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租赁合同范本范文集合6篇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范本该怎么写呢?在写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是范文网会员投稿的关于地下车库租赁合同范本的最新文章,供大家参考。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幢地下层,该车位编号为(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佰拾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 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某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某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某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某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某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某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 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甲方(公章):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章):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今有号楼半地下室号房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房屋到期提前天交纳租金,如房租到期乙方家里没人联系不上,甲方有权将房门打开租给他人。
二、乙方中途退房,剩余房费不退。
三、安全:乙方在地下室租住期间,由自身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全部责任。
四、地下室通道一律不准堆放杂物,如堆放杂物甲方有权清除,甲方不铀任何经济责任。
五、水费每月每人/元,电视有线费每月/元。
六、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出门随手锁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乙方房退提前天通知甲方,如乙方不通知甲方,押金不退。
八、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供他人使用,如甲方发现收回房屋,各种费用不退。
九、乙方遵守地下室内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不遵守制度,甲方有权清除地下室各种费用不退。
十、乙方不得私自留住未登记人员,如甲方发现清除地下室。
十一、乙方退房时,如有损坏屋内物品,按实际价格赔偿给甲方。
十二、地下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热得快,违者后果自负。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
地址 :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 小区 幢号车库。
二、租房用途:乙方所租的车库仅为存放货物(危险物品除外),所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车库归还甲方,如续租,应提前一月告知甲方同意。
四、租金:每年租金元,租房保证金元(到租期期满终止时,不计利息,甲方扣除一切费用后退还给乙方)。
五、基本费用:乙方在租赁期间承担以下费用: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
六、付款方式 :
1.乙方每年支付一次租金及每月付清所承担的基本费用。
2.乙方先支付年租金元和保证金元以后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天支付给甲方。
七、乙方义务 :
1.若乙方中途退库甲方不退还租金及保证金等且乙方必须付清所承担的基本费用等。
2.乙方租赁期间如果损坏甲方财产必须按价赔偿给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准将承租的车库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4.乙方租用车库期间必须做好安全、卫生、防盗、防火等工作所造成的人生伤害、失窃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责任。
八、违约处理 :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没收租金及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保证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再作协商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附1钥匙个。2电表度始。 3水表吨始。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
电 话: 电 话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的车位出租给乙方作停车使用。
二、租赁期共月,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从年月日起计算。
三、双方商定租金为人民币 (: )元月(含管理费),租金每 个月交一次,即一次交纳人民币 (: )元,并在每 个月满前三天内预交下一期租金,每逾期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 )元,作为车位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在其他相关费用结清后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要提前收回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
(2)乙方提前退回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3)乙方擅自将车位转租给他人使用,以及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十天的,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继续承租车位,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车位,而乙方逾期不交出车位的,甲方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200%收取违约金。
(5)车位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甲乙任何一方不论任何理由毁约,中介方所收取之佣金不予退还。
六、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丙方)留一份存档。
本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幢地下层,该车位编号为(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佰拾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 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某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某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某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某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某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某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 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名称:。
第二条:租赁期限
承租人租赁 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车位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幢地下层,
该车位编号为,该车位长度不小于 ,宽度不小于 (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四条 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额为佰拾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租金。
第六条 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某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某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某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出租人向本合同中承租人所留通讯地址寄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另行按照第四条所约定租金的1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出租人有权将该车位另行出租。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八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某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某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某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1%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十条 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
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出租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位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