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书心得12篇 我的家乡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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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倍感身受。
中国旧社会的生活像放电影似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了解了我国旧社会生活是多么的残酷,多么的可怕,可以把一个人脱胎换骨。
鲁迅笔下的闰土以前是多么的勇敢.机智,小时候是鲁迅先生心中的偶像,英雄。可是受到旧社会影响,闰土变的麻木不仁了。课文中写到鲁迅先生要搬家,让闰土拣些东西回家而他拣了一副香炉和烛台。从这里可以看得出,旧社会的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安分守己的豆腐西施,被旧社会毒害的更令人憎恶了。
万恶的旧社会。
六十年前,中国领袖毛主席领一群伟人打击我们的侵略者,唤醒了千千万万的人民,同反动势力进行斗争终于在腥风血雨中诞生了崭新的国家。
新中国成立之时,百度待兴。自然灾害的侵扰,帝国主义的封锁使新中国陷入极大的困难之中,在毛主席带领下,人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亿万人民激发了冲天的干劲。
三十年前,在简陋的工棚里,汽车工人硬是用铁锤敲出了第一辆汽车;在边陲荒滩,垦荒战士硬是用锄头开出了一片片粮田;一座座钢厂建起来了,铁水奔流,钢花飞舞;一条条铁路通车了,汽笛长鸣,车轮滚滚;戈壁滩上,骤然升起的蘑菇云让人们欢呼雀跃........
三十年来,一座座现代化的城市崛起在沿海之滨;一个个现代化工业园、科技园象明珠般镶嵌在江河之畔;一条条高速公路在广茂的土地上编织着美丽的网结;一颗颗伴随着航天员遨游过蓝天的种子在肥沃的土地上孕育着无限的希望。
三十年来,祖国在不断的前进,发展。中国加入wto,青藏铁路通车,1997年香港回归,1999年澳门回归,2008年北京成功举办了29届奥运会........
在偏远的农村,我的家乡,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朦胧中,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活泼可爱的孩子在广场上嬉戏。哦,这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令人怀念的故乡吗?不,你看,不远处:高楼林立,一条条宽阔平坦的柏油路伸向远方........
《故乡》年,鲁迅不仅注意到了家乡的变化,而且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有代表性的例子证明了一个字——的变化。无论是故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说话很有正义感的感觉,尤其是最后一句: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走得多了,就会有。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则,怀疑,胆怯,因为贫富不同。障碍太多,差距太大。差距太多,让人拒绝。人们说懂事,我觉得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因为他们的童真和天真是被现实一点一点打磨出来的,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在这个荒凉的社会里成长起来的。例如,润土在沧桑中成长。他不仅身体有了变化,内心也有了无奈。他恭敬地叫鲁迅:“先生。”而前面的笑就叫鲁迅:“荀哥!”飞跃的土壤已经在社会的寒冷中消亡了。真是莫名其妙。所以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只有这样,鲁迅才想拿起笔来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路,让后人走过这条路,开创新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更多的人会变成路。人们常说要懂事,其实未必如此。还不如天真一笑。
当我看到我的家乡时,我感到一种悲伤的感觉,我不禁颤抖起来。友谊会在时间的过滤后褪色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地叫道:“润土兄弟!”而闰土沉默的回复。之后他又喊了一声:“先生!”我知道他们的友谊没有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就像一条小溪。我开始害怕。我怕我最好的朋友会贬值。时隔多年,也许我才想起来原来有这么一个人。我不要这个,就像鲁迅不要水生和宏子一样。走自己的路。哎,世界上不是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没有路,但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这句话我以前听过,但一直没听懂。看了以后明白了,规则只有一条,没有它的人多了,就成了规则。凡事总有个开始,当所有人都认同他的时候,就成了合理的事情。我恍然大悟,哦,我爸妈的所作所为,在我们看来不可理喻,却有其意义。感情会褪色变质,但只有回忆不会变。时隔多年,改变对他的感情不是你的错,不了解他才是你的错。
今天下午,我坐在沙发上,细细地阅读了鲁迅的《故乡》……
这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闰土了,原因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时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的很多趣事,使鲁迅先生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
而鲁迅在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儿时的活泼了,甚至没有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
我依稀记得,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卑,他从心里明显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先生的差距,完全没有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后的闰土就是这样一个形象。
