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租赁合同(合集11篇)
【前言】每当我们签订叉车租赁合同时,为了表示对合作伙伴的信任与感激之情,我们会共同制定合同条款,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下面是会员“z1851”分享的叉车租赁合同(共11篇),以供参考。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双方就叉车租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叉车信息
1、叉车信息
叉车名称规格/型号租金标准(每天)备注
2、除非特别说明,出租方应配备提供具备国家规定的操作证书的司机,相应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用之中。
3、叉车(连同司机)以下简称“叉车”。
4、如因故未提供上述全部设备,则费用相应扣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叉车租赁期限为:年月日(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
2、租赁期限内工作时间为:
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
休息日为:无休息日。
甲方要求超出上述工作时间工作的,应按元/小时额外支付延时租赁费用;但每天工作时间超出15个小时时,乙方有权拒绝。
工作时间内,叉车故障、加油、检修等导致每天超过半个小时不能正常工作的,租金应相应扣减。
发生上述延长工作时间情形时,乙方叉车司机(或其它人员)应提供工作单,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后生效。
上述正常工作时间内,甲方未实际安排叉车工作的,不影响工作时间的计算。
3、租赁期限内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应提前至少7天告知对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结算支付费用,但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4、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甲方继续使用该批叉车的,乙方没有提出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三条、工作地点
1、叉车工作地点为下列范围内的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负责在租赁期限开始前将叉车运送到工作地点。
3、甲方现场代表为:手机:
第四条、租赁费用
1、租赁费用按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每月日前,双方结算并支付上月费用。
2)租赁费用共计元;年月日前支付%即元;租赁期限结束后日内付清余款(含延时租赁费用)。
2、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3、发票: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它费用。
5、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下列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叉车保养/维修、燃油等费用;司机人工费用。
6、乙方叉车司机工作期间的有关待遇:
用餐:叉车司机工作时间内的用餐,由甲方负责提供。
住宿:甲方不负责提供。
叉车停放地点:租赁期间,甲方免费提供叉车停放地点。
7、租赁期间,叉车及附属设备设施发生被盗、丢失等事故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故意造成的除外。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出租的叉车性能良好,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人员人身或财产损伤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如造成甲方对甲方员工或第三方赔偿的(包括甲方为此支出的工伤待遇),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不得以甲方人员的指挥等原因减轻乙方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甲方与乙方及叉车司机等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或类似关系;乙方应自行与叉车司机签署相应协议,并按照法律规定为其提供工资、加班费、保险等待遇。
4、叉车司机及乙方其它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自身出现人身或财产操作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由甲方/乙方/工作地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地点: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 小区内车库一个,车库编号, 租赁给乙方使用。
2、 该车库租赁期 ,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该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须提前 天告知甲方。
3、该车库租金¥元整(大写: ),乙方应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
4、乙方向甲方承诺:车库如在租赁期内受到人为损毁,乙方应负责维护、赔偿;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车库使用的电费。
5、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保证车库完全符合使用目的,并保证租赁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甲方应及时出面清障、协调,相关费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同时给乙方造损失的,甲方负责应当赔偿。
6、双方违约的处理:其中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向受损失方支付元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赔偿),且受损失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7、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签约日期:xxxx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丙方(担保人):
经三方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 甲方将自有的一辆捷达牌出租车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 承租期限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租金每日为 元整,每月底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整。不得拖欠(甲方收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条。)
四、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甲方收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条)。
五、 特别规定: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能做违章、违法、违纪的事情,要配合甲方和出租公司合理的调遣,如乙方恶意违抗、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扣除保证金。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要爱护车辆,及时定期维护保养,如有损坏乙方自己负责维修(且不得脱保,按说明书保养)。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自行营运,不得随意转租和交付他人长时间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扣除保证金。
4、在本合同期限内,该车辆涉及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和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开车到外地,否则后果自负。
6、甲方向乙方提供行车证、保险卡、营运证、车辆购置税证、车钥匙、遥控器。本合同期届满或中止,乙方及时全部交付甲方。
7、本合同期届满,该车辆无违章、无损坏、无欠款和无脱保行为,甲方及时退还乙方保证金8000元。
