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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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为了吸引法学界杰出人才、充分利用社会教学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以全面提高教学、科研综合实力为目标,(以下简称甲方)急需引入满足条件的外聘研究员。
在此背景下,(以下简称乙方)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以外聘研究员身份参与工作,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
本聘用合同的有效期为自[时间]至[时间],到期后如有需要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法学领域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2、乙方在受聘期内具体承担以下工作内容和任务:
(1) 为甲方在法学领域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2) 如客观条件许可,出席甲方的重大活动,为甲方的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3) 参与甲方的专业建设,每学期需承担不少于[学时]的授课量,每年为教师和学生作学术报告或举办专题讲座(原则上一年不少于[次数]),并对青年教师进行具体指导;
(4) 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教师申报、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每年策划争取到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市级科研项目或横向项目,按计划每年提交年度报告,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实现。对本学科研究方向的选择、科研项目的选定等方面给予全面具体的指导;
(5) 在受聘期内,每年在甲方工作的时间不少于[月数]个月;
(6)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承担本科生部分紧缺课程或开设新课程的教学任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 提供完成合同规定任务所必要的工作条件;
2、 对于异地受聘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乙方:
1、应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具备团队协作精神,愿意为甲方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发展做出贡献;
2、在聘期间,对外可使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特聘研究员”的称呼参加学术研讨会、申报课题或者发表学术研究成果,但不能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与聘任工作内容无关的活动。
三、履行义务
乙方应当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尽职尽责按合同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还应该接受甲方对其完成任务情况的检查。
四、待遇
1、在聘期内,甲方将按照约定支付乙方工资。
2、工资发放方式为:
(1) 工资按月发放,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2) 工资按年度调整,具体调整时间及标准由甲方制定。
3、如乙方住所地在河南省外,甲方可以报销经济舱往返机票。
4、乙方为甲方师生所做讲座费用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五、知识产权的归属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并以甲方名义参与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科研项目及所获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应归甲方所有,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申请等均须取得甲方同意。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如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1) 甲方调整工作任务;
(2) 乙方被调整工作岗位;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4)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双方利益;
(5)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如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禁止性规定;
(2) 违反甲方有关工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 不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
七、合同生效、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协议自动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人事处、法学院各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