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承包合同(优秀15篇)
【导语】在装修承包合同中,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保障,我们需要认真撰写合同条款,以确保装修工程顺利进行。本文是热心网友“potunjiewen”收集的装修承包合同(共15篇),供大家参阅。
甲方:
乙方:爱上家装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包料”,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二、包干承包费用:人民币 ;小写: 元,除此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材料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 40%即 元整,小写: 元
2.油漆材料进场施工之日,支付人民币25%即 ,小写: 元
3.浮胶漆进场施工之日,支付人民币25%即 ,小写: 元
4.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当天,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币10%即 元,小写: 元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当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立即返工,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对甲方不及时付款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如人为损坏,维修应付相应的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号 码: 电 话 号 码:
日 期: 日 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工程期限 历天,开工日期年 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 乙方义务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5%,即 元。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12 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 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施工合同>(GF-91-0201)及<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的补充规定〉,结合本工程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面积: (以设计图纸为准)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每延误一天扣除总工程款的3%作为违约金。
2、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顺延;
①甲方工地不符合开工条件,或甲方迟延交付现场;
②设计图纸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但工作量增加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不得谎报、乱报,否者也视为延误工期。
3、施工期间增加的大、小活都必须按合同定价做。
4、其他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字确认。
第三条:工程造价
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造价为 元。
工程项目报价表:(附后)
合同款的调整,如甲方增加工程量或变更材料的,并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完毕及时增加工程变更款 元。
合同款调整,如甲方减去工程量乙方应按实际减去相关费用 元。 第四条:工程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时,甲方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30%支付预付款,即 元;工程进度过半,甲方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支付进度款,即 元;乙方装修完工之日,甲方支付余款,即 元。
第五条: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验收。
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第六条:施工材料
本合同采用乙方 □包工包料 □包工不包料(请选择)
乙方供应材料清单(见工程造价表)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甲方责任:
进场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办理工程所需一切审批手续;
提供施工用水、电、垂直运输等条件,负责协调与物业等相关部门的关系;
需要该拆原建筑结构或管线的,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案及工程预算;
2施工中严格遵守相关的工程施工安全范围、保证质量;
3竣工后负责清理建筑垃圾;
进场押金,经双方协商支付。
第八条:保修
双方约定:保修期为二年。当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乙方施工行为造成的损坏时,甲方则必须支付相应的材料费和维修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施工中甲方要求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双方约定: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期顺延。
第十条: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上诉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及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店面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 区(县) 小区(街道) 店面(店名)以 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 (¥ )
1. 设计费 元(此费在总预算之内)。
2. 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 工程保修期:一年(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5、甲方代表(签字)
6、乙方代表(签字)
7、工程内容:施工图纸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8、乙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表。
9、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有关作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中所带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费用有甲方自理。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其他成员归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每日十二小时施工时间,否则工期顺延。补误工费。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作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施工期间,甲方将屋门钥匙交给乙方。工程验收结算余额后,原钥匙交给甲方。
2、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有关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预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所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建筑物结构及各设备管线。工程竣工末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
﹙3﹚因设备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人证过程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乙应双方及时办理阶段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甲方不按时参加阶段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验收、签单。否则乙方有权停工处理,所造成的误工费由甲方负担,且工期顺延。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添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字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增添款项随时结清。凡私自与工人商量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6、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为甲方开据保修单。
7、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计发生了质量问题或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负责由甲方承担。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如与材料表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备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3﹚如果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果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50/天的误工费;甲方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且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天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且视为验收合格。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问题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1、补充条款
12、附件
﹙1﹚本合同正、副本各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有效。
13、附件
﹙1﹚施工图纸
﹙2﹚工程预算表及报价表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
﹙4﹚主要材料说明
﹙5﹚工程变更单
﹙6﹚工程验收单
﹙7﹚工程结算单
﹙8﹚其它
甲方:
地址:
电话: 年 月 乙方:
代理人:
电话: 年 月 日日