8、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不得私自扣车,如甲方私自扣车,赔偿乙方8000元。如乙方将该车转移,对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自愿赔偿甲方30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乙方自愿接受公安机关的查处,不提出抗辩。
9、乙方提供的保证人丙方自愿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10、政府油补贴归甲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车型,车牌号码,从年月日年月日
2、交付地点:。
3、使用范围:只限江苏省内使用。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然油和施工场地,保证乙方下常工作。
2、乙方提供中国宜工50型铲车壹台,每天24小时工作制,早、晚各半小时保养设备,每月必经保证28天工作日,小一天减一天,多一天加一天(按月租金÷30天价格计算)。
3、设备维修,配件、及润滑油由乙方负责。
4、租金每月元,租期暂定三个月,租赁时间从车到工地开工计时,甲方须先付一个月押金。
5、进厂费由甲方负责,出厂费由乙方负责。
6、乙方配随车司机一名,工资乙方负责,另二名甲方负责付工资,由乙方雇司机(月工资1200元)司机必须按时上班,服从甲方生产指挥,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
7、甲方因故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按正常生产计算月租,乙方因故不能正常生产,应扣除影响时间,机械故障在2天内不能及时修复,应另配铲车,以保证甲方正常生产。
8、乙方雇请司机由甲方提供食宿,自带被盖和日常用品。
9、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0、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此合同。
一、合同标的物:
二、到货时间:合同正式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订单,在规定日期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送货地点、方式、费用承担
由乙方负责运送并缷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先支付3个月租金为押金(租赁满一年后退还);之后按季度支付租金一次;
2、每次付款前乙方先行将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支付方式: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五、质量条款
1、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质量良好符合本合同的质量标准条款。若乙方提供产品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愿承担质量违约金,质量违约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金额的10%。甲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在承担质量违约金后,应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条款的产品,否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按照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甲方亦有权选择保留货物,总价款金额按本合同总价款的90%支付货物价款即可。
3、租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应接到乙方报修电话后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保障乙方使用(甲方可根据乙方现场使用实际情况提供驻厂服务)。甲方有责任定期对合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提供修理或更换部件。
六、质量检验
1、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货物的验收以甲方的检验结果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的验收结果3日内提出异议,双方共同到第三方检测机构送检,以该第三方的检测结果为准,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如3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对甲方验收结果的认可。
2、甲方在使用本合同产品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同乙方一同到检验部门检验,乙方拒绝检验,甲方有权单独到检验部门检验,视为乙方对检验结果的认可。使用中的检验费用,若符合质量条款,由甲方负担;不符由乙方负担。
七、合同解除
1、如乙方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接到合同解除书面通知后3天内必须全部撤离甲方现场,甲方对乙方已交货量进行审计后,按照审计结果进行付款。
(1)乙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足量交货,经甲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仍不能完成。
(2)本合同产品为分批或者分期交付的,甲方自行检验不符合质量条款;
(3)乙方履行本合同期间连续3次违反合同条款。
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和乙方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3、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单方面需解除或中止合同,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签署合同解除协议,因合同解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商业贿赂之禁止
双方都同意坚决杜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他不正当商业行为。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发现以任何形式之商业贿赂给予另一方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借钱给对方的采购员”以及其它一切公司职工或其家属物质上任何形式受益者,皆视为商业贿赂。一方接收他方辞、退职人员和跳槽人员也在本禁止条例之列。如发生上述情况,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单方暂停本合同履行,调查事实,支付受损害方不少于商业贿赂额度10倍的违约金,并协同追究商业贿赂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犯罪,则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延期交货及溢短装条款
1、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准时履行交货义务。若乙方迟延交货,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RMB)。甲方有权按延期天数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有权取消后续订单。
十、不可抗力及风险转移
1、本款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不包括一方员工罢工、政府政策变化、市场商业风险等情形。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履行的一方不能免除责任。
3、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对方,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本合同标的物因不可抗力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从运输工具卸载且经甲方验收之前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迟延履行的一方全部承担。
十一、争议管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友好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法院为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他条款
1、合同中任何印刷字体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
2、乙方保证合同标的产品由合同约定的厂家加工、生产,不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厂家进行加工、生产,否则乙方应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次,按月租用,不足个月按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天,加罚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出租叉车给乙方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1、叉车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其他附带配件设施
