们接受的教育都是英雄主义,一直想着自己要是英雄,要是英雄就要有非凡的能力,要有能力就不能无能。这个逻辑从小就有,活了三十多岁近几年才开始能够说“我不会,我需要帮助”。
以前只要有事情我必须得会啊!无论任务多么艰巨自己就是要给老板一个满意的答卷。自己很辛苦,答卷交的越漂亮,活也就越来越多,一天24小时谁也无法改变,老板的“期望”也越来越高,最终是自己不堪重负。还好自己意识到这一点不算晚,所以学会了去做哪些自己能做的事情,但这个认识还只是表面。
一次做项目,新来的一位大学生一起参与,由于不是她熟悉的业务,看到项目组的人都忙得很辛苦,她自己非常不好意思,帮忙又常帮倒忙。无意一次加班我分配任务,分工时我说后勤保障工作交给她来负责,她满口说“好的,请大家放心”果然,那72个小时我们封闭工作,但是每顿伙食生活起居都非常的舒适到位。项目结束后,她对我说“谢谢您,让我感觉到了我存在的价值”。这对我又是一次触动,每个人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的的价值,在任何一个环境中如果自己没有感受到价值,内心都是一种折磨。像往常一样自己做完每个事情,自己亲力亲为大伙是不是会感觉到自己的不信任,感觉不到他们自己的价值,那这样的合作,不也相当于自己在浪费旁人的时间。这是我认识的更深一层。
看了卢安克的故事,自己不禁感慨,承受的力量!多么的准确,你能承受多少也决定了你的天地有多宽广,你能承受的力量也决定了你的伙伴对你敞开的心扉。这也许是教育的方式不同,这也许是思考的方向不同,但这承受的力量正是我们自己在成长中积累的能量。卢安克的承受我看来并不代表逆来顺受,是一种更大的正能量,来改变内心的力量。
谢谢,卢安克。
“逻辑自泥土中剥离”——每个面都有他自己的情况。
公平、公证!?谈何容易。我们一个不算大的公司,处理一件小小的事情,不同当事人各自描述的情况都合情合理,幸好自己现在有给每方面发言的习惯,不然这些小小的事情都很难处理的适度合理。
看到书中这个章节,不仅感慨谁是牺牲品?谁又让自己成为牺牲品?追求利益还是原始动力。如果一切都是诚信的,我看我们就不用合同了,一切都是信守承诺的,我看也不需要法庭了。对于利益追求很多人看到好的一面,也看到不好的一面,这两面都是做好充分准备的。但是这准备是不是能分好情况的准备和坏情况的准备呢?由终而始,你的终的定义更加重要。拿书中提到的房地产商,自己的钱打给了政府,政府又没实现承诺,也没有退钱导致了最后的结果,让我看来还是被利蒙了眼。
天下熙熙皆为利而来,追利没有问题,无非还是想过更好的生活,但是逐利有个大前提就是有命花,要是没了这个前提那一切也等于是雾里看花。
多一面去体会自然就会多一面的收获多一面的准备。好的产品经理,设计产品都会有一个场景模拟的过程,要考虑自己产品的各种场景的适用性这样才能出来经典的产品,做任何事情也是这样,多去看到另一面的情况肯定是更好的。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也有很多的障碍出现,但是无论是何种情况,去探寻去了解的心要是都没有,那这个自然也不会有机会获得。
这三个章节对我的触动很大,书中还有很多让自己看了有感触的章节,“双城故事”、“虐猫事件”、“非典”等等,这一切的“看见”让我有了一种自己很浅薄的感觉,眼前看的好像只有报表,这一切对于柴静的《看见》差太多了,我要看见的更多,要让自己有更多的承受力量,再将这些转化成为更大的行动力量,从而履行一个公民的责任。
《人生若只如初见》,是作家安易如的作品。只有在她的笔下,我才能感受到古典与现代之间的契合点。
古代诗人、词人的一生经历很少被人细细品味,但却像一壶醇香、沁人心脾的好茶,有天然之美。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
在这本书中,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文章一开始就提到了这句话。这句话无疑是中国最经典的一句话。有人觉得这只是一句没有什么意义的话,但我却觉得它富含哲理。
这句话极其形象的描写了辛弃疾的一生。失而复得的惊喜,出现在那个火树银花不夜天的上元灯节。辛弃疾,也就是辛稼轩。刚开始,他还有“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的雄心壮志,可是,后来却变了。辛稼轩用一阕《青玉案》证明了自己。
一个人,无论怎样,他也不可能一生都有好的运气。不把握好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最后蓦然回首时,也许已经空无一人。常常一个人在失去后,才懂得拥有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常常在拥有时不懂得珍惜,后来追悔莫及;常常在最后失去什么时,还是觉得是偶然,依旧懵懵懂懂。
我曾经看过一部微电影,《天堂午餐》。电影让人醒悟,不要在拥有时不去珍惜,而是后来失去时才履行承诺。影片的儿子,正是在母亲在世时说等他长大了再给母亲烧一顿饭最后母亲突然死亡,他才后悔,给母亲做了一次“天堂午餐”。
一个人,不要永远那么拖沓,该行动的时候就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机会,不然最后都已成空,灯火已黄昏。如果一个人不懂得把握,终究那壶令人回味的茶,会散尽香味,就连最令人享受的味道,也会消失不见,也许最糟糕的结果,就是连茶壶都被翻倒。或者,灯火已不阑珊,也不人海茫茫,最终只有自己站在黑暗中。所谓的火树银花,只是一种装饰。
最后,文章写道:人海茫茫,蓦然回首时,我们是不是还有运气看到那个等在灯火阑珊处的人呢?我们最常看见的结果是:终于明白要寻找的那个人是谁时,灯火阑珊处,已经空无一人。
