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的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以下设备租赁协议:
一、 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本协议中涉及的设备将用于桩基、基坑支护、人防、基建工程方面。
二、 设备租赁概况:设备名称包括挖掘机4台、柴油桩棰4台、空压机2台、混凝土搅拌桩机3台、架管、扣件等附属设备。附赠10名随机人员。
三、 设备所有权:租赁的所有设备均归租赁方所有。承租方仅享有租赁期间的设备使用权,无权转租设备。且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 出租方基本责任:甲方必须提供良好的技术型设备,并且设备机手必须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同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五、 承租方基本职责:乙方应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并且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同时保证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若有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不能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承担超负荷工作。在交货地点,乙方应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此外,乙方还需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进行安全培训。
六、 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租赁期间自20XX年10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租金。若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必须将设备完好无损地交还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决定续租,需签订续租合同。若续租时间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支付方式:设备租赁费用按照月包计算,场地和回程运输费用需要支付二十万元作为押金,若支付,则可以处理提货手续。回程运输费用的押金将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后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必须在每月提前五天向甲方支付下个月的租金。如果乙方没有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停止设备或将设备撤回,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承担。本设备以月结算。
3、运输费的承担: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回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租赁期不足三个月,则由乙方承担回场费,乙方必须在设备回场的前五天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个月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个小时,超过的部分按照10个小时折算为一天来计算设备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必须提供符合标准的油料,以保证设备在租赁期内正常运行。如果未能提供油料,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停机损失。
6、设备维修:乙方需要协助甲方机手进行设备的维修工作。维修费用根据甲方机手签名为准。每个月,如果车子的维修费超过五元,则由甲方承担超过部分,低于五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外,乙方需要承担摊铺机的叶片、滤芯等易耗品的费用。
7、故障停工:设备因故障而停工的时间每个月不得超过三天(每维修12小时折算为一天),如果超过三天,则超出的时间不计入租赁费用。
8、设备租赁期间,如果乙方需要将工地迁移并继续施工,则必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且在本协议期满后归还甲方设备。
七、纠纷解决:如果关于本合同的争议产生,则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果协商不成,则将纠纷提交到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