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区域代理合同
【简介】产品区域代理合同应该包括哪些条款和注意事项?本文是网友“fanpohe”整理的产品区域代理合同(共8篇),欢迎参阅。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同意并认可甲方的品牌价值和授权的法律资格,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自愿申请网络独家代理的特许经营体系。双方本着自愿、诚信、平等、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我国《民法典》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甲方的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产品。甲方以此为条件同意乙方的申请并进行依法授权并制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各项的约束。
一、授权内容
1、授予特许网络独家代理经营权。
2、乙方必须遵守执行甲方所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商标使用权限、企业CIS标准。甲方授予乙方在淘宝、天猫、拍拍、京东、易趣、当当、卓越等所有相关网络销售平台上作为独家代理产品的网络独家总代理经营权。
3、期限: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网络独家代理经营权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有效期限年。
4、乙方按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依法经营,不得超越经营权限。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所有经营风险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之名义对外承担法律责任、承诺债务或担保保证等。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法律、经济纠葛责任均与甲方无涉。
5、乙方在获得网络独家代理经营权及在规定的范围内有效。在划定的区域、时间内,在经营销售产品过程中,有权使用LOGO、商标、服务标志及标识等相关的内容、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等。
6、乙方在合同期内有权发展二级网络代理加盟商,网店加盟商、网上商城加盟商等,并有权授权二级网络代理加盟商从事网络销售。甲方不得干预,期间发生的任何销售纠纷等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在合同期届满前,若乙方意原继续代理的品牌网络独家代理体系,应在合同届满前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续约申请、延长或续订。甲方应在收到申请个月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认同延续。
二、保证金
1、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乙方遵守各项经营约定,提高乙方经营信用的风险抵押金。
2、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的特许经营保证金。
3、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冲抵乙方补货缺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冲抵通知后,天内须向甲方支付被冲抵数额相同的款项以补足保证金。
4、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乙方在代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所规定的各种管理及条例。如乙方违反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其中企业行为不能约束代理商的合作代理行为,甲方有权扣押保证金或酌情从保证金中扣除罚金以保障甲方权益。罚金额度以甲方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两天内须补齐规定额度的保证金。
5、在经营期间,乙方如提出终止履行合同,则保证金甲方给予全额返还。
6、如因乙方严重违约而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对甲方品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全额罚没保证金,并不计入债务清偿范围。
7、在合同到期或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履行合同时,保证金可抵冲所欠货款或甲方在合同到期时返还保证金余额。
8、保证金单独列账,不等同乙方的货款回笼。
9、保证金不计利息。
10、乙方必须自行撤出网络销售平台上有关品牌的代理标记及品牌LOGO,退出代理后须交回甲方所提供的其他相关的文件,如合同、授权书、品牌保证金收据等,方可退回保证金(保证金收据必须归还,其它如丢失须登报申明)。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时按供货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
2、甲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授权证明、工商注册资料、商标注册书等资料。
3、甲方在财务管理、仓储管理、店铺管理等方面向乙方提供指导。
4、甲方负责在网络广告宣传、策划制作等方面的指导。
5、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服务。
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拥有的独家网络代理特许经营权。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在网络销售平台经营产品,不得线下实物销售跨区域经营,不得向线下加盟商实体店及甲方自营店拿货。
2、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甲、乙双方及其员工不得向第三者泄漏双方合同的内容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经营、技术秘密。
3、乙方有积极开发网络市场、拓展销售网络、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义务。
4、乙方有维护、巩固品牌形象,进行产品宣传的义务。
5、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一切权益,未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予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或其它诉讼,须及时通知甲方。
7、乙方有规范经营,服从甲方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的义务。
8、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准确按时提供进、销、存、换、退、货数据及管理信息,必须向甲方提供销售报表,提供信息反馈表,并上报库存表,以便甲方经营管理之分析。如发现乙方谎报库存及销售等数据,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经济处罚。
9、产品乙方必须按甲方制订的统一市场价格销售,不得擅自降价销售,但由于网络销售特殊性,乙方降价销售范围不超过所销售商品的邮递费总费用,乙方可以赠送礼品、赠品等方式进行网络促销活动。产品乙方可自行订价销售打折促销。
五、经营考核
1、甲方每年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次考核,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甲方对乙方的主要考核指标为:
①销售回款:按经营计划规定的资金汇款情况、现金流量。
②市场控制能力:市场操作、销售网点分布、市场份额。
③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管理、库存管理、配送管理、网络店铺管理等。
3、甲方考核结束后,出具考核结果积分的评估,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
六、货款支付及产品销售秩序和价格
1、付款方式:乙方以支票、现金或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款项
2、结帐日期:双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每个月日至下个月日为一结算期,乙方于该结算期最后一日后的天内一次性结清该结算期款项。