为什么人长大后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这都是因为以前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致的!鲁迅先生就是敢于把当时社会的黑暗通过文字的方法体现给大家,不畏强权,不畏旧势力,批判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在中国的天地间,不但做人,便是做鬼,也艰难极了。”这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之一。
通过《故乡》,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看完鲁迅的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童年的鲁迅家里忙月时认识了一个玩伴,叫闰土。鲁迅和他是一见投机,便对对方产生了好感。闰土非常机灵,也非常聪明,还让鲁迅知道了乡村许多好玩而又有趣的事情,让鲁迅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
当鲁迅长大的时候,闰土也长大了。待闰土再来看鲁迅时,闰土思量了一会,没有叫一声“迅哥儿”,而是称呼鲁迅:“老爷”。鲁迅愣了,他突然想到了社会的风气和大部分富人的习性,心里不由得一冷,他意识到,闰土的心灵已经被束缚了,他在真正意义上,已经失去自由。从此,鲁迅开始写一些有意义的文章,不为别的,只为了解放当时社会上最底层人民的心灵,让他们获得自由。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悟。我既为那时的人民默哀,在当时,人民得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生存,还得忍受国民党的压迫,许多人的心灵已变得麻木不仁,人民的生活可以说是雪上加霜;我也为鲁迅勇于为人民写文章而欣慰,鲁迅在国民党的严厉威胁下,仍不屈不服,仍旧写一些能让民心奋起的文章,这个举动真是让我十分敬佩。
这就是我爱读的故事书《故乡》,大家也一起来享受心灵的鸡汤吧!
鲁迅在这部小说中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
我过去的家乡是一个美丽、和谐、幸福的世界,那里有我童年的美好回忆。有“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挂在深蓝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滩,种着一望无际的绿色西瓜。”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年轻人,长着一张“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围着一个“亮”“银白色”的衣领,海边的“彩色贝壳”“红绿相间”。还有鬼,观音手,各种颜色的鸟:米鸡,角鸡,鹧鸪然而,现在的家乡已经变得腐朽,荒凉,死气沉沉,而以前生机勃勃的飞跃之地已经麻木。他过着艰苦而麻木的生活,成了一个“有道德、有纪律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鲁迅记忆中的“故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它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实际上是一个少年美好灵魂的反映,是他与少年和谐精神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看到鲁迅,对鲁迅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的“主人”让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亲密,让他们变得陌生,让他们之前的亲密关系活生生的撕裂。
在当时,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真正的家乡”是一个精神分离、失去活力、人与人之间失去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着一种传统道德,这种道德压抑了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失去了生命力,使人精神麻木,使鲁迅和润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
看完这本书,我为他们失去的友谊感到难过。同时我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新的社会,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我们不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们有真诚的感情。
《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首先描写了作者故乡的一些趣事,然后描写家乡的`月亮,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接着说他离乡背井漂泊天涯,在世界各地所看到的月亮,最后想到家乡的月亮,每值良辰美景,都会思念家乡,渴望回到家乡。
这篇文章用故乡的月亮和世界各地的月亮进行了对比,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的月亮之美丽,让人惊叹不已。可是,在家乡的月亮虽然没有世界各地的月亮美丽,可这是故乡的月亮,一个平凡的月亮,让作者思念家乡,追忆、惆怅、留恋、惋惜,思绪万千。异国他乡的月亮,就算再美,也只能让人赞美,永远不会让人留恋,每逢这样的良辰美景,作者想到的永远是在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平凡的小月亮,思念的是自己的故乡。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这篇文章是写的闰土少年和中年时的对比:少年的闰土是紫红的小脸蛋,头戴一顶小毡帽,项上戴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中年的闰土却大不相同,他身材高大脸色灰黄有皱纹,眼周围红肿双手粗糙,浑身瑟缩。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
