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让合同(工程承包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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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转让给丙方事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协议,其约定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经协商甲方、乙方同意转让给丙方,由内方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
二、乙方、丙方协商乙方已经施工建设的全部工程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款_________万元,剩余_________万元由内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付清,期付款由内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三、该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涉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与乙方与关。合同鉴定之日前乙方所建工程下欠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与丙方无关,因乙方债务发生的纠纷造成的停工5—15日乙方赔偿丙方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甲方同意丙方用三楼东至西两套房子调换甲方一楼北边西至东八间车库,双方同意互不找钱,甲方必须保证丙方轿车出入通道。
五、本合同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枣阳市神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后附:
1、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是(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公平、信用的原则,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合同依法生效后,对甲乙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本合同规定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
一、甲方将所属物 机壹台,编号 转让给乙方,成交价为 元,大写 元。
二、乙方付款后,本机械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乙方,与甲方无关。
三、本机证件包括 。
四、本机械转让以前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安全事故、法律责任等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本机械转让以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安全事故、法律责任等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以机械故障、价格过高、未看清楚等要求甲方退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重庆美心防盗门集团防火门分公司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重庆奥林匹克花园工程内容:重庆奥林匹克花园建筑工程防火门安装,报检,验收及相关合同协议
二、工程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12月7日 竣工日期: 20xx年5月30日
三、质量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消防部门防烧火门安装调试及标准执行
四、合同价款
工程总造价(金额): 肆佰万元整
五、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的 30 %,中期 50 %,完工后付 20 %,甲方扣留工程造价款的5%,作为保证金, 骏工一年后付清。
2、乙方必须付给甲方工程造价款的20%作为工程转让费。
六、施工要求
将原场地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并将垃圾全部运出。所有防火门安装及验收合格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工资,与发生经济纠纷及其他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及伤残事件,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地点内严禁发生打架斗殴及酗酒事件及偷窃行为,如有此类情况发生交与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及要求,如给甲方造成建筑材料浪费和损失,乙方加倍赔偿。
4、乙方如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拒付余额,并将乙方清理出场,且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如本合同与原合同不符时,以原合同要求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重庆美心防盗门集团防火门分公司
乙方:
年 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拥有的冲击式压路机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冲击式压路机
二、转让价格:
三、甲方承诺对上述冲击式压路机转让合同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冲击式压路机。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该冲击式压路机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冲击式压路机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冲击式压路机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冲击式压路机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冲击式压路机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五、交付给乙方,乙方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乙方对于该冲击式压路机的运行状况及设备数量、质量有任何不符合双方在本合同中的说明及约定的,应当场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交付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六、甲方应在交付冲击式压路机时将产品合格证原件及购机票据原件交付给乙方。
七、冲击式压路机交付前,因该冲击式压路机所产生的债务、产权等纠纷,由甲方承担。冲击式压路机交付后,因该冲击式压路机的运输、运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因履行冲击式压路机转让合同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九、本冲击式压路机转让合同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卖方):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机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挖掘机品牌:型号: 机号: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三、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挖掘机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给予该承诺购买上述挖掘机。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挖掘机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甲方对出售的机械在 年 月 日之前的任何经济纠纷负有全部责任,且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将货款付至甲方账户。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七、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一、挖掘机品牌: ,型号: ,机架号: ,发动机号: 。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三、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四、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设备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给予该承诺购买上述设备,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该设备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甲方对出售的机械在 年 月 日之前的任何经济纠纷负有全部责任,且责任与乙方无关;若因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向乙方负责赔偿。
六、该机若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七、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年月日将该设备提走,如在订金预付时间范围内甲方把该设备处理给他人或其他原因不卖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订金的3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作为损失。
八、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协议后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九、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本合同中确定的施工项目转让给乙方经营,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挂靠起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 工程,工程合同价为(大写)万元,工程施工内容为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内容。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⑴甲方一次性项乙方收取人民币管理服务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自行缴纳。 ⑵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责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
⑶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持证件和经营许可证。
⑵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⑴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⑵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设施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⑶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⑷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⑸ 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⑴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⑵ 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⑶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⑷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⑸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⑹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价格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要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五条 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六条原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些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七条 挂靠期间