3、乙方在合约期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市场调控秩序和售价调控政策。
4、甲方向乙方以产品零售价%的价格供货。
5、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统一零售价销售。乙方确定的经销方式为网络独家总代理。
七、产品运输及费用
供货方式由乙方自提或甲方代托。甲方负责的运输费用,其它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禁止事项
1、乙方不得擅自提价或者降价销售,不得以其它方式进行间接降价销售。
2、乙方严禁以所获甲方授权的名义进行违法或越权经营,其经营期限及范围不得超过甲方的授权期限与范围。
3、乙方获得甲方网络代理商的特许代理经营权,只限本合同规定范围内有效。严禁乙方利用商标或以网络加盟代理商的名义进行产品生产、产业投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或抵押甲方授予的特许网络代理经营权以及因甲方的授权而享有的营业权、标识使用权及网络代理经营的有关动产、不动产、债权等。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的经营、财务审计。
6、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举措。
7、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外的任何地点开设或授权开设实体的办事处、专卖店、厅、批发摊位等经营分支机构。
8、未经甲方认同、批准,乙方不可擅自歇业,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难以预料的人为暴乱及其他难以预测的事件发生或政府限令行为除外。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可与其他线下加盟商及公司自营店私自调换货。
10、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事项,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下发整改通知处以元人民币的罚款,此罚款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取消网络代理资格。
九、甲方发生以下行为,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受到查封、拍卖、特别清产核资等法规致使甲方终止营业或甲方破产。
2、因甲方原因殃及乙方致使确实无法继续经营的。
3、甲方丧失商标所有权、使用权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
4、损害了乙方的名誉、信誉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非法妨碍了乙方事业的发展。
5、甲方在给乙方授权期限、范围内,甲方不得另设网络特许经营及重复给第三者授予网络特许代理经营权。
十、乙方发生以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受到查封、拍卖、特别清产核资等法令法规致使乙方终止营业或乙方破产。
2、拖欠甲方货物订金、应付款或其它债务,在甲方规定书面通知期限内未能结清的。
3、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出让特许代理商经营权。
4、乙方的法人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法处罚。
5、乙方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恶化,在甲方每年例行的经营考核中主项指标或综合指标不合格,乙方无实质性整改措施的。
6、有其他严重危害甲方利益的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条款的。
十一、正常解除合同
1、合同到期,乙方未在合同期满个月前提出续约申请,甲方已办理重新授权手续。
2、乙方因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须在个月前提出解约申请并获甲方认同或批准,同时办理清偿手续。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难以预料的人为暴乱及其他难以预测的疾疫事件发生或政府限令行为发生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互相协商寻找一项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这种不可抗力的后果。
十三、债权债务的清偿
1、甲、乙双方不论以何种方式解除合同都必须对甲、乙双方合作代理商之间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工作。
2、在收到甲方授权终止通知书后的天内,乙方必须将所有与特许授权有关的授权证明、资料、物品归还甲方,并在规定期限不得继续使用商标及标志、标识等。
3、甲、乙双方不论因任何原因解除合同,如乙方尚欠甲方货款或其它费用等款项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债权债务的清偿工作:
①甲方下发授权终止通知书和债务清偿通知书。
②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库存产品的实盘和财务对帐等工作。
③议定债权债务的清理办法,签定合同终止协议。
④乙方如无力支付所欠甲方款项,甲方根据乙方的欠款额度,有权将乙方抵押的资产进行拍卖或以其它形式处理。
4、因乙方责任,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乙方网络代理加盟区域内进行终止公告,宣布取消乙方的特许代理经营权。
十四、合同的延续
1、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在合同有效期满个月内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合同的书面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定网络独家代理合同。
2、乙方在合同届满前个月未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签申请,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网络代理经营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续签。
十五、合同的解释及修改
1、甲方拥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乙方认为有异议,可协商补充或删除。
2、双方协商签定补充条款或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必须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如乙方跨区域经营,甲方有权第一次对乙方罚款元,第二次没收全部保证金。
十七、其它
1、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起始日为甲方收到乙方约定款项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日期亦即乙方至该日开始可以正式作为甲方销售体系的网络独家代理商行使甲方所特许的网络独家代理经营权利。
2、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成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零售价、代理价、首次提货量等:
品名
规格
零售价(元)
代理价(元)
首次提货量(件)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保证不在乙方销售区域内销售乙方经销的产品,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
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六天内不提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
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并在三个月后未发现乙方向其它区域冲货,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只能在该地区经销,不得以任何理由跨越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并取消代理,经销资格,除扣除市场保证金外,乙方还应赔偿被侵地区经销商的一切损失。赔偿标准为(批发价
-供货价)×2倍冲货量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奖励政策:
甲乙双方根据政策规定:乙方一次性提货件返件,乙方全年任务量为件,完成年任务量奖励5%的货
物;所奖励货物,不计入任务量。