2、租赁期限
该批叉车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免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租赁期满,双方尚未书面确认续签合同的,乙方继续使用该批叉车的,甲方没有提出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3、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台叉车每月租金为:(大写:元整)。
月结,先用叉车后付款。如使用期限未满一个月,每台叉车租金以天数来计算,每台每天租金:(大写:元整)。
租金以方式支付。乙方交付租金前,甲方须向乙方交付相应的发票和收据并经乙方确认无误,否则乙方可以拒付相应款项。
4、叉车交付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叉车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照叉车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叉车的基本性能和现状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
叉车由甲方负责运输,待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再由甲方负责运回。运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应保证出租的叉车性能良好,能够保证安全使用。甲方应定期对叉车进行保养和检查,具体保养事项为:租赁期间叉车所有的正常维修、保养、检查费用有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负责叉车来回的运输,并自行承担运费。叉车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甲方承担,风险自乙方签收验收单后转移。租赁期满后,由甲方负责运回,风险自租赁期满之日转移给甲方。
甲方应保证合法拥有叉车的所有权,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了叉车牌照。在租赁期限内,应为叉车办理各项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提供24小时随叫随到的全方位服务。接到报修电话后4小时内到达乙方现场,如果24小时内不能修复,甲方应在24小时内为乙方提供替用车辆,如不能修复且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供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同时,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叉车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应该保证正确使用叉车,由于操作不当或者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叉车发生的电费、柴油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租赁期间,乙方享有叉车使用权,不得买卖转让或作为抵押,也不能将叉车用于任何非法活动。
乙方应该爱护叉车,严格按照叉车的使用规范作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中叉车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不得转移叉车的使用地点。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可以将叉车转租给乙方的关联公司使用,甲方不应提出任何异议。
对于甲方不能按时修复的,亦不能提供替用车辆的,乙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合同解除、终止条款
甲方应保证对叉车具有完全及合法的出租权,否则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1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或甲方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1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损失的,甲方另需赔偿。
8、保险责任,违约条款
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购买叉车的保险,若甲方未购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要承担
9、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0、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其损失。
11、其他约定事项
。
12、本合同一式份,乙方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物高度:
第一条: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
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出厂日期:
质量要求: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机械交付承租方使用。
第三条:进出场费、租金及交纳期限。
1、进出场费为人民币元/台(含税价),机械进场后先支付元,余款退场后一次结清。
2、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人民币元(含税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每次付款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3、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承租方签认后,承租方在将租金支付给出租方。
4、机械退场后承租方应支付所有租费。
5、机械设备由出租方负责安装、顶升、拆除。出租方在机械设备装拆前应提供装拆方案和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并将安装资质证书与特种工操作人员岗位证书提供给承租方。
6、出租方设备安装完毕,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将验收手续交承租方后,出租方即开始计收租赁费。如遇特殊情况,工地确实难以即日开始作业时,出租方应等待但以5日为限,不予以计收租费,承租方从第6日起,计算租赁费。
第四条: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
1、机械安装、顶升、拆除、使用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技术力量和人员以完成安装或拆除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装拆,遵章守纪,严禁违章作业指挥安装。机械由于产品质量或在安装、顶升、拆除、使用中发生一切机械及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一切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
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租方负责安排操作人员的食宿(费用由出租方自理)。操作人员上岗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五条:场地
承租方负责设备进场道路的清理及障碍物的排除,提供设备料具用房,确保机械及附件免遭损坏和丢失。
第六条:双方对租赁设备所需地基与基础的处理。
出租方:
1、向承租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及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
2、负责技术监督及隐蔽验收。
3、对设备进场的道路及安装环境提出要求。
4、提供机械附墙预埋件及附墙标准撑杆。
5、出租方应根据安全使用的原则安排定期、不定期的检修保养时间。保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日,并累计利用休息时间完成。
承租方:
1、根据出租方所提供的地基、基础资料及交底要求,完成地基与基础处理、施工工作。填写、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通知出租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按出租方的要求,保证设备安装环境及进出场道路的畅通。
第七条: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
