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股份合同范文5篇 股份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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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乙方:内蒙古万生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开展内蒙古公安行业市场 ,就全区公安“警务E通”(包括手机、笔记本VPDN)业务系统,乙方通过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网络为乙方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公司总体运营思路制定终端销售政策,乙方负责“警务E通”专用终端的引进和销售。
2、乙方通过对甲方进行业务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成本。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公安厅行业市场的发展需要,甲方有权与乙方共同选定警务专用终端型号;
2、甲方对订购终端制定销售政策;
3、甲方有监督乙方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权利,包括:
(1)提供终端备机;
(2)在呼和浩特市区至少设有一个售后服务站;
(3)要求制定详尽的售后服务流程,严格按照产品相关三包规定处理终端售后问题;
(4)如经售后服务维修站确认为手机故障并在可提供换机服务时间范围内的,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换机服务。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善其终端进销体系,包括:
(1)车辆要求:自有货车至少1辆,送货人员至少2人;
(2)终端管理:要有完备的终端进、销、存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岗位负责人员;
(3)财务管理:具有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配备相应财务人员;
(4)业务联系人员:配备相关业务联系人员,用于发展用户、日常业务交涉、货物供应联系、市场销售监控等;
5、对于乙方自行订购的非电信公司集采终端,甲方有权要求出示厂家直供证明,否则不予扫串
(二)甲方的义务
1、对于乙方扫串号终端,甲方根据CDMA移动业务社会化运营总体思路,有义务制定符合市场发展的终端销售政策;
2、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订购的移动终端,甲方有义务申请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
3、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终端型号上,甲方有指导乙方进行采购的义务;
4、在乙方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行销体系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提供部分指导意见协助实施;
5、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超期未给予乙方结算,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
三、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有自行上报进货终端型号的权利;
2、 乙方订购终端过程中,在满足入围条件前提下,对订货终端型号有选择的权利;
3、 对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进货的终端,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且制定相关销售政策;
4、 对于通过自身能力渗透末端销售渠道,甲方不做具体规定,乙方有权利选择渗透目标;
5、 乙方在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过程中,在符合电信公司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有权利提出个性化建设方案;
6、 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向个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知道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为止。
(二)乙方的义务
1、 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针对甲方提出的终端订购需求,乙方有义务部分或全数订购;
2、 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的义务;
3、 甲方根据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对天翼终端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经营天翼终端业务;
4、 终端进货,出货及销售过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的义务。
四、 资费标准
1、 短信费:0.1元/条(按条);
2、 功能费:15元/月(自治区内不限流量费,区外流量费和超出部分按照标准资费收取);
3、 VPDN上网业务包月资费套餐:80元/月/人,内蒙古自治区内不限流量,内蒙古自治区外流量按:0.05元/分钟计算;
4、 如开通其他业务,按现行资费标准收取
五、 分成方式
1、 乙方于甲方通过合作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的成本;
2、 在功能、短信等费用上进行分成
3、 分成比例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
六、 结算周期
1、 甲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给予结算;
2、 每月8日前提供上个月的业务出账单,双方进行对账;
3、 账单核对无误后,15日乙方开出与账单等额的发票送至甲方处;
4、 甲方依据乙方开具的发票在每月28日前将上月结算款汇至乙方结算账户
七、 乙方结算账户
公司名称:内蒙古万生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海亮E座1208室
邮编:010000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152402055798
八、 违约责任
1、 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协项下有关义务时,可视情形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与不可抗力发生或清除后2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单位的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反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双方应重新协商合同的履行问题;
2、 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协议履行是,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
3、 因不可抗力时间导致的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九、 争议的解决
对于因为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执,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据规则仲裁。仲裁判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五年。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反对意见,有效期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对意见,在本协议到期后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反对意见书面送达为标志,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或重新谈判签订新协议。
十一、保密
甲乙双方决定就该协议相关内容保密性采用如下防范措施:
1、 甲乙双方对合作内容及协议条款严格保密,不得给甲方其他竞争者透露;
2、 如发现因甲方或乙方过失造成协议内容或约定条款泄密的,由责任方采取相应措施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二、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日向另一方面提交书面说明。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 协议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即生效,签署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内蒙古万生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日期: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共同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甲:____,身份证号:____
乙:____,身份证号: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________项目,该项目位于____,总投资为____万元,甲乙双方各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第三条该项目由双方共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加油站对外承包时,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再由甲方代表双方签定经营协议。
第五条加油站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收入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共同拥有。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共同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在合作期间,如果有一方转赠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应提前通知对方。
第八条如果有一方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对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对方,对方可根据市场价格优先购买。第九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经营位于 的美发店,法定人为 ,本店投资金额为元,乙方持有本店 %股份,余下股份由甲方分配,甲乙双方基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宗旨,共同制定了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托为本店经营执照的法定人代表。
二、乙方持有本店%股份,负责出资人民币 元,
三、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共享盈余,按比例分配;产生债务亏损或再扩大投资,按比例承担。
四、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一方如终止合作,退出或转让股权,需征得股东会同意后,按本店当时市场价(以近一年12个月的平均利润乘于18个月回报率)减25%折久费评估清算,盈余或亏损,按出资比例分配或承担。
五、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租赁期满不能续签、政府迁拆、倒闭等),双方按
当时剩余财产按比例分配,如产生债务同样按比例承担。
六,甲乙双方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
a,参与制定和修改店铺经营方针。
b.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c,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店铺财务会计报告。
d,依照店铺股份协议的规定转让出资。
e,优先认购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或店铺新增资本。
f,对店铺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g,按照持股比例参与分红分配
