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合集6篇)
在进行北京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我们需要确保合同的内容准确无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那么,怎样撰写一份合适的买卖合同呢?本文是会员“n6884”分享的北京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共6篇),供大家参阅。
卖方:
买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套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年月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方。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
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
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乙方监证机关:
代理人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国籍: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2、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包括±%)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3、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包括±%)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币)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种:
(1)现金;
(2)支票;
(3)汇款。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
2、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利率计算。
2、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年月日。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出卖人:
买受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月修订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
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原因将自己购买的物品数量重量大于或小于克,向甲方作质押。
2、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物品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
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利息:借款利息、费用:借款(月)利息%;综合费用(人民币)元整。
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不足日(月)按足日(月)收取利息。
7、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违约金。
超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8、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现金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甲方归还该封存物品。
9、保证条款:乙方保证该质押物品绝非盗抢或诈骗所得,属于合法正规购买,该质押物品无任何争议,质押物品非赝品。
甲方占有质押物品时应封存由乙方签字手印。
如封存完好无损,甲方归还时乙方不得有任何争议。
质押期间甲方如丢失或损坏质押物品,甲方需对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按评估价值计算。
10、乙方保证:
(一)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本合同销毁,自行终止。
(二)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三)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11、违约条件:
乙方违约,甲方提前单方终止合同变该物品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甲方有权单方行使质押权。
12、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3、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1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本合同由甲、乙签字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15、本合同附件:
1、承认书
2、本物品封存并由乙方签字
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20年月日
签订合同和履行地点:
本合同共计两页
身份证】护照】: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共有权人: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区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共人,委托代理人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代表人是。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代理人(甲方):代理人(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见证方:
鉴证机关:地址:邮编:电话:法人代表:代表:年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的房屋(毛坯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对应储藏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应当于收到房款当日将该交易房屋交付乙方。该交易房屋将来若有相关税费等费用发生,合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房款时向乙方提供依法取得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等作为交易依据。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交易房屋产权手续。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等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甲方应保证乙方对该交易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权以及处分权等权利,并且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作出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因交易房屋而产生的一切权利。若遇政策性拆迁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并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收到房款当日将交易房屋交付乙方,否则,每逾期1日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叁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履行的,按其欠款部分加付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房款扣除违约金后退还。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4、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出现问题,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主张合同无效,否则,甲方应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人民币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
联系电话:
日期: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概况及转让内容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甲方持有的房产证登记为准)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
二、合同价款
双方商定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成交价格已经包括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内容转让之价格。办理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此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作为定金。乙方在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过户后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全部费用。
四、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未设定抵押、未出租、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权利瑕疵;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独立处分权;保证该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说明该房屋使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提供购房、物业、公共修基金等手续及合同;结清房屋所有权过户前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水、电力、供暖、煤气、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公共维修基金等),出示有关交费证明。
3、甲方应当共同与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为过户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便利。
五、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款,如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能交付余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定金。
2、乙方应于甲方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过户、物业移交手续。
六、产权过户及入住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并按约支付相应税费。土地使用权证的屋所有权证后的两日内由双方共同前往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并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税费。
甲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过户完毕之日起两天内腾退房屋,办理完物业更名等移交手续,结算所有有关费用,以便乙方入住,需要乙方予以协助的,乙方应当协助。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2)甲方不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情况,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
(3)甲方未按约结清有关费用,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甲方应当自行及时结清有关费用,并向乙方支付未结费用%的违约金。乙方已经代为支付该费用的,甲方还应当全额返还。
2、乙方违约
(1)乙方未按约支付合同价款的,自支付期满次日起按照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的,甲方履行期限顺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八、房屋风险的转移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方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移转至乙方。
九、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