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合同
总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条款,以及涉及杭州余杭区文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的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答疑等方面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就该项目中涉及水电、消防和暖通等所有设备的安装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杭州余杭区文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
2. 工程地点:杭州余杭区余杭镇太炎路
3. 分包工程内容及范围:涉及水电、消防和暖通等所有设备的安装工程,包括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和施工图的范围内的设备。
第二条:安装工程分包方式
1. 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包括安全、文明、标准化方面的施工,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具体产品的采购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三条:工程施工期限
1. 根据总承包合同及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乙方同意分包工程与总包同步竣工,施工开始日期为2020年3月1日。
2. 如果工程延误责任归于乙方,其需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发包人或建设单位的工时签证。
3. 如果延误是由甲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的工期将相应顺延,与乙方无关,甲方需承担所有责任。
第四条:工程质量
1. 根据总包合同和投标书的承诺,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并确保验收通过。
2. 本分包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应的质量验收范围、评定标准和消防验收标准为依据。
3. 如果乙方原因导致标准质量不能达到,则乙方需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也不能使甲方或乙方免除遵守相关法律的义务。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方应严格遵守现行的施工规范、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建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安装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品牌、质量等级、产地等要求,以确保分项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如发现违规施工,总包方提出整改要求后,分包方仍不改善,导致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评定受影响,总包方则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结算
一、 工程费用取费标准:以本分包工程合同价加本分包工程结算所需的增加总价为基数,收取总包方10%的管理费,并要求分包单位在免费的前提下安装临时设施生活区及一至三级施工所需电力。在此之后的施工用电及维修则由总包单位独立管理。
二、 工程款支付方式: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及建设单位总包方审核后,付给分包方70%的工程款,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剩余的款项与总包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同步进行。当整体工程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并达到合同要求时,会在三个月内支付至本分包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5%则作为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双方职责
一、总包方职责
1、领取施工技术经济文件,并及时向发包人收取工程款。
2、确认分包方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其实施。
3、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
4、接到分包方结算和交工验收资料后,及时向发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并按合同规定与分包方结算工程款。
二、分包方职责
1、组织协调工程中各方关系,负责审核质量、环境、安全、文明标准等,并组织有关部门的检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2、分包合同内容必须由其自行完成,并自报月形象进度款,不得再将其转包分包。如擅自转包分包,总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分包方负责组建工程管理班子,并负责工程的所有技术及管理工作。工人进场前必须将进场人员的花名册报总包方,并附上进场人员的岗位复印件。同时,分包方资质及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施工前需要上报总包方,并附上工程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的复印件。
4、分包方应时刻接受总包方的监督和指挥,外来合同工应该具备"三证"齐全并遵守相关手续,如办理好暂住证等手续。
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补偿。若工程停建、缓建或设计重大变更等是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乙方向业主方申请补偿。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和工资,或双方无法达成付款协议,乙方可以停止施工,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产生的返工、返修和材料费用,都由乙方负责承担。此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施工期延误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在施工期间,如果乙方盲目施工或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安全事故,乙方应自行处理并进行赔偿。
如果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浙江杭州合同促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一式四份,总承包方持有两份,分包方持有两份。合同签订后,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并盖章,并注明签署时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