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销售合同的模板范文集合7篇
设备销售合同的模板该怎么写呢?在写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是范文网会员投稿的关于设备销售合同的模板的最新文章,供大家参考。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设备
1.甲方提供的设备当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名称:
(2)商标:
(3)规格:
(4)原产地:
(5)生产厂家:
(6)交易数量:
(7)单价: 总价款:
2.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项
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a.部件 :。质量标准或参数:
b.部件 :。质量标准或参数:
3.设备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4.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1)部件,作业水平:
(2)部件,做业水平:
5.设备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
6.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
(1)部件,采用技术:
(2)部件,采用技术:
7.设备功能:
8.安全性能
(1)对环境的影响:
(2)对操作人的影响:
(3)安全标识:
9.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设备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10.包装方式
(1)防潮要求:
(2)抗震要求:
(3)防灰尘要求:
(4)防霉要求:
(5)防锈要求:
(6)防腐蚀要求:
(7)外包装标识要要求:
(8)审美要求:
第二条 运输
1.运输办理方:
2.运输费用负担方:
3.运输方式:
4.始发地点:
5.到获地点:
6.承运人:
第三条 交付
1.双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
2.甲方当于年月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 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设备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 所有权的转移
1.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 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1)检验人:
(2)检验技术手段:
(3)检验方法:
(4)检验合格的标准:
第七条 设备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1.经检验,若设备质量合格率为%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设备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方负担。
2.经检验,若设备质量合格率为%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 货款支付
1.支付方式:(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2.支付条件:(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3.支付时间或者期限:
4.支付地点:
第九条 担保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定金元。
第十条 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对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指导,费用由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年月日前完成。
2.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后的内(时间)维修由 方负责,费用由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方提供,费用由负担。
3.设备投入使用后的维护过程中甲方应当负担的义务:
4.设备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二条 责任
1.甲方:
(1)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
(2)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
(3)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
(4)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
(1)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
(2)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
(3)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
(4)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
(5)其他违约责任
3.因设备引起的侵权责任的承担依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1)情形,免除责任:
(2)情形,免除责任:
2.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1)情形,免除责任:
(2)情形,免除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中关于设备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条 保险
由方于前对设备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保险费由方负担。
第十七条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审查批准后生效,由方于年月日前向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
1.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 方承担;
(3)本合同自 年月日生效;
(4)本合同自(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单据
1.甲方应于 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VAT)
(3)使用说明书
(4)保修单
(5)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6)其他单据
2.乙方应于提交以下单据:
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第十九条 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第二十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由负担;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就有关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以备共同遵守。
一、协议目的
甲、乙双方承诺将诚实履行本协议,以达成甲、乙双方形成并保持公平、公正交易的目的。
三、产品的支付及货物运输
1、 采取甲方送货方式时,甲方应按时将合同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乙方接受合同产品后,应在甲方出具的销货清单上签名盖章或出具收货凭证。
2、 采取乙方自提方式时,乙方应委派提货人员携带其身份证明及乙方加盖公章的授权提货介绍信,凭甲方签发的销售清单到提货地提货,并验货、签收。
3、 甲方送货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自提货物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期限及方式
1、乙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
2、结算时可使用银行电汇、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方式。
3、特殊情况需采取现金方式支付时,应事先通知甲方财务部,并要求取得甲方公司有效的收据。否则,如果发生甲方未在付款期限内收到货款的情况时,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全额货款时,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延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六、产品质量保证
1、甲方将保证严格按照乙方订货的品牌和质量为乙方提供产品,绝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假冒伪劣产品,甲方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倍赔偿乙方的损失。
2、全新未使用过的商品
3、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厂正品。
4、特殊定制商品的质量标准依双方共同达成并签订的标准为准。
七、产品的保修和售后服务条款
1、所有产品的保修期限均依据生产制造商公告为准。
2、整机类商品的退换货:乙方在甲方处所购买的整机类产品(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打卡钟等)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应立即与甲方维修服务中心联系并停止使用该产品,甲方将依据经市产品检测中心认可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进行按照国家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服务。
八、本合同解除条件:
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类商品一经送至乙方所在地并开箱安装后,非机器本身质量原因,本合同不可解除。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其他条款中未规定的责任执行本条的规定。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按实际情况赔偿,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力争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期限 止。
十一、其他事项
1、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将遵循一般商业惯例执行,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本合同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合同下应付款的义务。
4、甲方销售人员未经甲方授权,无权动用乙方的任何有价物品,不得向乙方借钱、借物。如有发生,应视为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一切关于承担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由甲方盖章确认,任何个人的签名和口头承诺均属无效。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编号:
卖受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设备买卖事项,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恪守履行。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及产品图纸或者样件的要求进行供货。
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l2个月。
合同总价款¥ (大写: )
付款方式
五、协议期限及签署地点
1、协议期限: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签协议作废;
2、本协议的签订地点:市建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1层。
六、协议的中止
1、乙方在代理期间,做出任何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或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协议;
2、乙方不得有擅自出售、抵押、许可、泄漏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协议同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没有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协议。
七、协议纠纷的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经济诉讼解决。
八、协议文本及附件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无效;
2、本协议附件包括:
乙方营业执照等公司证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
设备配置
代理商承诺书
"ceco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和"ceco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甲方: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代 表 人:代 表 人:
日期: 日期:
甲乙双方在: 合同履行期内,因 原因,致原合同:( ) 无法如期完成;( )需要终止;( )
部分条款需发生变更。
经甲方项目单位、专业管理部门确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对下列条款进行变更:
1、
2、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其他协定:
1、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门、甲方项目单位、乙方
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日期:
买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卖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绝于卖方拥有生产、销售设备及相关资料的专有权;