1、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2、故障排除:出租方应使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出租方应在2小时内派人员赴现场排除,设备故障排除及维修期间不计算租费。累计每超过24小时承租方可扣除两天的租金。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做好设备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2、在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租设备给第三人。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根据迟延支付租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物为合法生产企业生产,质量不存在瑕疵,且在使用年限内,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使用功能和目的。
2、乙方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受过专业培训教育并取得国家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甲方指令操作。
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因乙方人员或设备原因造成甲方及任何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等责任。
4、任何因素导致乙方出租设备及起附属设施毁损、遗失、灭失、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损失与费用。甲方过错原因除外。
5、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或甲方告知的租赁物进场时间,将租赁物运输并装卸在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未将租赁物租于甲方或乙方未能按时送达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6、双方确定租赁物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租赁物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承租方若不能按期付款,出租方有权收取欠付款万分之三违约金。
2、因国家法定节假日、气候等条件月租金不变。春节期间承租方应书面通知出租方停机时间,出租方免收30天租费,假期结束,出租方正常计算租期,收取租费。
3、机械退场,承租方以书面形式于报停前一周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接到承租方报停通知后15日内退场,报停后到退场期间不计算租费。承租方在机械退场后及时与出租方结算并支付所有租费。出租房若不能按时退场,则需支付每日/违约金。
第十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债权。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没有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否则,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违反本款规定,甲方有权扣留货款,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用货款抵扣损失。
第十二条:甲方除在本合同中作出明确授权外,对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员或非甲方人员均没有授权。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员或非甲方人员均不能代表甲方处理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账单、结算单等,因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对甲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属于双方公司重大商业秘密,签约方均不得泄露。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有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行终止。乙方应当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货款已经全部付清说明。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七条:延期或补充条款。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30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限,应重新续签合同或签订补充条款。
租赁期间如遇工程停工,设备租赁费用停工期间每月按元/台计取设备租赁费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仿造和超过时效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向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行驶手续完备的吨叉车辆。
二、乙方租赁甲方叉车,租期从年月日时期至年月日时止;租赁前应提前缴纳全额租金,合计人民币元整,甲方出具收条给乙方。租赁期间,日租金(每天以小时计算)为元/天。超出限额,不足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大于小时,而小于小时的,按照全天计算;乙方应及时交换车辆。逾期交还须提前得到甲方的许可,否则按日租金的15%加付违约金。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车金,也不向甲方作赔偿。
三、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合同期满乙方交换车辆后退还乙方。
四、乙方驾驶员应每日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并正确使用油料;如发现问题须立即解决,反之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承担租赁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五、乙方要爱护使用车辆及其设施,保证车辆的完好无损。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车辆抵押、倒卖、转租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如发生上述事件,乙方要承担法律责任。车辆若发生被盗,诈骗等刑事案件造成租赁车辆损失、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同时按本合同规定的日租金标准赔付停驶损失。若拆卸甲方车辆部件,一经发现按日租金的五倍处罚。如进行修理要承担修理费和折旧费(折旧费按修理费的50%计算)。修理期间使车辆无法行驶工作的,乙方要按本合同规定的日租金标准赔付停驶损失。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自觉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七、租期结束时,乙方应将承租的车辆送到甲方的地点,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
八、当甲方认为所租车辆的安全及相关权益受到威胁时,有权收回出租车辆。同时,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九、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货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年月日,有效期限为。
第二条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将7台房车全部运至目的地,甲方一次性付款给乙方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第三条运输车辆的要求及运输路线
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一台;货车和挂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至指定地点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将2台10m×5m×;2台12m×5m×;1台14m×5m×;1台15m×5m×;1台7m×7m×;合计7台房车,安全的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证件齐全,车容整洁。
3、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将货物运载到工地现场,如有工作冲突;比如;路政;城管;交警均由甲方及时联系,由甲方出面协调处理,乙方不得与其发生争执。乙方负责房车的装车、卸车。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