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业房的合同书范文集合7篇
购买商业房的合同书该怎么写呢?在写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是范文网会员投稿的关于购买商业房的合同书的最新文章,供大家参考。
销方(甲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购方(乙方)签订地点:xx年xx月xx日
甲方在开发商品房,乙方要求购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房地址数量户型及分布情况
购房地址:
数量:乙方购买(套、间),每(套、间)建筑面积为平方料,合计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户型及分布
住宅房间厅分布在单元楼号
住宅房间厅分布在单元楼号
住宅房间厅分布在单元楼号
办公用房间分布在单元楼号
经营性用房间分布在单元楼号
第二条价格
住宅房建筑面积 元/m,乙方购买 平方米,合计金额 元
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元/m乙方购买 平方米,合计金额 元
经营性用房建筑面积 元/m,乙方购买 平方米,合计金额 元
总计价款(人民币大写)(预购商品房价暂定价,结算时以房屋竣工后物价部门核价通知书为准。
第三条房屋质量
房屋质量按国家规定的设计图纸要求,以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鉴定合格证书为标准,如质量达不到合格准,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甲方应按标准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购买现货房屋,必须在签订本合同后十日付足购房款。
乙方购买在建、未建房屋必须在签订本合同十日内预付(房款、定金) 元。余款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十日内付清。
第五条交付时间
乙方购买的房屋,甲方应于xx年xx月xx日之前交付给乙方使用,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期交 付使用,交付期顺延。
1、房屋交付时,甲方应同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房屋的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
2、乙方在接到房屋交付通知书十日内,应办妥接收手续。
第六条保修时间
土建保修期为壹年,水电保修期为半年,屋面积保修为三年,凡因施工或设计造成的质量问题,均属保修范围,保修期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如因乙方原因推迟交房。保修期不顺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所购买房屋交给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会付(含因工程质量或设计变更造成逾期交付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房部分房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乙方接到甲方交房通知后,应及时办理交持手续,乙方因故拖延房款,或不按时办理接收手续,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如乙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根据双方对等原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4、甲方不能交房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房部分房款总值%的违约金。
5、乙方中途退房的,应向甲方偿付退房部分房款总值%的违约金。
6、乙方超过两个月不办理接收手续,甲方有权另行处理乙方预购房屋。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2);
(3);
(4)。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 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 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 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 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 ×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本次合同示范文本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在20xx年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后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随着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旧版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已不能更好地满足实际需要。而与20xx年的合同示范文本相比,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分为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两个文本,更加突出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在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也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
在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合同示范文本完善了商品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增加了房屋交付前买受人查验房屋的环节,明确了出卖人的保修责任和最低保修期限,细化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在预售合同中新增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条款,明确出卖人应将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对签订合同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买卖双方对合同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和告知。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由出卖人对所售房屋不存在“一房多卖”“司法查封”、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问题等作出承诺,买受人对使用期间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承重结构等作出承诺。明确出卖人将合同签订后发生的规划设计变更、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重要事项告知买受人的义务。增加买受人信息保护条款,明确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避免引发纠纷。针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详、买受人又最为关心的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小区内车位、车库、会所等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属,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标准等房屋质量问题,合同示范文本引导买卖双方进行约定,明晰权利义务关系。
细化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以及利息计算方式。引入惩罚性赔偿金内容,对存在“一房多卖”、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等严重违约情形的,出卖人除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者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一、增加房屋交付前买受人查验房屋环节
二、明确出卖人保修责任和最低保修期限
三、出卖人应将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四、买受人承诺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承重结构等
据住建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有四大新特点值得关注。
一是在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如合同示范文本增加房屋交付前买受人查验房屋的环节,明确出卖人的保修责任和最低保修期限,细化业主对建筑物专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此外,新版本预售合同中还新增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条款,明确出卖人应将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二是对签订合同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买卖双方对合同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和告知。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由出卖人对所售房屋不存在“一房多卖”、“司法查封”、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问题等作出承诺,买受人对使用期间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承重结构等作出承诺。
对于以前开发商说一套做一套的手法,新预售合同也有所针对,明确要求卖方将合同签订和发生的规划设计变更、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重要事项告知买房人。一旦开发商侵害买房人的权益,买房人能够更早知晓,同时也能够更早介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新合同还增加了买受人信息保护条款,明确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是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新预售合同也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避免引发纠纷。比如说,针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详、买受人又最为关心的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小区内车位、车库、会所等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属,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标准等房屋质量问题,合同示范文本引导买卖双方进行约定,明晰权利义务关系。
四是新合同还把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进行细化,比如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以及利息计算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新合同还引入了惩罚性赔偿金内容,对存在“一房多卖”、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等严重违约情形的,开发商除退还买房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更要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者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针对房屋买卖中极易产生纠纷的口头销售承诺,新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也第一次提出了明确禁令:不得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国籍: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2、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包括±%)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3、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包括±%)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币)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种:
(1)现金;
(2)支票;
(3)汇款。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
2、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利率计算。
2、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年月日。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合同和房屋的标明)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合同解除)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
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声明房屋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合同中关于款项的处理)》
1、乙方已缴付楼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关于合同已进行部分的退回处理)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再次声明签订合同无效,双方不再对合同提出主张权利)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声明该协议签订份数,声明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完整版2022二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用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在
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3、。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年月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方承担,营业税由方承担,印花税由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共有权人: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完整版2022三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甲方转让给乙方房屋基本情况:
1-1、该房屋系座落在高密市齐鲁纺织城育龙公寓小区,号楼单元户平米
2、房屋转让价格(不包括按揭银行的余款):
2-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以总价款元整的价格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
2-2、本合同2-1条款由双方所确定的转让价格包括以下费用:
2-2-1、该房屋的价款:
2-2-2、甲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施工时,对该房屋所建设和添置的与该房屋不可分离的附属物的价款:
2-2-3、因该房屋转让所产生的交易税款不包括在内。
3、应缴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执行。
4、房屋的交付:
4-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两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使用。
4-2、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支付房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5、房屋产权证书的过户及办理:
5-1、甲方应于本合同订立后某日内,与该房屋的按揭抵押银行联系帮助乙方办好变更手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按揭断供银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2、甲方最迟于收到乙方全额方款,依照本合同某日通知乙方共同至高密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证变更过户手续。
5-3、甲方逾期履行以下合同义务时,每逾期一日,应按该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3-1、甲方逾期履行5-1条款的银行变更手续;
5-3-2、甲方逾期通知乙方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时;
6、房屋使用费的分担:
6-1、本合同所述的房屋使用费是指一方使用房屋时应交纳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电视费等因房屋使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6-2、甲乙双方按如下约定分担各方的房屋使用费: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之前发生的全部使用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接收该房屋以后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其他:
7-1、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7-2、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7-3、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有高密市人民法院仲裁解决,胜诉方为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7-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7-5、本合同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作为本合的解释之用。
7-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完整版2022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于年月购买上述房屋,总价款元,其中银行贷款元,贷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有银行贷款元尚未偿还。
3.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再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包括乙方替甲方偿还的剩余银行贷款)。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某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某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某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某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向提交贷款申请。
四、剩余银行贷款还款事项
因该标的房屋在X银行存在房屋按揭贷款的事实,甲方尚欠银行贷款数额X元,该笔款项由乙方按照甲方与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的内容予以承担。
五、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银行贷款偿还完毕并赎回房屋产权证之日起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六、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达某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交房达某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5.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七、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完整版2022五
甲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决定购买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位于x。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甲方未办理,办清后交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823。属砖混结构。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共3室1厅1卫。
第三条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依法随之移给乙方。
第四条商品房售价总额为:人民币陆万贰仟(小写:620.00)元整。
第五条乙方在签合同之日一次支付元购房款给甲方。甲方交出房产证和土地使用分割证;甲方在10天内搬出并交钥匙给乙方;余下的伍仟(小写:元)购房款,等到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当天付清,如果乙方不按时交付购房款,每日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违约金。
第六条在乙方将元购房款交给甲方后,甲方交出房产证、土地分割使用证和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准入证,甲方须在10天内搬出并交钥匙给乙方,否则从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需要把该商品房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时,甲方一定携带有关商品房登记过户所需的证件、资料、票据等到县房管所将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给乙方。否则违约方每日向未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违约金。
第八条该商品房登记过户又乙方负责,甲方协助(甲方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到甲方名下所需支付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所需税费、契税、评估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无法登记过户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当立即退还所收全部房款,如果甲方不按时退款,乙方有权自确定不能登记过户之日起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总房价%的违约金。
第九条该商品房所有权转让后,甲方不拖欠任何管理费用、水费、电费等。并其它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乙方所购的商品房及该房屋相关设备、设施等提出任何权利要求,不会要求乙方支付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以外其他任何价款才能使乙方达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设施、设备的目的。如发生此情况,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甲方应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违约金,直到甲方将上述妨碍乙方利益的事项消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相互遵守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违约金叁万元。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任何一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摁手印认可,否则作修改无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房产管理机关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房屋状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现用途为。