挂靠期间暂定月日期至日止,挂靠期有效期满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的的仍按原有的规定收取%工程管理费。
第八条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第九条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违约金。
第十条 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
鉴于:
1、甲方系【 】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该项目系在建工程)的合法所有权人。
2、现甲方拟转让目标项目,乙方同意受让。
据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转让目标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于年 月 日(以下简称协议签订日)在青岛市市南区(以下简称协议签订地)订立本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目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项目面积: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骏工验收后实测面积为准),总投资金额为。
1.4项目范围:
本项目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 ,南至,北至 。目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见合同附件一所附的图纸。
1.5项目现状:
1.5.1开发现状:
1.5.2投资现状:
第二条 目标项目已取得的合法批准文件或证书
2.1规划意见书,编号:
2.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2.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2.4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2.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2.6其他批准文件或证书:
第三条 甲方已签订的与目标项目有关的合同与协议处理
甲方就本目标项目已签订的合同与协议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四条 目标项目相关变更手续的办理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目标项目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及目标项目的建设手续。
第五条 目标项目有关资料的交接
5.1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甲乙双方就
目标项目有关资料进行交接。
5.2上述交接完成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资料交接清单。
第六条 目标项目的转让对价
鉴于乙方系甲方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甲方转让目标项目作为甲方向乙方的投资,乙方无须就目标项目的转让向甲方支付任何对价。
第七条 税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确认因目标项目的转让所发生的所有税费、手续费、登记费及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8.1甲方确保对目标项目拥有合法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8.2甲方确保目标项目的现状完全符合本协议约定;
8.3甲方确保目标项目上不存在任何甲方已向乙方披露以外的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物权;
8.4甲方承诺,此次目标项目的转让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各项条件;
8.5在本次目标项目转让过程中,甲方将全力配合乙方完成目标项目转让的相关工作;
8.6如违反上述约定,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9.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的能力;
9.2乙方确保正确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履行约定不符合协议的,违约方应当据实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保密
协议各方应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各方因通过本次合作而从协议他方取得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开或落入未经授权人士手中。
第十二条 通知
甲方联系地址:
乙方联系地址:
协议各方均保证上述联系地址真实有效,保证其他方按该地址邮寄或送达的邮件或物品均能送达本方。若出现拒收、代收、退回等情形,均视为已送达本方。任何一方更改地址应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
第十三条 生效及其他
13.1本协议一式 份,转受让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各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如各方针对本协议有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机/工程机械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挖掘机/工程机械概况
品牌:
型号:
机号:
二、转让价格:RMB 元。
三、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挖掘机/工程机械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挖掘机/工程机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挖掘机/工程机械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挖掘机/工程机械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挖掘机/工程机械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挖掘机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挖掘机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五、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细)将货款付至如下账户:
付款迟延的,乙方按欠款额的日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挖掘机/工程机械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交付给乙方,乙方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乙方对于挖掘机/工程机械的运行状况及设备数量、质量有任何不符合双方在本合同中的说明及约定的,应当场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交付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甲方应在交付挖掘机时将产品合格证原件及购机发票原件交付给乙方,未有前述合法证明文件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挖掘机/工程机械的交付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将已支付的货款全额退还乙方。
七、挖掘机/工程机械交付后,因该挖掘机/工程机械的运输、运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挖掘机/工程机械本身的故障、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以及对第三人的侵权所产生的损失。如甲方在挖掘机/工程机械交付后承担了上述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合作建房合同《编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由甲方以总价万元包干价将自动化科学技术大楼整体项目及现状(已完成基础工程、主体框架一层和二层框架柱),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含现施工现场钢筋、模板、机械设备等),乙方不再支付下述费用(原有班组工人工资发放、退场及工地已施工所剩余模板、木方、钢筋和其它现有原材料所欠的货款由甲方支付),甲方同时将该项目原来所有的60%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1 总价及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费用按总价比例支付(签订协议后7日内支付总价的40%计350万元、竣工后待广东省科学院自动化工程研制中心支付700万工程款时再支付余款的30%计120万元、竣工验收后收回广东省科学院自动化工程研制中心支付全部工程款后付清余款计90万元),以上款相均不计息。
2 工期
甲方应办理工期顺延手续180天,按原合作建房合同《编号: 》中工期顺延(如果因为亚运延期则相应推迟)。
3 责权
1)乙方应保证充足开发资金、负责本项目±00以上部分的建筑工程款的投入资金,负责指派工程部项目负责人三名(工程部经理一人、财务会计一人、工程部副经理一人)参与项目公司开发建设,所有项目受益归乙方。
2)甲方对上述项目没有向乙方交底的外债负有永久责任,如果发现在甲方清单外还有欠债,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绝不在乙方转包的总金额内支出。
3)甲方在乙方支付350万元时将工地场地、材料及四证文件、施工许可证、技术资料、图纸、设备设施移交乙方,清退现场工人及材料商,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甲方自始至终有协助乙方收回工程款的义务。乙方也有向甲方提供工程相关进展情况的义务。
4 免责
1)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收回投资,则乙方给甲方的还款顺延。
2)甲方退场后,如果有任何原来该项目的管理人员或者工人在工地闹事,全部责任归甲方。
5 其它
本协议书违约金 元。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首笔资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约人:
签约人:
身份证:
身份证:
电 话:
电 话:
日 期:20_年8月2日
日 期:20_年8月2日
甲方:刘劲松
乙方:周正光
经甲乙双方协商相互同意,甲方自愿将云南省火电公司所承包的铁塔组立工程转让给乙方。
一、 工程名称:500kV思通线新建工程Ⅱ—4铁塔组立工程
二、 甲方承诺:
1。 基础工程的账务除了扣押三个施工队总额不超过14万元的质保金(此款将来由佟宗华付清)外其它账务已经全部结清。
2。 基础施工中的所有工人工资款已经全部结清。
3。 甲方和佟宗华之间的利润分配已经结清,合作关系已经解除。
三、 乙方承诺:
甲方将此工程铁塔组立施工转让给乙方,今后组塔工程的盈亏、安全、进度、质量等一切事务均于甲方无任何关联。
四、 铁塔组立工程款结算方式全权由周正光领取进帐,从双方签定本协议起,既生成法律效应。
五、 此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立刻生效,立即具备法律效应。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的补充条款与此协议一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转让方: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总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服务中心(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本项目之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转让项目包括两栋层数为22层的塔式高层住宅、一栋3层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及集中绿地等。转让项目范围还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 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xx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xx-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 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 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1 已经与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与经营公司具文说明)签订联建合同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合同书;办理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