七、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八、本协议实行过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讨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各执一份,
十、其他。
甲方:
乙方: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共持有________股_________公司(下称公司)XX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_______%,现甲方愿意将其所持有的_______股转让给乙方,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2.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的出让股份。
为此,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公司:指________________公司
登记公司: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出让股份:指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所持有的公司已发行股份中的部分国家股共____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签署日: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日。
交易完成日:指登记公司将出让股份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
第二条 股份转让
2.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_____股国家股中的_____股(____%)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出让股份
2.2 乙方购买的出让股份应包含该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并且出让股份不附有任何担保权益。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条件
3.1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按每股净资产(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审计的账面数为准)基础上溢价XX%。
3.2 甲、乙双方应于本次股份转让行为获得国家财政部的批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3.1条规定的转让价格完成股份转让
3.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用于上述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为与上述3.1条所述股权转让价款等值的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拥有的资产(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部门确认的资产数额为准)。
3.4 双方确信本协议项下的出让股份的交易条件是真实和公平的。
第四条 保证
4.1 甲方在此向乙方保证:
4.1.1 甲方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4.1.2 甲方是出让股份的唯一合法拥有者,甲方已缴纳了足额的认购股份款项(或已投入了足额的资产);以及
4.1.3 出让股份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集中托管手续。
4.2 甲方进一步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无遗漏的;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日后直至股份交易完成日之前无恶意举债;其资产、负债及业务无重大不利变化。
4.3 甲方进一步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在上述出让股份上未设有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未作出导致在交易完成后影响或限制乙方行使权利的行为。
4.4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4.4.1 乙方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4.4.2 乙方具有签订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以及
4.4.3 所有乙方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关的资产与业务的文件与资料是完整、真实、准确的,并且没有遗漏任何重要事实。
第五条 审批与登记
5.1 双方同意将分别或者共同采取最大的努力,以使为完成股份转让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和登记手续尽快取得和办理完毕。
5.2 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股权转让完成后X天内,双方应共同申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款项或办理有关资产或债权的转移手续,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部分每日万分之五(XX%)的违约金。
6.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四条中所作的保证,另一方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的任何经济损失要求违约方予以充分赔偿。
6.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纠正。如在合理期限内,违约方拒绝纠正,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生效
7.1 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生效:
7.1.1 本协议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
7.1.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要约收购豁免的申请;
7.1.3 国家财政部批准本协议。
7.2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期限和终止
8.1 本协议的期限为依据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依据本协议第8.2款的规定终止时的这段期间。
8.2 本协议于下列情况发生时终止:
8.3 在本协议依据上述规定终止时,甲方和乙方将另行协商终止后的有关事宜。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双方同意以下事实为不可抗力:
9.2 除前款外双方或者一方的任何情况,诸如但不限于人员变动、决策变化等等,都不属于不可抗力。
9.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没有履行本协议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10)日内提供经律师见证的有关证明。
第十条 一般性条款
10.1 信息披露: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将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及其进程,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后,仍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2 购买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甲方持有的其余的_________股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衍生的股份,以下合称剩余股权),在转让时须经乙方同意。如转让给乙方时,转让价格以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基础,可上下浮动10%。
10.3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管辖。
10.4 争议解决:如果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解释而出现任何争议应由各方以真诚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在此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黑龙江省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
10.5 费用:双方应当平均承担根据国家法律或规章需要支付的、由政府主管部门收取的资产转让费用,如审批、登记、过户等费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应按向双方或者各方收取的、与资产转让有关的税费按税费征收对象由纳税方承担。
10.6 放弃: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作为放弃这些权利;任何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亦不应妨碍将来行使这些权利。
10.7 修订和补充:本协议不得口头修改或补充,只有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或补充。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8 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0.9 全部协议:本协议和本协议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内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的全部讨论、谈判和协议。
10.10 通知:本协议一方向他方发出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协议规定发出的任何书信或通知,均应以中文书写,以挂号信发出,或以传真发出并用挂号信加以确认,迅速发住或寄往有关方。按本协议规定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如用挂号信寄出,信件邮戳日期十二(12)日后应被视为收件日期;如用传真发出,电文发出两(2)个工作日后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以下所列有关地址,直到该方向他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时为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正本一式十(10)份,每方各执一份,其余八(8)份用于办理报批和过户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系甲方的骨干员工, 对甲方的运作及经营有重要贡献,为共同创造双赢,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聘用乙方为其正式员工。期间除法定事由或双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承担违约金10万元。
第二条: 分红比例。甲方承诺给乙方以税后可分配利润的25%作为分红,回报乙方的积极贡献。<税后可分配利润即:
每月税后净利润—公司发展基金(净利润x10%)>
第三条:
分红条件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有同业竞争行为
2、公司税后有可分配利润,如果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及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甲方开除,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分红。
第四条:
分红方式:
甲方发放乙方分红的时间应根据甲方财务的安排,每月分红一次,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报酬。
第五条:
分红与股权。 乙方按25 %比例分红,与股权无关,乙方不得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5 %的股权。
第六条:
乙方承诺,若乙方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或者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应足额返回甲方此前所支付的全部分红。
第七条:
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