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文精选3篇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该怎么写呢?在写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是范文网会员投稿的关于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最新文章,供大家参考。
所谓建设监理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取得了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监理单位签订的,为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监理是合同法中的新生事物,为了正确理解适用,通常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2、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监理业务;
3、工程建筑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监理合同实施监理;
4、建筑监理单位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或者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发生经营性业务关系;
5、监理单位有权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认为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6、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7、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牟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制定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电话: 监理人:(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1、确定合同当事人及合同订立目的和依据;
2、设计项目的内容;
合同必须对设计的内容如名称、规模、阶段及计划投资等有具体而详细的描述,使设计人可据此来安排投资、组织设计。
3、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4、设计人的权利与义务;
5、设计收费估算值及设计费支付进度;
6、违约责任;
7、其他;
8、合同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设计人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一切合同争议,不过在合同中一般都应约定经协商乃至调解仍达不成协议时,是选择仲裁还是起诉,并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起诉法院。
9、合同的生效与鉴证;
合同自发包人、设计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发包人支付设计定金后生效;设计合同还应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审查部门备案;当双方认为必要时,还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