六、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七、发货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日内发货,甲方负责将经销合同的商品在规定时间内(七日)发往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如
果超出规定时间(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将为乙方补尝销售损失,乙方须在货到后三天内验收查实有关
货物数量和质量,如有异议,乙方须在货到后三天内书面提出,否则,甲方不予受理和解决。如乙方需货量大(
一次性提货1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
关规定处理。
九、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用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
签字:(盖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身份证号码)
签字:(按食指手印)
地址:
电话:
邮编: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重庆市相关地方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甲方自愿将本协议第一项所列房屋独家委托给乙方销售,甲乙双方充分了解以下全部内容后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约定该套房屋的委托价格(包括该房屋的装修及附属设施)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销售该房屋的溢价部分(超出委托价格的部分)作为乙方的佣金、借款垫资费、广告费、通信及交通费用等。
三、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起60工作日内,委托期限满前两日,若甲方未办理书面终止手续,则视为甲方同意继续委托,本合同继续生效,直至甲方书面终止。
四、相关费用:
1、经甲、乙双方协商,关于该房屋交易的税费由买方承担。
2、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乙方有权在不改动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装修,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到期后乙方未能出售上述房屋则甲方不补装修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与第三人签订该房屋的转让、包销及买卖合同。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权属无纠纷,若遇权属纠纷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则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撤销本合同,不得将价格上调。
4、甲方保证所委托出售的房屋的权属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合法、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并且无法定限制交易的情况。
5、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共有人同意以此方式出售;
6、甲方有义务将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告知乙方;
7、甲方必须提供该房办理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及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交易的相关手续。若购房方需办理银行按揭支付房款的,甲方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办理。
8、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当日将该房屋的相关权属证书、钥匙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带客户看房。
9、不得拆除及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10、甲方应结清交房(指甲方与乙方所寻求的买方之间的交房)以前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闭路、电梯、大修基金等与该房相关的一切费用,并在成交房屋后三月内迁出户口。
11、在乙方确定了上述房屋的买方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所需资料配合办理买方的按揭贷款、公证、过户等手续,若甲方故意不前来办理则视为违约。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承担市场经营风险,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尽力为甲方做好宣传,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撤销本合同。
2、若在约定时间内,乙方将该房屋售出,乙方享受上述房屋溢价部份为其佣金。
3、乙方有权了解甲方房屋的具体情况。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在签订本协议后违反以上条款,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出售价格10%的违约金。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末将甲方房屋售出,乙方交给对上述房屋的装修费用即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的促销费用。
八、其它约定:
上述房屋已被银行作为产权人贷款抵押物,产权人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按规定,买方购买房屋时,则甲方应还清贷款后才能解押成交,由于甲方资金欠缺,故其贷款伍拾万元由甲方向秦勇暂借用于银行还款解押。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发生纠纷后,所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和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 成为甲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 规 格 零售价 代理价 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 120盒/件 元/盒 元/盒 件
三、甲方的责权:
1. 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 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甲方: 乙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品牌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承诺经公司许X,授权乙方在地区销售品牌系列产品,且为该区域内唯一授权经销商。
2、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在授权期内,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所约定区域内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为经销商。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
(2)甲方应于收到乙方货款当天向乙方指定地点组织发货,若甲方代办托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本合同载明的授权区域内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供货。
(4)因制造商或甲方的责任造成的产品质量及包装问题,甲方无条件更换产品,且自乙方退回货物后日内调换,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超出授权区域销售产品三次以上且经查实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乙方的代理权。
(6)甲方承诺根据乙方经营需要为乙方随时换货,且允许跨季节换货,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于乙方所在卖场向甲方转账货款后日内向乙方所在销售卖场开具正规发票。
(8)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所在卖场转账货款后日内按乙方指定账户转入乙方应得销售款。