1.1.2 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 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xx-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 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 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 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 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 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 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 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 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 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 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 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 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 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 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 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 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 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 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 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 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 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 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 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 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 建筑设计费;
2.2.3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四源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电权费、电贴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如发生)、绿化补偿费等;
2.2.4 土地出让金;
2.2.5 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 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项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批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有关合同及协议、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4 转让三方协助丁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名称暂定为)并办妥项目转开发并转项于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 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6 为项目公司办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开工证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 按时间进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 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 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 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 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2.2 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丁方对项目行使完全所有权的行为,保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 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 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条 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北京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新郑市黄水河景观绿化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已由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协议书。
5、甲方已向原建设单位交纳了工程履约保证金。
二、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项目整体转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负责履行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施工任务;甲方仍旧以原来施工承包方的身份,负责配合乙方履行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
2、甲方支付给原建设单位 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在转让协议签订前由乙方交于甲方。工程转让费按工程最终决算价的结算,在每次工程款到账时扣除。甲方不负责税务问题。
3、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4、甲方在工程转让后,继续以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的相关事务(如:结算、验收、工程款手续以及施工中存在的其他事务)。
5、基于交易完成日以前(含交易完成日)的事实而产生的与在建工程及其所属土地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由甲方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即使该争议、诉讼或仲裁产生于交易完成日以后。
6、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7、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把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如单方违规,则向对方赔偿工程总造价的 作为违约金。
8、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因泄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4、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四、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3、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4、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解决。
5、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6、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8、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五、转让事宜
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至上述施工项目完成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甲方将天安慧馨园外墙真石漆转包给 。 工程名称:天安慧馨园1#楼,8#楼。
工程地址:寒亭区祥亭街以南,卉香路以西。
二、 工程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需按潍坊市瑞昌建筑有限公司要求施工。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潍坊市瑞昌建筑有限公司要求为准。
四、 合同转让:
乙方付甲方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转让费。(含前期增设的电缆,配电箱等物品)
五、 原材料:
(1) 乙方必须用寒亭大江涂料厂的材料,如违约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工作,理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3) 甲方供的原材料须达到国家质量要求,如因材料出的质量问题,甲方责任自负。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定本 合同日期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设备为20xx年6月出产的辽宁抚顺QUV50A型(产品编号:1460)履带式强夯机壹台,经双方约定价格为人民币 。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的定金,其余转让款人民币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币 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所转让机器设备移交给乙方。
第四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设备现况已向乙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
4.甲方为设备在转让乙方前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对甲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3.乙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
4.乙方保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五条 移交验收
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移交手续,移交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视为甲方已将设备移交乙方。
第六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设备定金人民币 后,未依期交付转让设备,按每天人民币500元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不交付转让设备,视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3.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期限支付定金人民币 ,按每天人民币500元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10天,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4.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按甲方移交前状态归还甲方,如有损毁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乙方支付的定金甲方不予退回。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