墙面装修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经研究,同意将营前敬老院墙面天棚(天棚不打沙灰底)油漆工程发包给乙方。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工程内容:营前镇中心敬老院工程,内墙漆(含天棚)。
2、工程价格:每平方米拾壹元(11元/m2)工程量按建筑面积伍仟陆佰叁拾平方(5630平方)乘三结算(顶层塑料天棚和室内衣厨面积应扣除)。
3、工程质量要求:按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进行施工,能够通过验收的质量要求。
4、工期:60天。
5、付款方式:
乙方材料到场,甲方先付乙方材料款三万,工程进展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一定的伙食费用,乙方承包的工程完工后,经业主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75%。竣工验收,一月内支付全部工程款。
6、乙方责任:
在本合同签定前,已对本工程工地现场环境、施工条件进行现场了解,并认为具备工程施工条件,并按质量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乙方应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工伤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施工过程中工作场面由乙方自行搭建,甲方不负任何费用。甲方有搭建材料可无偿提供乙方使用。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房屋装修承包合同
发包方:手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手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永定区南庄坪个体商业城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私房两层,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它装修工程。
5、总价款30万元(包括房屋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自2012年12月15日开工至2013年5月15日竣工,工期约150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在装修期间承担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 1的质量和工期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灯应由施工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
3、乙方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乙方提供,施工设备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验收手续,如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甲方应即时向乙方提出,乙方仍表示使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为它用,如乙方违反规定,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3、工程竣工: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手续。
4、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并承
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安全产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乙方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火灾之内的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付款时间表如下: 合同签订完毕,首付乙方10万元,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5万元,所有瓷砖、墙成砖铺贴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5万元,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8万元整,剩余2万元作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合计30万元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时间付款后,逾期时间按存活期银行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0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12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双方选择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5、工程价款:
(1)双方确定合同额为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2)设计费为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6、施工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总共天。
7、工期顺延情形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4)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8、质量标准:
二、甲方义务
1、开工前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协调工作。
2、做好材料的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4、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延。
三、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作业。
四、工程变更
若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需要变更,双方应进行协商,可以协商一致的则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可解除合同。
五、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六、工程款交付方式
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元。
2、第二次于完成工程的%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元。
3、第三次于完成工程的%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元。
4、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日内付清余款。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遭受罚款或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7、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八、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2、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3、因人为破坏、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或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九、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
代表人: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责任人: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建设发包发(甲方):
承包施工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私人房屋亮化建设施工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秉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此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施工工程采取清包,即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二、建设工期、承包范围及工程款计算方式
工程建设从乙方进场当日开始计算,工期至20年5月15日以前完成,乙方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进度。承包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甲方只提供建设材料到施工场地路边,乙方自己负责施工原材料的搬运使用。
2、砌砖按块数计算,单价为:零点五五元一块,(0。55元/块);外墙砖单价为:五十八元每平方米,(58元/㎡)。
3、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1至2条承包项目工程,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甲方将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费,并且由乙方赔偿因延误工期造成甲方的损失。
三、甲方职责
根据房屋建造需求,甲方及时提供房屋建设所需建筑材料,以保证乙方按约定的工期顺利施工。
四、乙方职责
乙方自带砌墙和外墙砖施工用具(运费由乙方负责)和师傅、小工等施工人员,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五、工程质量要求
砌墙平面平整垂直墙角,顶角垂直,砂浆饱满,浇灌平整、牢实,外墙砖必须平实、整齐,缝隙合理。以上工程质量如验收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检查、验收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对工程作业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于工程建设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对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
工程款采取分结方式,房屋施工开始10天后甲方保证支付乙方施工生活费,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房屋建设施工工程款。
八、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认真按施工操作程序施工,必须佩戴甲方提供的脚手架、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设施,并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预防为主,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其他情况
施工期间乙方伙食自理,甲方只提供住房。
十、其它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各自的材料、工具,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保管。
