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合同(长沙市)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就位于xxxx的房屋买卖事项,经充分、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合同。
一、房屋情况
1、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于xxxx,位于市区/镇村组号。
2、房屋结构为大门朝南落地式带院子,房屋总占地面积约为㎡,其中房屋占地面积约为㎡,院子占地面积㎡,其余部分。
3、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村组集体土地,并获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长期占有、使用。在本次交易前,该房屋由甲方完全拥有、占有、使用。
二、为确保本合同切实履行以及房屋的顺利交付和使用,甲方保证并承诺如下:
甲方自愿根据本合同条款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售于乙方,不得反悔。本合同项下房屋质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也不存在经济纠纷与其他个人或村集体。甲方仅将该房屋售予乙方,该房屋售予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例如可以获取的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甲方愿意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的相关手续,以及愿意积极配合乙方争取和维护对该房屋的权益。
三、房屋价格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万元,为固定不变价格。该价格包括了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2、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应一次性支付万元给甲方,支付方式为存入甲方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乙方存入购房款后并通知甲方后,甲方将立即给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四、乙方根据第四条支付价款之日,甲方应当交付本合同项下房屋以及相关资料。如果乙方支付价款后无法正常占有、使用该房屋,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证人(签字) 中证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