(9)甲方应随时向乙方提供授权代区域内的市场销售信息和其他授权区域内的整体销售状况。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所约定区域内销售授权代理的系列产品,不得跨区域销售。
(2)乙方收到货物后,应认真组织验货,如有质量和包装问题,应于日内向甲方采取电话或书面方式予以说明,经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
(3)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所经营店面进行统一装修和装饰,以确保甲方所经营品牌的整体商业形象。店面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材料的选择及装修人员的选择可由乙方自行决定。若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装饰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得明显高于市场参考价。
(5)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销售情况及时向甲方予以反馈。
(6)乙方在授权代区域内,若发现有区域代理商提供的产品,应在查明货物型号后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经甲方查实后,甲方应予以相应的赔偿,赔偿额以该批货物销售利润为限。
(7)乙方在授权代区域内,若发现有假冒仿制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乙方应在查明货物来源后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
三、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予以结算。
2、甲方承诺乙方货款进入甲方指定账户后日内货到乙方指定收货地点,每逾期日到货的,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可为乙方代开普通发票。
四、提货价及销售价
1、乙方可按照本合同所授权产品生产商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从甲方处提货。
2、乙方应当按照生产商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进行市场销售,不得随意提价或打折。
3、乙方可在不随意提价和打折的基础上自行制定促销活动方案,活动内容需经甲方同意。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五、授权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拓展
1、二级代理商的授权
(1)甲方许X乙方在本合同授权区域内自行拓展二级代理商。
(2)乙方拓展二级代理商,所签订的合同文本需经甲方确认后生效,且该要求应明确告知二级代理商。
2、二级代理商的供货及价格控制
(1)二级代理商的货物应通过乙方提供,甲方应提供便利。
(2)乙方若发现甲方直接向二级代理商提供货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该二级代理商的销售代理权,且乙方有权根据乙方提货价对甲方所供货物产生的利润额进行核算,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该利润额向乙方赔偿。
(3)二级代理商的提货价格由乙方同二级代理商自行协商,甲方不得干预,且甲方应对乙方在甲方处提货价格予以保密。
六、产品宣传展示
1、甲方应不定期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宣传材料。
2、乙方应随时根据甲方要求在销售店面内进行产品的展示和摆放宣传材料。
3、乙方有权根据销售需要在授权区域内进行产品的广告宣传,甲方应在乙方广告投入的基础上对乙方进行广告费用补贴,以有效地推广甲方产品,补贴标准双方另行协商。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八、合同变更及终止
1、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2、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若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5、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造成依本合同第五条所产生的二级代理商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九、其他约定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努力维护好甲方授权代理品牌的商业形象和信誉。
2、甲方应在乙方诚实履约的前提下,努力为乙方提供便利,以促进本合同授权品牌的市场推广和乙方的经营销售。
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授权区域内有优先签约权。
十、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争执,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起诉。
2、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
供货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 省市 合同期自 年 月日开始至 年月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代理品种及价格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
3、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疗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代理推广区域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实际情况。
六、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2、由于运输不当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在到货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损坏或丢失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偿等量货物。
3、乙方保证所收到的产品在符合标准的仓储条件下存放,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1、款到发货;
2、乙方向客户结算所需发票,须由乙方填制表格后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传真后,方可开发票并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结算底价部分的差价税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发生提货业务后三个月内不开发票甲方将不予以开票;
八、退货政策
1、甲方为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甲方实行退货制度,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货物退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退货产品并核查无误后,即日将退货产品的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扣除甲方的相应损失;
3、如退货产品受潮或包装有所损坏,则甲方有权拒绝此部分产品的退货请求。
九、市场保护
1、甲方确保乙方的代理区域不受到恶意冲货。
2、乙方承诺不策划及运作超出乙方经销范围的任何跨区域销售产品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不可抗拒力除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2、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叁年,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加盖红章后)生效。如有异议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定补充合同或条款,补充合同或条款加盖红章后方可生效且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内容共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甲方的(此类产品皆适用)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同时应向甲方汇报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定额