2、乙方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爱惜材料,避免造成浪费。
3、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若在施工中遇到问题双方协商更改。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尚若违反,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秉着友好的原则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街号室内装修工程委托乙方承建,经双方协商,确定如下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按总价合同法计算,如有增减工程量,按预算价进行单价法计算,如该项目没有预算价,则双方友好协商商定。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具体预算附后面):
室内泥水工程(墙体结构改造等)、天花工程(主人房木天花制作等)、水电电位修改工程(包括洁具安装等)、油漆工程、门窗工程工程。
四、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工期:
本工程之签订合同日起计算,计算工期为天完工(如遇雨天及其它等客观原因所造成的拖延工期不计)。
六、付款方式:
开工日支付整个工程款30%,在工程进度达到50%左右时付整个工程款的80%,整个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后付完整个工程款。
七、甲方责任:
提供施工水、电源供乙方使用。
八、乙方责任:
(1)负责做好装修产品及原有甲方装修产品(厅地板、厨房、洗手间)的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原貌。
(2)遵守甲方物业管理的规定,确保甲方取回装修押金。如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无法全数取回装修押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金额
(3)确保施工安全,装修期间如发生人身安全、损坏公共财物等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名后生效,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时间(二年)。保修期完以及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然失效。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为准,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补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xx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对 进行装饰装修。
三、定金及取费标准:甲方收取乙方合同定金 万元(见收据有效)后对乙方作出以下承诺:
1、甲方将 等不少于 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一次性自动发包给乙方
2、乙方严格以20xx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或20xx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定额为取费标准下浮 %后向甲方收取承包费用
3、甲方不以任何借口拖延开工时间、擅自改变甚至撤销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
4、定金的退还: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签证:
甲方将设计图纸以内的工程发包给乙方,乙方按图施工,施工中凡遇局部图纸调整甲方(或委托方)应先向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乙方实施后应及时找甲方办理签证(本签证部分不参加审计),甲方有意搁置或拒绝签证即被视为恶意阻碍工期,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索赔。
六、付款方式:
七:工期
乙方承接该工程,自开工,到结束,共计个有效工作日。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工程,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采购承包合同以内的所有材料,认真把好质量关,并就必要材料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九:质量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严格遵守我国行业内质量管理标准(或条例),同时严格按既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刻接受甲方委派监理的技术性指导意见。
十:工期
乙方进场开工后,积极做好总体施工部署及相应工种的协调、交叉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委派现场管理人员 (电话 )负责该工程隐蔽及增量部分的签证工作,同时监督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若甲方发现乙方技工人员明显不足难以保证进度,甲方有权采取警告或补救措施,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原因延误工期或使甲方的预期开业计划受到阻碍并产生额外费用,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安全与文明施工
本工程绝大部分虽属室内作业,但仍不能忽视安全。乙方须积极搭设必要的安全设施,除局部高架作业外,乙方工作人员尤以谨慎“电老虎”为最。乙方危险工作人员须自行购买安全保险后方可进场施工。现场人员须正确佩戴头盔,凌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空中抛物,禁止违规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未经协调私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乙方工作人员若淡化安全意识,不听训诫,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施工期间,乙方须自行在危险施工段设立警示标志,酌情清除本作业面的建筑垃圾,不随地大小便,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十二:双方责任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和电源,并协调好“地方与邻里”关系以促进乙方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委派现场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自己专业的技术员和技术骨干,积极配合甲方的管理和技术交底,严格按图纸和“方案”施工,乙方至始至终均维护施工环境直至退场时积极清理建筑垃圾。
十三:结算
工程完工后,乙方将结算报告递交给甲方签收,甲方依本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甲方逾期未能向乙方付清工程余款,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对该拖欠款额外承担3%的民间利率且最长拖延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十四:质保金和税金
工程竣工后,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留下 %质保金 个月内付清,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税金。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天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
工程造价:双方确认本工程由乙方以方式进行施工, 工程总造
第二条 施工要求
施工图纸由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甲方组织有关负责人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第三条 甲方责任范围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方案或作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证件等有关手续。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开工前,甲方须办理好一切关于场地租赁的申请、合同的签定等,及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手续;负责室外场地的障碍物的清空,以便乙方进行施工。
以上工作及有关手续办理,以不影响乙方施工为宜,如有影响乙方施工。由甲、乙双方签证工期顺延。
如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单后3日内未安排评审会议,即视为工程已通过验收;
第四条 乙方责任范围
乙方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首先预支总工程款的给乙方做为材料的定购及前期的工作费用,工期过半(即: )甲方再付总工程款的35%,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清所有工程款。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拔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乙方若不能按合同所定之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1%罚金处罚。
水电由甲方提供。
该项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如有因乙方施工安装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若是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可协助甲方维修,但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设计变更
根据甲方要求,施工过程中原设计图纸需要调整修改,变更部分,甲方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变更部分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并追加给乙方,工期顺延。
第七条 其它
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治安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因不可抗拒力和人为等外界因素(如台风、地震、火灾、其它施工队伍影响)造成的损坏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费用,返修过程工期顺延。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亳州市南部新区拆迁安置小区A区42#—47#楼工程,钢筋砼框架结构。
2、合同期限自至
3、为保证本工程进度需要,乙方在进行本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进场人数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二、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包做包交,除起重机械设备等大型工具外,所有小型工具及安全设备由乙方自备,价格为 元/㎡。