2、甲方已于房屋所有证号为:。
3、甲方已于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4、甲方自愿将上诉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财产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RMB:元整)。
三、付款方式:
四、房屋支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某日内按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甲方负责。
2、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若出现法律纠纷,可向房屋所在法院进行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甲方(卖方):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住所(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内销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方式取得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土地面积为: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暂定名/现定名)内销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 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上述内销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局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路《》幢号)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等)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的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币元(大写):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币元(大写):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不超过+%(包括+ %)时,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保持不变。
2.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在+ %以上至+ %(包括+ %)时,超出+ %部分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3.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关于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
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如发生变化。该房屋总房价款保持不变。
第六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足额将房价款直接汇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银行(预售款监管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1.年月日前/建设工程进度到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元。
(大写):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支付给甲方的定金元(大写):可冲抵房价款。
2.年月日前/建设工程进度到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元。
(大写):
3.年月日前/建设工程进度到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元。
(大写):
4.年月日前/建设工程进度到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元。
(大写):
5.年月日前/建设工程进度到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元。
(大写):
6.最后一期房价款支付日期为年月日前/建设工程进度到房屋竣工可交付使用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元。
(大写):
甲方的建设工程进度延期,乙方的付款日期也相应顺延。乙方凭预售监管银行出具的建设工程进度证明和付款通知书付款。
第七条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向乙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利率计算。逾期超过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天内按逾期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3.。
第八条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时,甲方除如数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利率计算)外,还应按已付房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2.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3.。
第十条 甲方定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外,甲方可凭出具的证明文件,据实予以延期。甲方应于收到该证明文件起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并积极争取,不能及时解决而造成的交房延期。
第十一条 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乙方累计已支付房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缴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利率计算)退还乙方。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3.。
第十二条 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于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核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甲方如不出示,乙方有权不进行验收交接,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在验收交接后,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即为该房屋已正式交付。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
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的交接手续,甲方则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末按催告书约定的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的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视为甲方将该房屋已正式交付给乙方,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均自该日起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
乙方同意将该房屋交甲方指定的房屋管理机构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履行本合同附件四确定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退房或要求甲方补偿倍的装修、设备差价。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五条 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二年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补偿倍的修复费;工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居住安全的,乙方有权要求退房或调房。
对工程质量问题的认定双方有争议的,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六条 该房屋交接之日前所有已产生而未缴税费均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房屋使用公约约定范围内应缴付的费用则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
第十八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权益可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条 在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甲乙双方应向办理价格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申领房地产权证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取得该房屋之房地产权证后,可依法转让、抵押、出租。如发生上述事实,本合同及附件中的一切约定对乙方之受让人或其他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具有同等效力。乙方之受让人、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均应无条件接受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含有的各项法规、条文及管理规定的约束。
第二十二条 乙方转让、抵押或出租该房屋时,必须按规定办妥法定手续,并在有关合同及文件签订一个月之内以书面形式将上述情况通知房屋管理机构。该房屋转让时,乙方在房屋管理机构接获上述通知前,对该房屋应支付的管理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与开支仍负有责任。该房屋转让后,乙方及其受让人应共同到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管理费结算和有关管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所有办理房屋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包括产权过户手续费、登记费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按有关法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缴付。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中的手书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索赔。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适用该房屋所在地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壹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各执壹份。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 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
附件三 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略)
附件四 《房屋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略)
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 签署: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签于: 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