绝于买方为需要有意向卖方购买上述设备及相关资料;
绝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用于项目的设备。
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2.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
4.卖方向买方提供所供设备的以下服务:设计、培训、安装、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二、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为¥(大写元)。
2.合同总价包括了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3.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1)设备和材料费用:¥(大写元)。
(2)辅助设备费用:¥(大写元)。
(3)设计和技术资料费用及培训费用:¥(大写元)
(4)技术服务费用:¥(大写元)。
4.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5.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银行支付给卖方。
1.合同总价的%计¥(大写:元),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天内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份,或有关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份。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份。
(4)即期汇票一式份。
(5)商业发票一式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提交。
2.合同总价的%,计¥(大写:元),在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天内,将每批交货总价的%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份,副本份;
(2)商业发票一式份;
(3)即期汇票一式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份。
3.合同总价的%,计¥(大写:元),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天内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份;
(3)即期汇票一式份。
4.合同总价的%,计¥(大写:元),在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天内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份;
(3)即期汇票一式份。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四、逾期付款
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天买方仍不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计违约金¥(大写:元)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天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
五、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分批将设备交付完毕。交货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根据。
2.交付地点:所有合同设备由卖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机场(车站、港口)。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3.卖方应于交货日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合同设备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向卖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设备备妥发运日;
(4)设备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设备总毛重;
(6)设备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港口/机场名称、车号/船号/飞机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六、资料交付
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空运/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2.技术资料采用空运方式的,机场在技术资料空运提单上所加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买方应在日内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卖方。技术资料采用邮寄方式的,买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买方在收到资料日内将收到单据复印峻寄送给卖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份、副本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份航空邮寄给买方。
七、包装
1.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人;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
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
6.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净重(公斤);
(6)箱号/件号。
(7)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7.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八、验收
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眷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2.现场眷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非卖方原因或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
3.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4.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个月。
九、风险负担
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买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卖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4.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6.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二、声明及保证
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
十四、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八、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程名称: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京丰厨具设备厂
签定合同地点:
甲、乙双方关于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经协商一致,达成设备购销合同。
一、产品名称:厨房设备
二、生产厂家:天津市京丰厨具设备厂
三、 设备工程总价:人民币(大写)捌万捌仟叁百元整
人民币(小写)¥
四、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1、产品具体数量、规格、型号、详见附件(天津市京丰橱 具设备厂供货明细)
2、乙方提供的产品(包括零部件)必须是全新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乙方承诺所供产品与确定产品完全一致,如工程进度发展变化或自然灾害,必须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3、乙方对所供的厨房设备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期,(人为造成除外)并责任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因甲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维修乙方只收材料费,不加收人工费)。
五、交货设备数量:
按照《天津市京丰厨具设备长提供明细》上的货物数量、品牌、规格为准。
六、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定交付予付款之日起,乙方将在某日内将所提供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对厨房设备负责安装,调试工作,所供产品运输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安装、调试及验收:
1、乙方必须在供货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安装调试工作(因甲方工程进度延误除外)。
2、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对设备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设备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乙方设备,否则视为自动验收合格。
3、产品进行验收,应按照明细上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国家及行业标准验收。
八、货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计算。
2、付款方式:货到甲方场地验收后付给乙方总货款的50 %即人民币(大写):肆万肆仟壹佰伍拾元整 (¥);安装调试完付给乙方总货款的 45 %即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柒佰叁拾伍元整 (¥);质保金5%即人民币(大写):肆仟肆佰壹拾伍元整 (¥4415),XX年某月某日甲方认定设备无问题一次付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乙方将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无权拒收设备及逾期支付货款,否则出 现后果由甲方负责。
3、因设备的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必须将厨房水源、电源,灶具气源连接到乙方指定位置。
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向天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后附厨房平面设计图、水电图、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天津京丰橱具设备厂供货明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⑴ 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⑵ 其他: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
2、支付方式:
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第三期付款:
③ 其他:
⑵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惠州市科康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⑵ 于年 月日内。
⑶ 其他方式: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
接货人:电话 :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原厂包装标准并适于运输需要;
其他: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货物锈损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设备的运输费、包装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5、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6、其他:
第五条保修服务与培训: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为全新、无损坏的设备,符合本合同、要求适合合同目的的设备。
2、乙方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在送货之日起个月内,负责提供设备的发货、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并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到场的时间在小时内(从接听用户报障电话起)。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热线:
5、培训条款:
6、其他: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日内按合同交货地点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乙方所叫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如因乙方安装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规定的维护和保养服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支付货款,应自款项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没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6、按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日期为准。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