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看了鲁迅的《故乡》文章,最想说的就是闰土。
鲁迅在文章中回忆说,闰土是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海边的沙滩上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戴着银戒指,手里拿着钢叉,想尽办法捅驴,但驴扭着身子,从胯下跑开了。”是典型的南方帅哥形象。在一次家庭大祭祀中,润土和鲁迅相识,并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当时,虽然润土家境不好,但他见多识广,知道很多事情。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我整天被困在天上。润土还告诉他许多奇怪的事情:獾猪、刺猬、角鸡、悍妇……这些鲁迅永远不会忘记。
看完《故乡》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写的:“我在昏暗的灯光下,眼前铺开了一片海边的绿沙,上面深蓝色的天空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我想: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有独特的解读。这本书。主要是想告诉人们,有希望不奋斗就没有希望,有奋斗才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虽然“希望”很难实现,但只要你去探索去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之路是祖先用自己的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实践的路,是祖先探索的路。
刚开始看《故乡》的时候觉得太无聊了,经常浪费时间,没有认真做作业。匆匆忙忙的写,潦草低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意识到阅读是多么有趣,如何珍惜时间。记得那句谚语:“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买不到一寸时间”?相信大家都会很熟悉,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故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为了钱杀人。看,这是鲁迅的名言。让我们以此为座右铭。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最为著名的作品。本书讲述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居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的童年故事。侯杰翻译。
11岁男孩比利家境贫寒,却十分渴望得到一对浣熊猎犬。但是这种猎犬价格不菲,他几次哀求父母都未能如愿。后来他在旧杂志上看到邮购这种幼犬的广告。尽管50美元在比利看来无疑是一笔“巨款”,他仍决心自己挣钱。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比利终于在爷爷的帮助下买到了两只浣熊幼犬:老丹和小安。
在比利的悉心照料和训练下,两只猎犬成为了优秀的浣熊猎犬,他们和小主人也结下了深厚的情意。每天晚上,比利带着他们打猎,老丹勇猛非凡,小安聪明机灵,他们的赫赫战绩传遍了奥沙克山区,并在一次猎浣熊大赛中赢得了大奖。
之后不久,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山狮,为了保护小主人,老丹和小安勇敢地与山狮进行殊死搏斗。虽然最终赢得了胜利,但是老丹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久小安也绝食而死。伤心的比利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两只猎犬平时捕猎赚到的钱,和猎浣熊大赛赢得的奖金,已经足够比利的全家离开奥沙克山区搬到镇上居住,实现父母要让孩子们接受更好教育的愿望。在他们离别前夕,比利最后一次去两只小狗的墓地,惊讶地发现墓地长出了红色羊齿草。在印第安传说中,红色羊齿草是天使播下的种子,这两只猎犬,不正是上帝送给比利一家的礼物吗?
现在的孩子恐怕很难体会比利经过艰苦的工作和漫长的期待之后,得到小狗时的那种欣喜若狂。物质丰富信息泛滥的社会,孩子们的一切,包括书籍都太轻易就能够得到。这本书所体现的毅力、勇气、坚持、责任,是可以带给孩子们思考的。书的结尾很伤感,比利离开奥沙克山区就再也没有回去过,红色羊齿草下长眠着老丹和小安,也埋葬着比利的童年。但是,人生的河流不断地向前流淌,任凭快乐、悲伤、任凭失去、获得,成长的酸甜苦辣终将沉淀下来,成为今天的你。
重归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我”本应该满怀潮涌般的激动与喜悦,可当“渐近故乡时”,“我”看到“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我”之所以悲凉不是来至重归故里后又要公卖“我”聚族而居的祖屋与家什并永远离它而去的失落,却是见到儿时的玩伴闰土之后命运之墙屏隔并模糊了“我”美好的少年的故乡回忆。
“我”依稀记得——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刺去,那猹却将身子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那真是一幅天然的图画,那就是“我”的故乡。那画中的少年就是闰土,他刺猹是因为它吃海边地里的西瓜。闰土不仅帮家里看西瓜他还曾随其父亲来“我”家给照看祭器,他说他能用一根短棒支起下面撒了秕谷的大竹匾捕很多鸟:稻鸡,角鸡,还有蓝背,还有在他不得不在正月回家要离开我时我们都哭了,他回家后还托他的父亲给我带来了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
要不是“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光顾“我”还一直沉浸在美好少年时的回忆里或者会更作无尽的遐想。乡邻的穷俭贪利总让“我”哭笑不得,现实总让“我”的美梦破碎。一天闰土在“我”的盼望里出现了:身材是长了一倍,脸却由先前的紫色圆脸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好象他的父亲一样周围胀得通红,红活圆实的手。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