对,运气只是运气,不能代表以后的一切。如果说一个人经过漫长的等待,是否还能履行自己的承诺,挽救差点失去的所有,逝去的那股香味。
据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公开送给女儿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确实是一本很适合儿童或少年读的书籍,同时也非常适合父母读的书。这本书采用小女孩的视角来讲述一些事情的原委,并且在父亲和身边亲朋好友的言传身教中不断成长。
比如,有一次小女孩的父亲邀请了她一位同学来吃饭,这个同学的家是住在一个林子里,也算是家境贫困,就相当于生活在我们现代大山之中一些人,他们的生活习惯跟我们多少还是有一些差别。
这同学吃饭的方式奇怪,喜欢把一大勺糖浆倒在食物上拌着吃,小女孩就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看见过人这样吃饭,于是就问他在做什么。保姆赶紧打断她,将女孩带到厨房说:他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不能说什么。
还有一次,保姆带小女孩去黑人教堂。那时候黑人和白人教堂还是分开的,虽然《解放黑奴宣言》已经宣布了好久,但白人对黑人依然还存在非常严重的种族歧视。小女孩就是白人,她的保姆是黑人。
到了那之后,她发现保姆在跟其他黑人交流时,口音变了。就好像我的一个朋友,他高中的时候在我们那个地方上学,虽然是隔壁镇,但口音多少还是有差的,每当他跟我们交流时,说的是我们的口音,当他跟他的老乡们说话时又切换到自己家乡的口音。我当时就惊讶这种口音的转换能力,觉得还是挺厉害的。
小女孩从教堂回来后,就问黑人保姆,“为什么你刚刚说话的口音不一样呢,你用我们白人口音跟他们说不是显得更厉害吗?反正他们也听得懂。”
保姆就回答她,“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的一样。”
小女孩就通过这些小事,在身边人的教导下不断的学习成长。
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指小女孩杀了一只鸟。而是本书主题的一个比喻,也算是小女孩小时候经历里最大一件事情。
这个比喻是出自她父亲口中,是他在教孩子射击时说的一段话,他说,“你可以射后院的铁罐子,也可以射别的鸟,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因为知更鸟从不做坏事,只是唱歌愉悦我们,他们不吃人们的花园,不在玉米仓库里筑巢,他们除了为我们用心歌唱之外什么也不做。”
知更鸟同时也代表了本书的一个人物——汤姆.鲁滨逊。
汤姆,是一个黑人。他每天都要往返去一个地方干活,在路上,他要经过一个白人的家。这个白人家也算是穷鬼,家里的主人是个酒鬼,领完救济金就马上拿去喝酒喝掉。也不管他家里几个孩子的死活。
这个白人家里有三四个孩子,其中有个大女儿,虽然只有16岁,但家务活一直都是她承担。她有时候也会叫黑人汤姆路过时叫他进去帮个忙,比如劈柴、或者搬一些重物等等,虽然第一次说要给汤姆钱,但也是形式一下。后面就会经常的叫汤姆进去帮忙,当做免费体力。
有一次,汤姆踩着凳子在弄东西时,这个白人孩子主动去摸黑人汤姆的大腿,并把她扑倒在地上。
因为这个孩子,没去上过学,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过朋友,更没更异性接触过,汤姆可能就是她接触最多的一个了,虽然是黑人,但可能在荷尔蒙的驱使下也算黑人也算个男人了。
汤姆被她扑倒后就很紧张害怕,赶紧起来跑开,就在跑开时被这个女孩的酒鬼父亲看到了,酒鬼父亲就起诉,说是黑人汤姆把他的女儿给了。
本身主人公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就接到了这样的个活。
那时候是美国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帮黑人打官司相当于与全部白人为敌,但是小女孩的父亲知道汤姆是对的无辜的,就很想帮他。
自从她的父亲接到这个案子后,小女孩去学校也经常被她的同学嘲笑欺负,骂她的父亲是“同情黑鬼的人”
小女孩很想跟他们打架,但是她父亲说过,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跟别人打架。
小女孩问父亲,“什么是同情黑鬼的人?”
她父亲就回答:“同情黑鬼的人”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称呼,跟“鼻涕虫”一样,这很难解释清楚——有些愚昧无知的人认为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就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词不知不觉也成了我们一样普通人的日常用语,用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而且在这家事情中,她父亲还教会了小女孩什么是勇敢,他说: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做之前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务发过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