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施工合同范本范文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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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造价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住房结构:房厅
224、 建筑面积:,施工面积: m。
5、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 总价款:¥元,人名币(大写):元。 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
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税 金: 元,其他费用: 元。
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质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生效。
8、 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居,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居、陈设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他协助义务。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监理,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双方同意以《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五、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C、D、E、F条款原因造成乙方的的损失;A、不能按期、按时供时供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由10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反工;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F、变更设计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的浪费;G、逾期验收;H、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质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I、非乙方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
2、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B、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签订的图纸施工安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减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
5、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工程尾数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
3、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据、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一、装饰工程报价单
二、设计施工图纸
三、补充协议(甲方代表签字和乙方加盖公章方可生效)除合同条款及以上补充内容外,其它任何口头承诺均不作为施工、结算的依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住所地址:
承包方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权属(房屋所有者姓名):
工程结构面积: 。
工程其它状况,如:是否为清水房、二手房,需保留部分详细说明: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及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及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工程期限 天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 。
第二条 工程设计
见装饰设计图。
第三条 甲方工作
委派 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开工前 15 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负责协调装饰公司邻里的关系;协肋乙方做好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对现场已有所损坏的地方或物品,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明确告知。
第四条 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发包人(甲方):
住 所: 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承包人(乙方):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a.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b.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天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 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 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 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 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 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
b. 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c. 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d. 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e. 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当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 对于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对于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2001)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 %时(以工程价款比例为准),其它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应予以承认。
6、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 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 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
8、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a.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阶段或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支付元 ;
第二次 支付元;
第三次 支付元 ;
第四次 工程验收后 天 工程总造价的5%约元。
b. 其他支付方式: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 种进行结算:
a、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元;
b、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元;
b1.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墙面面积顶面面积+6%(前两者的和)
b2.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
b3.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拼花部分+10%
b4.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平方米按平方米计算,超出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
B5.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B6 .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B7.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B8.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特别费用的约定
a.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b. 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c. 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的,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d. 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应当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的,甲方应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责任与罚则
1、 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士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 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公司(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现场代表:(签字)
证件名称: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杭州梵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和《湖北省室内装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数天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
四、施工图纸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各执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五、甲方工作
1、指派
2、为乙方提供规定和必要的施工条件。
3、监督按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4、协调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和装饰办、城管等各部门的关系及支付相关费用。
5、按合同约定,按时拨付工程款。
六、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交甲方审查认可。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图纸与现场不符时,乙方必须在两天内把补充图纸交付甲方使用。
2、严格按施工图及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级如期完工及交付使用。
3、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教育要求施工人员执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伤害负责。
4、接受甲方监理人员的检查和现场监督,并及时按其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改正。
5、制定、执行完善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6、负责已完工工程交工前的保管,如有损坏和丢失,确保修复和赔偿。
7、指派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服从甲方的协调,负责本项目的内部协调、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组织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七、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调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详见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八、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4、因停电停水每达8小时,按一天顺延;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完成的工作,工期顺延;
6、材料未及时到施工现场;
7、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九、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有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十、工程质量
本工程所有施工内容都必须按施工图和国家的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1、隐藏工程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有违反,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进场前,计(大写);
3、当木工材料进场后一至三天内付总工程款的,计 (大写)。
4当油漆材料进场后一至三天内付总工程款的,计(大写)。
5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 (大写)
6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十二、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xx年xx月xx日
定制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制作产品地点: 。
第二条,制作产品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山东博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效煤炭洗选加工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铆焊车间彩钢板的加工制作。
第三条,产品规格:475型彩钢板加工。
第四条工程单价:
第五条、施工准备
甲方负责做好现场准备工作,保证施工用场地平整,道路畅通,物料及暂设用场地和施工用水电,加工板的电费及吊装费由甲方负担。
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
甲方负责协调工人配合乙方技术人员的加工制作。
甲方工地代表姓名,联系方式:。负责协调乙方加工制作各项工作,但甲方派驻代表无权直接与乙方进行结算。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图纸的审阅,要严格按甲方图纸尺寸及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和时限要求、质量要求组织加工。乙方派驻的技术人员负责对现场等检查、检测,以便符合加工制作的条件及要求,如之后影响加工,经检验不合格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安排现场技术员一名负责指导加工,确保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按时加工完成,乙方及乙方派驻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及加工地点的各项管理规定。
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货物及人身安全,否则出现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承全部责任和费用,一切安全风险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试车、加工制作时限
条乙方设备进场后甲方可以免费提供材料进行试车,对设备进行调试,但不得超过20米,超过20米还未调试成功的,材料费(元/米)由乙方自行承担。
加工时限要求。乙方必须确保每日加工量不得少于米。否则每少于10米,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元的违约金。
、如遇非乙方技术人员及设备问题造成的时限延长,经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签字同意时限顺延,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6个小时不予签字,视为同意第条违约金不予扣除。
第七条、加工制作结算及价款支付
结算方法:乙方每天的加工量由甲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付款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后,。
2、全部货款不含税。
第八条质保期:年,质保期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符合
条原因的,乙方负责在质保期内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但因材质问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不在质保范围内。(如有)
制作结束后在乙方通知甲方人员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在验收或安装时发现产品不符合图纸要求或者出现不合格产品的定的,由乙方负责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元/米)并免费加工。不合格数量超过米的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元/米的违约金。以上费用由甲方在付款时无条件扣除。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加工费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付金额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竣工。
工程质量:合格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预算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甲方工作
开工前3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电话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非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隐蔽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验收条件前,乙方需自检合格并于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包括隐蔽验收的相关资料)通知公司签字确认。
(2)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若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合格。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剥露,并在验收后重新隐蔽或修护后隐蔽。若检查不合格,按公司制度执行处罚。
(4)因隐蔽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均由乙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报告申请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报告某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验收合可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
(1)暂定价格:(见预算)
(2)竣工结算:按预算单价,如清单中没有的,甲乙双方协商定价,以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材料进场)付款%,中期付款分批支付,每天付款一次,支付总工程量的%,工程完工付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质保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结清工程款。
第7条有关质保期内的维修约定
、保修范围: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利造成工程范围内各部位、部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保修期限: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装饰工程保修期限为贰年。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伍年。
保修费用:工程中已含保修费用,乙方收到通知后在约定时间24小时内给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通知其他单位进行修理。其发生费用从乙方保修费中扣除,并按甲方的工程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材料采购与检验:
a甲方采购的材料或设备到场,乙方派人与甲方代表一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赔款。
B乙方采购的材料到场,乙方需将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环保证明文件(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等书面报批甲方代表,同时派人与甲方代表共同对到场材料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设计、规范及封样材料要求的材料,不予进场。乙方应重新采购并报验,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负责赔偿。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10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有关约定事项,未经本合同确认的,一律无效。
本合同签订后,有关合同条款的变更应订书面补充协议,并报原审查、鉴证单位备案后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1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其它约定
因现有施工图部分节点及材质不明确,故所有工程量以清单单价为准,本工程灯具只包含筒灯、射灯、灯带。工程量按实结算。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