1.供货价为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公斤,甲方给予乙方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六、签定本合同后如果天内没有开始执行购货和销售,则本合同自动作废,如果连续个月内未继续购货者,可考虑取消其代理资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在地区的一级代理商。本着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代理产品:
代理产品系列:、、系列
以上产品规格以我公司年产品目录和年产品价格表为准。
二、代理规范:
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执行甲方产品的一级代理销售,不得跨区域经营销售。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内乙方须完成销售甲方产品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的年度总销售额(销售业绩以乙方购买甲方产品的结算价计算)。
本经销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本合同正式生效起10天内付款置办库存,首次库存金额(人民币)万以上;乙方并保证在甲方账面金额维持在万元以上(代理金额25%以上);否则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销售额分解(单位:万元)
乙方必须100%按以上表格完成相应月销售额或年度月平均销售额,如果不能完成季度销售额70%,则甲方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乙方若完成年度总销售额的80%以上,则甲方无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下一年度的代理经销权,下一年度的合同销售额依据须经甲方评估及当地行业市场发展实际情况调查订定。若乙方在双方合同期内前6个月未能完成年度总经销额40%以上甲方则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本年度代理经销商资格;若乙方全年未能完成年度总销售额的70%,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下一年度经销权资格。
乙方如有工程或特殊订单需求采购其它非乙方签约类产品,必须提前向甲方报备,授权后允许可向甲方其它签约类别的经销商订货。
乙方不得同时经销与甲方同档次、同类型的国内外产品。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市场价格指导并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且乙方只能在约定地区销售,乙方及其分销商不得跨地区销售。
乙方不得假冒“”系列产品或利用甲方公司名义用其它配件组装假冒“”系列产品。乙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在甲方帐上的。保证金,不足部份可向乙方提出请求支付补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经销商之间因市场实际需要进行调货的,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有义务履行相关调货责任及运费,由调货双方经销商之间自行结算。
三、订单管理
乙方订货应按甲方规定填写《订货合同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商务人员审核签字后传真至甲方确认,《订货合同单》上应注明该批订货的交货期、运输方式及发票类型,其它方式甲方不予认可。
甲方接受乙方最低订货单位以50万/次为单位,须按合同金额约定下季度订单可按月分三批次出货,不接受零散订货。
常规产品的正常订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订货合同单》对发货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乙方订做的非标准产品,须在《订货合同单》生效后1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货款到帐后甲方即开始生产,发货时间由乙方货款到帐时间与《订货合同单》甲方确认的生产时间为计算依据。
所有产品,如非甲方产品质量原因,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和退款。
四、物流管理
所有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将货送到乙方指定的物流公司发货。
如按乙方要求的其它运输方式(如铁快、航空等)的运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办发货。
乙方收货时应与货运公司当面点清收货数量、规格型号,外包装破损的应当场开箱检验,确认产品质量后才能签收;如发生货差、货损,须在货运公司的《货物托运单》上注明缺损货物的型号、数量,拒绝签收缺损货物,作为收货依据与公司对帐,对于经确认的因运输造成的货差、货损,公司将补发同等数量的同型号产品。
乙方对所收到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验收期限为1—2天(货运公司要求当场验货,乙方应予以配合)。如有异议,应在验收当天内,向甲方提出相关的书面及产品损坏照片为证作为投诉反馈资料和依据,否则可视为乙方对所收产品验收合格,其产品所有权随之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其后由物流因素产生的经济责任,甲方不予负责。
五、市场支持
乙方在经营中如需专卖店、展墙及其它形式的广告支持,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加盖公司公章的合同方可实施,乙方不能刊登制作未经甲方批准制作的任何广告或文宣。
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提供产品的基础宣传资料或产品目录。
甲方以优惠价格提供乙方新产品样品供推广使用。
所有广告必须符合甲方的视觉形象策略(VI)。所有设计方案及广告必须用书面方式通过甲方审核后方可执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展架/展板等物品,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使用权,如双方终止合同,甲方可收回展架/展板等物品,乙方如丢失,则按成本价赔偿给甲方。
双方可依市场发展情况可组织高规格推广会、新产品发布会、产品展览会等推广活动其产生费用依个案另约定协议后执行,甲方有义务提供教材及师资全力参与配合乙方任何方式推广活动。
根据甲方推广计划,统一投放媒体/电视/高速公路广告等方式进行推广,并不定期举办多种形式促销活动,配合乙方进行当地的市场开拓。
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在公司总部不定期举办新产品发布会,代理商商务代表/工程技术/售后等专业培训,乙方应全力配合以提高市场竞争力,甲方负责提供师资/教材/食宿安排。
合同终止后一周内乙方有义务拆除或停止使用甲方所有含有“Neo-Neon银雨”字样的广告招牌及名片、目录等文宣。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与甲方商务人员进行现金货款结算(不允许乙方与甲方商务人员的私人借贷),所有货款均需通过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为乙方未支付该货款,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3日内书面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若乙方跨地区窜货,或在终端不遵守甲方价格政策造成市场失序或价格干扰行为,一经甲方查实,甲方除当期进行罚款处理以外,情节严重者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七、其它事项
本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合同将视为无效,由违约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内容作为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意见分歧或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事宜(包括产品质量问题),需向甲方所在地江门地方法院申请裁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附件一、附件二作为本经销合同书的重要附件,与经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