3、工期要求:
三、承包内容
亳州市南部新区拆迁安置小区A区42#—47#楼门窗工程。
四、质量、安全标准和制度
1、执行国家质量优良工程验收统一标准。
五、付款方式
由乙方全垫资至工程竣工验收, 。
六、结算方式
按门窗实际尺寸面积结算。
七、双方职责
1、甲方应向乙方做安全、技术质量书面交底。
2、甲方组织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给予配合。
3、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予以解决。
4、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调配指挥,文明施工,不损坏甲方的荣誉和形象。
5、在施工场地、生活区范围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偷盗、打架等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6、乙方所有进场材料及安装均要符合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包括门窗验收、检测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对甲方提供一切于本工程所关的门窗资料包括门窗指定安装厂家资质、门窗五金配件合格证、所有玻璃合格证、门窗三性试验报告。
8、由于门窗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因乙方自身原因违章作业、不服从指挥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10、工期按甲方工期进度确保质量完成,如耽误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11、工程竣工后,乙方对自己承包的工程保修二年,如果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2、工程安装至工程竣工交付期间,由乙方自己实行成品保护。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日 期:乙方代表: 日 期: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承包合同条列》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室内精装修
2、工程地点:
二、 工程承包范围:《预算书》中所标明的工程项目及内容
三、承包方式:全承包
双方约定:本工程由乙方提供设计,由甲方审核、确认。住房装修合同四、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计 个日历日。
上述开工日期为暂定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书为准,若开工日期提前或推后,则竣工日期相应提前或延后,工期不变。
五、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按(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验收规范执行。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承包范围内施工面积了 ㎡,合同总造价为人民币: 万元(不含税金)。
七、合同的组成文件:
1、本合同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按图施工}
4、双方关于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八、双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2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内一切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开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水源、电源,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并交纳施工中产生的水电费。
3、负责办理本工程及各种申请、审批手续,负责缴纳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装修押金、出入证等相关费用。
4、委派张兵为甲方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签证、登记手续,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开工前2天,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定并予以确认或要求乙方予以变更,确认及变更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乙方接到甲方确认后,应按期开工;乙方接到甲方变更后,应于48小时内,提出变更后方案交甲方审定,甲方应于48小时内予以答复。
(二)、乙方工作:
1、委派刘军为本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按合同约定拟订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3、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会同甲方做好分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
4、工程竣工尚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设施和施工成品的保护。
九、关于工期的约定:
(一)、开工及延期施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乙方原因延期开工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造价的千分之三逐天向甲方支付赔偿。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的,甲方应按合同总造价的千分之三逐天向乙方支付赔偿。
(二)、暂停施工:
1、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项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同时保护好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2、甲方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有异议,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向乙方发暂停施工说明书。经技术主管部门仲裁,责任在乙方的,乙方承担返工或维修责任,工期不顺延;经主管技术部门仲裁,责任不在乙方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因暂停施工带来的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十、关于提供材料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在乙方要求的日期运抵施工现场,由乙方检验。如材料不符合施工要求,乙方可拒绝使用;如甲方要求乙方使用,应书面提出,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后果。
2、甲方提供材料的,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型号、规格和标准,由甲方检验后方可使用。
十一、工程变更:
1、设计变更。施工中甲方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3天向乙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图纸及相关说明。
2、项目变更。施工中甲方需求增加或减少项目,应提前3天向乙方以书面方式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办理签证,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和结算的依据。
3、因甲方提出设计或项目变更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验收与保修
(一)、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甲方接到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三日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修改,其修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三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验收合格。
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乙方不予承担保修,并视为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
(二)、保修: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规定对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三、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1、开工之日起30日内,支付总款项的80%,即人民币 万元;
2、木工进场施工之日前,支付总款项的10%,即人民币 万元;
3、竣工通过验收后三日内,支付总款项的10%,即人民币 万元。
十四、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均可向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结束失效。
甲 方:电 话:
代 表:日 期:
乙 方: 电 话:
代 表: 日 期:
装修人:(以下简称甲方)
装饰装修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元,设计费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计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1)木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40%,计320元;
(2)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17%,计元;
(3)余款3%,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业主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是经甲方指定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实际竣工时间为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因延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如甲方擅自使用由此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其它约定
七、违约责任
甲、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4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八、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附件份,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系规范文本,不得翻印或复印。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