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范文集合3篇
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该怎么写呢?在写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是范文网会员投稿的关于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最新文章,供大家参考。
(一)未经公正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即除了有赠与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成立,还需实际的所有权转移才能够使赠与合同生效。其中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占有。
(二)经公证机关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关于赠与的合同经公证后不需转移所有权就可以成立生效了。
(三)关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之时才生效。
(四)社会捐助,公益捐助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相似,此类赠与也叫特种赠与,同样是诺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对于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实践中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即当事人双方已经就赠与和受赠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二)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当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旦财产所有权完成了转移,则不能够撤销。
(三)赠与合同需不属于经过公证或者其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三/51.多选)
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
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
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考点】民事权利
【难度】★
【答案】ABCD。解析:民事权利根据作用划分,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所谓的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其权利客体,而具有的排他性的权利,物权是典型的支配权,知识产权、人格权也是支配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A中要求还款的权利就是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说法正确,当选。
B中丁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地役权,是物权的一种,具有支配性,说法正确,当选。
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抗辩权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C中一般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行使的就是先诉抗辩权,C正确,当选。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D中撤销权属于综合性权利(既有形成权的性质、也有请求权的性质),对于形成权,适用的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